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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1 心所有法;11.4.4.1.1 遍行法;11.4.4.1.2 别境法;11.4.4.1.3 善法;11.4.4.1.4 根本烦恼;11.4.4.1.4.6-1 转移身见;11.4.4.1.5 随烦恼;11.4.4.1.6 不定法
11.4.4.2 心不相应行法

行蕴谈心的行为,是由五位百法中的51位心所有法和24位不相应行法构成的。
心所有法,义为此51位法从属于心,为心所有;亦名心地法。心地,是说此法为心神之所履。什么是心神?心神泛指八识,亦作八位心王: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意(即前意识、即夏娃识、末娜识)、和无意识(亦作神识)。心所有法被分成了6类:遍行法,别境法,善法,根本烦恼,随烦恼,和不定法。
遍行是说此作意、触、受、想、思,五法普遍通行于一切心、一切地、一切时。一切心就是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前意识、无意识,和善心、恶心、无记心。对于道德中性的法,人少有记忆,故名无记心。一切地就是九地,参见插图11-23 至31。一切时就是过去时,现在时,和未来时。
(一)作意,警心为性,于所缘境引心为业。作意能够作动于意,故名作意。它能警觉策动逢缘应起的心及心所有法,引导它们趣于自己的所缘境,这就是作意的业用。
(二)触,即根识和尘的三和合,分别变异,令心和心所有法触境为性,受想思等所依为业。业是身口意习气的体用和功能。开始时,根处的境变异。依于先业,此时的触领心的作用,有与心相似的功能,能令心及心所有法接触所缘的境相。此三合和能引生领纳所缘境的受,引生采取所缘形相的想等。这就是所说的受想思等所依为业。
(三)受,领纳顺境、逆境、非顺非逆境为性,起苦、忧、舍、喜、乐为业。
(四)想,取像成境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
(五)思,令心造作为性,于善境、中性境、恶环境中役心为业。思能辨别善恶美丑等境相,由是令心发起正邪等身口意业。
别境义为此法于个别的心境出现,有五位:欲、胜解、念、定、慧。
(一)欲,于所乐境相,希望为性,勤依为业。欲通于善恶和中性这三种伦理道德性,若对善法起欲,能发正勤,由是精进助成善事。
(二)胜解,即决议,于决定境,印持为性,不可引转为业。佛教中最典型的四胜解,亦作四无碍解(参见16.9节《善慧地》)。
(三)念,即读、咒,于曾习境,令心明记不忘为性,定依为业。
(四)定,于所观境,令心专注不散为性,智依为业。定是身心稳定,主客观相应而动的状态,亦作一心。
(五)慧,于所观境简择为性,断疑为业。慧是解知之心,是一种智;但在某些方面,两者相反,成事之智是智,了事之智是慧。佛教中常用金刚来比喻慧;在英语中,金刚义为哲学家之石。

善法有11位:信、惭、愧、无贪、无嗔、无痴、精进、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
(一)信,于实德能,深忍乐欲,心净为性;乐善为业。胜解即是忍,是信的因;乐欲是信的果。信略有三种。(A)信实有,即于一切实事和道理,深信忍耐可为有。(B)信有德,即信四胜谛(参见第13至16章)为实,信可为有,信即是有。(C)信有能,即对于一切世间及出世间的善法,深信自己及他人,只要肯学习,都能获得那些成就。
