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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岚: 水晶

(2005-01-03 21:58:29) 下一个

水晶

 

江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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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刚染亮北京饭店墨绿色的落地窗帘,水晶就醒了。双人客房的另一张床上,圆脸戴眼镜的团友还在酣睡,大约是还未从长途飞行的疲惫中缓过来罢。

 

水晶下了床,轻手轻脚地匆匆梳洗完毕,就下楼来到酒店大门口,招手叫了一辆计程车。“八达岭。”她交代司机说。

 

车子从北京饭店开出来,就是长安街。宽阔的街道上,行人车辆川流不息,一派繁忙景象。和她想象中的北京大不一样啊,水晶叹了一口长气,闭上双眼仰靠在椅背上。她的心情很激动,她甚至不敢仔细打量近在咫尺的金水桥,天安门城楼,和紫禁城的红墙碧瓦--她的喉头紧张得有些发涩。

 

跟父母移民到美国那一年,她才六岁。这是她第一次只身回国,专程来北京。可是她对这个城市并不陌生。在她纽约的家中,“北京话旧”,“北京园林名胜古迹”,“北京散记”……整整齐齐地排满了半个书架。她早已从这些书中了解了北京,熟悉了北京。如今她终于来了,来到这个曾经有他存在过的城市!生平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感觉上与他如此接近。仿佛只要她一声轻唤,他就会出现在她眼前!

 

她之所以跟旅行团来,无非是图个方便省事而已,飞机票便宜,又不必自己安排食宿。她并不打算到达之后仍和旅行团一起行动。别的人来北京是旅游,而她不是的。她来,是为了还愿,也是为了诀别。

 

今生不可能追寻到他的人了,她也要走一遍他当年走过的路,看一遍他当年看过的风景。然后,从此收拾起自己不切实际的幻梦,回到纽约去,嫁给周绍良,做一个安分守己的好太太,过正常平凡的生活。而把他--那个影响了她一生的男人,从此当做天上的月亮,用她凡俗的余生默默仰望他的清辉。

 

从市区到八达岭是一条维修得很好的道路,车子从南边的外围关口驶入居庸关。两侧峰峦叠起,林木葱笼,难怪“居庸叠翠”被列为“燕京八大景”之一,看此时周遭绿意盎然的旖妮风光,果真是名不虚传。水晶请司机将车子开到小方城的西门,付过钱,下了车。

 

登上八达岭城台,从城墙上的垛口望出去,万里长城象一条不见首尾的巨龙,奔腾飞舞于崇山峻岭之间,把苍茫浩邈,连绵起伏的峰峦整个劈开成为两半。水晶面向北方,视线随着此起彼伏的山脉波浪般扩展,一直延伸到天的尽头。天尽头,何处是他的来处?何处是他的故园?何处是他祖先的生息之地?

 

水晶仿佛看到十七世纪初关外的蒙古大草原上,烽烟滚滚,尸横遍野。努尔哈赤率领骁勇膘悍的本部兵马,呼啸着向金台石贝勒的叶赫那拉部落进逼。金台石宁死不屈,在自己的营帐中引火自焚,临死之前发下重誓:哪怕叶赫那拉氏还剩下一个女子,也要叫爱新觉罗灭亡!此时的金台石决不会料到,30多年之后,他的嫡亲孙子纳兰明珠,却娶了努尔哈赤的孙女为妻,让他和努尔哈赤在地府里成了儿女亲家。纳兰明珠与郡主生下的次子,便是纳兰性德,字容若,号楞伽山人。

 

“‘不恨天涯行役苦,只恨西风吹梦成今古。明日客程还几许,沾衣况是新寒雨’”水晶的目光追随着天边掠过的浮云,低声吟诵纳兰容若的“蝶恋花”词。

 

水晶的父母在法拉盛的中国城开着一家小餐馆,聊以维持生计。他们自己吃够了没文化的苦头,所以坚持要水晶好好读书,餐馆里无论生意多忙,从来不肯让她插手。水晶也很争气,在学校里一路是出类拔萃的学生。可她几乎完全不懂中文,因为觉得没有用,父母送她上中文学校,一上好几年,也没学到什么东西。

