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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雷洋还是做范华培

(2016-05-11 19:41:17) 下一个

做雷洋还是做范华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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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关注雷洋。有什么可以关注的呢?这种案子每天都有,只是不同人名、不同地点、不同情节罢了。网络上哪天不是群情激愤?哪天不是义愤填膺?但是有几个人看得出来、又有几个人敢于喊出来:这不是哪个人的问题,而是这个体制的问题,是共产党一党专政的问题!

雷洋的案件能够被这样大规模地报道,能够被网民们如此放肆转发,其实也是这个体制的纵容而已。看起来,这个体制、这个执政党也对这样不公不义的事件零容忍了,也容许屁民们关注生命权了——谢天谢地,总算知道人命关天。实际上,不过是因为这个政权、这个体制知道:这样的舆情发泄有利于它的执政罢了。

这种选择性容许人民发泄情绪,并非始于雷洋的案件,也并非源于执政者突然的良心发现,而是源于中国古代封建王朝的驭民术。中国无论官民几乎没有不知道这句话的:“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这是战国时代左丘明的《国语》中的话。但是官民双方解读却大相径庭。民,常常用这句话要说明畅通的民意表达的重要;官,常常以此警示,想尽办法封杀民口。从战国至今,几千年中国历史,都认可这句话的重要性,但是都找不到解决办法。而雷洋这类事件的新闻能够发酵、网络民意能够畅所欲言,不过是当今官方对于民意的选择性释放而已。左丘明就在其后说过:“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但是其立足点还是在于替“为民者”出谋划策,也就是替“治理人民的人”想办法:让人民可以讲话。显然,从左丘明以及中国几千年的统治阶级的角度看,人民可以讲话与否,根本目的在于维护统治。这与西方文化的“言论自由”,有本质的区别。对于言论自由来说,人民发声,是天赋人权,不是政府的恩赐。所以,西方国家严禁政府拥有媒体。因为言论自由是人权,不是政府权!更不是政府予取予求的恩赐。

所以,我并不关注雷洋案件。我既不关心雷洋是不是体制内的良知,我也不关注便衣警察是不是有上峰的必杀令。薄谷开来,连一个大英帝国的国际友人都可以毒杀,我们还奇怪什么呢?中国权贵之胆大妄为,在薄谷开来一案中,难道没有被揭开吗?

雷洋之死,死在权力失去了控制,死在这个体制让公权力成为少数人欺压多数人的工具。而今天雷洋案件能够被曝光本身,就是这个体制的表现之一,虽然在一些人眼中这是所谓“好”的表现。不信,你百度一下“巴拿马运河”看看,看能不能找到一条“文件”。体制需要民族凝聚力,所以会不断开放钓鱼岛争端、南海纠纷给人民消遣。但绝对不会告诉人民长白山、夜莺岛都是当朝送出去的。体制也懂得让人宣泄情绪,所以就会让雷洋等等事件暴露。所以,无论是中国梦,还是中国噩梦,都是这个体制说了算。跟着起舞,最后就是筋疲力尽。而这,显然就达到了体制希望的目的:当大家纠缠于雷洋案的细节的时候,为他是否嫖娼、嫖娼是否有错争论不休的时候,就中了圈套了。

最应该在这些个案的细节上纠缠的,是雷洋的家人。如果实在有人对于此案的细节愤恨不平,做范华培去。在我看来,范华培是和杨佳一样的英雄。有人一定说了:一剑,你这是公然鼓励暴力,挑战法治。

不!我挑战的是法制,是专制体制下奴役人民的法律制度!在一个新闻不自由,言论会被封杀的国家,在一个权贵可以动用警察局长毒杀外国公民的国家,有什么法治?只是人治下的法律制度罢了。这样的法制,没有公平正义可言。

我不喜欢暴力,但是我知道我没有权力阻止他人用暴力的手段伸张原始正义。实际上,法治的基础就在于:人人都有伸张原始正义的权力。这也是美国这样法治民主国家,却依然容许百姓拥枪的理由:当社会或者政府违背了人人平等的正义原则的时候,民众至少还保留有武力反抗的手段。

关注雷洋,就应该明白这是又一起体制杀人的案件。如果仅仅认为是个人的冤屈案件,那么,去学习一下范华培吧。杨佳名言:你不给我说法,我就给你说法。实际上,这个专制体制一直在清楚地给我们说法。包括公开雷洋案件,也是给我们说法:就是要维护、建设一个人人不平等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权贵之外的屁民没有选择。要么是雷洋,要么是便衣,要么是范华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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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顏展卷林中坐 回复 悄悄话 中國人如果多一點反抗政府的勇氣,政府就不敢濫用公權力,因為代價太大。
中共的體制,最希望培養的是從來沒想過、或是不敢反抗政府的奴才。
有了大批的奴才,還怕沒有人來虐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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