(二)惭,依自法力,崇重贤善为性,止息恶行为业。
(三)愧,依世间力,轻拒暴恶为性,止息恶行为业。
(四)无贪,于有、乐等境,无着为性;作善为业。
(五)无嗔,于苦、逆等境,无恚恨为性,作善为业。另外,无贪、无瞋、正念和正定在佛教中被称为四法迹(如图11.4.4-2),义为此四是古代圣人留下的足迹。
(六)无痴,于诸理事或于四谛理,明解为性,作善为业。无痴是三无漏根之一。什么是三无漏根?如说一个尘世之人衷心向佛,愿意学习和修习佛法,他或她就有了第一个无漏根,未知当知根。当他懂得了四胜谛(参见第13至16章),就获得了第二个无漏根,已知根,即无痴。当她修成了无上正等正觉,就证得了第三个无漏根,具知根。
(七)精进或勤,于善恶的修断事中,勇悍为性;满善为业。精进有五种:1被甲精进,即有势;2加行精进,即有勤;3无下精进,即有勇;4无退精进,即坚猛;5无足精进,即不舍善轭。
(八)轻安,远离粗重不舒适的感觉,调畅身心;堪任为性,转依为业。契经说此法是由定所滋养,故远离粗重,身心调畅。当禅定修习者获得轻安,他们喜欢轻安,愿意继续修习,保持轻安,不愿意说粗话、做坏事,破坏轻安的状态,所以说轻安的业是转依。
(九)不放逸,以无贪、无嗔、无痴、精进四法为体;于修养善法断除恶法的事务中,防修为性,成满一切世间及出世间善事为业。
(十)行舍,行舍时的心即是平等正直之心;无功用住为性;静住为业。无功用住,又名无功用行,又名不用处定,又名止观,是修习者达到了“内无能取,外无所取”的修行阶段,安住于无所得的状态,进行 “出尘”来清理身心。
(十一)不害,于诸有情,不为损恼,无嗔为性,悲愍众生为业。
贪、嗔、痴、慢、疑、和恶见,这6位法是一切烦恼的基础,一切烦恼法的一分(参见11.1节),故名根本烦恼。
(一)贪,对于顺境,所感乐受,留恋忘返,或起贪欲之想,就是贪。于有、乐境,染着为性;能障无贪;生苦为业。
(二)嗔,对于违境,所感苦受,而起嗔恚之想,就是嗔。于苦、逆境,憎恚为性;恶行所依为业。
(三)痴,亦作无明,对于违顺诸境,苦乐诸受而起与道理相违愚痴之想,就是痴,即无明。于诸事理,迷暗为性;一切杂染所依为业。
(四)慢,恃己于它,高举为性;生苦为业。慢略有七种:(1)慢,于劣计己胜,于等计己等,心高举为性。(2)过慢,于等计己胜,于胜计己等,心高举为性。(3)慢过慢,于胜计己胜,心高举为性。(4)我慢,于五蕴随计为我、我所,心高举为性。(5)增上慢,于未得的增上殊胜所证之法,及虽得少分,于所未得,谓我已得,心高举为性。(6)卑慢,对于他多分殊胜功德,计自己仅少分下劣,如是心高举为性。(7)邪慢,自己实在没有功德,妄计自己有功德,如是心高举为性。
(五)疑,于诸谛理,犹豫为性;障善品为业。
(六)恶见,于诸谛理,颠倒推度;染慧为性;招苦为业。恶见有五类:转移身见,边执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
转移身见即我见,即口语的我,即插图11-14帝释天,于五蕴执我及我所为性;一切见趣所依为业。
转移身见可以从大小分成两个,一个是日常口语中的我,另一个思想机制内部的随念自我。这两自我在佛教中称大的自我为萨迦耶,小的为摩那婆(义为孺童,人),基督教伊斯兰教和埃及文化中称大的为塞斯,小的为亚伯,德国文化中称为爱色和马格尼,中华文化中为称蚩尤和福,墨西哥文化中称为提拉考安和灵龙。提拉考安义为“我们都是它的奴隶” 。灵龙义为 “一天的自我” 。
