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 -- 亦行兄:人类是否有选择的能力?
(2011-08-16 15:06:29)
下一个
亦行兄;
抱歉拖了几日才回复您,俺这几天因小女儿身体微恙而飞行往返于半个美国,好在现在一切平安,感谢神的保守。
首先俺要谢谢您;每次都认真地在看和写俺的博文及回帖,让俺在阅读它们时不仅屡屡受教也从您的回帖中看到您的博学和睿智。
关于您在我的『对基督徒非常有帮助的29条建议』一帖后的回应,俺原打算简单的回复您,但几笔写下总觉得这不是三,二句话可以说清楚的事儿,所以就另开一帖和您商榷。
这是您的观点:
『人类虽可以按自己的意愿选择自己的来生,但人类是否有此能力做选择呢?神给人自由意志,表面上是自由选择,实际上自己是无能为力的。亚当和夏娃以自由意志选择蛇的诱惑,吃了禁果而被逐出伊甸园,于是人类便承袭原罪的地位,无能为力。』
这是俺的看法:
上帝赋予人的自由意志,不仅仅是表面的选择,而是真正的选择权。
没错,当亚当和夏娃因蛇的引诱以他们的自由意志选择了吃食禁果而被逐出伊甸园,而人类就此便承袭了原罪的地位。但这并不表明人类从此就不再有选择和“无能为力了”。
我相信您对圣经是有读过一些的,不然也不会说出亚当和夏娃的事。
俺想问:您有看亚当和夏娃偷食禁果后,神的作为吗?
圣经在创世纪第三章记载亚当和夏娃犯罪后,紧接着记载了神对亚当和夏娃的处置。
在这些经文中圣经隐喻了上帝对失去永生的人类的救恩,也就是今天基督教所讲的神的救赎。
换句话说:当上帝看到人类堕落后,便马上启动了祂对人类救赎的计划,而这整本圣经所传所讲的就是神对失丧的人类的拯救和祂的爱。
我们来看福音最初的伏笔:
『耶和华神对蛇说:“你既做了这事,就必受咒诅,比一切的牲畜野兽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终身吃土。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
这里的蛇指的就是撒旦,也就是魔鬼。而耐人寻味的是那个“女人的后裔”。
我们都知道;你我都是“爸爸妈妈的小孩儿”,也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后裔。而这里讲的单单是女人的后裔,却没提男人。
那么,谁是女人的后裔呢?这个世界上会有单单是女人的后裔吗?
人类在亚当夏娃偷食禁果后,就陷入了绝望。
因这个“女人的后裔”一直都没出现,这个能伤魔鬼的头(致命)的女人的后裔真的会有吗?人类的希望在那里呢?
随着这本充满预言和启示的圣经的翻页,神也一步一步的将祂救赎的计划向人类揭开。
从旧约的创世纪到以赛亚书,至新约的“道成肉身”。我们看到神对人类的救赎,从预言到实现。耶稣,这个由童女感孕而生的唯一一位“女人的后裔”在经过漫漫的历史长河的破折后降世为人,祂的出现不仅伤了魔鬼的头,更因祂从死里复活而击碎撒旦掌控的权力,让一切信靠祂(耶稣)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圣经在新约的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的20-22节中说:
『但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死既是因一人而来,死人复活也是因一人而来。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
这里白纸黑字很清楚的说明;死亡是因一人而来--即在亚当的原罪里众人都死了,同样的;死人的复活也会因耶稣基督战胜死亡而临到那些在基督里的众人。
现在问题来了;
谁会是在基督里享有永生?谁将不在复活上有份(如果你相信有复活的话)?人有选择的权力吗?这自由意志是玩真的?还是玩假的?
