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兒子買的房子我不能住,媳婦外面的野男人卻可以搬進來跟她同居?
中美文化及法律的差異,常常讓華人感到非常的驚訝。我記得以前的鄰居,是從上海移民到美國來的一對老夫婦,還有他們的兒子。他們的兒子經營餐館非常成功,但是沒有時間交女朋友娶媳婦,於是這對老夫妻,就回上海幫兒子從鄉村物色了一位媳婦。因為他們認為美國的女人太厲害了,怕兒子吃虧,認為還是中國鄉村的女人比較可靠一點,所以就為兒子從中國鄉村帶了一個媳婦來。
這位媳婦來了之後,也非常盡妻子的本分,結婚10年,為丈夫生了兩個兒子,老夫婦非常的高興,認為自己的生活真是非常的圓滿,兒子事業成功,媳婦也孝順,還有兩個分別為八歲及九歲的孫子。
由於兒子忙著餐館,又去外州開了分店,所以有時候不會在家,媳婦也慢慢熟悉了美國的生活,認識了一些朋友,後來媳婦交往了一個男人,這個男人是在移民美國多年的華人,非常懂得美國的法律。
有一天,兒子半夜回家的時候,發現自己的床上,妻子居然與另一個男人相擁而睡,於是非常的生氣,當下就揍了妻子一頓,沒有想到妻子馬上報警,兒子當天就被關到警局去了。
妻子除了控訴丈夫家暴之外,也申請了禁止令,禁止丈夫靠近她,同時也在申請離婚。由於丈夫打她是事實,所以以禁止令很快就下來了。妻子呢,就讓新交往的男朋友住進這個屋子裡。
有一天,這對老夫婦哭哭啼啼地要我去他們家評評理,他們告訴我,媳婦今天之所以這樣子做,全部都是外面的野男人教唆她的,他們說媳婦不僅把兒子趕出家裡,不准靠近這個房子,同時也向法院申請了驅逐令,要這對老夫婦離開她的房子。。
這位老太太哭哭啼啼地對我說:「在美國這是什麼法律呀?我們幫兒子出錢買的房子我們不能住,媳婦那外面的野男人為什麼可以堂而皇之搬進來住?這是什麼法律呀?」
這位媳婦得意的對我說:「我實在太愛美國了,這才是女人的天堂,我在這個可以選擇我自己的人生,不用在中國像個小媳婦委屈的過生活,實在太棒了。」
原來依照美國的法律,夫妻兩個結婚之後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兩個共同擁有,而在美國沒有什麼通姦罪,但是對於家暴罪卻是很嚴重,這個案例中,丈夫回家後看到妻子床上有另外一個男人,失去理智打了妻子一頓,這個在美國是很嚴重的家暴罪,所以妻子申請禁止令,確實可以馬上執行的。丈夫不在這個房子住了,那麼公公婆婆,在這個房子也沒有法律上的權利,在他們離婚期間,這個房子暫時屬於妻子所有,所以妻子在法律上是可以把公公婆婆趕出去的,所以後來這對老夫婦,在朋友的幫忙下,另外租一個公寓暫時居住。
後來聽說他們離婚了,這位厲害的媳婦不僅擁有兩個孩子的監護權,也拿到這棟他們共同居住的房子,每個月還有不少的贍養費。而這對老夫婦,非常的傷心,聽說後來回中國去了。
這就是美國法律和中國法律不一樣的地方,當然在文化上更是不同,對於這位老太太問我,「這是什麼法律呀?我們幫兒子出錢買的房子我們不能住,媳婦那外面的野男人為什麼可以堂而皇之搬進來住?這是什麼法律呀?」我實在也無言以對,這就是文化與國情的不同。
去信耶稣基督吧,祂才是真正的智慧之源、之力、之赐予者。详见《认识真理》张郁岚著,google!
Sixteen states consider adultery to be a crime. These include the Carolinas, Georgia, Mississippi, New York, Utah, Minnesota, Wisconsin, Michigan, Idaho, Oklahoma, Massachusetts, Illinois, Kansas, Florida, and Arizona. Some states consider adultery to be grounds for divorce while others don't.
我的评论都是网络上查的。你讲话倒是彬彬有礼,但可惜讲的是错的,还暗讽我没有大智慧,你懂英语吗?上面的需要我翻译吗?十六州都定通奸罪为刑事犯罪crime;至于强制不强制执行,那是后话,首先请讲话尊重法律尊重事实。
耶稣基督才是真智慧,你口中的那点智慧tres tres petit,presque comme zero ou negatif. Mensonge est stupid.
Show me some real wisdom!
而我說的這案例就在加州,美國是聯邦制度,各州有各州的法律,離婚是州法律,不是聯邦法,因此加州是沒有通奸罪的。謝謝你的回應,我認為文學城上的讀者都是很有大智慧的,大家不防自行網路查詢,真相即明,謝謝
回复 'Mary888' 的评论 :
千真萬切的事實,美國沒有通奸罪,離婚不需要理由,只要兩人分居六個月就行,沒有過錯方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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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有十五州定通奸为罪;2 通奸者在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中会比另一方受更多损失,法律保护的肯定是受害方。任何人google都能看到的信息,这文章太把读者当弱智了,也许在此类人眼中,我回复他们花时间精力,就是弱智。
这个故事要么是胡编滥造,要么是法官枉法,要么是另有隐情。
千真萬切的事實,美國沒有通奸罪,離婚不需要理由,只要兩人分居六個月就行,沒有過錯方之說
感觉此文是在给美国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