转移身见还可以从见惑和思惑两方面劈裂,两者均名我。我是主宰义。见惑是见解观点,思惑是有情对事物的感觉,所以见惑我由思惑我而有感,思惑我从见惑我而有义。
常见的转移身见矩阵展开方式有两种,一种有二十句,另一种有六十五句。
由五蕴展开的20句我见:
1)计色蕴是我,我有色,色属我,我在色中。
2)计受蕴是我,我有受,受属我,我在受中。
3)计想蕴是我,我有想,想属我,我在想中。
4)计行蕴是我,我有行,行属我,我在行中。
5)计识蕴是我,我有识,识属我,我在识中。
这五组中,第一句计为我,余三句是相应我所,故二十句中五句是我见,十五句是我所见。
由五蕴展开的65句我见:
(一)以色蕴为我,其它四蕴为辅:我是色,我有受,受属于我,我在受中;我有想,想属于我,我在想中;我有行,行属于我,我在行中;我有识,识属于我,我在识中。
(二)以受蕴为我,其它四蕴为辅:我是受,我有色,色属于我,我在色中;我有想,想属于我,我在想中;我有行,行属于我,我在行中;我有识,识属于我,我在识中。
(三)以想蕴为我,其它四蕴为辅:我是想,我有色,色属于我,我在色中;我有受,受属于我,我在受中;我有行,行属于我,我在行中;我有识,识属于我,我在识中。
(四)以行蕴为我,其它四蕴为辅:我是行,我有色,色属于我,我在色中;我有受,受属于我,我在受中;我有想,想属于我,我在想中;我有识,识属于我,我在识中。
(五)以识蕴为我,其它四蕴为辅:我是识,我有色,色属于我,我在色中;我有受,受属于我,我在受中;我有想,想属于我,我在想中;我有行,行属于我,我在行中。
在这五组十三句当中,每组中的第一句是我见,被四组我所跟随。每组我所中的三个我所见各有名字:我的缨珞,我的僮仆,我的器具。
边执见或边见,即于彼随执断常有无等;障碍六处、四胜谛、和出尘为业。断见是执身心断灭之见,属于无见。常见是执身心常住之见,属于有见。有见是偏于有之边见。无见是偏于无之边见。
(一)常论(4头)
(1)某异生入禅定(如图11-1至8),得忆识过去二十劫以来之事,而计其中之众,为常住不灭也。
(2)某异生忆识过去四十劫以来之事,计之为常住也。
(3)某异生忆识过去八十劫以来之事,计之为常也。
(4)某异生以捷疾智或天眼(天眼,即插图11-1至8的亲身禅定经历),计现在之众生及世间为常住也。
(二)亦常亦无常(4头)
(1)有情自大神天(如图11-8)殁而来生于人间,得宿命智(参见10.7节《宿命智》),观前之来处,言彼大神天自然而有,一向是常,我等为彼所化,故为无常。
(2)彼天众为戏笑放逸,失定而殁,落于此土者,后得宿命智,知前之来处,计曰,彼众之不戏笑放逸者,在彼为常住,我等戏笑,故致此无常。
(3)彼天众生欲染之心者,为之失定而没,在于无间,后得宿命智,计言,彼天众之无相无染者为常住,我等生欲染之心,乃致此生死无常。
(4)某人以捷疾智,分别思量,计我及世间为常无常也(即神去而身不去)。
(三)有想论(16头)
(1)计我终于此而后有色身,有想念。(2)计无色身,唯有想念。(3)计亦有色有想,亦无色有想。(4)计非有色有想,非无色有想。此是以想蕴对色之四句。
(5)计我死于此,而后有边际,有想念。(6)计无边际,有想念。(7)计亦有边有想,亦无边有想。(8)计非有边有想,非无边有想。此是以想蕴对边无边之四句。
(9)计我终于此,而后有苦有想。(10)计有乐有想。(11)计亦有苦有想,亦有乐有想。(12)计非有苦有想,非有乐有想。此是为以想蕴对苦乐之四句。
