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谷雄风

有所思,有所感,从历史的时空中来,再回到历史的时空中去。
个人资料
正文

针对《张发奎上将回忆录》的不实流言之澄清 / 胡志伟

(2010-01-30 06:55:41) 下一个


针对《张发奎上将回忆录》的不实流言之澄清
——兼论传记作者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责任


胡志伟

  

   《张发奎上将回忆录》中文版在香港面世近年,作为译注者,我收到不少贺信与赞许,其销量也长踞香港机场畅销书榜榜首,其台湾版因故延宕,至今仍未出版,但却在台湾引起连串风波。张上将辞世已二十九年,他不能再开口自辩,为这位百战功高的抗日名将(我见台湾网友曾投票选他为十大抗日名将之一)辩诬,便成为我义不容辞的责任。

   历史绝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传记文学第561期刊出一篇周湘汉、湘琦姐妹函件,断言张发奎口述自传「失实」,来函者既然自称从未阅读过此书,我不妨把 张故上将的口述回忆录(见中文译本页476-477,英文誊本页923-924,原文是用双括弧圈起的,张上将言明括弧内字句在他有生之年不得发表)中涉及周游的段落转载如下:

   ((负责余汉谋部与驻在赣南的中央军之后勤供应的周游**周游(1894-1959),广东阳春人,广东陆军速成学校毕业。北伐时任国民革命军第四军十二师连、营、中校团附。一九三六年任广东军管区司令部副参谋长、中央陆军官校四分校(广州)少将高级教官。抗战爆发后,任四战区兵站部少将分监。一九四四年七月任广东省政府委员,次年八月免职。一九四六年任广州绥署第三处少将处长。一九四九年任海南防卫总司令中部后勤司令部中将司令。一九五年去香港。周游被通缉后,常被流亡香港的军人敲诈,其不义之财散尽后,在太平山下以写稿维生,是《天文台》报的长期作者。)也同许××一样,卷款来港。由于中央不能从广州补给这些部队,当局给了他大笔美元、黄金与银元让他随军就地采购。当然,为了报账他只使用金圆券,在金圆券急瞬贬值之下,来回倒腾的巨额差价都落入他自己的腰包。周游赶不上后撤的速度,在他的后勤官兵到达指定地点前,应受补给的部队已经后撤,有些部队已被共军缴械,其他部队则投降了。周游便携鉅款来港。在台湾的行政院以李宗仁的名义发布了通缉令。周游没有心肝又没有脑筋。倘若他天良未泯,他本应携款去海南然后随军撤台。他可把手执的金圆券按原来面值交还有司,就这样,他仍能藉一泻千里的金圆券贬值而发一笔财。

   脚注*的周游简历主要是依据200512月团结出版社印行、陈予欢主编的《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撰写的,此书编列历史人物21458人,共713万字,倘若各该传主的孝子贤孙都要缠讼、为其先人「争名誉」,那麽法院开成链锁店也不够用!当年的军人,戎马倥偬,多数时间不能带家眷随军,所以稚龄的周家姐妹对乃父的了解绝不会多于他的顶头上司张发奎,甚至不会多于后世的历史学家。张发奎的回忆录富有历史价值,因为他是在香港而非大陆、台湾,向洋人口述的,全无政治压力,而且他是国军数十名上将中唯一将军旅生涯的全部军史档案完整地转移并保存在自由地区者;陈予欢编辑的辞书则是根据国军遗留在大陆的档案编写的,二者十分吻合,尚在幼年的周家姐妹自然不会知道乃父任过海南防卫部中部后勤司令,这个职务使他到手大量金银,到了海南也未交付驻军,这同周家姐妹来函所述大相径庭。周家姐妹声称乃父「在五十年代就获平反」,请问「撤销通缉令」是五十年代哪一期「行政院公报」刊载的?何以终其一生不敢踏上宝岛国土?既然说在湖南的「广大官兵无辜,谁无子女?谁无兄弟?停粮饷即无衣食,做人要积德。」那麽,驻扎在海南岛的官兵难道个个都无子女、无兄弟吗?扣发他们的粮饷卷逃到香港就能积德?既然甘冒杀头危险也要将军饷交给叛意已明的陈明仁部,为何没勇气到台北向陆军总司令部交代巨额军饷之下落?周氏姐妹的函件只能让读者们知晓,周游是故意把军饷交给叛军,以求给自己留一条后路的。所以,那年头中共特工在香港连续狙杀了三名国军少将(1),却放过了这位对中共眉目传情的周中将司令,让他在英国殖民地慢慢消耗与享用中华民国的国有资产。周家姐妹来函说乃父与陈铭枢交往密切、深知其政治倾向,而陈铭枢在香港又策反了一批国军将领,这更证明了周游厚此(湖南叛军)薄彼(海南国军)是有其小算盘的。直至一九五一年春,镇反运动大张旗鼓展开,一批批国军「起义」将领被枪决,周游才断了投共之念。那时台湾方面在香港势力微弱,对这类贪官鞭长莫及,也只好听之逍遥法外了。