常常在网上和现实生活中听到和看到非基督徒对基督教的不理解,认为:基督教的神太小气了,信祂就的永生,不信就下地狱,真是没胸心。。。。。。
事实是否真的是这样呢?如果你相信这个世上有神,而且这个审判的标准是神订的。当然如果是神订的标准也就是神的标准了而非你的标准了。那么在人祖亚当和夏娃偷食禁果后,人类就如您说的那样“承袭原罪的地位,无能为力”了。
但因着神的爱,祂为堕落的人类开启了另一扇窗;祂让祂的独生爱子耶稣基督降世为人,且为救赎这些无能为力的人甘愿钉死在十字架上,用祂的血洁净被罪捆绑的人,最终得以回到神的永恒里。
但神仍就给人自由意志去选择,你可以选择信上帝接受祂的大能脱离罪的束缚。你也可以选择醉生梦死,过自己要过的生活,最终赔上生命。
所以,不是上帝小气,而是基督徒们选择去天堂。今天这个自由意志仍旧在那里,您要做哪样的选择是没人强迫的.。
再简而化之;
人没有选择不犯罪(原罪)的自由,但人有选择得救的自由!因为神的救恩已经为他预备了。
关于佛教与基督教在“得救”上的差别,俺下次再和亦兄探讨。
因俺们全家现在又聚在一起,做今年暑期最后二个星期的度假,所以俺要去陪LG和孩子们,不然会有人提抗议呢,哈哈,哈哈~~~~~
谢谢亦兄的回应,这是俺的回帖: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1108&postID=20239
盼批评指教。
自由意志从哲学的角度,有诸多的讨论和许多不同看法,许多哲学家都已讨论过了,不过诚如我曾说的,其主要问题在于人是否有能力做真正不同的选择。而决定论认为,所有事件发生,是先前某个因素的必然结果。决定论区别于其他的基本观点是:凡事都是有原因。这个原因可以是逻辑的,也可以是事实的,由此决定论分成了两派,严格决定论认为这个原因是逻辑因果,所以一切必然,没有自由;而温和决定论认为一切并非必然。首先,并非完全必然,人仍然有选择的余地,其次,即使是必然,仍然可以不伤害自由的意志。比方说,做了善事,必有善报;做了恶事,必有恶报。如果是这样,隐喻了人只有行善事的“自由”。如果换成了:做了善事,不一定有善报;做了恶事,不一定有恶报。那就是温和决定论所主张的。佛教所主张的是因缘和合。从“因Cause”到“果Effect”的过程中,有“缘Condition”的运作影响。
亚里斯多德的海战问题也是有趣的辩证:明天将会还是不会发生海战?如果将有一场海战发生,那么,昨天的假设即为真,对过去而言,这场海战势必会发生。如果将不会发生海战,那么,对于过去而言,这场海战必然不会发生。这隐喻着,无论是未来的结果为何,未来都是由过去的真理之上——这真理便是过去对于未来的假设。然而,必然性和可能性都是定义在一个时间或经验上所已知的基准点,所以对于一个观察者来说,若有什么事情发生只是可能,那么或许对一个全知者而言,它就是必然的。
从神学的观点来看,若是神的确预知其结果,那么将这种选择视为自由的意志或许会令人产生质疑,也就是说,神若已知或恒知选择的结果,那么这似乎就扭曲了人的选择自由。
基督教在中世纪曾面对一种矛盾,亦即:自由意志究竟应是为善还是为恶的?人的为善或为恶,完全被框架在是否听从基督的教导;因为人没有分辨善与恶的知识,因而也没有自由选择为善或恶的能力;于是人的自由意志和善恶之间失去直接的相关性,所以加入了耶稣基督的意志,也惟有祂是绝对的善良,是一切意志的权威标准。因此,基督教给人留下最后的自由意志,那就是信仰,信或者是不信。于是导致自由意志的分裂,即同时存在为善和为恶的两种相冲突意志,人在上帝和魔鬼之间被撕扯着。因而人不能凭自己的意志在善与恶之间直接作出选择,而只能在信或不信之间作出选择;就是因为信的是上帝,祂将带来善,不信上帝将带来恶。换句话说,人对善和恶的选择,不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选择。
我想“真的假的”读者想要说的是,我是希望按我自己的意愿,“直接地”选择我自己一个人的来生。而不是非得听从主的安排,或“间接地”做选择。那么,人的自由意志何在?
