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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赵承熙的悲剧想到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前途

(2007-04-21 04:44:44) 下一个

这两天关于韩裔男生赵承熙枪杀三十二人的震惊不绝于耳。很多人奇怪这个孩子哪来这莫多仇恨,三十二条活蹦乱跳的生命就这么随他消失了,可以想见,三十三个家庭的父母从此将如何承受着无尽的悲痛思念的折磨。

 网上的反应很让人深思, 韩国人中国人的第一个问题是,干这件事儿的人是谁,这样的丧尽天良。 知道这个孩子不是中国人,中国人暗自松了一口气,而倒霉的韩国人,则立刻强调,赵承熙不是韩国人, 是美国人。 美国人呢,不知道他们除了震惊,还有什么反应,反正后果就是,那个大学的亚裔学生对正常上课也产生了担心恐惧,想要近量躲过这几天再说,害怕再出个疯子,报复到无辜的亚裔学生身上。

赵承熙这几天或许达到了他的目的,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招来的确是全世界的愤怒。 说句老实话, 我是个律师, 我对他已经从刚开始的迷惑震惊愤怒,转到了同情。 有多少人愿意理解他,多少人努力帮助过他,让他不至于产生这么大的怨恨,以至于不杀人竟不能平息他的仇恨。

 

 最近,又有报道说,赵成熙是个患心理疾病很久的孩子,有自闭症,和人极少交流,没人知道他想些什么。 果真这样, 他是不是更值得同情,对于这样有特殊问题困难的孩子, 学校,老师, 同学,家长,是不是有更多义务关心他的情况,注意他可能发生的问题。  如果他精神不正常,难道学校老师同学不应该早注意到他的异常,安排他就医吗。 如果他精神正常,难道他杀人之前没有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吗, 没有过说服自己为什么只有杀人才能满足自己的漫长思考吗,如果有,这样激烈的思想挣扎没有使他行为已经异常吗。见到他异常行为的人们有没有为他担心过,有没有想过任何办法帮助他。 很多问号。

 

我感叹的是人情冷漠,没人愿意好好地关心一个有病的,无助的孩子。  人们的内心,有的更多得是对孩子的指责,和对青少年苛刻的要求。  这个时候,我们该问的问题不是, 赵成熙为何这样糟糕, 该问问自己, 我对于自己身边的,有缺陷的人们,作过一些什么,让他们感受到人间的温暖,人的情谊,让他们在艰难的生活中不失去盼望。

 

我想起来多年前看到一个报道,说一个孤独症患者的妈妈田惠平女士,她为了照顾好有病的儿子,辞了工作,专门学习了解这种病及其恢复方法。 亲自治疗儿子。经过耐心治疗,儿子渐渐好转。

 

她后来干脆成立了个中心,收了好几个自闭症的孩子,雇了几个人和病儿的家长们一起实践教育他们的方法。

 

 看到电视上朴素的妈妈为了这些孩子煞费苦心,想尽办法筹集资金,不断学习摸索患儿康复的方法,我当时就非常钦佩这位妈妈,她实在是位伟大的母亲。 

 刚刚搜索了一下田惠平女士创办的星星雨中心,发现过了这么多年,这个中心还在,越办越壮大,它有规范的计划管理, 有和其他非营利组织的专业交流,但也面临着资金短缺的问题。 

 “在11年中,“星星雨”所服务的家庭达到2300多个,遍及全国各地,在20余的省市地区举办过培训班;更重要的是培养出中国第一支ABA专业教师队伍。但是作为民办非营利机构,“星星雨”也始终面临着收支难以平衡的挑战,缺乏发展资金,没有合适、稳定的场地等巨大的挑战。

在这种形势下,“星星雨”应该怎样走下去,是每一个员工都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应了那句话“发展是硬道理”,但发展阶段的挑战仍然艰巨。可以说“星星雨”对战略规划的需求也是应运而生的。”

 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使很多家庭无力关照的病儿得到需要的照顾,适当的看护。据说中国有十万以上的孤独症患者,这些组织的存在,像天使一杨给患者带去了温暖,也消灭了这些病人有一天会由于缺少温暖而生出杀人动机的可能。

 非营利主组织都是以某一项造福人类的事业为宗旨的,盈利不是目的。 当中国经济发展解决了温饱问题以后,人们应该跳出金钱物质的狭隘束缚,多参与造福人类的非营利事业。 帮助照看特殊病患,保护环境资源濒危物种, 保护文化遗产,。。。有很多事情都比赚钱本身有吸引力。  

 政府如果支持非营利组织的发展, 有很多办法,规范其组织和财务制度以及筹资行为,使得社会支持这些组织的钱财真正用到这个组织的事业上。

 我以前的同事中有研究非营利组织的专家,赵成熙事件使我又想起了他们。 希望非营利组织的立法会尽快在中国出台,使社会的人力财力资源更多投入到为整个社会造福的各项事业中。  

 我相信,将来这种不以盈利为目的, 以社会效益为主的组织必定会越来越多。这不仅对很多人有实实在在的好处,将来我们退休没事儿干了, 也可以在这些地方接着发挥一点儿余热, 让社会的大家庭产生更多的温暖,去融化那些冰冷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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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青青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莲花,

你谈的这些都是法律问题, 我来试试交篇法律分析的作业,看能不能说明问题。观点只代表个人观点, 不是官方观点,因为在这些事上, 官方观点是什么很不明确。

"法律只在尊重它的地方起作用,中国的法律只是当权者手里的玩具,可悲."

