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遐想

无根之草,随缘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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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信》读后感

(2025-10-13 00:03:48) 下一个

这是一部发生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事情,老严托人喊自己儿子回家,所托之人却因为不同的原因不能赶到口外,只能另外托给另外一个人。最终找到了严白孩而回家成亲的事情。历时两年多,涉及到老崔,老胡,小罗三个中间人。

老崔是个贩牲口的,路上因为生病,住店,却遭了抢劫,欲自尽,被一做酒的老板救下来当了厨师。后来碰到了敲鼓的老胡,托老胡转口信。老胡因为撒尿的时候撞到了演嫦娥的女演员,被扇了一巴掌,自己觉得没有脸面脱离了自己的剧团,去拉土讨生了。然后碰到了起鸡眼的小罗,把稍口信的事托给了小罗而且自掏腰包,给了小罗一块大洋。小罗花了半年时间才到了口外,起初完全忘了口信的事。后来过年的时候才想起来,然而找了几个月也没有找到。

老崔是没有了本钱,走投无路,做了厨师。老胡是因为被人误解,觉得没有脸面留在原单位,而主动辞职的。其实老胡并不是很喜欢剧团的生活,只是喜欢那句慢慢来而已。他本想这辈子就一直敲鼓了,却因为一泡尿毁了前程。小罗和老胡的工作都是到处跑,没有一个稳定的地方。都想有一个可以说话的人。老胡和老崔夜里说话到五更。小罗想把自己儿子带上,一块出来起鸡眼,主要是有个人说话。

老崔还会更换他的厨师的职业,老胡会不会一直挑土呢?他们终究是没有挑选,有什么就做什么了。如果说老崔是命运变化归根于外在的飞来横祸,那老胡是不是因为一念之差而丧失了固定的饭碗呢?如果他撒尿的时候看到那个女演员能够直接走开,所谓的误会也不会有了。

大麦先熟,小麦先熟?大儿子总要比二儿子早结婚,哪怕那个媳妇本来是二儿子的。因为大儿子没有回来,二儿子娶了大儿子的媳妇。后来大儿子回来了,结果娶了三儿子的媳妇,因为大麦先熟嘛。这里有着祖训,也有着变通。

老严还是挺有人情味的,出了二块大洋把一个不是朋友的朋友埋了。他说二十多年了,不是朋友也是朋友了。

所谓的寡妇,老严说了过来人,比那些不经历世事的人明事理。

这里的人生活虽然有些贫苦,倒也逍遥自在,顺着命运的河流,峰回路转,漂到哪里就在哪里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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