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新四军及民抗在苏常地区的表现
京剧《沙家浜》中的胡传魁, 是以胡肇汉为原型塑造的人物形象。
据说,此人曾任上海国民党保安团的团长,日寇占领上海,他带领部众及枪弹到达苏州吴县太平桥一带,成立了抗日义勇军,抵御日寇。
此人讲义气,有不少事实证明其人知恩图报、比较讲信用。
比如阿庆嫂因是他的救命恩人,他就放松对她的警惕,最后死于她手,成为江湖道德的牺牲品;
比如中共苏南地方武装民抗山穷水尽时,曾撤退太平桥投靠胡传魁,是胡仗义收留了他们,
可这种收留,在现今的地方党史中则称为会师。
收留过程中,显然他部队中的共产党员起了重要作用,我怀疑他的部队以收编的形式给新四军连锅端,也与这些吃里扒外的人有关系;
胡曾被江抗收编,且担任过江抗东路副司令。(此事,在地方党史大事记中一笔勾销;在当副司令时,至少一挺机枪,十余支步枪给中共苏南某特务连及时讨了去,要知道当时武器可来之不易呵)。
第一次接受人家的官衔,他的部队便给中共擅自拉到了江北。
害得他成了孤家寡人,落得个影只形单,且给了个罪名:不去赴任。
有不少事实证明:胡只是中共暂时利用的统战对象,而不是把他当作一条船上的难兄难弟。
对于人家的恩将仇报、百般计算,富有江湖义气的直性子胡司令能不恼恨吗?
一位新四军首长说:胡起初与我们关系比较好,我的好几个同学都在他的部队。胡部与我们关系是很好的。
民抗一。七事件后不久,胡亲自带领部队配合民抗(本地抗日人员)进攻土匪吴文信部。
以后,我们把他部队带走,好比抄了他家,挖了他的老根。
另一文史资料说:1940年11月开始,中共在苏常地区进行了残酷的所谓锄奸斗争。
将许多人当作汪派分子进行整肃,有的地方混淆了汪派与国民党员的界限,甚至地方干部也成了怀疑对象。
苏州县先后错杀干部、常备队战士、积极分子共30余人,其中有唐市镇人民抗日自卫会主席朱达三等地方干部。
常熟县也有错杀对象。致使人心惶惶,有些青年怕受牵累,纷纷外逃,甚至逃到了敌占区,先后共逃跑了200多人。
没有事实证明,胡肇汉投靠了日伪,更没有事实证明,胡肇汉的投靠是出于本心。
我怀疑所谓的通敌叛国只是一种人云亦云的欲加之罪。因为抗战胜利之后,倘若他真的是个汉奸,国民党也不会放过他。
设身处地想想,在当时严酷的环境中,为了求生,即便他脚踏两条船也是属于情理之中的。
事实也证明,当时的中共在苏南地区也跟汪伪及日本情报部门有所勾搭,详情请见《潘汉年传》(尹骐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解放后,他上了毛人凤当,从台湾重返大陆,搞所谓的反共复国地下斗争,结果不久就死于中共之手,也算陈债了结)。
新四军究竟在苏南地区发动群众进行抗日武装斗争起了多大作用,在我心中一直是个问号。
资料表明:当地青年并不喜欢参加他们的部队,原因:
一是纪律比当地其它武装严明;
二来,只给饭吃,没有薪饷。
再者,当地百姓也不喜欢民抗江抗在他们的村庄里与敌人开火,主要是害怕敌人报复烧房子。
说老实话,新四军进入江南开展所谓的游击战争,冲破所谓的划地为牢,是违反抗日战争时期与国民党政府签订的协议。
因为国民政府,对各个地区的国军及抗日游击军,都有防区划分,不能擅自穿越或占据。
另外,除了中共,防区的国军和游击军的各级将领,也没有自行扩大防区的动力。
比如,新四军的黄桥战役,就是新四军渡江,进入国军防区,占领黄桥。
所以,每次看到摩擦战后,中共各种所谓的X军向我方进攻,我就笑了!因为我知道,是中共伪政权学猪八戒倒打一耙。
就如打完国军后,毛泽东就发明了一个新名词顽军,顺手扣在被消灭的国军头上。
看了中共江抗的斗争史,总体印象,消灭敌人微不足道、不足挂齿。
一次消灭五、六个,或一、二十个土匪或伪军已经算大胜仗了。
日寇好像没打死几个,我数来数去,好像没超过一百个,要不是担心新四军老战士给我吃耳刮子,我恨不得说好像没有五十个,甚至三十个。
他们没有能力攻击大集镇和常熟县城,怎么有机会消灭货真价实的日本鬼子呢?
