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发生的两件事,让我下决心把她搬走。
一个星期六的早晨,那男房客对我说他与她又发生冲突了。夜里他要关那通往后院的门,她挥手打他。我看了他拍的视频。
家中的事,加上单位的事,搅得不安宁,常常走神。一天早晨去上班,经过一个有停车标志的十字路口,没停车就直接开了过去。紧接着就看到一辆警察的红灯在我身后忽闪。如是乎,我20年驾车无事故的记录被破坏了。
我约了她面谈。通知她30天结束后,请她搬走,给她500刀搬迁费。如果不搬走,就动用法律程序。她不屑一顾地对我说,“你准备法律程序吧! 我不会搬的。你不知道我是谁!”
我思考了半天,想不出来她会是谁?
但我心里清楚得很,她一定是不会搬的。她说到做到。
我开始准备通过法律程序来驱逐她。健身房里,我有几个多年的好朋友。一个女生是华裔,只会说广东话。叫HELLEN. 她自己也经营房地产。 她建议找律师处理。要给我介绍一个网上律师。HELLEN 说她就雇佣那律师。
一个白人青年说,通过法律,很复杂。且律师费用高,时间久。 他说他只需要2千刀就可以找哥们摆平。
还有一个中年白人建议我自己去办理,不需律师。他愿意帮忙。
我不喜欢网上操作。怀疑网上怎么与律师交流呢? 也绝不找哥们处理。处理不当,不晓得会有何后果。
法院有个律师义务服务处。我去咨询了一下,似乎我可以自己处理。那服务处既帮助房东,也帮助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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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决定自己处理,并请那白人中年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