(13)计我死于此,而后有一想。(14)计有若干想。(15)计有小想。(16)计有无量想。此为以想蕴对多少之四句。
(四)无想论(8头)
无想对于色身四句:(1)我终于此后,有色而无想。(2)亦无色亦无想。(3)亦有色无想,亦无色无想。(4)非有色无想,非无色无想。
无想对于边无边四句:(5)我终于此后,有边际而无想。(6)无边无想。(7)亦有边无想,亦无边无想。(8)非有边无想,非无边无想。
彼既为无想论,故无对苦乐之四句,亦无对多少之四句,此八种皆为有想上之见解故也。
(五)非有想非无想(8头)
非有想非无想(参见插图11-1)对于色四句,对于边四句,皆类比无想论可得,亦无苦乐之四句,亦无多少之四句,以亦非想非无想故也。
(六)断灭论(7头)
(1)我今此身为四大(即四大种,参见11.2节)所成,父母所生,衣食之所养,是为无常,终归于断灭。
(2)我今此身,不得灭尽,生于欲界天(参见插图11-9至15),乃终断灭。
(3)欲界天之身,未得灭尽,至于色界天(参见插图11-5至8),诸根具足,彼之报尽,竟归于断灭。
(4)在色界地中,未得灭尽,生于无色界之空无边处(参见插图11-4),而可断灭。
(5)在空无边处中,未得灭尽,在生于识无边处(参见插图11-3),而可断灭。
(6)在识无边处中,未得灭尽,生于无所有处(参见插图11-2),而后可灭尽。
(7)无所有处中,尚不可灭尽,生于非想非非想处(参见插图11-1),彼之非想报尽,断灭无余。
前文的边见可被归纳为四种:(一)执有,(二)执无,(三)亦有亦无,(四)非有非无。邪见,谓谤因果作用实事,及非前四见诸余邪执;总有四种: (一)无因而有;(二)有边无边想;(三)不死矫乱; (四)现法涅槃。
(一)无因而有(2头)
(1)有人先自无想天(注,是四禅天的第四天,又名长寿天,参见13.2.4节)中,生于人间,后修禅定,见前生之无想无心,世间无因而计为有也。
(2)有人以捷疾智分别之,世间无因而执为有也。
(二)有边无边想论(4头)
(1)有人入定,观世间有边际,而起边见。
(2)有人入定,观世间无边际,而起无边见。
(3)有人入定,观世间之上下有边,四方无边,或四方有边,上下无边,起亦有边亦无边之见。
(4)有人以捷疾智,观察世间,起非有边非无边之见。
(三)不死矫乱论(4头)
某异生所事之天,名不死。事不死天者,遇他人问不死天之事。一种人以怖己之无知故,一种人以心有谄曲故,一种人以心怀恐怖故,一种人以愚钝故,为种种矫乱之答也。
(四)现法涅槃论(5头)
(1)有人言我今此身涅槃,何则?我于现在之五欲自恣受快乐,此身即是涅槃,过之更无涅槃。此是指欲界(如图11-23)为涅槃也。
(2)有人指色界之大神天(如图11-8)为涅槃。
(3)有人指色界之光音天(如图11-7)为涅槃。
(4)有人指色界之三禅天(如图11-6)为涅槃。
(5)有人指色界之四禅天(如图11-5)为涅槃。
见取是“见取见”的简称,谓于诸见及所依蕴执为最胜,能得清净涅槃,一切斗诤所依为业。见取见有108种见,计算的方法如下:
(1)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各有三受(苦、乐、不苦不乐),成18。
(2)对六尘(色、声、香、味、触、法)各有三境(逆、顺、中性),又成18;合前即36。
(3)经历过去、现在、和未来三世,合为108。
戒取是“戒禁取见”的缩写;谓于随顺诸戒禁及所依蕴,执为最胜能得清净;无利勤苦所依为业。
