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论说

德国游学十多年,回中国工作十多年,重返德国养老多年,钻研哲学,研读经济,关注时事,随感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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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案”析论

(2024-01-21 12:18:55) 下一个

“朱令案”析论

克拉

最近,三十年前经受投毒悲剧的前清华大学化学系女生朱令不幸去世,在引发人们悼念和同情的同时,也引发人们对悬而未决的“朱令被投毒案”(以下简称“朱令案”)的回顾、思考、猜想、推测乃至呼吁。

由于事件时过境迁、人性喜新厌旧,很多2005—2006年“天涯论坛”大讨论亲历者的记忆可能已迷糊,很多2013年微博和凯迪论坛大讨论旁观者的兴趣可能已减退。倒是一群未经历前述两次互联网大讨论的、甚至不熟悉大讨论、或片面了解案情的年轻人初生牛犊不怕虎,高喊“捉拿孙维”口号,断言“孙维是唯一嫌疑犯”。最令人不解的是,几乎所有自媒体甚至官媒也持有这种调调。

由此观之,还原“朱令案”案情,回溯“朱令案”讨论,分辨诸类信息,梳理各种关联,剖析当事人行为,解析相关者心理,确立参照框架,构建推论模型,或许是查明凶手、告慰逝者、推进侦查、落实正义的正确路径。 

一、分析方法

“朱令案”有无确凿的证据丛与证据链呢?所谓证据,无论是直接的抑或间接的,应具有指向犯罪嫌疑人作案事实的证据力,具有对作案事实高度排他性和高度盖然性的证明力。

然而,“朱令案”既缺乏指向凶手的直接证据,直接的客观证据,或直接的主观证据,也缺乏指向凶手的间接证据,至多只有指向嫌疑人的线索。与鉴于此,尽管北京警方未必放弃对相关嫌疑人的关注乃至监控,但还是搁置了此案。于是,案件成了悬案。

从当下网络舆论看,绝大多数网民因受到某些媒体和某些律师的影响,将朱令同班同寝室的孙维视为唯一的犯罪嫌疑人,并呼吁司法机关重启此案的刑事调查。于是,死案仿佛又成了活案。

然而,正惟此案没有证据,只有线索,因此,所有关于此案的猜想、推断、分析,更多地只是基于迄今媒体所披露之线索与所传播之信息的逻辑分析和心理分析而已。不过,既然逻辑分析和心理分析只能基于迄今为止媒体所披露的线索和信息,那么,我们就得关注媒体迄今披露的所有线索和信息,而不应仅关注与孙维有关的线索和信息。换言之,我们的分析应基于完整、多维和关联的全息图景。

此案三个主要当事人或相关人,即朱令、孙维、贝志诚,皆出身于高干家庭,尤其是朱令和贝志诚出身于中共高干家庭。

直到文革后才咸鱼翻身的孙维的祖父孙越崎,1949年前一直是在国民党政府中从事技术官僚工作,曾任国民党候补中央执行委员。1949年率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起义。1952年“三反五反”运动后下放唐山开滦煤矿。文革后,进入政协系统,曾为反对三峡工程上马的代表人物,并将大量精力花在为原资源委员会人员平反上。因具统战价值,被安排为全国政协第五至第七届常务委员、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名誉主席、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朱令的外公朱焘谱,上世纪三十年代中期燕京大学学生领袖,1936年至1937年任燕京大学学生自治会代表大会副主席,多次和中共党员一起参加学运和抗日宣传,后来跟曾任外交部长和全国人大副主任的老同学黄华保持着良好的关系。贝志诚是毛泽东军事高参郭化若的孙子、周恩来秘书龙潜的外孙,甚至网传贝志诚本人也曾是肖建华“明天系”的主要成员,因此,在分析此案时,暂且不把家庭背景视作案件难以侦破的原由,尽可能地让我们的分析成为纯粹的逻辑推论与纯粹的心理解析,从而尽可能地完成纯净的现象还原与纯真的本质还原。

二、案情的构成和线索

概而言之,本案的构成要件是:

作案嫌疑人;

作案现场;

失窃物品;

中毒时间;

作案次数;

报案时间;

作案方式。

关于(一)即犯罪嫌疑人,我们将在下面专门论述。

关于(二)即作案现场,朱令的不少同学反映,因朱令练琴晚归,影响室友休息,故朱令在1995年前经常夜宿文艺寝室,并且在1995年春返校后时常在民乐队办公室煎熬中药,或加热母亲为其在家熬制的中药汤。

假定朱令中毒是一个渐进和累积的过程,假定铊盐被投放到化妆品、漱洗用品、保健品,那么,除同学寝室和文艺寝室外,其它场所也有可能是作案现场。

关于(三)即失窃物品,(1)朱家确认:朱令在寝室内被盗物品为隐形眼镜小盒、口红、洗发液、浴液、水杯(据说后来在孙维的床底找到)。(2)朱家确认:化学系办公室保管的被盗朱令物品为相机、蜜蜂浆、咖啡粉。(3)系领导的解释是,办公室保管的朱令物品可能是在搬迁中或装修时丢失的。(4)被保管在化学系办公室柜子里的朱令物品是公安机关检测后要求清华化学系封存的。

朱令寝室失窃,时间发生在1995年5月节期间。因为清华保卫科关照朱令室友将朱令的物品保管好,所以窃贼进入寝室后能很容易发现并取走。朱令平时口服的麦乳精和壮骨粉,未在朱令父母的物品清单里出现,说明截至朱令1995年3月再度出现严重中毒症状之际,麦乳精和壮骨粉已被消耗,而非被销毁。

关于(四)即中毒时间,早在1995年3月9日,北京协和医院神经内科主任李舜伟就对朱令父母说,朱令的症状太像60年代清华大学的一起铊盐中毒病例。不久,李舜伟教授与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与卫生职业病研究所专家张寿林会诊,高度怀疑朱令是铊中毒。网传朱令铊中毒是由贝志诚及其北大同学通过互联网征询外国专家后获得的结论,为不实之词。而北京协和医院之所以未做定论,一是因为缺乏检测铊中毒的条件,二是因为神经内科大多数医生不认同李舜伟主任的判定。按照1995年4月28日北京职业防治所病陈震阳教授检测结果,(1)朱令体内铊摄入量达1000毫克,而铊的致死量是4—6毫克;(2)朱令体内先后出现两次铊中毒的高峰值,第一次是在1994年11月,第二次是在1995年3月。媒体将次解读为朱令被人两次投毒,显然缺乏基本的医学常识。