要知道,日本人都驻扎在县城里啊。
八年抗日战争,中共在苏常地区总共消灭了几十个日本鬼子,平均每年还不到十个,还称什么革命斗争史,我真为他们惭愧。
有一点可断定,中共在所谓锄奸运动中误杀自己人的数目远远超过消灭的日本鬼子。
有时候,他们还不得不将枪枝弹药藏起来,人员化整为零,散兵游勇似的到处流窜,就像丧家犬。
面对日伪强大的清乡军事力量,他们在苏南简直溃不成军、不堪一击,除了藏身、逃命,逃到江北,根本不能干什么。
全盛时期,至多破坏一些公路铁路,和袭击飞机场什么的。
他们赖以生存的手段主要是收农民的田亩捐,以及市镇店家和过往船只的税收。
为了这个,经常与当地的土匪和其它武装力量产生矛盾,直至火拼,有点像狗咬狗、黑吃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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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胡肇汉的死刑判决书
苏南苏州行政区人民法院布告法字第1744号1950年11月28日
查匪犯胡肇汉,兵痞出身,从1926年起历任蒋匪保安特务团团长、三青团京沪行动总队司令、青浦警察队长、太昆地区清剿指挥所主任、吴县阳澄区区长等伪职,直至解放。
二十四年来该匪一贯进行反共反革命活动,残杀人民,抗日期间,专门勾结敌伪,反对人民抗日武装,仅1940年夏,在吴县陆巷村,该匪勾结日寇金田及伪军第十师包围我新四军夏光部队,伤亡我抗日武装百十余人,活埋我伤员十余人,又在阳澄区残杀十图偃无辜农民徐政狗、王行洪,江抗工作队员陈瑜同志,进步青年张忍熙、张天爵,及田泾乡渔民三十六人。
解放后,该犯竟不思悔改,竟参加蒋匪军统特务训练,受任伪江苏省第二行政区专员公署中国人民反共自卫救国军第二纵队副指挥官,兼伪行政专员及伪专区前进指挥所主任,亲伪*,率领匪众,潜回我解放区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并积极扩展其武装,建立匪地下区乡镇伪政权,并派周匪荣,收集其旧部,企图以澱山、洋澄太湖等地为反动基地,进行武装破坏活动,委任王匪柏年、刘匪建军担任伪常熟行政委员,布置发展匪特武装,扩充匪特组织宣传。
该犯历时数十年,一贯与人民为敌,残杀善良人民总计达千余人,人民咸称为杀人魔王,罪恶昭著。
匪犯王**,兵痞出身
以上胡匪肇汉、王匪**犯,一贯进行反革命活动,坚决与人民为敌,实殊(属)罪恶累累,法不可赦,特依法将胡肇汉、王**两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终身。
经呈奉苏南人民行政公署核准于本月日,将胡匪肇汉、王匪**两犯验明正身,绑赴刑场,执行枪决。此布
计开枪决匪犯胡肇汉,男,45岁,湖南岳阳人;匪犯王**,男,35岁,湖南湘乡人。二名。
一九五○年 月
兼院长 李星生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