举个小例子说明,当我们带孩子去某素食餐馆用餐,对孩子们说:你们可以点选自己想要的食物。可是,其中的孩子问:我们可不可以吃麦当劳?往往父母亲的解释是:麦当劳的油炸食物无益于健康,所以带你们来此,你们爱点什么就点什么,其实我们已经给你们自由选择的机会了。
就这点,从佛教看来,自由就是自由地选择必然,就是“饥来吃饭,困来即眠”,而不自由并不是指饿了可以不吃饭,困了不需要睡觉,而是“吃饭时不肯吃饭,百种须索,睡时不肯谁,千般计较。”而“胳膊肘往外拐”是必然,“顺着胳膊肘往外拐”就是自由,非要别扭着内拐才是不自由。
不过这里面引出另一个问题,就是“自由和自愿”的关系和区别,因为这是那些支持自由和决定兼容的人最经常受到质疑的地方,而且事实上,也确实存在两种隐性的不自由:上瘾的行为和奴性。前者的情况,当一个有毒瘾的人在清醒的时候可能很想戒毒,但毒瘾发作的时候却只能服从最强烈的生理欲望,这是一种不自由,但也是非自愿。而后者的情况是,奴隶是不自由的,这是所公认的,那么,自愿做奴隶的人是否自由呢?旁人知道他是奴隶,他不自由,而他自己认为他自由。那么,自由是谁来认定?是个人的还是有一个共同的标准?如果对自由的理解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那么奴隶确实是自由的,因为他做了他想做的事情。这个问题牵涉到哲学以外的东西。但我们依然得承认的一个事实:这个奴隶觉得自己是自由的,这里还是有“自由”在,虽然这种自由很可能是虚假的。
What is the “true product” of the organization (Disney)? -- Happiness
What should I serve our customers? – Create happiness.
Is this approach overly simple? Simple – Yes; overly – no.
他问:各位到迪斯尼玩,最难忘的经验是什么?是不是排队等待的经验?无数的等待,玩这个要等,玩那个更要等,等、等、等,无数的等。(我省略这个精彩部分)他接着说:各位是否有此经验,当快快乐乐的欣赏完烟火时,却没有一位家人记得车子到底是停在哪个车位,是吧?但别慌,只要还记得当初到达迪斯尼的大约时刻,迪斯尼的服务人员可以马上找到车子。因为,迪斯尼有完整的游客停车顺序和时间表的作业流程,也就是说,迪斯尼记录服务人员引导游客进入停车车位顺序和停车时间的对应关系。他说:以往游客还有个经验,也许是太兴奋了,游客往往将车的钥匙反锁在车内。迪斯尼根据往年的统计数字显示,这样的意外,每天竟然有上千的记录。现在,迪斯尼服务人员可以在监视器上观察到家长的尴尬和家人的沮丧神情,不待他们求援,服务人员可以在最短时间到达现场,提供优质的开锁服务。他说:无论最新的还是最旧的任何车型的车子,迪斯尼都可以不需破门而入,或拿笨拙的工具伸进窗子拉开锁,而是轻易的打开车门的锁。因为,迪斯尼有全球最完整的各型车锁资料库,和先进开锁技术,而且这个服务部门的规模是迪斯尼的一大部门。现在,许多汽车制造商与迪斯尼这个部门合作,一起研发车锁的技术。他笑着说:你们大概没想到迪斯尼还有一个挺赚钱的行业,就是提供汽车制造商制作车锁的技术。
他的演讲,启发了我们许多的思考,很有收获。Share with you.
至于解决“等”的部分精彩演讲,就留待下次机会吧!
