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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 和 信(02/13/07)

(2007-02-13 08:02:16) 下一个
一年一度的情人节又到来了,今年于往年不同,去年的那个时候,我还没有遭遇网络的论坛,也没有网上祝贺的经历。看到网友们陆续发贴进行庆祝,向各自所关心的人和人们表达着一分真诚,便有了凑热闹的想法,随手写下这一篇小文,送给显示器前的朋友们,祝各位情人节愉快!

每逢节庆日,都能看到很多充满才情的贺词,热情洋溢,文采飞扬,风采各异,写此类词句,却因此成为我最为头疼的事。那么多的美言,年年月月的积累,已经有很多人讲了很多遍了,要想从中找出点能特别代表自己的东西,有点难。想了一下,便决定反其道而行之,专门来点五谷杂粮的东西,这样在鱼肉酒香之前,也能算是多了一个选择。就算是自己在这个节日前的一点感悟吧,作为一家言,我就来聊聊大家在谈情说爱,把酒言欢的同时,我们的开心与快乐,在除去节日的喜庆以外,还应是来自哪里的。

那便是一个“信”字。

个人以为,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彼此能够成为好友,恋人,抑或是夫妻,为开心所追求的,从表及里,莫非是从他人那里得到的一份踏实,放心,其实说白了,就是在自己各种不同的境况与心境里,面对自己所在意的人,还能对自己说:我相信他/她。。。

一对情侣,当他们在一起过情人节的时候,于对烛谈欢之外,如果能从对方的眼神,笑容里,找到一份成长起来的信,我想,那便是他/她在这个特别的时候,所收到的最大礼物了,人的孤寂,才会因此而消失,他/她将会永远记得这个日子。

而在二人的交往当中,于各种非常的时刻,如短暂的分离,节假日,生病了,高兴了,不高兴了,其中的一方,若想到另外的一方时,还会说:“他/她会的,一定会的。。”,那便是幸福了。我想,人生中对于他人的愿望,是莫非如此的。而其中的另外一方,若总能守住那一个信字,用心维护,不求朝夕相伴,只在需要的时候出现,那也当是一种荣幸与幸福。我想,人生中为他人的好,也是莫非如此的。

而信,就算是两个人都会认真维护着,在有的时候也会经受考验。由于各种可能的原因,对方可能会做一些令人意外的事。那在这种情况下,就要看这样的事发生的原因了,如果是出于疏忽,没有想到,那么建立起来的信便会让感情去承受一份负担,而若那是由于过于在意,有很多顾忌,又或是由于一些误会和误解,那这样的考验可以是湖面中起的一点波澜,让人在欣赏湖的美丽的同时,不仅仅只见它的平静。

因信称义,这句圣经中将信主要指代成信仰的话,用在人与人的交往中,也是同样有意义的。一个人能为另外一个没有血缘关系、往日素不相识的人付出自己的感情、精力甚至一生时,一定是先有了一份对于对方的信,就是对方是自己所认同的那个人,才能有一份心甘。两个人之间,没有信,则因此不会有义。

我所谈的这个信,是一种体会,是感受到的,而不是想到,或者告诉自己的。对于认真对待与对方交往的人来说,是能够明白其中的区别的。因此,如果一个人想让对方产生这样一种信,是不能去说、去表达、也是不能仅靠鲜花和热情的。若想让人感受到一种东西,只有通过在意、通过行为、通过为她/他做点什么,让对方有过一种经历方可。

那种经历,其实也是自己的。

于节日前的一点感悟,送给朋友们,祝朋友们情人节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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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16)
评论
寒枝 回复 悄悄话 谢谢默山!
林默山 回复 悄悄话 哈,连铁搭档都来啦,我这里成江湖会了,从来没有这么热闹过,真是好。寒枝的话好啊,观点很明确,欣赏!!
其实很清楚,我的文章并没有写任何关于婚外情的东西,仅讲的是二人世界真正相爱的人之间的事,但寒枝的话借我说的例子,做了一个非常好的补充。我不想再讨论了,因为现有的内容,足以让读者自己去看,判断了。
非常感谢寒枝!:)
寒枝 回复 悄悄话 程程情人节好!
我今天刚去你的博客看了半天。你家的帅哥靓女可太可爱了!有没有近照啊?再多上两张?
twinma 回复 悄悄话 我今天已经来好几趟了,是专门来看你们的讨论的,太深奥,插不上嘴,只能问声节日愉快了。另外,见你们几个都是带照片的,俺也来凑个热闹,俺占便宜,露俩小脸。
寒枝 回复 悄悄话 也祝默山情人节快乐!