   至于张发奎到殡仪馆为老部下弔唁以及周游与李济深陈铭枢王造时彭文应作彻夜长谈能否解读为周游并未贪污巨额军饷,这是任何人都能分辨的;周游托亲友买飞机票从海南赴香港,只能证明他有公务赴海南,不能证明他没有贪污!这些冗词与所谓「匡正」风马牛不相干,只是欲盖弥彰,越描越黑。

   历史人物的是非曲直须由历史学家裁定

   记得几年前,刘峙的后人曾在传记文学登出了他「藏之深山」四十年的长文〈皮里春秋〉,同他先前出版的《我的回忆》口气迥异。刘峙对先总统 蒋公憋了一肚子怨气,但知情人认为刘峙对大陆国土的沦陷负有一定责任,于是便有《传记文学》484期唐志华口述、廖作琦笔记的〈我追随刘峙二十年〉,廖文认为:「通观刘峙全文,只有责人而全未反躬自问。」责刘峙「营私舞弊,好色贪财」「蒋虽负于天下,但未负刘,任何人均可评蒋,然唯独刘峙先生不该也不能评蒋之过」。我也援引刘峙旧部艾经武、刘耀扬、李仙洲、邹高竞、谭定远等人的回忆录,揭露刘峙在大陆时如何利用方面大员之特权贪污中央拨付的政费、其妻卖官鬻爵、仅在汉口一地就买下两条大里弄,其中一条就有三百间房,在南京置了整整一条胡同;挪用重庆国防工事专款开办私营银行、在黄河渡口走私战略物资图利、运用前线胜败消息操纵重庆棉纱、烟叶市价,囤积居奇等等。这个贪官,葬送了徐蚌战场五十万国军,这类贪官怯将共同丧失了一千万平方公里的大陆国土,非但不深刻忏悔,还要怨天尤人,甚至责怪最高长官,他们怎能博取后世百姓的谅解?时隔六、七十年,军阀、汉奸、贪官的后裔纷纷跳出来为其先人喊冤叫屈,他们以为普通百姓不谙史事。然而,只要历史学家没有被杀光,想一手遮天是不容易的,纠缠的结果往往是原形毕露,闹得遗臭万年。

   中国近代史、现代史的灰色地带甚多,光是中共党史就两次要倚仗中共中央全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去修正,而许多党政军要人的恩怨情仇在生前解决不了,就往往遗留给他们的子孙后代。近几年,名人后代因回忆录、口述历史缠讼的案件,已层出不穷。我手头有一份北京市两名高干子女缠讼的民事判决书。原告黄公芬控告杨虎城手下西安绥靖公署军法处长米暂沉1986年撰写《杨虎城将军传》,指黄父、西安绥署交通处处长黄念堂是「军统潜伏特务」,侵害了其父的名誉权。米暂沉已故,黄公芬(纺织工业部司级高干)将整理此书的米暂沉之子米鹤都与中国文史出版社列为被告,她还通过本单位党委去公安部档案保管处查明军统名单中并无黄念堂名字;被告米鹤都则声辩,一九三七年「二二事变」时,是杨虎城下令枪决黄念堂的,如果这是错杀或侵害名誉,那只有已故的杨虎城将军才能负这个责任。原告找了原铁道部长、曾任张学良机要秘书的郭维城,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副院长、曾任杨虎城部警卫团团长的阎揆要以及曾任东北军骑兵军军长何柱国秘书的李郁棻等人作证,被告则找另一位做过铁道部长、曾在东北军任团长的吕正操作证。双方各执一词,缠讼十二年之久。从一九九三年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的裁定书、一九九五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定直到二○○五年十二月廿六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检察裁定书,都表明,该案涉及对历史人物在西安事变这一重大历史事件中的评价问题,不属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故决定不予立案。法院声称,历史人物的是非必须交由历史学家裁定。