你问:福音的出现是否给那些不信的带来"更大的不幸"?我自己的看法是。。。
其实佛教与基督教一样,人要获得那无上的智慧,能够成佛,是要通过守戒修行的过程才行。前者主要是向内去求取,进而转化自己,离苦得乐;后者主要是向外攀缘,借由神的力量,一起用功而得救。所以说,人能否得救是有代价的。宗教与福音的最根本分别,在于前者要凭“自我的义”得到救恩,而后者则免除了人一切得救的条件。神是无条件的拯救,却是有条件的拣选。
可是往往人就在这点上给绊住了,人总是以静态思维来想:“既然结局已定,努力不努力传福音都不影响结果,这人若没被选上,我再传也没用;那人若被拣选,我不传他也会信。”其实神是以动态意旨来命定一切。
往往人只顾结局,神却看重过程。“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And those he predestined, he also called; those he called, he also justified; those he justified, he also glorified.(罗8:30)祂虽命定人的得救,也命定这个得救需要一个过程才能达到,而且是必须共同参与这个过程。我们可以反过来想,若是神没有命定,我们再如何努力传福音也是枉然;神既然命定了,我们努力的传福音,又何忧无人得救?
“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I give them eternal life, and they shall never perish; no one can snatch then out of my hand. (约10:28)在基督里被拣选的人,得救与否,是神做的主动。“因为耶和华所爱的,他必责备。”because the LORD disciplines those he loves, as a father the son he delights in.(箴言3:12)
一个表面上信的人,若未真正狱火重生,其实从未得救。“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能进天国。”Not everyone who says to me, ‘Lord, Lord,’ will enter the kingdom of heaven, but only he who does the will of my Father who is in heaven.(太7:21),“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and no one can say, “Jesus is Lord,” except by the Holy Spirit.(林前12:3)而传福音的真谛也便在此。
借用经济学上的谚语: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或是无不劳而获的)。There ain't no such thing as a free lunch.
所以属灵的生活,是丝毫不能懈怠的,不是信了,就可以得救的;不是可以一步登天,坐在那儿安享天年;因为,重生当先于悔改,不是我们懂得认罪悔改,神才救我们。相反的,是因为神重生了我们,我们才懂得认罪悔改。
就好比带孩子们到Disney迪斯尼去一样,孩子们知道迪斯尼可以带给他们快乐,但不表示只要买票进了乐园就可以享用一切精彩。他们还是需要努力的排队等候才行,否则就享用不到任何精彩。但我们实际的经验里却告诉我们,当好不容易排队进了第一道门,里面又有个大厅,让进了门的游客等候休息,而大厅里有十几道门让你选择再次排队等候,往往初次来的游客不明就理,涌向每道门的最前面,总以为可以挑选到最前排的位子,没想到每道门却是通往每个横排的座位,换句话说,排在最前面的游客反而被安排在每排最侧面的位子上。
这说明了,我们相信神可以救我们,所以信了主;但我们还得努力不懈怠的亲近神才行;至于是否被祂拣选,不是我们所能知道的。如果我们事先知道神的安排,那么,神的安排其实是我们所安排的。这就好比上面的例子一样,迪斯尼的安排不是按我们的逻辑思维安排的,我们无法预知应该排在那儿才能得到前排正中央的位子,就是因为如此,游客也就老老实实的排队进场。
My two cents!
对了,因为你,我现在可是个挑选水果的臭皮匠了。
再次谢谢亦兄的论述.
Again, 每次阅读您笔下之语,都让俺受益匪浅。您不仅在知识面让俺折服,就是在神学的认识和理解上也让俺不得不扬起45度角。
从广义上说:"自由意志"的确是人选择"生与死"的权力,但不可否认,若Narrow 到神学教义的话,那福音的出现反倒是给那些不信的带来"更大的不幸"。因:「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三,18)
记得龙应台曾引用过一个比喻:
"越成熟的麦穗,腰弯的越低"。
非常赞同亦兄;"人因为无能为力,所以才更骄傲自大。只有人在神的恩典下,才能谦虚为怀。因为,全是恩典,也唯有恩典。"•
很高兴我们能理性的商讨,再次谢谢亦兄的时间,码字,和渊博睿智的复函。
祝:平安,喜乐!
