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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奴制,50多岁以上的东大农村出身的人都还有记忆吧

(2025-05-20 17:14:28)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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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社:一切充公农民变农奴

据维基百科介绍,公社包括地方政府的各种职能,包括公安、贸易、财政、税收、会计及计划工作,都受党的控制。

社员参加集体生产劳动,按照各人所得劳动工分取得劳动报酬。 公社成立时,土地、林业、车辆、农具等,转为「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即公共财产。

社员私有物充公。 如农民把仅剩的口粮送上公社食堂; 抱着鸡鸭,赶着牛羊,送到「公社」; 把桌椅板凳以售价为名送到「公社」; 把农具交给公社。

题为《公共食堂的历史记忆》文章介绍,当时的报纸宣传说,农民交出这些财产是自愿的,实际情况是,在收缴这些财产时,干部、民兵同时出动,挨家搜查,闹得鸡飞狗跳,有些地方还打人、捆人。 即使有些地方农民自己交出来,也是在强大的政治压力下的被迫行为。 当时全国各地已经形成了一种消灭私有制。

并且所有社员劳力都受控制,军事管理,硬性分配劳动,凡身体健壮年在16岁以上到60岁以下的男人,55岁以下的女人,定为「全劳动力」,每年至少要作300天左右工作。

老弱妇女每人每年至少要作100天到200天左右工作不等。 而所谓工作日一般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有的还在日未出而出动工作,日落时工作还未休止。

一个人民公社社员就是一个农奴,它符合奴隶的所有要件:没有人身自由,不掌握任何生产资料,世代不能改变身份(农业户口),如果他逃出半军事化的管理体制(流浪他乡或外出讨饭)则会被饿死(粮票)或被关起来,或被当成坏人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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