美国学者对由朱令父母提供的朱令头发的检测结果与陈震阳教授的检测结果本质上是吻合的,都认为朱令摄入的铊的含量很高,但结论有所不同,推测朱令的中毒有一个渐进过程,持续四个月之久,其中有25次中毒高峰。若以朱令入院日期——1995年1月中旬为取样头发的掉落时间,那么,最初的中毒时间可追溯到1994年8月中旬。不过,按照科普作家、美国生物学博士方舟子的说法,美国专家对取样头发掉落时间的确定有误,而他根据取样头发长度推测,脱落的时间应在1994年12月;依照对亚洲人头发生长期的上下限推算,朱令的中毒时间最早为1994年7月中旬,最晚为1994年8月上旬。

假定朱令中毒时间确实为1994年8月中旬或1994年7月下旬,逻辑上可以排除孙维用清华实验室的铊盐在寝室投毒的可能性,因为孙维参加科研组的时间是1994年9月开学后。万维博客上有一位雅名京都静源,自称中国人民大学刘正教授的易经研究者发文披露:“那年暑假孙维、朱令、黄开胜三人整个假期都在清华,还被发现同桌就餐。”同时,还提供了两项重要信息:“其一,当时的清华大学6-8月份暑假的时候,学生是可以自由到校并且可以继续在原宿舍里住的。其二,因为根据实际情况,清华当时9月正式开始上课的学生,都是在当年提前三个月进入实验室了,即6-8月,正是孙维进入实验室的开始。”不过,此一说法至今尚未得到知情者如朱令和孙维的清华同班同学董宇峰的证实。

关于(五)即作案次数,朱令虽两次出现严重的中毒症状,但从医学角度讲,不意味着两次中毒。即使朱令是渐进式或累积式中毒,也不意味着有人经常投毒。

关于(六)即报案时间,1995年4月28日晚朱令父母通过朱令舅母向化学系领导报告医院鉴定结果,系领导在请示清华大学校领导后,打电话向兼任清华大学派出所副所长的清华大学保卫部门负责人报案。1995年5月5日,清华大学保卫部门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清华大学保卫部门还打电话给朱令寝室室友,要她们保管好朱令的物品。

关于(七)即作案方式,把所投之物设定为清华大学实验室的铊盐,乃是一种收敛型思维,或者说,收敛性推论模型,并带有明显的意向性。从案件侦查角度看,这种设定不仅缩小了侦查范围,而且使侦查陷入困境,漏掉其他有可能作案且具有作案动机、时间、工具的嫌疑人。

那么,所投之物究竟是含铊液体、铊盐,还是铊鼠药、脱毛剂或去屑洗发水?被稀释的用于试验的含铊溶液明显不是,因为铊的含量较少,而且也不方便投放,至少不会被投到固体食品或营养品中。硫酸铊和碳酸铊曾是最有效的灭鼠药,现已被禁止,可当时市场上仍在流通。所以,把所投之物锚定为实验室的铊盐,缩小了案件调查的范围,降低了案件侦破的概率。

前面提到的国外学者就是马里兰大学教授Richard David Ash和Min He。他俩2018年在著名的《国际法医学》(FSI)杂志发表了一篇论文:Details of a thallium poisoning case revealed by single hair analysis using laser ablation 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 mass spectrometry(使用激光烧蚀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分析单根头发揭示铊中毒案例的细节)。该论文披露:(1)朱令中毒高峰次数高达25次;(2)朱令的头发中不但含有铊,还含有铅,铅的含量在某些时段比铊还高:(3)朱令头发中铅与铊的浓度曲线大体对应。这意味着,朱令中毒不应被称为铊中毒,而是铊-铅中毒。朱令中的铊毒里混杂着大量的铅,说明所投的并非实验室提纯过的铊,大概率是未经提纯的化工原料,或是农药、鼠药之类的东西。

被美国学者取样和检测的朱令头发是20年前掉落的,故有人质疑,期间有可能被污染,即头发所含的铅是外源性的。不过,从头发里的铅含量以及头发是在朱令家地毯上被发现这两点看,即便取样和检测的朱令头发受到污染,也不至于有这么高铅含量的,因而可以断定,朱令头发里的铅应当是内源性的。

综合有关朱令中毒的反应和症状的描述,朱令很可能是口服了投放到食品或营养品里的固体含铊化学品。而1995年4月底朱令寝室遭窃时,少掉的是朱令的洗漱用品,如洗发液、浴液和水杯。后来遭窃的被保管在清华化学系办公室的朱令物品中,倒是有半固体物和固体物,如蜂蜜浆和咖啡粉。但此时学校已报案,医疗机构也已查明朱令是铊中毒,公安机关应也对化学系保管的朱令物品做过检测。

关于投毒载体,对网络舆情产生一定影响的朱令父母律师张捷坚持认为,投毒者是把铊毒投放在朱令的咖啡杯里,因为杯子经常被清洗,所以欲置朱令于死地的投毒者肯定是朱令同寝室的,因为她有条件持续投毒。网络上一篇题为《关于朱令案的几个旧帖》的博文不同意张捷的观点,指出:“1997年北大的王小龙就是在受害者的奶粉罐下毒。常识告诉人们,在冲咖啡时下毒要躲避受害者,难度比在咖啡罐下毒大。如果凶手在杯子里投毒,自然室友有最重大的嫌疑。”可寝室遭窃时,朱令的杯子并未失窃,贝志诚的两种说法——遭“孙维箱子里找到杯子”或杯子在“拉箱子时从边上滚出来”,张捷的两种说法——“找不到了”或“孙维找到了”,皆无证据支撑。“但如果凶手在咖啡罐里投毒,嫌疑范围就大得多。1998年清华化学系办公室保管的朱令物品失窃,朱令的咖啡罐丢失。如果咖啡罐有铊,嫌疑面扩大”。对同宿舍学生来说,“如果失窃与案情有关,那么作案者肯定与同室同学无关。”言下之意,如果投毒的与盗窃寝室的是同一个人,那么,她最想拿走的应该是咖啡罐。

