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故事,我是知道的,Michael曾经提起过,他的第一段婚姻在小女儿三岁时也结束了,孩子们被判定是共同抚养。我耐心地听着,期望他的故事里,有关离婚的导致。
M: '离婚后的十年里,我一直在等待,期待,与前妻复合,我是如此的爱她,想尽了一切办法,她也没有再回到我的身边......最后,我们只能作为孩子们的父母关系。'
他再一次跳过,我还是没有找到答案。
我: Michael, 在这种关系里,你与孩子们怎样相处的?
M: 孩子们都还听话,小女儿跟妈妈近乎些,我经常会带他们一起去冰激凌店,每次不同的,我会有给其中一个孩子拥有优先权,挑选所好,其他三选一样的。"
我是知道,英国人的习惯是长子继承家业的,当然Michael 也是此打算,大儿子Jonathan 也一直帮忙父亲打理庄园。
可这个冰激淋的故事,让我不得不有所思考而提出异议。
我: 我带孩子们进冰激凌店,第一方案: 先问孩子们,他们的喜欢

,因为喜欢,
所以接受自己的选择而不后悔: 第二方案: 如果孩子们自己未能作出选择,就买同样的冰激凌,接受公平对待。
"
当然,这只是我的孩子教育方式,此时非彼时,谁知道他许多年前的想法。
而然,自从Michael进入第三段婚姻后,四个已成年孩子,我们就很少再见到他们上门,探望父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