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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视角看六四

(2010-06-04 01:14:33) 下一个

1989年六四发生时,我已在国外近三年,提供了从另一个视角看六四的机会。我是公派出国,能定期从大使馆拿到人民日报海外版。刚出国,拿到报纸亲热得很,几乎每个字都要看个明白。记得报纸的基调大概从八七年第二季度开始,逐渐向左转,至八八年初已经引起我这个‘老运动员’的极大不安,怎么文章的用词越来越像文化大革命前夕的流氓地痞腔。在我心中,国内要搞第二次文革的阴影越来越大。

管我们的二等秘书是教育部出身,据说是李鹏的部下,他在八八年执行的政策左得出奇。后来我问过好几个其他国家的留学生,他们那儿的使馆都没有这么极端。举二个例子,大家开下眼界。

一曰,‘不得改变身份’。具体应用的是,出国时是访问学者,不得改变身份去念博士。有已经在读的,一律退学;已申请到奖学金的,一律中断;已有学生签证的不得延长。使馆亲自通知各发奖学金的丹麦单位,停止发放,以致丹麦政府有段时间不再给中国留学生奖学金,说,从来没见识过一国政府来说,不要给本国学生奖学金。所有访问学者的名字都被送往移民局,中国要求,他们不得延长签证。笔者是访问学者,已在哥本哈根大学开始博士课程,并已有奖学金,所以是再清楚也不过了。

二曰,‘不经使馆批准,擅自去他国就读或工作,作叛国罪论处’。有一位访问学者是党员,被他国聘为客座教授,因怕去不成,没请示就去上任了,把一些行李留在丹麦另一位留学生家。这位党员党性不错,在他国越想越不安,画蛇添足,打了个电话给丹麦留学生党支部书记。书记劝他自己给二等秘书去说。结果是,他所在的国家收到了通缉令,而那位收留他行李的留学生,犯了隐瞒不报的罪,被勒令停止学习,驱赶回国。

这些事都发生六四前。六四后,转他国工作或学习是很平常的事。我知道,这位被驱赶的留学生在六四后,又返丹麦继续他的学业,而对该客座教授的通缉令成了笑话。我在八八年丹麦签证到期以前,在芬兰找到工作,因有客座教授的前例,不敢连累别人,终断在哥大的学业,独自俏俏地来到芬兰,直到六四后,才摆托可能被通缉的恶梦。

所以,当时很清楚,党内保守派势力越来越大,为了打倒改革派,他们不惜再来一次‘类文革’。之所以‘类文革’没有搞成,之所以国家继续开放,之所以我们能自由地在这国那国的学习工作,六四功不可灭,六四必定会记载在中华民族的正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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