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他乡的鹿

我是一只流浪他乡的鹿,在苍茫的北美大地上,依然追寻着我心中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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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微地爱着,孤高地被爱着 (图)

(2009-03-17 19:36:28) 下一个



那天同一死党聊天,他说被女朋友成天缠着,烦死了,完了,他嘿嘿一笑:你知道人都是很贱的。他总算还理智着,清醒着,烦归烦,对女朋友还很不错。突然之间,心有顿悟:原来真爱一个,会无端端放下所有面具,包括自尊,爱的卑微,爱的甚至没有尊严,爱的失去自我,整个是爱的发贱。如果对对方没有感觉时,所有面具穿戴齐整,于是成了他人眼中所谓的淑女绅士,矜贵高洁,清冷含蓄,或正人君子坐怀不乱,其实根本就是做戏。

多年前的学生时代曾经爱过一个人,自以为爱的很深,现在想起来不过是青春年少时的娇情。但那个时候真的非常的投入,事事以对方为重,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不牵动自己脆弱易动的心,好长一段时间,我的生活中没有其它的朋友,只要他一个招呼,我会放下所有的事情,不顾一切应约而至,自己象个失去主心骨的白痴,为他的痛而痛,为他的伤而伤,因他的不幸而焦躁不安,心中只有一个愿望”只要他快乐”,我弃自己的快乐荣辱于不顾。终是看着他越走越远,后来痛定思痛,拒绝与他的一切联系,而今想起来,是不是那个时候猪油焖了心,他那有那么好值得自己放弃原则。现在总算明白了,因着自己爱的懦弱,爱的卑微,爱的没有了个性,已经不是原来那个能够吸引对方的自己了。不过太多时候,道理通透,做起来却是另外一回事。

记得在国内时有位同事几次三番闹离婚,终不果,很奇怪的是每回离婚大战后两人又和好如初,至少看起来仍然幸福的样子。后来慢慢听人闲言闲语才知道原委,原来这位看起来楚楚可怜的女同事,在同老公结婚前,同前任男朋友一起走过八年,从大学相恋到毕业后六年一直纠缠不断,最后实在无力应付前男友的几度消失又再现,匆匆结婚了。她是幸运的,毕竟她找到一个爱她的男人,她又是不幸的,因为她始终爱着那个在路上的男人。她爱他,什么都甘愿放弃,只要他一声招呼,她便飞蛾扑火般跑向他。结婚几年她都不要孩子,也许是不愿意为老公生孩子?无人能解。只是每次那个男人再现,她便疯了般同老公闹离婚,老公总是木木地,任她打闹,直至那个男人再次失踪她又恢复安静与斯文,老公总是百般忍耐她。后来我才懂得,他们走进一个不归的圈子里,她的老公至爱她,她又至爱那个男人,不知那个男人的天敌又是谁。原来真爱一个人,可以容忍对方的一切,将自己放在那么低低的卑微的位置上也不在乎。就象张爱玲说的:低到尘埃里,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前几天读张小娴的〈面包树上的女人〉,其中有段描写女画家费安娜的情节,也令人颇有感触。她是个喜欢小男生的漂亮风情的优雅女人,对谁都一脸轻描淡写,毫不起劲的孤高着,她身边的大男孩换了一个又一个,但她总是冷清清的,因为她始终不会陷入爱情,她只是喜欢,不是爱着。也许16岁时她追随那个法国男孩一人奔走巴黎街头时,已经将她的爱情炙烤成灰了,从此她的爱好停留在那个法国男孩的初恋里,只喜欢象法国男孩当时那样的年纪与身段。许多男人疯狂地爱着她,即使被她抛弃,偷偷从远处去眺望她,都不能打乱她的孤清,她依然寂寞着孤傲着,不屑一顾别人的痴恋,却在麻木中恣意放纵着身体,她的爱情已经死了,活着的只是身体。忽然间好象能够懂得她,又好象不甚理解。

所以说爱上一个人是痛苦的,就象《飘》中骄傲的斯嘉丽如此卑微地爱着阿希礼,最后故事以悲剧收场。故奉劝大家一定要小心爱上他人,首先要学会深爱自己,管它什么自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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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88888 回复 悄悄话 有味道,有人性,有道白,有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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