神是无条件的拯救,却是有条件的拣选。 “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It does not, therefore, depend on man’s desire or effort, but on God’s mercy.(罗马9:16)神先在“死”人心中用“复活”的大能动了苏醒的工作使人的理智、情感、意志恢复正常功用,以至能够对神有正面的回应,从而才能求告主名。“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But because of his great love for us, God, who is rich in mercy, made us alive with Christ even when we were dead in transgressions – it is by grace you have been saved. (以弗2:5)
这好比我们爱人之前,是需要懂得被人爱,如此才有爱的能力,毕竟爱是要共同经营的。否则,真叫做“无能为力”。
神给了我们“自由意志”的选择,问题是我们有此能力去行使它吗?“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祂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你们,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悔改。”The Lord is not slow in keeping his promise, as some understand slowness. He is patient with you, not wanting anyone to perish, but everyone to come to repentance.(彼后3:9)祂只能“愿”人得救,却无法“使”人得救,乃是因为人的自由意志所导致的骄傲自大使然。人因为无能为力,所以才更骄傲自大。只有人在神的恩典下,才能谦虚为怀。因为,全是恩典,也唯有恩典。
我的回复主要缘于读者“真的假的?”的一句话,他说:神是要所有的人按照他的意愿。我是希望按我自己的意愿选择我自己一个人的来生。这是很大的区别。
我的回复没有批判他这句话的意思,相反的,只是延伸自己的想法。但的确在绝对的真理上有点含糊,有失风范。
我不是基督徒,也不是任何教义的信徒。所以对圣经的理解有限,或许我不应该擅自解释圣经里神的教导。
其实圣经里否定人有自由意志的。就拿人是否得救来说,乃在乎神的拣选,“所以我对你们说过,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This is why I told you that no one can come to me unless the Father has enabled him(约翰6:65)“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You did not choose me, but I chose you and appointed you to go and bear fruit -—fruit that will last(约翰15:16)
其实自亚当堕落以后,自由意志已成为罪的奴仆。所以主说:“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Then you will know the truth, and the truth will set you free.(约翰8:32)这就意指着,我们本是不自由的,还是得按神旨来行使自由的意志。
“真的假的?” 说:“我是希望按我自己的意愿选择我自己一个人的来生”。那么,既然人为万物之灵,人类若是可以自己作主决定自己的事,那么人也得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但这个逻辑的矛盾在于,人若是必须对自己所选择的行为后果负责的话,那么早已没有自由可言,除非人不须对自己所选择的行为后果负责。
所以我文中“无能为力”的意思是,人不是神,但人却想做神的事,当然无能为力。人的自由意志还是有限度的,不能超越神的权柄。
自亚当堕落以后,人的理智、情感、意志都被罪所沾污。人的理性抵挡真理、人的感情藐视圣善、人的意志抗拒神旨。人一旦有了自由意志,却将自己凌驾于造物者之上,又企图用自己堕落的人格去明白神、经历神。换句话说,人类承袭原罪的地位,即便是有了自由意志,也无能为力。而且,这个所谓的“自由意志”,所带来的反而是祸多于福。
其实,基督教也好,佛教也好,都是将那个“我执”与“ 我性”给拿掉。前者是将自己交给了神,谦卑主前,尊行圣经里的教导,因而得救。后者是透过明白因缘和合及空性的道理,无我而能自在,终于成佛。
记得有个故事,一登山者不小心失足跌进了深谷里,幸好他身上的登山索救了他,不过他却无助的悬挂在山隘峭壁、伸手不见五指的半空中,此时又饥又冻又害怕,他开始祈祷神能救他出险境,在无数的祈祷后,神在他耳边说:孩子,将身上的绳索割断吧!
第二天,山难救援队发现他的尸体悬挂在离地面不到两尺的半山腰上。
其实人是无法用有限的知识和能力作主的,尤其是生与死的问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