 

直到上了高中,某天在同学家里偶然翻到一本“清词选”,读到他的词。纳兰词风自然而矜贵,真切而凄婉。那“空将酒晕一衫青,人间何处问多情”,那“若问生涯原是梦,除梦里,没人知。”;还有那“人到情多情转薄,如今真个悔多情。”……如此的徘徊往复,如此的缠绵悱恻,水晶当时并不能完全明白,却仍然被深深打动,从此下决心苦学中文,同时开始搜集有关纳兰的资料。后来终于在曼哈顿图书馆里找到一本“饮水词”,里面收录了三佰多首纳兰词。水晶欣喜若狂,一个字一个字地将整本书从头到尾抄录下来。

 

这本手抄的“饮水词”成了水晶的至宝。高中毕业,她到洛杉矶上大学,是握着它上的飞机;在洛杉矶一呆五、六年,是枕着它挨过孤寂的长夜;等她拿到硕士学位回到纽约,行囊里提着的,依然是它。

 

不知不觉间流年偷换,她已经快二十九岁了,事业上进展稳定。她是学珠宝设计的,提起米兰珠宝公司,行内人士都知道其中有个名叫蓝水晶的美丽女设计师。偶尔与从前的老同学老朋友聚会,人家也都对她的名利双收钦羡有加。

 

只有母亲对此大不以为然。在母亲看来,女人一生唯有结婚生子是正途,其他的都是旁门左道。因此一天到晚盯着她问:“你到底喜欢谁,自己心里有没有个数?” 追求水晶的人排长龙,令她老人家目不暇给。“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我谁也不喜欢,就喜欢陪着妈妈,”谈到终身大事,水晶照例是嘻皮笑脸。

 

“早知道你新潮成这样,当初就不应该带你到美国来!”

 

水晶只有暗自摇头叹息。母亲怎么能了解,她不是标榜新潮,更不是不解风情,只不过是心中早已被他填满,再没有多余的空间容纳别人。那人出生高贵,十八岁中举,二十二岁赐进士出身,才名闻于天下,王国维先生在《人间词话》中评价他是“北宋以来第一人”;他还是康熙皇帝选授的一等侍卫,每年随康熙出京狩猎或巡视,能骑善射,武艺高强。真正的天皇贵胄,文武全才,出类拔萃,完美无瑕,放眼望去,有谁,能比得上他!

 

这么些年来,籍着一本“饮水词”,她越过时空和他交流,她的感情在他那些堪称一片天籁,人间绝响的词句中流连,钟情复钟情,开始复开始,永远没有尽头,永远不能休止。从某种意义上说,她与他已不可分割,不可或离。

 

然而,她要如何向母亲解释?她的心事能指望谁理解?连她自己都知道这份感情简直荒谬绝伦,匪夷所思,不论从什么角度来说,自己都应该要现实一些,静下心来脚踏实地过生活。

 

所以她和周绍良才会走到今天。周绍良比她年长,也是同行中小有名气的人,水晶与他是在前年的圣诞节餐会中认识的。周绍良受过良好的教养,文质彬彬,人又老实,又有耐性,不象有些男人简直粗俗得离谱。而且,他也到了成家的年龄,他要找的是一个妻子,不是一个玩伴。水晶看得出他很有诚意。

 

为了这一点诚意,水晶和他渐渐熟络起来。和水晶的前几任男朋友的一样,周绍良慢慢就发现水晶心中有一片地方,拒绝旁人进去。他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他不肯就此退却,不肯轻易放弃,他固执地追究到底为什么。结果他终于知道了水晶的秘密。更出乎水晶意料之外的是,他听完了她的故事以后,并没有笑话她幼稚,而是再三怂恿她,干脆去一趟北京。

 

长城上的游客渐渐多了,人声鼎沸,笑语喧哗。水晶旁若无人地缓步沿着方砖铺就的步廊,埋着头,单纯地,盲目地,一直朝前走。想到周绍良,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晚上回酒店吃晚餐,旅行团的领队笑呵呵地问她:“一个人逛到哪里去了?人生地不熟的,你单身一人会不会害怕?”

