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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奥运:陈中——谁让你不幸生在中国呢?

(2008-12-29 10:44:37) 下一个
奥运奥运:陈中——谁让你不幸生在中国呢?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个标题纯粹是为赚眼球而设的,与本文内容不会有多大的关系。

本文的主角,是两届跆拳道奥运冠军陈中。她这次在家门口卫冕失利了。具体情况大家都清楚,我只简单说一下。

陈中最后一战打得很辛苦,全场只得了1分。比赛临近结束,陈中仍以1:0领先。对手在只剩下5秒的时候,孤注一掷,赌博式地飞起一脚,向陈中面颊飞去。这一脚,踩中,2分,反败为胜;不中也没关系,输多输少都是个输。现场裁判判进攻无效,不得分,陈中获胜。
按照现有规则,陈中进入下一轮,不管对手申述不申述,也不管那一脚踩上没踩上,都不影响陈中进入下一轮。这就是程序的力量,这是人类文明的最高表现形式。
这个问题先放在这里,回头再说,先说一个类似的例子,也就是上届奥运会美国运动员汉姆的体操个人全能金牌的事。

汉姆在雅典众望所归地获得了个人全能金牌,高高兴兴地。可是高兴了没多久,韩国人提出了异议,认为其一个项目的起评分,裁判给算低了。如果把这个起评分加上去,总分就超过了汉姆,那冠军就是韩国人的了。奥委会核实了一下,确实是裁判算错了。怎么办呢?没有办法,只能“建议”汉姆把金牌让给韩国人。
汉姆怎么做的呢?明确拒绝奥委会的建议,认为按照程序,这块金牌是他的,就是他的,因为这是现场陪审团的决定。美国奥委会也支持汉姆的决定。到现在,这块金牌,仍明明白白地记在汉姆的名下。汉姆此举,不但维护了程序公正,同时也维护了现场陪审团的选择。
为什么这么说呢?前篇我曾给出了一个结论,就是:奥运会体操个人金牌,是对传奇人物的认可或加冕。金牌,就是对汉姆的认可和加冕,你韩国人怎么可能得到呢?即使现场陪审团没有把起评分搞错,韩国人也得不到这面金牌。

汉姆坚持了原则,陈中呢?陈中想维持也维持不了,谁让她不幸生在中国呢?
当时的情况是:对手赛后提出上诉,仲裁委员会根据比赛录像判定那一脚踩中了陈中头部,2分应该有效。至此,事情就该结束了。根据程序规则,这一认定不影响比赛结果,不是对比赛结果的更改。因此,陈中进入半决赛,相关责任裁判根据规则去领受相关的处分。

戏剧性的一幕,适时地出现了。跆拳道联合会有了更改比赛结果的想法。为什么呢?推想可能有如下几个原因:
1. 录像显示,那一脚踩中了
2. 跆拳道正在为留在奥运会里做艰苦的努力
3. 此前,美国跆拳道爆出了跆拳道联合会赛前签过一纸“公正比赛尊重裁判”的协议
4. 此前,古巴运动员不满判决,把脚踢向了裁判员的头部

想法可以有,但是,陈中不同意,或中国代表团不同意,谁有想法也没用。但是,中国代表团竟同意了。为什么呢?推想可能有如下的原因:
1. 录像显示,那一脚踩中了
2. 陈中不在状态,能不能最后获得金牌或者奖牌都存在疑问
3. 中国已经获得了40多枚金牌,金牌总数第一已成定局
4. 中国所获金牌中,半数以上是人为裁判的项目,不愿给别人留下话把

但是,陈中呢?谁让你不幸生在中国呢?只好是牺牲我一个,幸福千万人了。

可是,程序规定的严肃性在哪里呢?程序的公正呢?

我说了这么多“谁让你不幸生在中国呢”,仅仅是为了煽情而已,没有任何实质意义。我实际上想说的,其实大家也都心知肚明,就是:
对于体育比赛结果,运动员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却往往不是决定性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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