  
「孝子贤孙」必须注意利益冲突的迴避

   上述个案扯出一个「死人有没有名誉权」的问题。在法治社会,死人是没有名誉权的,倘若死人有名誉权,秦桧石敬塘吴三桂汪精卫的后裔早就把海峡两岸三地的历史学家统统「砸烂狗头」或关进大狱了,国史馆的纂修与教育部的编审恐怕天天都要被揪上法庭。周氏姐妹可能援引一九七六年台湾发生的一宗腾笑国际之「诽韩案」:有个文人郭寿华撰文指唐代文学家韩愈因染上风流病而死,韩愈第卅九代孙韩思道在韩氏宗亲会支持下,一怒告上法院。台北地院以郭氏诽谤罪成立而判处罚金三百元。难道周氏姐妹仍然活在戒严的年代吗?设若周氏姐妹认为张发奎自传有诽谤之嫌,她俩可以入禀香港法院或张将军儿子张威立所在的夏威夷地方法院兴讼,也可以控告出版张将军回忆录的香港文化艺术出版社,为什麽要在台北传记文学月刊发难呢?这是因为她们明知张、周两造均已作古数十年,此案已脱离法律范畴,故只能寄望于不明真相的读者,欲利用民粹主义思潮来博取同情。然而561期的编辑室手记中,成社长已经指出:「以人子身份为亲人伸冤讨公道的文章要面临很难迴避的局面,那就是『为尊者讳』,容易言过其实……个人情感偏见等的影响」。换言之,历史人物的后代要为其先人叫屈,有一个利益冲突应该迴避的问题。传记文学刊过的历史人物论述何止万千,如果他们的后代都要传记文学提供免费园地藉以歌功颂德,这本刊物还会有人购阅吗?兹建议社方对于这类「孝子贤孙」的喊冤叫屈文字,一律收取普通版面广告费的一千倍,寓禁于徵,这才能剎住这股无理取闹的歪风。

   张发奎上将回忆录的英文誊本在哥大珍本与手稿图书馆沉睡了四十多年。七年前,张之丙女士影印了其中一章给我试读,我感觉这是一部经历二十世纪重大事件的政军要人具体且坦率的回忆,毫无自传、回忆录作品隐恶扬善的通病,所以耗六个寒暑的业余时间将其译成中文,且依据128种典籍作了533条注释。在翻译过程中,我发觉十二年前杨某人在传记文学译述的该书第六章之一部份,几千字译文竟有几十处硬伤,对原文作了有违学术道德的删节、改写以及歪曲,故在第554期《传记文学》提出质疑。这在自由世界本是稀松平常的一篇文评,不料竟有人暴跳如雷,给我扣上「强烈的反共情绪」「恶语伤人」「煽动仇恨」等罪名。这些「弥天大罪」,若在四十年前的大陆,足以把我押上刑场。然而,对我所指出他误译、误删(根本就是不会译)的实例只字不提。对于红卫兵暴徒式的恶言辱駡,对于一个连此书访问学者的名字都搞不清(夏连瑛的丈夫夏威廉已授权我为其亡妻正名)的不学有术之徒,本无必要置理,但杨某对我诬衊不实之词,流毒甚广,我必须直指其谬以正视听。


  
秦皇的封建社会一去不返了

   杨某接受韦慕廷的餽赠,只是一套张发奎口述之英文誊本缩微胶片而已﹔我亲赴哥大(在自由世界,谁都可从大学图书馆联网上查明藏品目录与价格,见票付货,根本不必依靠杨某的「建议」)购买这部口述史的中文版权,是连带张发奎历年日记、战报、函电、战区文件、作战地图、作战方案、私藏相片、访谈草稿以及相关文件档案一揽子买下的,这同洋人大扫除丢弃的所谓「赠品」不可同日而语。张发奎全档是一部完整的文献,在翻译过程中,凡合适的资料都应该插入有关章节,尽管这麽多录音带在制作英文誊本过程中被删去了一半多,但我仍是竭力把删去的部份补还去,深信这是任何一位成熟的历史工作者责无旁贷的。历史本身乃是客观存在过的事实,然而总有一小撮人要故意隐瞒、毁灭或曲解这些事实。秦始皇烧毁除秦国史记以外的历史记载、文学、诗书和百家语以及民间属于政治性质的书籍,「有偶语诗书者弃市,有以古论今者灭族」,就是这类毁灭历史的始作俑者;满清乾隆帝监修四库全书时,销毁了对满清不利的书籍583种,非但记述明清两代史实的书,连牵涉到辽金元的历史纪事都被删或改得面目全非,便是继承与发展秦皇暴政的典型;杨某人的所谓「摘要」「节译」当也可作如是观,其客观效果便是扭曲、窜改、毁灭史料。