 

“不会,”水晶笑起来。在洛杉矶那种城市里都混下来了,全世界简直再也没有可怕的地方。

 

“明天我们会去明十三陵,你有什么打算,是不是一道去?”领队又问.

 

“不了。我会准时回来吃饭。”

 

领队听了,笑一笑不再说话。他乐得少照顾一个人,当然不会勉强她。

 

次日,水晶前往北京西郊的甲屯村。那里曾经是纳兰氏墓园和家庙所在地。据书中的记载,纳兰性德夫妇和其祖父母,父母的坟冢曾依次排开,墓园分阴阳两宅,松柏成林,与纳兰家庙东岳庙相望。

 

到了目的地,水晶惘然地发现书中描绘的景象已荡然无存,仅有遗址留在拥挤忙乱的居民住宅的夹缝中。她手中捧着一大束白色的马蹄莲,在遗址边的空地上坐下来。就是这一方土地,埋葬了他的躯体吗,水晶的指尖轻轻地,缓缓地,漫不经心地抚过面前阳光照射下温热的泥土,闭上眼睛,恍惚感受到他暖暖的体温。

 

啊,重泉若有双鱼寄,好知他,年来苦乐,与谁相倚。

 

水晶此刻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鲜明也更清晰地感觉到自己对他那种绝望的,痛楚的深情。这深情使她的心骚动不安,她的思绪沉溺在虚幻的,空灵的情境中,对过往行人好奇的目光视而不见,只有各种各样的幻影在她迷离的眼眸中萦回。潜意识中,她若有所思,又若有所待。究竟盼望的是什么,期待的是什么,她又把握不住。

 

“无那尘缘容易绝,燕子依然,软踏廉钩说。唱罢秋坟愁未歇,春丛认取双飞蝶。……”水晶呢喃低吟,将马蹄莲洁白的花瓣一片一片揉碎,撒落在地上。

 

等她回到市区,刚好来得及在百货公司关门之前买下两件羊绒毛衣带回去送给母亲。

 

吃过晚餐后,她正在和几个年轻的团友检视她们大采购的成果,周绍良的电话从纽约打来了。

 

“怎么样,去了哪些地方?玩得开心吗?”他问她。

 

“嗯,还好,去了长城和甲屯村。”水晶回答。

 

 “有什么收获?”

 

“谈不上收获,三佰余年过去了。”水晶的语气怅惘。

 

“哦。你明天还准备去哪里?故宫吗?”

 

“我想先去看看他家原来的府第,据说现在是‘宋庆龄故居’,保存得还算完好。”水晶照实答道。“后天再去故宫吧。”

 

“自怡园呢?”绍良又问。自怡园是纳兰家当年的私家花园。

 

“我打听过了,应该是现在的清华大学西校门,不过也只剩下遗址,没多大意思,我不打算去了。”

 

“不管去哪里,你要注意安全,也别太累了,”他叮嘱道。

 

“我知道。”水晶停顿一会儿,诚恳地低声说了一句:“绍良,谢谢你。”

 

收了线,水晶好久回不过神来。平心而论,绍良是个好男人。虽然缺乏一些幽默感,但有事业,有学问,心地善良,更重要的是,他能够完全理解她,包容她。若跟这样的人过日子,毫无疑问,生活不可能多姿多彩,妙趣横生,但是,从从容容,衣食无忧地过一辈子是没有问题的。

 

自己对他也不是一点好感没有,水晶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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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纳兰家的宰相府座落在什刹海后海。明朝时是福王在京的藩署,其华丽轩昂,堪称京城之最。可是据说曾经无端闹鬼,以致雕梁画栋,楼阁亭榭闲置多年无人敢住。纳兰明珠胆子大,仗着灭鳌拜的功绩向康熙要下这座宅院来。自他住进去,说来也蹊跷,鬼就再没有了。

