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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week, the national political headline has been on the Senate bill to expand the embryonic stem cell research. Since mid 2001, President Bush has limited the research on human embryonic stem cells to the cell lines created before August 9, 2009. Of the reported 60 or so (some says 64 some says 72) stem cells lines has been extracted before the date, few are still usable up to day. On July 18, Senate approved the bill that was vetoed by Bush the very next day at the first veto in his term.
干细胞由于其在细胞分裂和分化中的特性,在医学研究中应用前景十分广泛。诸如艾滋病,帕金森症,糖尿病等医学难题都有望通过干细胞培植找到治疗方法。2003年密歇根州的一名16 岁的男孩,在接受干细胞治疗后,从massive heart attack中恢复了心脏功能,是美国第一例成功的接受干细胞治疗的患者。
干细胞有两种,一种是胚胎干细胞,另一种是成体干细胞。胚胎干细胞是从受孕后前期胚胎中分离出来的。这类干细胞具有很高的医学价值,原因在于它可以在适当的条件下,分裂分化而成人体所有的220种细胞里的任何一种。成体干细胞存在于人体内某些更新速度较快的组织体里,比如皮肤。但是由于车干细胞的分化潜力不大,只能培育出某些专用的组织细胞,所以医学应用有限。所以,大部分的肝细胞研究都是针对胚胎干细胞的。
美国政治从1998年克林顿执政时起,在干细胞研究的立场上就存在一条明显的道德分界线。其中Pro-life一派,主要是共和党人,认为胚胎乃人类生命,不得以医学研究会造福一些人为由,来对另一些生命加以杀戮。就是说,从胚胎中提取出干细胞,同时会致死胚胎。另一派pro-choice,以民主党人为主,认为从胚胎中分离干细胞的时候,胚胎还不能称之为生命。并且很多情况下冷冻胚胎是被处理掉的,不如利用来造福人类。两派意见多年的拉锯战,形成现今关于干细胞研究的政治分水。而目前政治上所要解决的问题也一分为二:一是是否允许就胚胎干细胞进行医学实验研究;二是政府是否可以为研究提供财政资助。
1998年底参院听证会曾得出结论:政府不得为毁坏人类胚胎的干细胞研究。2000年8月,经医学组织,政界人士,和超人的扮演者Christopher Reeve的努力,参院决议同意政府为干细胞研究提供资助,前提是政府资助不得接入干细胞分离的步骤。也就是说,只要猪不是我杀的,吃猪肉就不犯戒。2000年11月,U of Nebraska的医学中心发现第一例从成体组织分离干细胞的实例,证明干细胞不一定要从胚胎中来。这似乎给立法的庄变提供了一线生机,但很快人们意识到,成体干细胞的医学局限性很强。
2001年4月,布什继任后不久就叫停了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的财政资助计划,称政府正在为肝细胞研究制定新的道德规范,暂时不得考虑新的政府资助。此后的4个月里,据说不是参考了政治各方的意见,还有梵蒂冈的教皇保罗二世(当然是反对干细胞研究的),于8月13日发布电视讲话,将胚胎干细胞研究局限于所有8月9日前已经分离出来的60 条cell lines。当时的美国public poll是63赞成33反对。布什这样的决定,可以说是他在自己的宗教道德底线与公众意见之间,取了一个偏向自己的折衷。所谓偏向自己,是因为当时很多专家都认为,这仅有的肝细胞资源根本没法承担有效的研究,所以基本就是“NO”。最大的肝细胞反对方Focus on the Family的主席Dobson说:“[Bush] has courageously upheld his promise to protect unborn children”。当时50%以上的美国人对布什的决定持赞成意见。
这之后2001-2003年,地方各州的政治风向独立于联邦政府。先后有滨州、加州开放胚胎干细胞的研究,其中,滨州是有条件执行,只要胚胎干细胞不是在本州地界内分离出来的就可以。加州甚至将此项研究立法,并开放了政府财政资助。不过这些年的联邦政治主线一直是反恐和战争,所以参众两院在这个问题上基本没有什么动作。一个大亮点是2002年9月,南希.里根站出来反对布什政府的肝细胞研究立场。前总统里根当时正受帕金森症的折磨,并于9个月后去世。
2004年一月,参院共和党领袖Frist敦促布什政府重新审议干细胞政策。新泽西继加州成为第二个全面开放干细胞研究的地方政府。而加州更加先行一步,投资30亿美元进行研究。韦斯康星州也决定投资8亿美元兴建干细胞研究中心。在反恐战争逐渐淡化的政治风向下,干细胞研究逐渐被提升到国内政治的议事桌上来。
2005年3 月,HR 810被提交众院,并于5月通过众院表决。HR 810的内容主要是取消干细胞分离的时间限制(即布什说的2001年8月9日),只要干细胞的获得途径是以试管受精为目的试管受孕门诊,并属捐赠而来,而且该胚胎已属多余应销毁之列。同时,相同的S-517被提交参院。一年后,参院表决通过S-517。可惜参众两院的表决,都仅差一毫而没有达到翻案总统否决的2/3多数。这样,联邦政府对肝细胞的政治翻案,就要等到下一任政府了,除非参众两院能修改议案,从而获得更多数的支持票。
联邦政府目前的态度,是不允许政府出钱研究胚胎干细胞,但对私人资金资助进行研究不作规定。布什其实在这个所谓道德问题上也是模棱两可,在宗教人士质询布什针对利用堕胎胎儿高医学研究的态度时,布什只是他说反对政府资助那些从堕胎胎儿分离组织而进行的医学研究。不过2002年,布什曾签署一项资助利用不满8周的堕胎胚胎的研究项目。布什的理由是,胚胎要经过10周才会发育成胎儿。8周的胚胎不是胎儿,可以用于研究。那么,从受孕仅有一周、且无论如何也会被处理掉的胚胎上分离干细胞,又有什么更为不妥的地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