当然,日光之下无新事,发生肯定是发生过了。至于我赞不赞同,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其实我这个人跟现在的社会很不和谐,幸亏比较幸运,所以才侥幸混到如今。

我的爱情原则是这样的:
要么就好好跟眼前人过。所有的感情,都给他/她。
跟他/她要是实在过不下去,那就分开。但是在分开之前,决不脚踩两只船。这包括精神和肉体。

前提是,时刻保持自己精神和物质的独立性。

这个原则,我是将它归入“义”的范畴的。夫妻一场,即使感情不能继续维持,这个“义”字至少应该做到,才能无愧于心。这一条,不论对方有没有做到,我自己都会做到。

如果精神上已经追随别人而去了,她就应当尽早让老公知道,并且离开老公。至于将来会不会跟下一个人结合,那是另一码事。这是婚姻生活中的一个“真”字。不然这种婚姻味同嚼蜡。同床异梦,对另一方太不公平。

所以,在所有的婚外情的故事里,我从来都不责备第三者。尤其是廊桥遗梦里的这位,我没觉得他有什么大过错。总是那个婚姻里面出了轨的人——不管是精神还是肉体,让我觉得不够义气。
林默山 回复 悄悄话 我这里今天真热闹,谢AvrilShower来访,稀客稀客!也祝你,还有寒枝,还有所有来访的人们情人节快乐!:)
AvrilShower 回复 悄悄话 Happy V Day~~~ :D
林默山 回复 悄悄话 寒枝,可以说,我的价值观跟你的观点是完全一样的,甚至比你还纯粹。我博客里有文章专门批判不为伦理道德所接受的爱情,认为不该发生。
可是说也奇怪,当年我看廊桥遗梦的时候,并没有产生你这样的感觉,现在听你这样讲,我认为你这样说是有道理的。其实,我可能是举了一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在讲我文章里所讲东西,你对廊桥遗梦的意见的原因不属于信与义的范畴,我确实没有往你说的那个方向想过。
这一点,你是对的,我很赞同,呵呵~
那如果,我将廊桥遗梦改一改,就是男方从没有跟女方有过亲密接触,那么就没有绿帽子可言了,若是如此,同样的故事,同样的结局,你会怎么看,你认为这样的事是否能发生?呵呵~~
寒枝 回复 悄悄话 "女方稳定,完美幸福家庭生活", 不是他想维护就能维护得了的。只能说他尊重了女方的选择。而他选择尊重她,并不是因为对她的信任——的感觉,而恰恰是因为不能确信自己能给她带来幸福。他选择将骨灰交给她,也不证明是对他们爱情的确信。只是要让女方知道她在他心中的位置。

相对来说,我更欣赏要么就不要有这一夜情,要么就干脆爱得彻底一些。

现在搞得老公戴了绿帽子,这两个人又遗憾终生的样子,我觉得很没意思。

嗬嗬,现在你知道我对廊桥遗梦的意见了吧?

林默山 回复 悄悄话 就冲能有再多忽悠个小美女的靓照的可能性,我也得再说几句:

第一, 寒枝可不能断章取义哈,我所承认的诡辩是“有点诡辩”,而且是对一般情况而言我才能这样承认的。那可不等于对于所有的情况,我“已经承认是诡辩了”阿,这点是有待商榷地,呵呵~。

第二, “至于有多少人能把自己的爱情建立在信(事实)的基础上”。我所谓的信,可不是对于事实简简单单的相信,请寒枝参考我文中“我所谈的这个信,是一种体会。。。”那一段,跟你所说的信是有很大区别的。

第三, 我相信,能达到信这一层次的并不多,或可说是很少见。这就像并不是每个人遭遇到《廊桥遗梦》里的故事,都能体会到,或者愿意去承受那种情感,并终生守护那一段短暂的感情一样。那小说里男方的遗物和骨灰最终回到女方的手里,不就是对于人于己的爱情那一诺的兑现和回归么?此为信也。而义,便是对于女方稳定,完美幸福家庭生活的维护,不为了自己一己之私,介入她的生活,破坏一个很和谐的家庭。对于有些真爱的人而言,他们可以放弃,便是因为义在。因此整部小说,于我便是二人世界里情、义、信的解读了。