笔者以为,投毒者大概率不会在化妆品、洗发水或沐浴露里投毒,因为朱令的中毒反应首先出现在身体内部;也不会在咖啡粉里投毒,因为铊盐貌似食盐,被掺入咖啡粉后会让咖啡的颜色变淡,容易被人察觉,所以铊毒所投之处很可能是类似麦乳精或壮骨粉之类的淡色的营养品,而且只要投毒者有一次作案的机会和时间,就能产生受害者多次或持续被投毒的假象。

三、孙维及其室友作案的可能性分析

假如我们把作案手段设定为清华大学化学系实验室里的铊盐,把作案场所设定为朱令的学生寝室,把中毒时间设定为1994年11月和1995年3月,把作案次数设定为两次或多次,那么,孙维便是最大的甚而是唯一的嫌疑人。思维的惰性、信息的缺失、想象的定势,每每引导我们在面对复杂和纷乱的现象时寻找简单的因果链、简约的观察视域和简易的逻辑关联。然而,一旦新的信息不断涌来,改变了原先的参数、变量、公式,比如:铊盐未必来自清华实验室,孙维并非唯一接触铊盐的人,或孙维接触的只是铊盐含量极少的溶液,投放的不是实验室里的纯然铊盐,而是掺和了铅的工业铊或含铊的老鼠药,朱令并非一直夜宿同学寝室,朱令的中毒始于1994年7月或8月,朱令寝室因在底楼从而常有同学破门而入,等等,那么,我们究竟是固化原来的推断结论,还是更改我们的推论模型?

2005年12月30日,孙维针对网络上流传的大概率由贝志诚策划的《天妒红颜》一文,在《天涯社区》发表了《声明》。之前,2002年,贝志诚曾投稿《新语丝》,直指孙维为投毒朱令的凶手。《声明》发表前,孙维征求了十多位同班同学的意见,相关叙事获得了他们的确认。

根据孙维的自述,在朱令父母写信给中央领导层后,1997年4月2日,她被北京市公安局14处带走讯问,持续八个小时,然后被家人领回。此后,警方再也没有找过孙维。相反,因清华声称缓发孙维毕业证书是北京警方的意思,孙维家人曾多次拜访警方。另外,孙维及其家人多次主动向公安机关请求测谎,并因朱令舅舅两次写信给孙维,发出威胁,甚至扬言要动用“黑社会”,孙维在合计一个月多的两次休学的前后,径直向清华派出所报案。

必须指出,网络上所有指向孙维的传言大多来源于贝志诚及其合作者的一系列文章。

孙维身上显然存在不少疑点,比如:孙维父亲与朱令父亲是同事,孙维的母亲是医生,孙维与朱令皆来自北京,孙维与朱令同住一个寝室,孙维与朱令同在清华民乐团,孙维是班里唯一参加使用铊液的科研项目的,朱令因出现严重中毒症状第一次住院后返校,孙维等室友经常为其取水、倒茶或打饭,还时常为其冲咖啡、麦乳精或壮骨粉。

网上有人猜测,朱令身边的人可能在其热饮里倒入含铊溶液。朱令身边能得到含铊溶液的只有孙维,起码就目前呈示的信息而言。这意味着孙维在1994年第一学期参与科研项目组实验时取走并保存了一定容量的含铊溶液,以致她还能在1995年3月继续投毒。不过,考虑到美国专家的检验结果,即朱令中毒始于1994年8月,并有一个渐进和累积过程,那么,投放到朱令食品或营养品中的大概率是固体含铊化学品,而非液体含铊化学品。

也就是说,孙维具备作案的条件、时间和手段。因此,现在需要探究的是,孙维有无作案的动机。孙维在其《声明》中强调;“我没有动机。”但是,受贝志诚言谈和流言的影响,很多人把“嫉妒”视为孙维作案的动机,即朱令比孙维高挑,比孙维多才多艺,比孙维漂亮。其实,从网络流出的相片看,朱令谈不上是大美女,更没有被遗传到父亲基因里的上海人的洋气。而孙维长得也不丑,且活泼可爱、富有灵气。虽然网络上缺乏有关朱令和孙维大学成绩的信息,但既然俩人都能考入清华,孙维后来也能顺利毕业,甚至传说还得到美国大学的奖学金,那么就说明孙维不至于是差生。朱令把大量时间花费在练琴上,想必在学业和成绩上也难以鹤立鸡群。法子英杀小木匠,是要越货;谷开来杀情夫,是因他敲诈;张灵甫杀妻,是怀疑她出轨。纵使孙维嫉妒朱令,但只要嫉妒没有升级为嫉恨,大概率不会成为孙维投毒的动机或驱动。

那么,朱令与孙维之间会不会存在“情敌”关系呢?在朱令第一次出现严重中毒症状前,朱令有男友,孙维也有男友。朱令的男友是民乐团队长,名叫黄开胜,来自广东农村,其貌不扬,用贝志诚中学同学的话讲,瘦小机灵。而孙维的男友是其高中同学,北京人,姓谢名飞宇,与孙维一同考入清华,彼此始终保持着超出一般同学的亲密关系,直到在美国学成归来与孙维终成眷属。正是在被美国专家推测朱令中毒时间段——1994年暑假,孙维和谢飞宇结伴去西藏旅行。网传孙维在清华民乐团时也看上了黄开胜,毕业后与外国人假结婚,谢飞宇为其第二任丈夫,缺乏实锤。从孙维与黄开胜各自的外在条件看,孙维大概率不会因“夺爱”不成而滋生“嫉恨”,进而萌生杀机。

