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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24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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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麦肯于2019年1月18日独家发表

大家好,欢迎来到电子圣经团契创世记的查考节目。今天是创世记24章第2讲,我将阅读创世记24:1-4:

亚伯拉罕年纪老迈,向来在一切事上耶和华都赐福给他。亚伯拉罕对管理他全业最老的仆人说:“请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我要叫你指着耶和华天地的主起誓,不要为我儿子娶这迦南地中的女子为妻。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为我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妻子。”

我就读到这里。在我们上次的查考中,我们查考了第一节耶和华在一切事上都赐福给他。我们花了一些时间讨论了这个奇妙的真理,即这种情形适用于所有神拣选的子民——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是如此。我们在一切事上都蒙神赐福,因为万事都互相效力使我们得益处。我们倾向于认为当一切进展的顺利,以一种有利的方式发展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没有遇到任何麻烦,我们做的很好,那就是赐福的意思并神的恩宠在照耀着我们。但事实不是这样。我们的观念不是赐福的真实情况。在这个世界上美好的事情确实“少之又少”。美好的事情比糟糕的事情少,这就是这个世界的本质,但我们做的不必像世人做的那样,就是把我们的一生都放在追求欢笑、快乐和幸福上,只是去追求这些事情并保持开心。不是的——那是世人对赐福的观念。但事实是,无论我们是在享乐还是在经历苦难,比如在受到管教,如果我们被神拯救了,那么这一切事情都是美好的或对我们有益的,这一切事情都是为了我们最大的益处。这将是一种赐福。

在告诉我们亚伯拉罕在一切事情上都被赐福以后,在创世记24:2节里继续说:

亚伯拉罕对管理他全业最老的仆人说:“请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

我们被告知他是亚伯拉罕最老的仆人,他管理着亚伯拉罕家里的一切事物。我们能知道这个人具体是谁吗?让我们看看我们能否找出答案。让我们回到创世记14:14-15:

亚伯兰听见他侄儿(原文作“弟兄”)被掳去,就率领他家里生养的精练壮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便在夜间,自己同仆人分队杀败敌人,又追到大马士革左边的何把,

这是许多年以前的事了,当时亚伯拉罕率领了318名精练壮丁。这些人只算的是男人,其中不包括婢女、女仆和她们所生的孩子。因此亚伯拉罕有几百名仆人并他最年老的仆人管理着他的家。在以后的几十年里,这个数字还会增加。谁知道这名最老的仆人到底管理着多少人呢?创世记24:2节的陈述当然表明他在亚伯拉罕家里是一个很有权柄的人。成为亚伯拉罕的家并他的一切事物的管理者不是一件小事。

想想当今的企业管理。如果你的企业有数百名员工,而你作为总裁或首席执行官管理着他们,那么你就肩负着重大的责任。所以,这个最老的仆人的情形也是这样。创世记14章没有赐给我们这些仆人的名字,但我们在下一章、创世记15章被赐予了一个人的名字。在创世记15:1-3节里说:

这事以后,耶和华在异象中有话对亚伯兰说:“亚伯兰,你不要惧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赏赐你。”亚伯兰说:“主耶和华啊,我既无子,你还赐我什么呢?并且要承受我家业的是大马士革人以利以谢。”亚伯兰又说:“你没有给我儿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后嗣。”

所以我们发现这节经文提到了一个仆人并他的名字。亚伯拉罕指定他为他家业的继承人,因为亚伯拉罕一直没有孩子,而他的继承人就是大马士革人以利以谢。亚伯拉罕的意思是,如果他一直没有孩子,那么这个出生在他家里的以利以谢将成为亚伯拉罕财产的继承人和后裔。但至于承受他财产的人是谁完全是另外一件事,但我们被告知以利以谢是承受家业的,很有可能以利以谢就是创世记24章里说的那个人(虽然我们不能确定),并被说成是管理他的家的最老的仆人。回到创世记15章,这段时期应该是以实玛利出生前的五十年左右。直到创世记16章当亚伯拉罕85或86岁时我们才被告知以实玛利的出生,创世记15章时的亚伯拉罕可能比以实玛利出生时的亚伯拉罕更年轻。因此从创世记15章神在异象中对亚伯拉罕说话之后到以实玛利的出生应该有15年左右的时间,然后到创世记24章还有37或38年的时间,因此从创世记15章到创世记24章超过了50年。以利以谢这个人是承受家业的,是管理亚伯拉罕家业的最老的仆人。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服侍,亚伯拉罕一定非常信任这个人,我们能够知道为什么。人们在一个工作上工作了二十年或三十年,他们会获得值得信赖和值得依靠的声誉。所以亚伯拉罕把他叫来,因为他有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要交给这个最值得信赖的仆人去完成。