呵呵,欢迎穷追猛打呀,别手软,你也是高手,我会严阵以待的。:D
寒枝 回复 悄悄话 哈哈!我可找到一个辩论的高手了!真是太佩服啦!
您这以退为进,以进为退的技巧,还真没有几个人能比:)
不过你既然已经承认是诡辩了,那我也不好意思穷追猛打了。就不具体分析廊桥遗梦里面到底有多少信和义了。

不过,在我看来,男女之间的爱情,多半建立在自己的主观臆想之中。至于有多少人能把自己的爱情建立在信(事实)的基础上,还真有待讨论。

我也很高兴,找到一个人愿意跟我闲扯这种话题。人家说真理就是真理,并不是越辩越明的。可是我觉得辩一辩也很有趣,尤其是碰到一个有趣的对手:)
林默山 回复 悄悄话 哈哈哈,寒枝,我日前就想跟你说,千万别换你的照片,若那样也是我这里的损失了,因有着那个可爱女孩的笑脸儿,我的寒舍是阳光灿烂阿,呵呵:D
我可被你逼到了墙角里了,你好厉害,要知道,能让我进墙角的人可是不多哈,呵呵。你说的有理,你说的话,没有让我能反驳的余地。
你看,我再找个说法,你听听行不?
难道爱得痴了的人之间,不需要信做前提么?我认为有啊,之所以痴,那就是因为对对方是自己所等待,寻找,且又是好不容易才找到的人深信不疑才会那样的。所以其中一方才会对另外一方做出对常人所不会做的付出。如果她们之间没有那样的一种深信,便没有了一种付诸感情的基础了。我觉得,爱得痴了的人,是将信给忽略了,或者是给舍在一边了,而事实上,信在他们心里仍然是存在着的,而且坚定不移,不移到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愿去怀疑了。
你可能会说,那感情呢,爱得痴了的人,是因为有了感情才那样的。你说的对,在绝大多数的Case里面,人们都只看感情,不去看信的。但于情人之间,或者刚刚建立感情的人之间,一种信便是珍贵的,因它是建立稳定感情的基础。想想廊桥遗梦那部书,只有相遇几天的恋情,两个人却记忆终生。男方一直孤单行走江湖,而女方有自己稳定圆满的生活,家庭和子女,男方为了女方的幸福,却再也没有去影响过,甚至出现在过女方的生活中,一直到死。如果没有对对方的大信,何来仅因几天相处的感情便产生的那样的大义呢?
寒枝,很喜欢跟你探讨这样的问题,我承认,我所写的不具有普适性,对于一般的情况而言,我上面说的还有点诡辩的意味。你是很好的读者,我喜欢被人批评,你若有不同意见,别手软阿,呵呵:)
寒枝 回复 悄悄话 默山别嫌我挑刺儿,先赔个笑脸儿:)

其实我写回帖的时候,就很明白你文章里的义是指两人之间的爱情,只是不愿意你用“义”字来形容它。

“一个人能为另外一个没有血缘关系、往日素不相识的人付出自己的感情、精力甚至一生时,一定是先有了一份对于对方的信,就是对方是自己所认同的那个人,才能有一份心甘。两个人之间,没有信,则因此不会有义。” 这个我不能同意,因为这只适用于理智的男女。很多爱得痴了的人,他们的义是没有信作为条件的。除非你又把信重新定义。

其实,我是很同意你的观点的。情人节,重要的不是有没有鲜花礼物。重要的是身边有没有一个人,你觉得跟他(她)过完一生都不会有遗憾。
林默山 回复 悄悄话 谢寒枝留言,很有见地!
你所说的都是对的,我同意。只是,我认为你讲的是俗世中的“义”,和信仰中的“义”。而在这里,我讲的是二人世界里特定的“义”,不是一般而言的。二人之间,一定有很多的事是其中一人只想对另外一个人,而不会对其他任何的人做的,这样的义,是二人之间恩义,可不能给普便了阿,呵呵。
刚贴出没多久,就让寒枝见到了,十分感激:P
寒枝 回复 悄悄话 有一点不很同意。

当然这也要看“义”的定义。我的理解,通常我们说的“义”是包含了人道,正义,责任,和关心。

俗世中的“义”并不该是因信而来的。我们哪怕对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也应该有“义”。

基督教中的“因信称义”,那“义”又是完全不同的意思了。我的理解:无罪,完美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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