这样的当权者其实在违犯中国的宪法。宪法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 可惜信仰自由也还和言论自由一样需要长期地争取。"

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在中国的宪法里也是公民基本权利的一部分: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宪法的这些规定, 政府和官员应该保证执行, 而不是违反。违反自己宪法的官员,怎能得到百姓的尊重和认同。

如何解释宪法里的宗教信仰自由,解释的原则之一是与中国的国际条约义务一致, 二是诚意解释, 就是good faith interpretation,这是一切法律的普适原则,i.e.,general principles of law.

中国已经签了联合国公民政治权利公约,虽然全国人大尚未履行批准程序,也说明政府基本接受条约的大原则。关于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那里有更细的规定。 详见我前面写过的一篇短文“公民的权力”。

这个公约里,信仰自由的权力内容,就包括了“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礼拜、戒律、实践和教义来表明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因此,中国宪法中的“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的规定,就不能解释为不允许公民“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礼拜聚会。” 因为这样的解释既与国际公约不符,也违反诚意[good faith] 解释原则。 本来信仰活动的基本表现就是聚会崇拜,哪个教的圣经都是这样要求的。 真正保护信仰自由的政府,怎能不容许公开或私下的聚会呢。 不允许的, 就不叫信仰自由, 这也是公约明确规定崇拜聚会自由的原因。

这个问题, 是因为很多国人对宗教活动的不了解造成的, 随着了解的增加,以后慢慢会有改善, 我觉的。

关于言论自由,公约规定 “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对言论自由的限制只能在少数情况之下,为了”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或道德”, “尊重他人的权利或名誉”。 也有应该禁止的言论:“鼓吹战争的宣传”,“ 鼓吹民族、种族或宗教仇恨或歧视的主张”。
按照诚意解释的原则, 中国的宪法中的言论自由, 也包括“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对言论自由的限制只能是特殊情况, 是出于公约中列举的那些原因。
 
做为尊重中国宪法的中国公民,我对中国宪法的理解是,宪法保障公民的信仰和言论自由。 至于某些政府官员的限制行为,那是这些政府官员违宪的行为, 应该承担个人的责任。 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应该进一步完善,有了诚意的违宪审查制度,人们就会更尊重法律的权威。

法律制度是人类文明不可缺少的部分,不尊重法律, 就谈不上文明。 中国近二十年已经进步很大,立了很多新法,将来违宪审查制度也一定会进一步完善, 这是历史的趋势, 我还是乐观期待的。
清静莲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苗青青的评论:

法律只在尊重它的地方起作用,中国的法律只是当权者手里的玩具,可悲:))

本来想用中国的语文课本教女儿学中文,不过看了几篇课文,感觉很糟糕。“文以载道”,可那些文字载的东西,确实太偏颇。用这样的意识形态教育下一代,收获不了爱和同情。

社会的慈善事业,除了政府,最主要的力量来自宗教团体,来自人文的关怀,需要有信念的人们去做。可惜信仰自由也还和言论自由一样需要长期地争取。
苗青青 回复 悄悄话 莲花,我觉得官办非营利机构不值得推广,现有的也该严格监督其运作。 因为管理的人没有真正的事业passion,到头来多有升官或牟利的动机,错用政府和社会的金钱的可能性是有的。

民办非营利事业应该扶持,因为创办的人是真的热情或专业经验驱使。像田惠平女士这样,处于对某种需要的深深理解同情,愿意尽力而为。

法律应该有具体细致的规范,比如,禁止用筹来的资金作员工的住房补贴,或者造不相称的办公用房,每年要有严格的审计,看其资金是否主要用于非营利事业的方面。错用的资金要追回并罚款。 另外,让捐资比例多的人或企业参与非营利组织的董事会,参与资金使用方面的决策和监督,等等。

解决心术不正的问题, 也是要靠法律。 另外, 立法的时候不能光听官办非营利组织的意见,要听捐资人的意见,民办非营利组织的意见,社会公众的意见, 站在不同角度的人, 看到不同的问题。

路虽然很长, 想做的话, 办法是有的,就看政府和全社会要建立和谐社会的愿望到底有多大。
苗青青 回复 悄悄话 慧慧,那你一定对非营利机构的益处和问题有更多切身体验了!
清静莲花 回复 悄悄话 中国的路还很长,现在的情况也不乐观,心术不正的人太多,很难建立互信。即使在西方社会,也有不少人打着非牟利的旗号牟利。
慧慧 回复 悄悄话 我在新加坡的非营利机构工作了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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