 

沿着什刹海的堤岸,水晶慢慢走到王府正门,在石狮子守护的朱漆兽面铜环大门前独自徘徊。里面定然是面目全非了。一旦进去,她脑海里早已定格的景物就会跳出来,在对比中更加显出时光的无情和残酷。还是让想像就停留在想像里吧。

 

水晶在路边大柳树下的长椅上面对什刹海坐了下来,街道上来往的行人车辆熙熙攘攘。在纳兰性德的时代,什刹海南北两岸也是京城里最热闹的地段之一,不知道是怎样裙屐争趋,浅唱低吟的气象?

 

水晶固执地坐着,一动不动,甚至忘了按时回酒店去吃晚餐。太阳跳跃在水面上的粼粼波光由耀眼的银白色转为浅黄,桔红,金黄,渐渐也溶解到水里,变成灰白,变成藏青,变成黑蓝──夜越来越深了。

 

天边一弯新月如钩,在迷蒙的夜雾中闪亮。风大了,带着露水凉沁沁地从她裸露的手臂蔓延开来。一滴露珠突然从柳叶上跌落,滑进她低垂的颈项,她一凛,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寒噤。

 

“德也狂生耳!偶然间,缁尘京国,乌衣门第。有酒惟浇赵州土,谁会成生此意。……”

 

是谁在吟诵他的词?水晶猛抬头,看到一团竹青色的影子不知何时出现在身边。水晶 揉揉眼睛,看清楚,原来是一个男子。脑后一根黑亮如漆的大辫子,从顶至梢,编着一串四颗大珠。穿着竹青起花的长衫,外罩宝蓝贡缎琵琶襟坎肩,蹬着青缎粉底朝靴,在晚风中昂然挺立,衣袂翩然。

 

“小姐真天下第一痴人也!”他摇头叹息。

 

他大概是个演员吧,居然未及卸妆就跑出来。水晶盯着他,默不作声。

 

“在下纳兰性德,”那人意态从容地欠一欠身。

 

水晶这一惊非同小可,吓得从椅子上直跳起来!怎么回事?!开什么玩笑!

 

水晶瞪大眼睛打量他。月光将柳条的影子东一道西一道深浅不一的投在他脸上,遮不住他面如满月,眉如墨画的气宇轩昂;他的目光深邃而坦诚,清澈而多情,只是脸色苍白得令人不能逼视。

 

水晶迅速从最初的慌乱中定下神来。倒不是胆大如斗,实在是因为这口口声声自称纳兰性德,还不知是人是鬼的来者,没有半点凶神恶煞的可怕之处。而他的气度,他的姿态,他的神情面貌,都和她想像中的一模一样。

 

“不要害怕,是我来见你。”那人牵起她的手,在她耳边低吟:“一日心期千劫在,后生缘,恐结在他生里。然诺重,君须记。”

 

饶是水晶早已对纳兰词倒背如流,在此时此地,当此情此景,由他一个字一个字地对着她吟哦出来,仍然是惊心动魄,荡气回肠!她立刻就相信了此人就是纳兰性德,恍惚之间,仿佛真的曾经与他在前世里山盟海誓,缘结三生,那前生未了的情缘直等到今天来延续。水晶心中百感交集,疑幻疑真,不知是他跨越时光隧道找到了自己,还是自己冲破生死契阔寻到了他。眼泪就控制不住,接二连三地滚落,她的头越垂越低。

 

他将她揽在怀里,一时竟也哽咽难言。良久,他轻轻抚拍她的脊背,振作起精神道:“来,来,且让我略尽地主之谊,领你去见识见识京城的繁华气象!”