遵守戒律不对吗?遵守戒律是顺解脱,当然是正确的,但是戒取是说那些不懂戒法而持戒的作法,和那些不懂戒禁的原因而胡乱地遵守那些他们自己认为的由戒禁派生出来的理论,如和尚不吃肉,印度有寺庙喂养大街上的苍蝇和老鼠,伊斯兰和基督教徒实行割礼等。
这二十位烦恼具有等流果性,所以被称为随烦恼,又被分成了三类。:(一)忿、(二)恨、(三)覆、(四)恼、(五)嫉、(六)悭、(七)诳、(八)谄、(九)害、(十)憍,这十位法各别而起,故被称作小随烦恼。:(十一)无惭、(十二)无愧,两位法普遍存在于不善心,故被称作中随烦恼。(十三)昏沈、(十四)掉举、(十五)不信、(十六)懈怠、(十七)放逸、(十八)失念、(十九)散乱、(二十)不正知。这八位法普遍存在于污染心,故名大随烦恼。
11.4.4.1.5-1 小随烦恼Small Following Annoyances
(一)忿,依对现前不饶益境,愤发为性;嗔恚一分为体,执仗为业。仗是器杖,论唯说执仗为业,是从粗猛多分说,实亦色括恶语表业。
(二)恨,由忿为先,怀恶不舍,结怨为性;嗔恚一分为体,热恼为业。
(三)覆,于自作罪,恐失利誉,隐藏为性,以贪痴一分为体,悔恼为业。
(四)恼,忿很为先,追触暴热,狠戾为性;以嗔一分为体,蛆螯为业。
(五)嫉,徇自名利,不耐他荣,妒忌为性;以嗔一分为体,忧戚为业。
(六)悭,耽著财法,不能惠舍,秘吝为性;以贪一分为体,鄙蓄为业。
(七)诳,为获利誉,矫现有德,诡诈为性;以贪痴一分为体,邪命为业。
(八)谄,为罔他故,矫说异仪,险曲为性;贪痴一分为体,障碍教诲为业。
(九)害,于诸有情,心无悲愍,损恼为性;嗔恚一分为体,通恼为业。
(十)憍,于自盛事,深生染著,醉傲为性:以慢一分为体,染依为业。
11.4.4.1.5-2中随烦恼 Medium Following Annoyances
(十一)无惭,不顾自法,轻拒贤善为性;以痴一分为体,生长恶行为业。
(十二)无愧,不顾世间,崇重暴恶为性;以痴一分为体,生长恶行为业。
11.4.4.1.5-3 大随烦恼Large Following Annoyances
(十三)昏沉,令心于境无堪任为性;以痴、疑一分为体,障毗钵舍那(义为慧观)为业。奢摩他-毗钵舍那是梵语,是佛学中的常用语。
(十四)掉举,即抑郁,令心于境不寂静为性;以痴、疑一分为体,障行舍及奢摩他(义为等持)为业。不寂静是烦恼的共相。掉举的自性嚣动,令俱生的心、心所法不能被举起发挥正常的功能。
(十五)不信,于实德能,不忍乐欲,心秽为性;以痴、疑一分为体,惰依为业。
(十六)懈怠,于善恶品修断事中,懒惰为性;以痴、疑一分为体,增染为业。
(十七)放逸,不染净品,不能防修,纵荡为性;以痴一分为体,憎恶损善所依为业。
(十八)失念,于诸所缘,不能明记为性;以痴一分为体,散乱所依为业。
(十九)散乱,于诸所缘,令心流荡为性;以痴、疑一分为体,恶慧所依为业。
(二十)不正知,于所观境,谬解为性;以痴和慧一分为体,毁犯为业。
悔、眠、寻、伺于善染等皆不定故,非如触、做意、受等定遍心故,非如欲、胜解、念等定遍地故,故立不定名。
(一)悔,又名恶作,厌恶过去的所作,追悔为性,障等持为业。
(二)睡眠,令身不自在,心暗昧,略缘境界为性;障观为业。
(三)寻,即寻求,令心总务急遽,于意言境,粗转为性。
(四)伺,即伺察,令心总务急遽,于意言境,细转为性。