如果这个最老的仆人是以利以谢,以利以谢这个名字的意思是“帮助的神”。“以利”这个词是神的名字,单词“以谢”的意思是“帮助”,所以以利以谢的意思就是“神帮助”或“帮助的神”。以利以谢是亚伯拉罕家里的一个仆人,他是将被差遣的人。创世记15:2也告诉我们以利以谢的情况:“并且要承受我家业的是大马士革人以利以谢。”所以他不是来自亚伯拉罕的原籍地迦勒底的吾珥,而是他来自大马士革。大马士革在圣经中代表什么?翻到使徒行传9章我们就能了解到大马士革代表什么,在那章我们看到大数人扫罗正在前往大马士革的路上,他要搜寻男女把他们关在监牢里,当主进入他生命中时祂被拦阻了。在使徒行传9:8-9节里说:

扫罗从地上起来,睁开眼睛,竟不能看见什么。有人拉他的手领他进了大马士革。三日不能看见,也不吃,也不喝。

再往下,在使徒行传9:17-19节里说:

亚拿尼亚就去了,进入那家,把手按在扫罗身上说:“兄弟扫罗,在你来的路上向你显现的主,就是耶稣,打发我来,叫你能看见,又被圣灵充满。”扫罗的眼睛上好像有鳞立刻掉下来,他就能看见,于是起来受了洗,吃过饭就健壮了。扫罗和大马士革的门徒同住了些日子,

在大马士革,扫罗得救了。神拯救了他。他在大马士革遇见了神的恩典,在此之前他一直在以色列长大,在律法以下,热心遵行律法,但直到他去了大马士革他才得救。保罗在加拉太书1:14-17节作见证时也告诉了我们这一点:

我又在犹太教中,比我本国许多同岁的人更有长进,为我祖宗的遗传更加热心。然而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神,既然乐意将他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叫我把他传在外邦人中,我就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也没有上耶路撒冷去见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独往阿拉伯去,后又回到大马士革。

这段经文里提到了阿拉伯和大马士革。当我们从属灵角度看待这件事情时,我们就会明白扫罗得救后成为了使徒保罗,然后他在旅途中从大马士革前往阿拉伯。阿拉伯是赐下律法的地方,那是在阿拉伯的西奈山。基本上他是在说当他得救时他在属灵上前往了“神的律法”。神的律法在哪里?在圣经里。当他前往圣经时,经上说:“我往阿拉伯去,后又回到大马士革。”这幅画面是当某人得救后他们转向圣经,他们学习神的律法,但圣经总是把他们带回到找到恩典的地方大马士革;那就是,他们不处在律法以下,但他们认识到当他们寻求律法并试图按照神的律法、圣经过他们的生活时,神的律法显明了他们的罪。每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可以说他们总是会返回到恩典之地——大马士革。“是的,神命令我们遵守星期日为祂的圣日,但我没有这样做,我回到甚至连那个罪也被遮盖了的神的恩典中。神命令我在思想中要完全,我失败了,偏离了方向,但这却使我返回到神的恩典或大马士革中。我的失败把我从律法所在的阿拉伯引向恩典之地。”

这就是人们产生某些可怕观念的原因。(我想不出还有比这更糟糕的事情了。)他们有一种可怕的观念,即一旦我得救了,我们就不再处在律法以下,我们就不必遵守律法和遵守道德律法;我们不处在任何命令以下。那种观念是错误的。它是可怕的。这种观念在属灵上,在许多层面上造成了伤害和破坏。

