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奇葩:公安部的证件派出所不买账
曾经听说一个奇葩故事,明明老人健在,却被要求要派出所开具其还健在的证明。没有想到,我现在遇到的公安局踢皮球就与这个奇葩故事差不多。我是中国公民,在长沙土生土长,在长沙市芙蓉区派出所用长沙话申请新身份证,却被派出所要求证明我是长沙人。
我于1959年出生于湖南长沙,在长沙完成小学、中学、大学教育;于1986年出国,2016年回国工作。在大约于2000年前后,长沙芙蓉区派出所秘密吊销了我的户口。而我的护照已经于2019年过期。我于2024年3月8日去了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户口身份证办理所,申请恢复我的户口与身份证。该所的陈科长接待了我。她解释说,因为我没有第二代身份证,在他们电脑系统里没有我的任何资料。对于他们的系统而言,我是不存在的。他们不能凭空给一个人上户口。就像一个婴孩,他来上户口,派出所凭什么给婴孩上户口?派出所怎么知道婴孩是长沙人,而不是湖南乡下拐卖来的孩子?所以他们需要拿到孩子的出生证明。所以出生证明是孩子上户口的凭证依据。而我没有任何证明,可以证明我是长沙人。我说,我有原户口和第一代身份证的影印件,足以证明我并非凭空而来的一个陌生人。陈科长回答说,你那些影印件在我们电脑系统里没有,所以不能做为有效凭证。那么要如何证明我是长沙人呢?陈科长说:你要到长沙市侨办开一个证明,我们以那个证明为依托,才能给你办恢复户口。
那么对于长沙侨办来说,实际上我同样是一个不存在的长沙市民。那么侨办又如何来鉴定我是一个长沙的存在市民呢?也就是我要提供什么证明依据来说服侨办我是一个有效存在呢?侨办说:首先,你要有一个有效护照。总所周知,护照是由公安部签发,具体由省公安厅操作。我的护照过期了,所以我得先到省公安厅去申请一本护照。
这就是当中最奇葩的地方了:省公安厅是长沙芙蓉派出所的顶头上司,首先由省公安厅证明我的存在,然后再由侨办承认我的存在,最后才是长沙芙蓉派出所承认我的存在。但是芙蓉派出所为什么不直接接受省公安厅的证据呢?而要多绕一个弯路到侨办,由侨办承认省公安厅证明的有效性,然后,派出所再承认自己顶头上司办的证件有效性。另外,省公安厅凭什么知道我的存在、给我发护照呢?省公安厅得凭我所在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也就是长沙市芙蓉区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我是该区域的居民。现在我们来简单地梳理一下:长沙芙蓉派出所要侨办开具证明,侨办要省公安厅开具证明,省公安厅要长沙市芙蓉区派出所开具证明。
这简直是全世界最为愚蠢的户口管理制度了。美国政府会给外国移民制造难题,但是我们号称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却是在给自己本国的公民制造难题。
2000年公安局偷偷摸摸地吊销了我的户口,那么理应由公安局给我恢复户口。如果说,恢复户口需要什么条件,也应由公安局直接来要求我,而不是假手于一个不伦不类的叫侨办的组织。侨办不是立法机构,侨办根本不具备资格对我的公民身份指手画脚。取得身份证是法律的规定,是我作为中国公民天生的权利。侨办给我设置障碍就是流氓地痞的作为。而且侨办开具的条件完全应该由公安局自己来操作。
实际上,这套愚蠢透顶的操作方法让许多愿意回国为祖国效力的海外华人不愿意回国效力。今天中国政府正在尽全力邀请居住海外的中国公民回国投资效力,但是侨办却竭力为这些外出的中国公民回国设置障碍。这个侨办完全是在拖中国政府的后腿。
我再举一个发生在我身边的实例:一对夫妻,丈夫2002年去美国发展,2004年中国开始实行第二代身份证制度,因此他无法申请第二代身份证。2006年妻子也申请去了美国。丈夫没有中国身份证,妻子有了中国身份证。妻子后来申请入了美国国籍,而丈夫不愿申请入美国国籍,觉得有了绿卡就够了。现在两人回国,丈夫想申请中国身份证,费尽周折也满足不了华侨办的各项要求,最后只好认输放弃申请中国身份证。但是妻子虽然入了美国国籍,却依然持有中国身份证。因为2004年后,获得外国居留证、甚至拥有外国护照的中国人不再被要求放弃中国身份证。这位男士说,国内办个简单的事如此费周折,我还是好好呆在美国算了。他本来是想要回国投资、贡献他在美国所学,可就这样泡汤了。这个侨办不是在给中国政府拖后腿又是什么?对许多在2004年前去海外生活的中国公民,在获取了海外居留证后仍旧想回国效力,这时候,中国政府应该大力给他们回国创造良好条件才是,哪有给他们使羁绊的理由?
每个政府部门都必须出台一些规定,以便证明本部门在做事,有存在的价值。侨办在插手我的户口恢复一事上提出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要求,共九大项,除开上面提到的我必须提供有效护照外,还必须作这些几件事:宣布放弃绿卡,在长沙购置住房,有稳定收入证明等等。可以说,这些要求与一个人的户口毫无关系。
我已经出监狱五十天了,却仍旧得不到身份证。我已经向本地司法所的官员传了话,再不给我发身份证,我就到北京去讨说法。到时候无非是租辆车、叫一个有驾照愿意陪我上访的弟兄就是了。
没有身份证,我不能找工作,没有工作就没有收入,没有收入就得饿肚子。没有身份证,我不能看病。去上访虽然要冒被定“滋事罪”的可能,但牢房里有免费的午餐,总不至于饿死,而且我必须说,中国监狱里的医院还算不错。而我现在活下去都成问题,也可能因小病而病死。所以就是冒坐牢的险也要去北京上访。
我是中国公民、我爱祖国、没有身份证。
最终没费大周折,拿到了长居。
即使没有国外的护照,也应该有永久居民啊?
即使连国外的永久居民都弄没了,按照政治迫害,好像也可以出国吧?
这标语写的不对。『公民』自我定位错误;爱的对象『祖国』没有权力;管理『身份证』的是伟光正。
淡水桥 发表评论于 2024-04-25 16:38:59
你早年出国办的公证呢?
为什么秘密吊销你的户口?你当时在中国,为什么不第一时间去找派出所?当时你还有中国国籍吗?你的第一代身份证去哪儿了?如果你在国内,遗失身份证不是应该立即去办理的吗?你是不是还隐藏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