不相应行法从三义得名:(一)此位诸法无缘虑作用,故不与心法、心所有法相应;(二)此位诸法无质碍作用,故不与色法相应,也不与无为法相应;(三)此位诸法是生灭变异之法,所以也是行法。心不相应行法共有二十四位法:(一)有得,(二)命根,(三)众同分,(四)异生性,(五)无想定,(六)灭尽定,(七)无想异熟,(八 )名身,(九)句身,(十)文身,(十一)生,(十二)老,(十三)住,(十四)无常,(十五)流转,(十六)定异,(十七)相应,(十八)势速,(十九)次第,(二十)时,(二十一)方,(二十二)数,(二十三)和合性,(二十四)不和合性。
(一)有得,基于有情身心的诸法分位,佛教了设立三种获得成就:种子成就,自在成就,现行成就。(1)种子成就。种子是根义,因义,增上义。有情身中,某些法虽然不现行,但有潜在势力的功能,为种子成就,如三无漏根:未知当知根、已知根、俱知根。未知当知根就是趣向,愿意学习四胜谛。当一个人懂得了四胜谛,他或她就具有了已知根;若证得了四胜谛,就具有了俱知根(如图11-2)。又如插图11-15中,从左向右的第二图是菩提种,是无上正等正觉(梵语啊褥多罗三藐三菩提)的种子,就是立下此四宏誓言: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尽誓愿断,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此菩提种又名菩提心戒,愿渡。(2)自在成就,就是成为独立自主的个体,所需能够自给自足。(3)现行成就,就是种子升起、现行,成为身口意的行为。
(二)命根,就是有情的寿命;依先业所行,无意识的异熟果恒相续,维持有情身心性命。
(三)众同分,依有情身心分位的相似而建立。例如,基于众生对根本十戒的违顺,约心、烦恼、和境而辨别,遂有六趣:地狱趣、畜生趣、恶鬼趣、修罗趣、人趣、和天趣(插图11-1至22;参见第13章)。
(四)异生性是凡夫性的异名,依其种子烦恼和所知而建立。又烦恼和所知妨碍异生出离其本性,所以亦被称作烦恼障和所知障。烦恼障即是思烦恼,亦作思惑,如贪、嗔、痴、慢、疑、身见、边见、邪见、见取、戒取等。所知障即是见烦恼,亦作见惑,如身见、边见、邪见、见取、戒取、贪、嗔、痴、慢、疑等。烦恼障和所知障相互依存,成对儿存在。烦恼由所知而被认知,所知由烦恼而有感,所以此二者具有相同的头数和名。烦恼障即是愚痴,能障清净,障涅槃。所知障似智非智,能障智,障觉悟,所以也被称作智障。
(五)无想定,亦名无心定、长寿天,是佛教中的人生八难之一。谓有异生入于禅定,背想作意,持续强行镇压前意识(亦作夏娃识),日复一日,月复有年。夏娃变得越来越细,终于被折断了;此位禅定修习者就变成了植物人,住于长寿天中等待此无想定异熟果报被消耗尽了,再堕落于人间。定是身心与环境相应而动的一心状态;他都没有心,怎么还被称作定呢?因为想灭为首,身心安和,故被称为无想定。
(六)灭尽定,亦作灭彼定,是所有的客观对象都被消灭了的状态,即是插图11-2的无所有天。涅槃是无为法,他或她这样努力地消除客观对象,是有为法,怎么也到了涅盘了呢?她或他在努力作为的过程中,肯定会经历许多挫折和失败,也会有许多灰心丧气的时候,那些灰心丧气与无意识的舍受相应,因此也会增加涅槃出现的概率。
(七)无想报,即无想异熟,禅定中,修习者可能有短暂的无想阶段出现。古德解释,人常有消极或自杀的想法,因此种下了无想的种子。当种子被熏习成熟,就发起现行了。无想异熟是正常的现象,无害。
(八)名身,诠诸法的自性,如眼、耳、鼻、舌、身等。
(九)句身,诠诸法的差别,如说,“无意识是前意识、意识、和身识等的总根;前意识轮换支持眼识或耳识等,如是形成了一个不断地自我更新思想意识工作平台。”