   从译错的句子来看,杨某的英文程度,大致是香港小学二年级的水准(按:大陆高教部门规定:博士生须懂两科外文,博导要求更高),连简单句都译得语意全非,皆类似于吕叔湘教授所着《中国学生常见的英语错误》一书中的例句。然而他在歪曲字义方面却颇为老练。譬如Nanchang Revolt,他一定要偏离中国现代史的既定名称,故意译为「南昌起义」。他可能会诡辩说,Revolt有多义性,可译成暴动、反叛,也可译为起义;那我可以告诉他:英文napkin可译为餐巾、手帕,也可译为尿布,如何定夺则端视上下文的语义。从张发奎自传的第六章可知,叛军残酷杀害了北伐军总司令部特使李某、军参谋长陈图南、团长柏家厚与廿军(滇军)的赵副营长;在广州,暴徒用大炮杀死了大量警察总队官兵与公安局文职人员,还命令五百多个人力车伕到全市各处放火,要让广州市陷入一片火海。根据文献记载,南昌参叛的两万匪徒在三天半内杀死上万人民、烧光七百多家店铺、强姦了九千多妇女,把小小南昌城弄得哭声震天;在两湖,十一天杀了四万三千七百多人,强姦一万一千名妇女,焚毁房舍三万八千多间,抢劫十三万次﹔在广州,烧毁了三十多条繁华街道,毁屋一千五百十三栋,杀死无辜民众一万五千多人、抢劫三十一万二千五百多宗、强姦妇女一万七千多人。这样令人发指的暴行能说是「起义」吗?国民党前身同盟会领导的辛亥革命,鬯匕不惊,连武昌清兵的最高指挥官黎元洪都被推举为大都督,杀害秋瑾的满清官吏贵福也未受追究,这才称得上「起义」。中共建政初期,其史籍一直称「南昌暴动」「两湖秋收暴动」「广州暴动」,到五十年代中期,为了遮羞,才易名「起义」,杨某是知道这一段过程的,但他未忠实于张发奎原着的语意。

   我们研究历史,是为了探索史实真相,使悲剧不再重演。如果任凭杨某的「煽动仇恨」说自由氾漤,那麽《史记》作者司马迁、《扬州十日记》的作者王秀楚、《嘉定屠城纪略》的作者朱子素,岂不是统统可以被诬为「煽动陕西民众与其他三十个省市自治区民众的仇恨」「煽动满汉仇恨」吗?曾任中共中央副主席的叶剑英曾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指出,十年文革死难两千万人、迫害了两亿多民众﹔最近中共民政部公开了三年灾荒(59-61)期间非正常死亡(饿毙)的统计数字——三千多万人,杨某是否要给叶剑英与现任民政部部长扣上「反共反华」「恶语伤人」「煽动仇恨」的大帽子呢?现在不少历史学者锺意选择上古史,那是因为天地玄黄,宇宙洪荒,一切都凭神话传说,怎样解读都不会产生是非恩怨,不会得罪恶人﹔但现代史截然不同,步步都有陷阱,遍地皆是荆棘,一不小心就会被有心人批倒批透、斗垮斗臭。这几年大陆逐渐开放,有些学者走出国门,接触到美、日、台湾等地的原始史料,他们渐渐明白:重提「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并不等于抹煞清初的乾 嘉盛世;回溯中共草莽时期的暴行也并不意味着抹煞三十年来改革开放的巨大成果,如果时时、事事、处处要以康生、张春桥、姚文元的尺寸来衡量历史学家,岂不大家都要重回「焚书坑儒」的黑暗年代?这可能实现吗?


