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23日起, 所有坐飞机进入美国的人必须持有效护照
(2007-01-17 16:28:41)
下一个
从2007年1月23日起, 所有坐飞机从加拿大, 墨西哥, 中南美, 加勒比, 和百慕大进入美国的旅行者, 包括返回美国的旅行者, 包括美国公民, 必须持有有效护照, Air NEXUS card, 或者 U.S. Coast Guard Merchant Mariner Document, 或者 Alien Registration Card, 即: Form I-551.
最早从2008年1月1日起, 所有从加拿大, 墨西哥, 中南美, 加勒比, 和百慕大进入美国的旅行者, 包括美国公民, 无论是做飞机, 还是从海路(包括渡轮), 或是从陆路, 都有可能被要求提供护照或其它国安局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这个新的护照政策, 对于去其它美属领地或从其它美属领地直接回来的美国公民不适用. 其它美属领地包括: 关岛,波多黎各,美属维尔京群岛、美属萨摩亚、斯岛、北马里亚纳群岛联合体(Guam, Puerto Rico, the U.S. Virgin Islands, American Samoa, Swains Island, and the Commonwealth of the Northern Mariana Isla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