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刚过十七岁。
前不久,他说想打耳洞,戴耳钉。老妈我听后,面不改色,亲和的微笑还在脸上,心里却听到“咯噔”一声。
老大一向温和省心。学习上自小更是不让爹妈操半点心思,三年级学会查新华字典,连中文作业都不用我辅导了。除了时常出点健康烦恼,为娘我实在找不到跟老天爷抱怨的理由。
“哥哥,你看你以前买项链,戴戒指,我也觉得挺好看。不过,这阵子你身体不太好,打耳洞,万一护理不好会引发感染,要么过段时间再说?”
老妈玩起了拖延战术。
一两年前,老大开始注意形象,衣服必得亲自挑选。直接回绝了十几年造型师老妈的免费服务,坚持出去理发,哪怕只是去沃尔玛的理发店。粉色T恤,酷帅项链,造型戒指,功夫奶茶,似乎一夜之间,我的大宝子不见了。
我不保守,但审美水平还没跃升到男性耳饰层面。一年前我自己考虑良久,突破禁忌,在手腕上纹了一朵花,花朵之下连接两片以两个孩子英文名第一个字母为图案的叶子。一个朋友说,他在这个小城生活三十年,我是他认识的第一个纹身的华人。另一个熟悉的朋友直接劝我:以后别做这样疯狂的事了。
纹身,因古代与囚犯相关,在传统观念里,标志着离经叛道。现在不同了,时代赋予纹身更多的积极意象。人过中年,我为自己纹了一朵永不凋谢的花,只是为了美。这朵花,为我引来无数褒奖之词,来自同事、领导和接待过的病人们。最重要的是,每当安静坐下来,看到手腕上的花,我就看到自己和最爱的孩子们。老大说,他想戴耳钉也只是觉得漂亮,有什么理由反对呢?
儿时生活在八十年代的乡村,那会儿改革开放了,堂姐们赶时髦,学着城里人,夏天穿起长筒丝袜高跟凉鞋。村里的大妈奶奶们总在背后叽叽咕咕,说她们作怪,打扮妖里妖气。还是孩子的我疑惑重重,既不懂时尚美,也不知道妖气从何冒出。
还好,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网上对比中美生活的文章和书籍,汗牛充栋,车载斗量。哪里啊!一个普通百姓,到哪不都是吃喝拉撒吗?或许最大的不同就是,在这里,我们有相对更多的自由做自己。
我的孩子们尤其幸运,因为他们的爸爸属于“孩奴”族。当听到老大想打耳洞时,娃爹不顾我的拖延战术,自告奋勇道:“好!哥哥,等你去打时,叫上我,我也要戴耳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