  
依附草木者 其人格不足观

   清初史学名家章学诚在〈史德〉一文中指出:「盖欲为良史者,当慎辨于天人之际,尽其天而不益以人也」,慎辨于天人之际,是指治史者应当慎辨自己主观与史实客观之间的关系,划清哪些是自己的主观意图,哪些是客观史实;尽其天而不益以人,则是要求治史者尽量尊重客观史料,如实反映客观史料,不要随心所欲地把自己的主观意图掺杂到客观史料中去。杨某苟无倖进之心,也就不会把张发奎的口述自传抄本(仅一处就)大删特删677字之多。杨某侈言「新闻法令和管理规定」「社会环境风习」,我相信在改革开放年代,他若不删张发奎原文绝不会成为「现代崔杼」(2)。君不见那个在陈炯明文集扉页题词「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的妄人彭禹贤还不是高踞中共汕尾市委书记的宝座吗?那本把坚持民族气节抗清三十年的郑成功父子诬为「民族败类」的《文史精华》月刊至今未受停刊整顿处分﹔为杀害数十万爱国官兵的大汉奸施琅修建纪念馆的晋江龙湖镇地方官不也平安无事吗?我不知杨某人的生涯规划,但我确信宋代大儒陆象山的名言:「人不可依草附木」。一有依附,其人格价值便不足观。胡适大师生前就把这种删书行迳喻为「塞住耳朵吃海蛰的办法」。杨某所崇拜的唐德刚先生曾披露,顾维钧回忆录耗资25万美元译成600万字13巨册,但是被洋人编辑删除投篮弃之如敝屣的远远多于最后的誊本。唐先生在本刊471期大作中说,抗战初期一名俄国外交官酒后吐露真言,称斯大林拟订的战略是:乘中国败退时,迅速派苏军侵入蒙古、新疆,继而占领我西北、西南国土,同侵占东北、华中、华南的日寇妥协,一举瓜分中国。幸亏当年 蒋公坚持抗战、誓不低头,这条奸计才未得逞。顾维钧从其他俄国、东欧、土耳其外交界数十年的老友中证实确有此计,这确是斯大林「援华」的底牌。顾大使将这些资料都写入其回忆录,可惜哥大的洋人编辑为节省誊录、打字费用,把这段珍贵史料全部删掉了。陶希圣的《八十自述》也记述了日本以潼关为界,与苏俄瓜分中国国土的奸谋。

   如果有人将这一段鲜为人知的奸谋补充写入《中俄关系史》,杨某会不会指其「大逆不道,反苏反共」呢?恢复其原状难道不是历史工作者应尽的职责吗?难道除了抄袭吴相湘、梁敬錞等人的原作,历史学者就无所事事了吗?


  
知之为知之 不知为不知

   有关杨某诬指我「均为原文所无」的周士第一段,在张发奎口述录音带、日记与其他著作中都出现过,只是在编辑过程中被洋人删了。我倘若出示原件,杨某又会咆哮一番,好在这一段言语也出现于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印的《文史资料存稿选编》第19辑第865页所刊谢膺白文〈张发奎传略〉(见附图),而这部丛书的顾问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叶选平、杨汝岱,编委会副主任是龚育之、宋堃,编委与编审等多达212人。倘若杨某断言这部丛书是「反共反华的伪书」,那我就无话可说了。事实上,去年四月十三日,在去惠州的时速一百公里游览车上,海丰帮李 ×奎、袁×时、赵×人等突然发难批斗我,逼我承认「陈炯明伟大、孙文是卖国贼」,还说「政协文史资料全不可信,全是假话」,我当即向带团的外派干部刘某提出抗议。我在惠州,见陈逆炯明墓旁的聂荣臻题字碑上镌着黄埔军校师生东征敉平陈炯明叛乱的字句并未被剔除,顿悟这先前在旅游车上的一幕是个别人对我施行「私刑」,当晚即电告大陆史学界的最高权威、中国史学会会长金冲及老先生。他否认那场批斗会有官方背景,认为各人须为自己言行负责。我说:如果孙中山也被丑化成坏人,那麽这个国家根本就不值得爱了,两岸的统一是不可能的了。

   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杨某不仅应老老实实承认不知道,而且要敢于说「不知道」。美国著名物理学家费曼说过:「对一位学者来说,承认自己的无知,使自己的结论留有被质疑的余地,是科学发展所必须的。学人只有秉持这样的科学态度,才能不断地格物致知,获得新知识,达到新境界。」实际上,要某些学阀承认错误,是比骆驼穿过针孔更难的。

   至于杨某诬衊我「托庇于一国两制,想骂谁就骂谁」。我想指出:在阿辉与阿扁主政的二十年去中国化浪潮中,杨某每年享有台湾的公费赴宝岛白吃白喝,大放厥词,是否可以讲他「托庇于台独阵营」呢?反而我这个自由撰稿人,绿营一直对我杯葛,有一次绿营女将叶菊兰当众骂我:「你是共匪!」台湾从未邀我出席历史或文学研讨会,反而是大陆各省市每年邀请我出席国际学术讨论会多次,杨某是否要扣我一顶「托庇于中国共产党」的大帽子呢?