窃以为,推定或排除孙维的作案嫌疑,除了探究她有无作案动机外,考察朱令中毒后孙维的行为表现与心理状态,也是极为重要的视角乃至依据。

除非孙维具备超强的心理素质,或者患有双重人格分裂症,否则,其言语、行为、情绪、心理、学业不可能在作案后呈正常与稳定状态,并且,面对公安机关的8个小时的突击和连续讯问,在言语、表情、身体语言上不可能不露马脚。按照2023年12月贝志诚在接受原央视记者王志安采访时所传达的来源不明的信息,孙维在被公安讯问时,态度平和,对答顺畅,甚至有点傲慢。对一个20岁出头的女生来说,具备如此超强的心理抗压能力,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而一个患有双重人格分裂症的人,在长达五年的朝夕相处中,不被室友察觉,更是完全不可能。要知,双重人格分裂患者,其A人格与B人格彼此独立,互不渗透,不像重叠的量子,有着纠缠效应,倒是更像有夜盲症者,夜间偷鸡摸狗,第二天醒来,还以为自己是昨夜梦中演绎的正人君子。

贝志诚说,孙维没有招供,是因为公安未对其刑讯逼供,言下之意,只要下手段,孙维必定招供。撇开贝志诚有无法治观念不论,针对女性嫌疑人,中国公安的逼供手段恐怕也只有突击传讯和疲劳讯问了,何况孙维终究出身于特殊家庭。

还有一点,即便孙维的化学老师在课堂上叙述过清华曾经发生的一次因接触铊而中毒的事件,即使孙维知道铊盐对人体的危害,但用什么方式投毒、将铊毒投放在哪里以及怎样的剂量导致怎样的结果,孙维应该无从弄清、难以把握,除非孙维读过阿加沙描述铊中毒情节的推理侦探小说《白马酒店》。况且孙维与朱令同在一个寝室,又是班里唯一可以“合法”接触铊盐的,一旦投毒造成他人伤残甚至死亡,风险太大,嫌疑更大。孙维出身高知家庭,家族几经政治波折,住在北京的部长楼,爷爷又是民主党派头领和全国政协常委,中共统战的红人,智商颇高,情商也不会低,且不乏社会认知与人性体察,做事不会不计政治后果、社会关系和周遭影响。退一步说,即使朱令头一次中毒,是孙维出于不满和好奇,尝试给朱令一个教训,但目睹朱令中毒后剧烈反应,身为医生的女儿,仍然义无反顾地再次投毒,或不销毁被她放入铊毒的朱令的物品,如麦乳精、壮骨粉或咖啡粉,简直是丧心病狂,不计后果,引火烧身,自投罗网。尽管在朱令案之后,中国高校先后发生了多起高智商者对其同学投放铊毒的案件,甚至可以说是受朱令案的启发,但从性格、经历、家世、关系、背景看,他们与孙维也还是不小的差别。换句话说,假定孙维是凶手,行事前,她一定会有所顾虑、掂量、犹豫、盘算和预想。她的出身、家世、经历和经验,多半决定了她谋划投毒时要比之后高校投毒的那几位更理智,更迟疑,更瞻前顾后,谨小慎微。

本文不是为孙维辩护或洗地,也不打算把孙维排除在嫌疑人之外,只是强调,我们不应当把视线仅仅聚焦在孙维身上。也就是说,我们应当用发散型思维来变通侦查思路、拓宽参照框架、收集各类信息、完形案情图景,构建发散性推论模型,以便发见线索,发掘证据,捕捉真凶。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与贝志诚的言谈不同,几乎孙维所有的陈述都未被证伪,除了有关把安装音乐播放器的茶杯当做公安机关安装窃听器的茶杯的说法,并且后来她也予以澄清和道歉。

此外,近年来网络上出现一种声音:“朱令案”有可能是其寝室室友的共谋与合作。然而,要做实这样的猜想,确定犯罪动机这一环节必不可少。

同在一个寝室,自然有作案条件。可动机或动因呢?常常夜归,影响室友睡眠?多才多艺,引发室友嫉恨?有网友说,朱令案是室友共谋投毒,原本只是想教训一下朱令。可问题是,她们共谋时,对铊毒剂量的拿捏这么有把握吗?

总之,适用于孙维的思考、分析和解释也同样适用于朱令室友。

网传孙维21世纪初去美国,后来又移民澳大利亚。也因此,后来发生美国和澳洲华人的网络驱孙运动。最近有澳洲媒体《澳大利亚人报》报道了孙维及其丈夫在澳洲的生活状况。

2006年初,凤凰卫视《鲁豫有约》栏目曾打算采访孙维及其家人。3月1日,孙维在丈夫、哥哥的陪同下到北京凤凰会馆,与鲁豫见面。3月29日,一位网友在百度“朱令吧”贴出消息,称“凤凰卫视将采访孙维,却要经过孙家审查才能播出”,该帖很快被删。据“知情人”向记者透露。2006年4月11日,有记者通过凤凰卫视公关部联系到《鲁豫有约》执行制片人曹志雄。曹志雄向记者证实了此前网上贴出的孙维与凤凰卫视接触一事,但由于孙维方面的原因,采访暂时中止。网传孙家与凤凰卫视签订了一个“内容保密协议”,曹志雄证实确有此事,主要规定不允许透露双方讲述的内容。“还行,孙维挺和蔼的。”

从网络披露的孙维与家人的合照以及孙维及其家人曾与凤凰卫视约定采访看,或许那时孙维尚未出国,或许出国后还经常回国。这说明,孙维虽然回避公众和媒体,改了名字,却不逃避中国公安。

四、贝志诚作案的可能性分析

鉴于“朱令案”尚未侦破,多角度、多层次、多关联、多线索的发散型思维,即构建发散性推论模型,对侦查无疑更有益处。所以,我们不妨把视线和焦点暂时偏离孙维及其室友,将案件发生前与发生后的相关事件、细节、人物、关系、物品纳入参照框架,输入推论模型,用时髦的话讲,建立大数据库、改进算法、建构数学模型,或许能够帮助我们发现新线索、新关联、新思路乃至新证据。