(十)文身,是字,为名句的所依。
(十一)生,在众同分的所有诸行中,从无到有是生。
(十二)老,在诸行相续的过程中,变坏为老。
(十三)住,在诸行相续的过程中,随转为住。
(十四)无常,在诸行相续的过程中,谢灭为性。无常是佛教的三法印(即佛教的宪章)之一。三法印是: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
(十五)流转,又作轮回,义为六趣有情迁流于三千大千世界的三界九地(如图11)之中,不得休息和出离。流转是佛教的七真如(七个公理)之一,具体解释参见苦谛的13.4节。
(十六)定异,就是差别,又作定数,基于因果的种种差别相而设立,如可爱果,妙行为因;不可爱果,恶行为因;在这些种种因果,展转差别相上,假立定异。例如下品十恶(参见13.1.3节)是饿鬼趣人的原因;此因果关系是固定的。再例如,进入了二禅(参见12.2.2节)的人,命终后,一定会在光音天重生;此因果关系是固定的。最后一个例子,上帝给自己的女儿夏娃(玉女)选丈夫,亚当(或金童),一定要有四禅的经历,因为有四禅经历的人能胜任去地狱取回 “人骨(即佛骨舍利,上帝自己的骨头)”并交给夏娃,使夏娃苏醒,成为世界第一,众生之母。
(十八)势速,基于因果法迅急流转而建立。
(十九)次第,基于因果法一一流转而建立。
(二十)时,建立于因果相续流转。基于因果相续,若此因果已生已灭,立过去时;若已生未灭,立现在时;若未生,立未来时。又世间义为两时之间。基于无意识(古作神识)的超时空性和生长的特点,古人建立了劫历。插图11的右上角是墨西哥的劫历石。一世界有四中劫:成劫、住劫、坏劫、空劫。每个中劫包括二十小劫。一增一减为一小劫。劫历一般用在时间慢或时间的逻辑不存在的地方,如图11-12的时分天及以上和地狱。插图11-12至9,时间过的就慢,常以万千的太阳历年计算;到了图8的大神天及以上,时间的逻辑就不存在了,就只能按劫历计数了。地狱里时间不稳定,时而向前时而向后,所以也常用劫历来计时。但在上帝造人的故事中,讲故事的人常把金童堕入地狱的劫历换算成太阳历。中国上帝造人的传说中,黄帝(即金童)的地狱经历被换算成了100太阳历年;这样玉皇大帝造人总共花费了200太阳历年的时间。古苏美尔人把须弥颅(即亚当)在地狱期间的劫历数换算成了300太阳历年,这样安拉造人的100太阳历年就变成了400太阳历年。古墨西哥人把左翼蜂鸟造人耗时说成了600年。读者当知,其中的500年是从墨西哥(即金童)堕入地狱的劫难换算出来的,上帝造人都耗费三代人,100太阳历年的时间。
(二十一)方,依于形质前后左右而建立,故有东西南北四维上下差别。依此方向,方隅、地方被建立了。一般宗教都有谈思想意识世界,内世界,即五蕴世间,如圣经的第一章就述说了一个心理机制学寓言,说的就是五蕴世间。宗教称太阳光的世界,即唯物主义世界,为器世间。
(二十二)数,集于色心诸行众多品类的一一差别而建立。
(二十三)和合,即因果众缘集会,如识法,因果相续,必借众缘和会:须根不坏,境界现前,能生识的作意正起。余一切法,如理应知。
(二十四)不和合,由与和合性相反可知。例如,神识(即无意识的纯净部分),又名福(即神识),俱知根,和拯救,与集取和有不具有和合性,因为无意识只与舍受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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