   《张发奎上将回忆录》的译文水准如何?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殊不能光凭杨某一根棍子就把我打死。中国历史学会会长金冲及老先生对此书译文赞不绝口。《黄埔军校将帅录》《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现代中国著名军校将领传记书系》等2600万字现代史人物辞书的主编陈予欢先生出差香港购阅此书后来函说,此书「不仅内容广泛,情况具体,许多史事与人的回忆更是细緻入微,最为难得的是细节具体。我认为是一部少有的回忆录典范……功不可没」「为你付出的辛勤耕耘与学术价值,由衷地钦佩与景仰」。(见图)。历史毕竟是人民写的,不容个别妄人颠倒是非。还有中、港、台、海外不少读者为我打抱不平,纷纷投书指责杨某以势压人,蛮不讲理,并把副本电邮给我,使我感到欣慰。


  
传记文学若为政治服务就会变成速朽文学

   把传记作品当作伪造历史的工具,这样的妄人古今中外不胜枚举。例如,刻正在秦城监狱服刑的前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对纪实小说《天怒》的作者陈放所说的一句真言提供了最佳例子:「历史是胜利者写的,历史书是知识份子按照胜利者的要求写的」(3)。然而,大陆著名学者萧关鸿教授有一句名言「传记文学如果沦为政治斗争的奴仆,就会失去自己独特的生命价值和艺术价值,而变成速朽文学。」(4) 写历史、写传记文学,古代统治者是为了「资治」,革命者是为了给自己寻出路,一般作者是为了表达自己的见解与爱恶,太史公则说为「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是「述往事、思来者」。朱重圣教授进一步指出:「历史学家的责任是一定要想办法去寻找真相,去探讨历史,甚至重建史实;在研究过程中,一定要严守客观超然的立场,不存任何的成见,不受任何人或政党的左右。至于历史学家如何才能寻找出历史的真相,那不仅是方法学上的问题,也是历史学家个人才、德、学、识等素养上的问题以及对历史认知与釐清能力上的问题。」(5)

   中国古代传记文学是有反腐败、反暴政、追求光明的思想;爱国家、爱人民,勇于献身的思想;侠肝义胆、见义勇为、扶弱锄强的思想以及昂扬奋进、追求事功、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这是历代传记文学的主流,也对五千年中华文化传统、民族心理、民族性格的形成大有影响。是故今天的传记文学作者与口述历史访录者,不应脱离反映社会、反映人生、积极干预现实的主流而狭隘地描述个人、内心等枝节。我们今日从事与推动传记文学着述工作,是要为这个时代留下它的踪迹,留下它应该给后人留下的鲜活史实,而绝不是为坏人遮丑、为奸佞文过饰非、欺世盗名。

  

   注:

   1 中共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谭政文的遗孀、北京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姜鹏在其三万五千字的回忆录〈我和谭政文〉(见北京群众出版社20065月出版之《历史瞬间》第415-416页,此书由公安部部长王芳题写书名)中透露,「1950年春,广东省公安厅(当时谭政文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兼广州警备区政委)报请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叶剑英批准,决定打掉敌特在港澳的指挥机构,给敌人一次釜底抽薪的致命打击,展开了代号为『港澳镇反』的特别行动。首先,原(国府)广州侦缉处处长要出走西班牙的前两天,被击毙在澳门的街道上。不久,又处决了军统澳门站和港澳穗站的站长……半年后,在香港处决了军统华南站站长。至此,一连剪除了军统在港澳的三名少将级特务,使原来比广州公安机关编制还大的港澳特务机关,一度陷于瘫痪,遭到摧毁性的打击,并一蹶不振。台湾军统特务头子、保密局长郑介民为之惊惶失措。」

   2)春秋时,齐国大夫崔杼设伏杀死齐庄公,齐太史直书「崔杼弑其君」。崔杼命令太史改写为病死,太史坚持不改,结果被杀。其弟继任太史,仍不肯用曲笔,又被杀;后来再换一个幼弟为太史,还是不愿改,崔杼对小弟说:「你两个哥哥都死了,难道你也同他们一样不爱惜自己的生命?」小弟答:「写历史的人,应该根据事实写,这是史官的责任,倘若不能尽到责任,倒不如死了的好。」崔杼只好释放了他。

   3)江迅〈陈希同假释反击江泽民〉,载香港亚洲周刊第18卷第6期,200428日出版,页14

   4)萧关鸿编《中国百年传记经典》序,页7,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91月版。

   5 《国史馆馆刊》,复刊第28期,页14,国史馆副馆长朱重圣著〈历史真相的省思〉。

原载《胡志伟文集》www.peacehall.com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