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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你的个人责任? 给网络警察的话

(2008-09-25 08:22:05) 下一个

什么是你的个人责任?

昨天看了温总理在纽约就奶粉事件发表的谈话,发表在中新网上,当时很有感想, 见到报道后面有匿名跟贴的功能, 便想谈谈感想。 谁知这匿名跟贴我发了无数遍竟然死活不能发贴,看了那篇报道下面所谓“匿名”发言的,全都是一句句不痛不痒的奉承之语。 明白我大概是让网络警察挡住了!

我替这些网络警察感到悲哀。 便想专门写几句话给网络“警察”们。

先生 / 女士们,我不知道你是谁,在做这种堵人嘴巴的事。 但你自己明不明白你是谁,你是在执行公务还是在犯罪? 你不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5 条 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 谁给你这么大的权力随意违宪干涉公民正常说话? 执行上级命令? 你执行的是哪个上级的命令? 温家宝总理当着全世界人民说的话是不是给你的命令? 他说:

“一个政府,除了对人民的负责、服务、献身和廉洁以外,不应该有任何特权。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都要为了人民。”

假如你真有一个所谓的上级要做宪法的敌人, 人民的公敌, 置宪法的话和总理的话于不顾, 你是选择跟随宪法和总理,还是违宪违反总理的命令跟随你那个糊涂的上级?  总理说, 你,“不应该有任何特权”,而你, 还在公然违反他的命令将国家公共权力据为己有,为自己或者自己那个小集团的私心服务, 限制公民说真话的自由!

这个故意违反宪法侵犯公民权利的责任,你日后怎能推托给别人? 做为人民公仆,你难道连宪法上的白纸黑字都不懂? 你故意拒绝执行宪法,故意拒绝执行总理的命令已经足以构成渎职罪!  今天在这里提醒你一番。历史必将按你的选择让你承担你的责任。 你无法把责任推给总理或者任何上级, 因为你是一个神智清醒,精神独立, 自己能够在矛盾的现实中做出判断,做出选择并承担法律责任的活人!

给你敲敲警钟, 这样糊涂下去,后果 极为严重!  但愿你早日醒来,改邪归正, 多干点儿为人民服务, 而不是刁难人民的好事儿。

我的跟贴既然贴不上, 就把跟帖放在我家里好了!

“非常赞成温总理的观点:管理危机的过程往往就是思想和制度进步的过程。

奶粉事件暴露出的是道德问题, 更多是制度问题。

质量监督部门的免检制度是不是错误的? 质量检查如何避免走过场,如何避免来自企业,地方政府的干涉? 检验出问题的如何让消费者广泛知晓? 对消费者造成巨大损害的谁来代替消费者提起刑事诉讼? 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能真正担起这个社会责任而不怕来自政府的干扰吗? 法院能够独立公平迅速地给消费者救济么? 所有这些环节能不能有真正的改善都会决定将来还会不会出现相同的问题。

质检部门能不能独立,司法部门能不能独立,好让它们的监督作用发挥得充分?

政府每改善一步, 都将给人民增强一分信任和信心。政府能不能虚心接受人民的批评,接受人民的意见努力改善工作也是对政府的考验。

作为在国际组织工作的中国人, 我为中国的进步骄傲,也相信中国政府有勇气有智慧面对问题,是愿意选择进步的政府。那些政府里面不断迎着阻力推动进步的人们,愿上天祝福你们!”

原文:

温家宝纽约谈“奶粉事件”:我十分痛心 ZT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809&postID=3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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