网上提到朱令中学同学贝志诚“英雄救美”事迹的人较多,论及贝志诚传播无根无据流言以及反复撒谎屡次打脸的人也不少。比如:

  1. 耶律大师:从朱令案再看贝志诚的嫌疑
  2. 花溪主人:慢慢扒了朱令案真凶的皮
  3. 佚名作者:一个真正老刑警对朱令案的看法
  4. 佚名作者:清华投毒案——求救电邮,知情铁证
  5. 佚名作者:清华投毒案——尘封证据,剑指何人
  6. 佚名作者:清华投毒案——天妒红颜,伪善藏奸
  7. 塞琨:贝志城谎言分类集锦
  8. 七使2022:深挖朱令案另一重要嫌犯:一直撒谎,明 天系大佬
  9. 佚名作者:朱令案并无红贵践踏奴家的剧情
  10. 方舟子:贝志城25个谎言
  11. 方舟子:贝志城为什么要撒谎
  12. 方舟子:义务为“朱令案唯一嫌疑人”孙维当一次  辩护人

平心而论,贝志诚的所言所行,确实存有诸多疑问和疑点。

(一)疑问:

(1)贝志诚是否如其所言,中学毕业后与朱令没有来往?

事实:朱令中毒前后与其过从甚密,在1995年3月再度入院治疗前夕,朱令还到北大跟贝志诚一起去听外交口语课。

(2)贝志诚在互联网上发出的求救信是英语母语者代写或修改的?

事实:所有精通英语的人都不难确定,贝志诚发出的英语求救信不会出自英语母语者或专业英语者之手。

(3)收到的3000多封海外邮件中有三分之一推出铊中毒?

事实:贝志城先是说,他通过互联网发出朱令病情英文求助信后,共收到1500封电邮,后来说是3000封,且有30%的电邮给出的诊断是铊中毒。须知,1995年是互联网初始阶段,能上网的人极少,网上连网页和聊天室都没有,能在短时间内收到几千封邮件?而且,以贝志诚等力学系同学的医学知识,在1995年4月10日发出求救信后的第二天即4月12日,就能从最初收到和阅读的为数不多的各种诊断意见中精准地断定朱令是铊中毒,并当日告知朱令父母?按照他同学李欣当时的说法,整理结果是,只有84位来信医生诊断为铊中毒,按贝志诚的数据也只占所有电邮的5.6%。而依照查阅了原始记录的美国生物学博士方舟子的说法,排他性判断为铊中毒的电邮仅两、三封。

(4)朱令室友拒绝翻译海外医生电邮?

事实:包括孙维在内的几个同学在班长薛刚从北大取回部分电邮后,连夜做了笔译。

(5)孙维向同班同学散布朱令父亲走私铊谣言?

事实:孙维同班同学闻所未闻。

(6)公安透露孙维是“唯一嫌疑人”?

事实:贝志诚1995年就被公安讯问,且不久被北大劝退。而孙维则是在1997年的4月才被传讯,虽然跟很多同学一样,曾被叫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

(二)疑点:

(1)贝志诚1995年4月8日在ICU病房见朱令惨相后,“双腿发软,想跑又跑不动”,顿感“恐惧”。

(2)贝志诚说他探望过朱令两次:一次是1995年到朱令病房,一次1996年到朱令家。但朱令母亲说,贝志诚只看望朱令一次,且从未来过他们家。

(3)贝志诚说他到朱令家探望时,朱令就已怀疑孙维,并提到孙维在其第二次中毒前经常给她喝咖啡?但据朱令母亲说,他们始终没有跟朱令提及投毒问题。

(4)与朱令家无交情的贝志诚的母亲1997年后多次探望朱令。

朱令母亲朱明新对记者说:“我们以前是不认识的,在朱令出事后,她来看望朱令才认识,第一次是1997年吧,我们想请贝志诚和他妈妈来家里吃饭,感谢他们对朱令的关心,但是贝志诚没有来,他妈妈来了,说他很忙。”

(5)在1995年4月10日上互联网发送征询邮件前,贝志诚已得知北京协和医院无法确定朱令病因。

(6)贝志诚在谈到他赴清华要朱令同学翻译海外电邮之事时提到,1995年4月下旬,他和他的同学分别去过朱令寝室一次,得知朱令室友五一长假期间外出旅游。

而据孙维及其同学回忆,1995年4月底,贝志诚的同学去清华朱令寝室楼找朱令同班同学。也正是在朱令室友1995年4月底和5月7日外出旅游期间,寝室遭窃。

(7)贝志诚说,他同学开发了一种软件,可过滤海外电邮,但没细说这是一种怎样的软件。

我们知道,电子文件过滤一般采用的是“关键词”查询的方式。所以,有网友发了一个《关于贝志城的几个疑点》的帖子表示:“据我所知,对于当时的贝来说,无非是这样一种情况:用软件设定好病情的关键字,然后进行筛选。回顾前文的吴虹飞的文章——‘一周之内,世界各地的医生、专家的回邮多达1500封。贝志城等人还专门设计了一个读信软件,利用关键字对这些信件进行归类。统计结果是,30%的回复认为病人是铊中毒。’——证实了我的猜想,贝志城所谓‘判断严肃度’的软件的确是关键字过滤程序。如果程序真的是如此设计,我就要怀疑贝先生的目的了。”

(8)贝志诚已从海外电邮中获悉朱令为铊中毒,却仍然找到朱令室友孙维等,请求帮助翻译电邮,并告知她们朱令是铊中毒。

(9)贝志诚是何时阅读了阿加沙描述铊中毒情节的推理侦探小说《白马酒店》的?

果真如其所言,是在回应其求救电邮的专家提及后阅读的吗?——贝志诚高中同学曾提到,他高中时就读过《白马酒店》。那么,贝志诚读高中时是否也读过《白马酒店》呢?

(10)贝志诚被北大劝退时是读大三(1995年)还是读大四(1996年)?

是因为经常旷课,还是因为考试不及格?旷课或不及格的原因何在?注意:朱令是在大三第一学期第一次出现严重中毒症状、大三第二学期第二次出现严重中毒症状的。

(11)贝志诚在北京公安结案后的第四年即2002年才公开指控孙维为“唯一嫌疑人”的。这是因为之前证据不足或尚未与朱令同学如董宇峰取得联络?

