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正文

由一对夫妻的悲剧所想到的

(2022-01-02 16:45:44) 下一个

记得很小的时候,楼上住着一对夫妻,男人是那个年代“没本事返城”的知青,女人是当地“原住民”。现在算起来也该是儿孙满堂,享受天伦之乐的年纪了。

“伟大的思想光芒”必然迟早会普照大地上每一处游走喘息的生灵,造就一次次“雨露均沾的伟大时代”。

原是两团寂寞的孤火,就这样阴差阳错抱在了一起。当日常的风撂起最后一把余灰,像漫天飞舞的蚊虫四窜之后,原地只剩下两个依就无比孤寂的心。

当年这两口子常闹出些响动,但并不悦耳,通过大约20公分厚的空心楼板就可听见女人高分贝的尖叫,男人骂不咧咧的吼声,以及咚咚急乱的脚步和撞击声,也能听见邻居们敲开了门劝架,男主人出来气急败坏理直气壮地怒怼邻居:“有完没完!这是我们家自己的事儿(现在似乎有的地方改称其为内政了),不用你们操心!”,”看什么热闹!,管好你们自己的事儿”,“我打的是我’爱人’,我乐意!你们管得着吗?!”。。。后来一段时间楼上变安静了。原来女人跳楼“自杀”了,很快男人被捕,最终被毙。大概过程是后来家暴失手打死了他的“爱人”,于是伪造了跳楼现场 (记忆中是4楼),但法医发现除了女人有头颅开放性创伤,四肢却基本完好。这是极关键的指证。活人跳楼,处于下意识和本能,几乎无一例外都会用肢体先触地,而非倒栽葱式硬着陆。

真实的故事就这样以双输的悲剧方式结束许多年了,而背后一些本质性的问题和认知却如同巍峨的山脉一般,上千年毫发无损地一直屹立到现在,”提醒“监察着一代代的国人。值得探讨反思。

比如说,这悲剧背后一代代的人对”酱缸文化“不经大脑的认可以及”继承发扬光大“起了多大作用? “都是自己人,好说,好商量“,”家丑不可外扬“,”留个面子“等,或许只是这千百年的酱缸熬出的基本酱气。我相信那个年代的邻居是存好心,但也只把它当作划为”人家自己的事“,只能依着“远亲不如近邻,以和为贵”的原则,把事情处理到”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点到为止“。于是是非对错,正邪曲直等等等等最基本的人所以为人并且能够自我把握的良知特质统统被这强大无比的酱缸所吞没,一切本可以明晰的人和事均被搅和得混沌不清而永远得不出事实与真相。

客人来串门说起此事也会表示惋惜。比如说,家暴了多次,竟没有一个人通知过当时的保卫处。多次劝架,却没有一位站出来指着男人的鼻子义正严辞地说:“这不是盐多盐少的家务内政,你这是在犯罪!!” 更不用说即时动手制止。

另一方面,女受害人的确可怜,或许更确切的说,是太可悲: 没来得及做母亲,也永远没了机会道出她的内心独白,直到被害,一直屈从于那个男人的硬暴力。被打之后,她竟会“找机会”为“家人”解套说“你们不知道,他平时对我挺好的。。。,谁没有“缺点” 呢?!” (她拎不清吵两句,打两下,和剁两刀性质上的不同)。甚至当邻居砸开了门,男人肆意回怼的时候,她也会补个面子说“我没事儿没事儿。。”  无论那位不幸的女人是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考虑,还是她受到胁迫不得”对外妄议家务事儿“,她从未主动求救。如同“狼来了”的童话所述,结果就是,当邻居们习惯了“我没事儿”之后,也就不好再去“干涉他人碗与勺,唇与齿的内政“了。

也许由此可以有两个简单结论:

一是要有普世价值的基本观念。比如说,家暴放在哪里都是错,不能说”我的家情和你的不同,所以我做的对,所以你无权指责我。因为我是对的,所以你错到头儿了,所以你要反思要悔改。sorry, 我没办法帮你“。我也不能说”事实摆在世人面前,我们家很和谐,难道你丫的眼瞎了吗?难道我爱人说‘我是世上最好的人’说的不够清楚嘹亮吗?难道她没说过只有我才是我们家救世主,才能让我们家过上幸福生活吗“。我更不能在你劝阻指责我家暴后做些瘪三儿式的反制,比如说把你骗到我家,然后我把你和”我的爱人“一起暴打一顿,塞住嘴巴,捆住手脚,撂在地上,然后打开了门喊”快来看啊,他们乱搞男女关系啦。。“。如果我够流氓无赖,我还可以义正严辞指着你的鼻子说”你要对被暴打的事情和一切后果付全部责任“。

二是要意识到,只有自己是自己的”救世主“,不要幻想别人会来为你的命运“做主”。如同不要幻想“为民做主”(“你是民,我是主”,柏杨语)的官老爷赏赐公平正义一般。当然若有“不请自来”的帮助,那或许就是你的最大幸运,不要被“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狭隘愚蠢想法所害。如同溺水之时本该求助,你却认为这是“家丑”,臆想着一喊一叫即招来“异族们一个个伸着鹅脖子围观”,故而万万不可外扬丢了面子,于是抱着“明天会更好”的希望和”给点阳光就灿烂“的决心,选择”宽容“和”隐忍“,,。或者你是”特殊材料做成的“什么生物,拥有金刚不坏之身,把这溺水的玩儿法当作“闷兹蜜”,等同族一个个前来“上钩”同爽?那另当别论;当别人扔给你救生圈,你却若无其事地一再宣示:道”今儿个天气真好,乌云压顶,一丁点儿蓝色儿都没有。我告诉你们这些“好事之徒”,我在玩儿溺水!我要再次强调,不要故意曲解我此时说的话:我,在,玩,儿,溺,水!“,那么所有真正想帮和能帮你的人最终都会陆续很”识相”的离开,因为你会被认为是个具备独立大脑和自由舌头的个体,要尊重你自己的判断和决定。那么剩下的很可能就是些”寻找生活乐趣“的乌合之众,伸长了脖子,前排的坐沙发,后排的踩高跷,嗑着瓜子喝着可乐,看着你玩儿。在他们眼中,你可以像条搁浅的鱼在跳一段即兴拉丁舞,“快活地”在翻转拍打,再拍打再翻转,滚了一身沙泥,嘴巴也随着身体的舞动而一开一合,如同是首美声咏叹。。。直到他们失去趣味,再去嗅出下一出“生活乐趣”。

[ 打印 ]
阅读 ()评论 (5)
评论
雪山草地 回复 悄悄话 一声叹息!缺乏法律常识的悲剧。不仅当事人缺乏法律常识,旁观者也缺乏法律常识。
peter黑 回复 悄悄话 比喻太妙了!
清漪园 回复 悄悄话 一个从不保护弱者的文化。
兵团农工 回复 悄悄话 民主国家让警察介入家暴是对的。
新手一位 回复 悄悄话 一个是施虐狂,一个是受虐狂。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