 

水晶擦掉眼泪,抬起头来,四周已完全换了一个世界。什刹海里新荷万顷,菡萏朵朵,冉冉飘香。两岸杨柳阴下,几席横陈,游人三三两两,命酒呼茶,高谈阔论,俨然一派大清帝国的盛世风光。

 

“宋代词家所谓:‘浅碧湖波雪涨,淡黄官柳烟蒙’指的就是这里了,”容若拉着水晶的手,边走边解说。“很热闹是吧?如果过了地安门桥,那南岸地安门外大街上的热闹还要更胜十分呢。”

 

水晶傻傻地点头。这一切已经超出了她所能思想的范畴,她如同置身梦中,只是被动地,恍恍惚惚地跟着他走。

 

他们来到一个名为“望苏楼”的酒肆。楼前车马盈门,想必是个颇为有名的去处。容若带她走进去,上了楼,拣一个临窗的位置坐下来。酒肆中人来人往,却没有哪一位在座的能看见他们二人。

 

“这‘望苏楼’的菜肴以仿江南风味出名,点心制得尤为精巧,”容若泰然自若,如数家珍,叫来十数样细巧的果品,半斤花雕,和水晶慢慢吃着聊天儿。

 

“望苏楼”面临什刹海,湖上的微风挟带着荷花的清香吹拂过来,凭窗望去,只见两岸的名园古寺都在树木掩映之中,云窗雾阁,坡陀蜿蜒,大有山外青山楼外楼的风致。

 

水晶支颐而坐,心神渐渐清朗。对面真是自己十几年来朝思暮想 ,以为根本无由谋面的人。她这一生,还有比此刻更奇异的时刻吗?还有比这境界更好的天地吗?

 

管他什么人鬼殊途,管他什么阴阳界定,她只要紧紧抓住这一刻!哪怕要为今日的遇合付出生命的代价,她也顾不得了。心随念转,她全身的每一个细胞立刻苏醒而兴奋起来,她几乎想歌唱,纵情歌唱!

 

歌声!一阵风儿吹过,果然隐隐传来鼓乐之声。

 

“是谁家办喜事么?”水晶好奇地问。

 

“不大象,”容若一笑。“什刹海两岸是骚人墨客云集的地方,几乎家家每月都定期开诗会。这一定是哪一家请的歌姬在唱呢。”

 

水晶侧耳细听,那歌声隔着水音飘忽,更显得抑扬婉转:“近来无限伤心事,谁与话长更。从教分付,绿窗红泪,早雁初莺……”

 

这唱的是纳兰容若的一首“青衫湿”。歌词悲苦,音韵凄凉,唱到音调高处更显得清澈婉转,动人心魄。水晶听得鼻酸,隔着薄薄的泪雾,她凝视着容若的双眼,微笑:“真正是‘家家争唱饮水词’啊,我今天算是见识到了。”

 

“唉!”容若长叹一声。他生性淡泊,视功名权势如敝帚,平生萧然如寒素,却偏偏降生在权贵之家;青梅竹马的表妹被选进宫作了康熙的妃子,恩深情重的发妻卢氏过门不到三年又香销玉殒。身份地位的束缚和感情的创伤磨难,使他在短短的一生中“忧愁居其半,心事如落花”,以致于刚过而立之年便撒手人寰。此刻旧地重游,思想前事,岂能不感慨万端?

 

“总算有诗词文章流传后世,你也不枉在人世间走那一遭了,”水晶见他神色黯然,知道他是触景生情,惟恐他又伤心难过,连忙安慰他。

 

“难得的是几百年后,还有你这样一个他生知己,”容若收敛起心神。“还是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吧。”

 

水晶蓦然涨红了脸,有些羞涩,过了好久才抬起头来,从自己在纽约的家说起,到十五岁时怎样偶然读到纳兰词,怎样被他感动,到怎样认识周绍良,又怎样到了北京,一点点一滴滴,细说从头。

 

与此同时,旅行团的领队正在北京饭店里急得团团转。

 

蓝水晶已经失踪好几天了,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起初一天两天地没看到她回来吃晚餐,他还不以为意。这蓝水晶参加旅行团的时候就有言在先,说是要单独行动的,那不是只好由她去?可是她一连几天踪迹全无,实在太离谱了,团员们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真让人心烦。