(12)贝志诚把朱令中毒案扭曲成权贵欺压平民的故事。

在接受专访时,贝志诚说,孙维的堂伯父曾是北京副市长,虽只是民主党派人士,但当时北京公安局长归她伯爷爷领导。事实上,孙孚凌虽从1983年至1988年其间当北京市副市长,同时任全国工商联副主委兼北京市主委,但管的是北京工商联。熟悉中国权力体系的贝志诚想必知晓,担任行政职位的民主党派人士并无实权,何时轮得到他们来管公安系统吗?

贝志诚还说,孙维原本已被扣押,但她爷爷拉着江核心的手请求把他孙女放出来,江核心一口答应,于是孙维被释放了。事实上,孙维从来没被关押过。孙维的爷爷去世于1995年12月,在一年半后,即1997年4月,孙维才忽然被北京市公安局带走讯问。

已有网友指出,贝志诚指控孙维投毒所依赖的所有材料或情节皆无确凿来源,不是从“他人”那里听到的,就是自己推测的,或暗示是由朱令大学同学提供的,并且前后矛盾、相互否定。甚至在2023年12月接受原央视记者王志安语音采访时,依旧谎话和谣言连篇,不仅咬死孙维,而且否认中学毕业后与朱令的往来,甚至泼污孙维在诺基亚中国分公司担任部门主管期间男女关系混乱。

那么,贝志诚有无可能是投毒者吗?如前所述,要确定投毒者,须看他有无作案的动机、条件、手段和时间。

先看动机。从贝志诚与朱令的交往以及发表的文字看,贝志诚对朱令的喜欢溢于言表,虽然贝志诚那时也有女友。因为经常去清华,贝志诚自然知晓朱令有了男友。但朱令没有接受贝志诚,找的是来自广东乡下的其貌不扬的黄开胜,个中原因不详。撇开性格、关系或互动不论,朱令家庭与贝志诚家庭存在犹如侯爵之于男爵或骑士般的门第差别。朱令的外公参加过“一二九”运动,跟官阶为副国级的黄华是学生时代的进步青年,但因有政历瑕疵,官职仅达北京市商业局副局长,且因文革前不是正厅,享受不到副部级待遇。而贝志诚则是大名鼎鼎的军事理论家、毛泽东军事思想的创建者之一、中共建政前的兵团政委、第一任淞沪警备司令、中国军事科学院副院长、资历不亚于元帅或大将且意外落选上将的郭化若的嫡孙,周恩来资深秘书、全国政协常务委员、曾任中国历史博物馆馆长龙潜的外孙。故俩人可谓户对门不当。官场的凶险,家庭的遭际,内斗的残酷,或许让耳濡目染的朱令在感情上对来自显赫家庭的贝志诚保持心理距离。

高干子弟,尤其是权贵后代,有一种与生俱来、挥之不去的自负,有一种“打江山坐江山”的诉求,有一种不容平民子弟与其争权夺利的蛮横,有一种视社会层次低于其家庭的为草菅的傲慢,某些经历过父母因官场勾心斗角、相互倾轧、失意落难或众叛亲离的,甚至还会形成自私、冷酷、多疑、残忍的性格特质。而自负、诉求、蛮横、傲慢乃至冷酷或残忍,在特定场景里,有可能转化为一种鄙夷、不满、愤恨乃或杀机。杀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不是一种理性演绎,毋宁说是一种激情冲动,特别是当这种激情源于与异性有关的情感体验时。

假如说,孙维投毒,是想给多才多艺、外形出挑、扰乱睡梦的朱令一点教训,那么,给不接受豪门公子追求、甘愿低就广东乡下人且学业、能力和素养高于自己的“女神”一点教训,同时借此表演一番“英雄救美”的壮举,以挽回失去的贵族级脸面,不同样也是投毒的理由吗?

外公外婆离异、父亲母亲离异,与豪门渐行渐远;继父虽为高官,但未必是望族之后。这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祖辈或父辈环护帝相、逆风顺水、左右逢源。这样的变故、落差和微妙,这样的得意、庆幸和顺达,一方面或然导致心理的变态、精神的扭曲乃至人格的分裂,另一方面必然造就性格豪横、做事强蛮、内心刚愎。从贝志诚指控不求证据、谎话信口雌黄、言谈矛盾百出、马甲时隐时现等状态看,他应该是一个心理不太健全同时又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或者说,在生活世界和网络世界里皆扮演着双重角色。

那么,贝志诚有没有作案条件、时间、手段呢去?2002年3月8日凌晨,贝志诚在一个雅虎群里留言:“我从不敢回忆这件事。1995年,北大(专题)。就在几天前还活蹦乱跳地来北大找我玩并和我一起上我们系的外教口语课的朱令,就那末突然间‘离开了’我们。......我去过那个‘犯罪现场’,朱令在清华的宿舍,就在事发前一个月。我只记得那儿的狭小黑暗和冰冷的眼神,还有,朱令喜欢到我们学校来。”

贝志诚经常去清华,案发前后至少到朱令寝室两次,还观看过朱令的排练或演出,朱令也去北大找过贝志诚,因而不排除贝志诚也光顾过朱令时常夜宿的文艺寝室并赠其礼品的可能。假定贝志诚在朱令中毒前读过《白马酒店》,那么他便了解到铊中毒及其后果。而要获得铊或铊盐,则有诸多途径,例如:北大实验室、商场老鼠柜台、化学品专卖店、农贸市场、熟人工作单位。

在《现实不是神话》一文里,贝志诚曰:他读《白马酒店》,是他发出求救信后所收到的一封电邮的作者推荐的。但读后,贝志诚觉得,“小说里面其实对铊中毒的症状和投毒方式的描写都有大量错误,看了这本书能去下毒或者能诊断铊中毒的可能性很小。”实际上,《白马酒店》所描绘的中毒症状与朱令的极为相似。至于小说能否启发或引导个别读者下毒,则因人而异。而贝志诚上述这番话,有如美国斯坦福大学哲学博士新加坡国立大学终身副教授、语言学家石毓智所云,“画蛇添足”,“欲盖弥彰”。