顺便说一下,在得救之后我们还要努力遵行律法吗?我们当然要。耶稣说:“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所以如果神通过拯救我们向我们显明祂的爱,我们爱祂因为祂先爱我们,我们是如何向祂展现那种爱的?我们遵守祂的律法。有些人认为:“哦,我不必戒烟——我在恩典以下。如果我想喝酒我就喝酒。不要告诉我君王喝酒不相宜,因为那是律法而我处在恩典之下。”这种观念太可怕了——真是太可怕了。

当然,这种观念不是什么新鲜事。它是几百年前形成的古老学说,一些神学家正确的将其称为“反律法主义”。这种术语来自希腊词“反对”和“律法”,意思是“反对律法”。这基本上是这些人在他们的肉体上试图在神的律法之下所提出的教义,这个教义的意思是他们不在律法以下,所以他们说:“因此不要告诉我们圣经说我不可以喝酒或吸烟。不要告诉我圣经说我不可以在神的圣日享乐。不要告诉我,我不可以在星期日工作。”当然这是因为希腊文“anomos”在圣经中被翻译成“没有律法”或“违反”或许多其他的意思,但在每个意思中,它都与人的罪恶、悖逆的本性有关,即不愿意按照创造他们的神的指令和诫命生活。因此很明显,当人们听见福音却没有得救时,他们听到的观点是:“哦,我们是靠着恩典得救的。哈利路亚!因此不要再让任何人告诉你,你必须做这做那,或律法说的任何事情。我们不处在律法以下。”因此“反律法主义”是一个非常恰当的描述,意思是他们“没有律法”。他们在律法之外。这基本上是与世上罪人的同一个情形,所以你可以明白为什么“反律法主义”适用于属血气的人:“我处在恩典之下,我要做我喜欢做的事情。让我享受我的罪并同时全然相信我得救了,处在神的恩典以下。”这是一种可怕的教训,这个教训产生的各种结果同样可怕。

总之,我们发现圣经教导我们得救了,正如保罗得救的地方大马士革所代表的那样,保罗是信徒的榜样,不是吗?他是信徒的榜样,正如提摩太前书1:16节告诉我们的那样。所以我们在大马士革得救了,然后我们前往阿拉伯——我们渴望遵行神的旨意。如果他们不转向律法,也就是神的律法书,圣经,他们怎么会知道在世界上神的旨意是什么?他们怎么知道跟随基督和圣灵的指引该走哪条道路呢?他们认为跟随圣灵是某种你不能详细说明的抽象的事情:“在圣灵引导我时我在跟随圣灵,”但基本上,他们是在说他们在跟随他们自己的观念。他们已经发展出他们自己创造出来的一个神。

但在我们得救之后,我们转向圣经,神的律法,圣经告诉我们:“你是一个父亲。当在对主的敬畏和警戒中养育你的儿女。你是一个儿子。要敬重你的父亲和你的母亲。你是一个妻子。要顺服你的丈夫。你是一个丈夫。要爱你的妻子。你是一个工人。要殷勤作工像给主作的一样。”在生活中的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受到神的指引:“这是我们必须做的。爱你的邻舍。”所以我们前往了阿拉伯,每当我们失败(我们将失败)时,我们就立即回到大马士革,说:“主啊,我感到抱歉。我没有完全爱我的妻子。我没有像你一样从心里做这件事。我没有做这件事,我没有做那件事,但感谢神你赐给了我难以言表的礼物,赦免了我一切的罪,包括这些我没有做到的事情。”然后,在下一刻你就返回到阿拉伯或返回到神的话语中,你遵守祂的命令。

这些反律法主义的人不认识神的恩典。他们不认识神宏伟的救恩计划。一旦我们得救了,我们就渴望遵行律法,做圣经告诉我们去做的事情,但这不会把我们置于律法以下。不可能的。当我们没能做到时我们不认为我们会失去救恩。但这些反律法主义者实际上表明了他们对神的救恩计划的理解存在极大的错误。

主若愿意,在我们下次的圣经查考相聚时我们将进一步查考关于大马士革的以利以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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