 

这个旅行团原计划是在北京停留四天,然后南下去长江游三峡。为了等蓝水晶归队,全团在北京多耽搁了整整一天。眼看在枯等下去也不是办法,领对只好将其他的团员交给旅行社驻北京办事处的一位同事带领继续原订的行程,他自己则留下来查访蓝水晶的消息。

 

无论如何,她是跟着自己带的团队离开纽约的,如今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且不论旅行社要追究他失职的责任,就是对蓝水晶的父母家人他也良心难安。几天来,他恨不得把整个北京城翻过来找,能问的地方都打听遍了,公安局里也去报了案,还是一点蛛丝马迹也无。说来奇怪,一个大活人,怎么说不见就不见了?好端端的她能跑到哪里去?该不会又是一个“千岛湖事件”吧?领队想想都头皮发麻,浑身汗毛到竖。

 

蓝水晶,她到底上哪儿去了?

 

()

 

水晶正穿花拂柳,和纳兰性德携手走在槐树斜街宰相府中。相府中花木扶疏,参天的古槐树下是西湖石堆砌的假山,沿着青石板路的两边白的,紫的,红的,粉的杜鹃花开得热热闹闹。他们走进了珊瑚阁内纳兰性德的书房。

 

纳兰家中藏书万卷,水晶注视着架上排列的书籍,顺手抽出一本纳兰性德编选的“全唐诗选”。

 

“唐代诗词大家众多,我偏爱李白,陶潜。你呢?”容若饶有兴味地问这个活泼美丽的现代多情女子。

 

“我知道你偏爱李白,陶潜。至于我么,我只偏爱‘饮水词’,”水晶毫不掩饰自己对他的崇拜。

 

“水晶!”他走过来,把她的头压在自己胸口,脸埋进她的长发中,浑身颤栗:“你这个小小的,痴心的女子!你怎么可以这样!”

 

水晶微仰着头,目不转睛地凝视他:“为什么不呢?我爱了你那么久,那么久!”

 

“天知道我曾经怎样试图压制自己,不要现身,不要扰乱你正常的生活!你不该千里迢迢跑到北京来,不该使我的堤防一溃千里!我听见了你的呼唤,我孤寂了上百年的灵魂因这呼唤而颤栗!哪怕明明知道最后还是要回到幽冷的孤寂,我也要和你见上一面……”

 

“我不会走的,”水晶突兀地打断他,声音温柔而坚定。“我绝不离开你。”

 

“你知道自己再说什么吗?”容若看着她,心神俱碎:“我们中间岂止隔着几百年的距离,我们甚至已经不是同类!”

 

“可是,我们现在不是在一起了吗?”水晶的眼睛里一片坦然。

 

“我们虽然可以不住在幽冥,可也不能住在人世。你我这几个时辰的相处,人间已是过了月余,你知不知道?”

 

水晶沉默了。她突然想到了在纽约的父母亲人。如果真象容若所说的,人间已经过了月余,那么家里一定以为她出了事,此刻说不定乱成什么样子了。

 

“糟糕!”她拍一拍自己的脑袋,跳起来。心中懊悔没有早想到这一层。

 

“不用担心,我会得送你回去,”容若显然误解了水晶的意思,他踱到窗前,仰头叹息。“幸苦最怜天上月,一夕如环,夕夕都成玦……”

 

“啧啧,怎么还是如此悲凉,你是对我,抑或是对你自己没有信心?”

 

“不是,”容若沮丧地垂下头。阴间阳世,天人间阻,其中的距离岂是凭信心能够跨越?她与他纵然琴瑟知音又如何?!终究不过是镜花水月。自己生生世世的情路都如此艰难,实在令人心灰意冷。

 

水晶看着他的背影,心中恻然。他被一个情字困了前生,已成惊弓之鸟,不能够在捉弄他了。她绕到他面前,清清楚楚地说:“如果你真有灵,应该知道我爱了你多久;如果你真有情,应该和我一起为将来努力。人间没有你,瞬息浮生,对我又有什么意义?我要和你长相斯守,无论为此付出什么代价。你去幽冥,我跟你,你去天堂,我也跟你!”