石毓智还披露了一个细节:贝志诚在给外国专家发求救电邮时,“主题”(Subjuect)栏目上注明“thallium poisoning”(铊中毒)。若情况属实,意味着贝志诚先于外国专家知悉朱令是铊中毒,并引导外国专家朝这个方向思考。与此细节对应的,是贝志诚及其同学以“关键词”为过滤标准的筛选海外电邮的方式。

从朱令第二次因中毒住院后贝志诚的表现看,一方面,他积极通过联系海外专家,向他们精准描述朱令的症状,并在收到最初的回复邮件时,就很专业断定朱令是铊中毒;另一方面,他编织谎言,罗织传言,传播流言,并公开指控孙维,似有“转移视线”、“栽赃他人”之嫌。而恰好是他的流言和谎言及其前后自相矛盾的陈述,引起了不少高智商读者的怀疑乃至分析。按理,即便是北京大学力学系的肄业生,也理应在推测和推断的过程中重实证、讲逻辑。可实际情况却相反。所以有网友说:事出反常必有妖。

前述博文《关于朱令案的几个旧帖》指出,(1)“为贝辩护者基本上以‘救人’为依据,但1997年北大的王小龙投毒后,也是主动救人。所以‘救人’并不能作为排除其为凶手的理由。”(2)“贝与受害者是中学同学,中学毕业后,对于案发前是否见过朱令,贝有‘完全没见过’或者‘碰到过一次’两种说法,其中必有一假。”

从案发后贝志诚的心理反应看,进朱令ICU病房时立刻四肢发软、心生恐惧、拔腿想走。作为朱令的中学同学和大学期间的交往者,除了进ICU病房两分钟目睹处于昏迷状态的朱令外,可能只去过朱令家一次,虽然长时间在北京生活和工作。如果说第一次见到昔日“女神”惨状时会顿感震惊、痛苦和失望,那么,心情平复、习以为常之后,或者用贝志诚自己的话讲,自我心理建设之后,就不应该有探视的心理障碍,更不会因此精神不振、注意力分散,从而荒废学业,被北大退学。与朱令关系较好的中学和大学同学经常前去朱令病房和朱令家探视,为什么就没有贝志诚的那种心理障碍呢?另外,说贝志诚是为创业而退学,应属借口,这是把比尔·盖茨的事迹嫁接到贝志诚身上。书香门第出身的贝志诚的祖辈和父辈乃至贝志诚本人,一般把学业看得比金钱更为重要。

这里有两点不可忽略:一是贝志诚从未对外透露其中断学业的原因;二是贝志诚1996或1997年退学后,他的与朱令父母素无交情的母亲开始走访朱令家,前后多次。

另外,也有网友脑洞大开地发现,朱令两次出现严重中毒症状的时间正好对应于朱令的生日:第一次是在1994年11月(朱令生日为11月21日),第二次是在1995年3月(贝志诚生日为3月2日)。

为什么贝志诚要屡屡撒谎、处处造谣呢?或者说,是怎样的个人经历、心理状态、思维定势甚或人格倾向导致贝志诚自觉或不自觉地说谎和编造呢?是因为同情、愤怒、心切,还是因为心虚、恐惧、掩饰,或是为了隐藏本我、转移视线、摆脱嫌疑、嫁祸于人?从前述接受原央视记者王志安采访时的言谈和口吻中,可以感觉到他对孙维“死不认罪”的憎恨与“心安理得”的愤怒,并把孙维定义为“可以睡好觉的凶手”。也就是说,贝志诚仇恨孙维的原因与其说是她凶残投毒,不如说是她拒不认账。的确,孙维死不认罪,就意味着贝志诚永远脱不掉“嫌疑人”的标签。如前所叙,贝志诚声称,只要对孙维刑讯,孙维必定招供。但刑讯逼供难道会不会屈打成招吗?设身处地,假如贝志诚也被刑讯,是否也会被刑讯的孙维那样必定招供呢?届时,不就出现两个凶手了吗?当然,在其悼词中被冠以“无产阶级革命家”者的孙子被刑讯逼供的概率远小于中共同路人的孙女的。贝志诚主张公安对孙维“上手段”,逼迫她承认自己是凶手,多少暴露其人性之恶。

在上述采访时,还有两点值得细品:(1)贝志诚说,孙维在95年可能还会有愧疚感,但到了97年可能就完全没有了,反而觉得警察很傻。(2)贝志诚还提到他一直心怀恐惧,提到他一直不敢面对朱令案,提到对朱令未能康复的遗憾,提到他几十年来的心理建设,提到他花了三十年时间克服了心理阴影,并且在整个交谈过程,贝志诚的语气较弱、声调较高。对此,网名“且行且珍惜”的网民评价到,贝志诚对孙维的心理分析“更像是描绘自己的心态变化,而不是别人。”

笔者一熟人的妻子曾在贝志诚开办的上海公司工作过。她说:“贝志诚是为了在上海上市才注册这家公司的,任法人代表兼总经理。他有伪善和翻脸不认人的德性。”后来因上市计划泡汤,贝志诚解散了公司。

综上,读一本《犯罪心理学》或《人格心理学》教科书,也许我们就能拨云见日、心知肚明。

有网民云:孙维在家人陪同下雨凤凰卫视交谈了三、四个小时后,最终取消了原先约定的与凤凰卫视的采访,而贝志诚则直面网易聊天室访谈,说明后者心灵坦荡、无惧质疑。可我们不要忘记,贝志诚在撒谎、编造时不也泰然自若、振振有词吗?其实,对意识的断层与人格的两重的人来说,做到这一点,不难,甚至是无意识的。

四、网络审案与全球通缉

2008年朱令家属向北京市公安局申请公开案件侦破过程记录,但被拒绝。

2013年4月,复旦投毒案再次点燃了朱令案的热议。是年,5月6日,新华网发布了“舆论呼吁及时澄清‘朱令案’传闻”的舆情通报”。5月7日,上海市委机关报《解放日报》以《永远的22岁》为题大篇幅地报道了朱令悲惨近况。

