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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和抄牌的ranger上法庭, 求助

(2007-01-31 00:23:34) 下一个
前几日收到traffic ticket, 不服, 准备跟那个money greedy的ranger法庭上见.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我住burwood, 那天准备去买家具, 开车出去, 女朋友临时说要去对面的HSBC取钱, 我就把车挺在burwood rd上面, 前后不到2分钟. 前面的面包车要开后面的门, 我本来大半车身停进了Parking Zone, 就退了出来, 引擎都没有熄. 没想到马路对面有个ranger, 要我走, 我已经打灯要走, 后面的车不停, 我就没办法走, 等到红灯没车从后面过来了, 我要走, 他居然就抄了我的牌, 而且当场并没有给我ticket, 说是要把ticket寄给我. 我过两天收到ticket, 居然是155刀!!!! 于是没的说, 肯定选择法庭上见面.

今天收到法庭传票, 确定了上法庭的日期. 可是传票上面居然在offence detail里面写着:

Statutory Provision Describing Offence: Australian Road Rules, Rule 167 AND Section 190(3) Criminal Procedure Act 1986

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 就算是ranger能赢这个case, 我只是停车没有遵守"No Stopping"牌子而已, 他们凭什么给我Criminal Procedure Act?

有没有哪位XDJM曾经因为traffice ticket而上过法庭的? 能不能说一下是不是只要收到法庭的传票就会有这样的字样在里面? 多谢了! 大家有什么样的建议可以提供一下? 我准备去找local 的MP complain, 这样的罚单也太让人窝火....

多谢过来人多提醒一下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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