 

“水晶!”容若激动得几乎不能自持:“此言既出,与你性命攸关哪!”

 

“我知道,因为你值得。”水晶的语气异常镇定。“不过,总要设法给我的家人一个交代。”

 

蓝水晶所参加的那个旅行团早已解散了,除她以外的其他成员都平安返回纽约。旅行社驻北京办事处调动了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还在不遗余力地找寻她。

 

最后的收获是“宋庆龄故居”大门口的守卫提供的线索,说是曾见过一个单身女子在门口徘徊良久。看过照片之后,他们确认那个单身女子就是蓝水晶无疑。而且,据时间推断,她就是在那之后失踪的。

 

“宋庆龄故居”,她独自跑到那里去干什么呢?之后她又可能到什么地方去?旅行社的人百思不得其解。数天之后,一个叫“周绍良”的人从纽约赶来,自称是蓝水晶的“未婚夫”。

 

周绍良没有找旅行社任何麻烦,他一下飞机就直奔“宋庆龄故居”而去,皱着眉头里里外外,前前后后看了个仔仔细细,却一言不发。后来他又到长城上走了一遭,还是一言不发。

 

旅行社的人原先唯恐周绍良胡绞蛮缠,不依不饶地向他们要人,如今见这周绍良不吵不闹,只是一副听天由命的样子,大家都暗自松了一口气。同时,原本那十分同情心不由得又添了十分,少不得再加一把劲搜索蓝水晶的下落,无奈始终得不到更多有价值的线索。

 

周绍良最初听水晶讲述她对纳兰性德的迷恋,觉得就像时下的“追星族”崇拜和追随心目中的偶像一样,狂热一点也不足为怪。唯一的区别在于人家的偶像在现实里活生生的,而水晶的偶像已经作古。这一点区别,当时在周绍良的眼里,倒更显出水晶的与众不同,水晶的雅致多情,水晶的飘逸婉转来。

 

可是随着和水晶相处的时间越来越长,他开始感到水晶这种迷恋对他的困扰。他只是一个凡人,要求将来娶进门来的女子全心全意对待自己。纳兰性德的影子无处不在,看不见,摸不着,却实实在在地挺立在水晶心上,横亘于他们二人之间,他即使有意与之一较短长也毫无用武之地。因此周绍良有一阵子对他和水晶的感情非常困惑和犹疑。

 

但水晶的确可爱,她聪明灵慧而不跋扈,敏感通达而不矫情,委实是个难得的女孩子。再说,那纳兰性德说到底也不过是几百年前的一个古人,水晶对他的仰慕算不得严格意义上的别有情钟。

 

欲罢不能之下,周绍良思来想去,建议水晶去游一趟北京。他认为,导致水晶如此沉迷的很大一个客观原因就是她从来没去过北京。空间的距离使她对北京的认识和想像滞留在几百年前的图画里,造成意识上时空的错乱。而“北京”又是几乎天天可以在报纸上,电视上读到看到的地名,于生活中确切地存在,助长她将错乱的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落实下来,似是而非,似非而是,以致于深陷其中,无力自拔。

 

让她去到那个环境里,看到物换星移,人事全非,或许有助于她整顿自己的情怀,调节自己的思路,认识自己的愚昧,从虚幻的世界里走出来。周绍良抱着这样的期望,等待水晶焕然一新地归来,他已决心要好好对待她,和她携手终老。

 

没料到水晶居然一去不复返。这么朝气蓬勃,新鲜活泼的女孩子,不明不白地不见了,周绍良心中不是不失望,不是不哀痛的。他也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但隐隐感到蓝水晶的失踪不见得是无缘无故,偶然的“意外”。 function forumSelected() { var forumId = $("#forumId").val(); if(forumId == null || '' == forumId) { alert('请选择论坛.'); } else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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