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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不认路者,都有一手跟车的好本事。比如几个朋友结伴外出旅游。如果不认路,你就得做好跟车的准备。当然我也有GPS,有时也在YAHOO上打出地图。但如果有多辆车同行,我还是宁愿做个跟车者。因为我的跟车技术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无论刮风下雨,雪冰险途,白昼暗夜,高速低速,车多车少。只要你让我看一眼车况,我一准跟得你遁形无处。因此熟悉我的朋友在嘲笑我不认路的同时,也无不叹服我的跟车绝技。
跟车和烹调一样要掌握火候,要和你跟的车保持一定车距。要及时应对临时插入的不恕之客。要有危机处理意识。要随机应变前车突然换线,刹车,转弯,急停和加速等等出现的状况。还要防止匿藏的警察抄牌罚款。
这次从 Chicago 到 Virginia, 800多 MAIL昼夜兼程,而且一路大雨滂沱几乎没有停过。又从Virginia 到马里兰,马里兰到Nursery, 从Nursery 到 Pittsburgh, 最后从Pittsburgh 回到 Chicago。 途中我跟过不同车种,不同年龄的人。曾穿过车流如星的闹市,也历经了不同州市的高速。我愣是没有跟丢过一回。一路上虽然也状况叠出,但都是有惊无险。在朋友们一脸诧异的目光中,我得意极了。
也许你会不以为然,但我却是乐在其中。我恨透了呆板乏味的朝九晚五,也恨透了那种在惯性中生活的方式。我时常挣扎在文明和野蛮,人性和理性之间。而跟车也恰恰反映了我野蛮和人性的一面。
还有啥好玩的?
我特认路,
别人都跟我,
更甚的就追我的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