2013年05月07日《新民晚报》刊登文章《清华朱令案,真相何日浮出水面》,对朱令案调查提出疑问:“当年此案有没有受到权力的不正当‘干涉’?目前这种“全民福尔摩斯”式的以讹传讹,无论对于受害者朱令,还是“嫌疑人”孙维,都是不公平的。警方有责任、有义务向公众澄清并及时回应:1.朱令案到目前为止十九年悬而未决的局面,究竟是何原因?2.警方当时掌握了哪些证据?3.案子卡在哪里?4.当初警方那些“只剩一层窗户纸了”的表态是否属实,又指向哪个嫌疑人?  5.对朱令家属的询问乃至申请信息公开,究竟为何搪塞、不予告知?  6.玄之又玄的所谓“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具体指的是什么?7.特别是公众质疑的,当年本案有没有受到权力的不正当‘干涉’?”

2013年5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平安北京”微博今日发布消息称:对“朱令令案”仍未获取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证据;碍于证据灭失等客观因素,此案最终无法侦破。

必须承认,贝志诚及其协作者或呼应者从2002年起,一直在煽动舆情、引导舆论,将矛头指向孙维,将其锁定为“朱令案”的唯一嫌疑人。

2002年,贝志诚率先在《新语丝》发文《朱令案件的一点情况》,直指孙维是凶手。肯因为那时互联网还不发达,贝文没有引起网民的重视。2005年11月30日,Skyoneline在“天涯网”发表《天妒红颜》,引发讨论,并迫使孙维以《声明》回应。而后,贝志城发表了《关于朱令事件的声明》(2005年12月31日)、《关于朱令事件的几点说明》(2006年1月3日)等一系列文章,接受了《网易聊天室访谈》(2006年1月13日),发起第一次网络审判。之后,又在2012年又重提“朱令案”,发文《现实不是童话》,第二次发起网络审判,并于2013年5月策划了“白宫请愿”签名活动。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北京公安机关见孙维家有顶级保护伞而搁置侦查工作,还是因为发现了足以重启案件侦破工作的新证据?若为前者,贝志诚等人的举动虽可理解,但2002年中国最高领导层已开始换届,完全可以等到2003年初人大会议表决通过最高领导人的换届提案后,走司法途径来推动案件的复查和侦破。若为后者,贝志诚等人也应该通过司法机关提交新发现的证据和线索,帮助公安破案与检察机关立案。如此大张旗鼓、甚嚣尘上地在网络上发起动员和审判,构建网络事实、形成大众共识、推动舆论判决,不说鱼目混珠、真假难辨、事倍功半,至少打草惊蛇、走漏风声、适得其反。

那么,谁有能力在网络上推波助澜?恐怕不再是过期权力的享用者,而是当下资本的拥有者。网传贝志诚贝志城退学后立即创业,是肖建华“明天系”要员。百度百科说他是“北京大神圈文化公司”的创始人兼CEO。而根据IT桔子的资料,贝志城退学后,担任北明软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懋数码技术公司的顾问等职务,成为了明天系集团的核心人物。企查查显示,“广州天懋数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由北京明天控股集团共同投资兴办的公司。

假若上述信息属实,那么,我们就有理由推想,2005—2006年与2012—2013网络上朱令案的热议,有可能是资本精心策划与推波助澜的结果。而朱令和孙维的同班同学董宇峰与贝志诚的联手、前清华民乐团神秘女生的加盟,不得不让人猜想,贝志诚等人的似是而非、前后矛盾、张冠李戴的叙事,部分材料或许来自类似董宇峰和神秘女生那样的清华同学,虽然董宇峰和神秘女生的爆料既不新鲜也不确凿。换言之,贝志诚以及董宇峰和神秘女生提供的材料和线索,离构建法律要件事实的标准还太远,相反,倒是引发了网络上有关是否存在第三种嫌疑人甚而第四种嫌疑人的推测,而且这种推测大抵论证有序、逻辑严密。前面提到,朱令案前后有过两次互联网大讨论,一次是2005~2006年在天涯论坛,第二次是2013年在微博、凯迪等。而在这两次大讨论中,贝志诚散布大量流言和谎言的事实遭到揭露。

中国以及移民海外的华人网民先后在美国和澳大利亚掀起了“驱孙运动”。海外媒体如澳洲媒体《澳大利亚人报》最近也来凑热闹,报道了孙维及其家人在澳大利亚海边小镇隐居的惬意生活,并发了照片。估计,在海外华人的讨伐声中,会有满腔热血者身体力行地把“驱孙运动”进行到底。对此,同样作为海外华裔的笔者只想发表两点看法:(1)“疑罪从无”、尊重人权应该是我们的法律认知与行事准则。在中国司法机关未查明“朱令案”真相前,我们可以写文章分析“朱令案”,留心孙维的去向,但不应干扰孙维的生活,就像我们不应干扰“朱令案”其他嫌疑人的生活一样。并且,我们应该相信,澳洲有关方面也不会让孙维脱离其视线。就孙维而言,她也未必有逃脱中国或澳洲警方视线的企图。(2)移民发达国家的华人应该入乡随俗,接受西方国家的法律观念和法治状态,告别在人治社会中形成的法律观念和行为方式,成为一个理性人、文明人和现代人。你可以有你的看法、立场、怀疑和推测,但你不能因此妨碍他人生活,破坏社会秩序,把中国文革时期的那一套造反派和红卫兵的做派移用到现代法治社会中来。

在行文结束前,有必要做如是说明:本文不假定或断定谁是“朱令案”的嫌疑人或凶手,因为我们缺乏足够而扎实的证据;而是对案情和舆情做番重构与梳理,对被卷入相关舆论漩涡中的若干重要当事人有无作案动机、条件、时间、手段进行逻辑分析和心理解析。或许读者可以从我们的陈述和分析中主观地达成某种心证或结论,但这未必就是本文作者的心声。

 

2024年1月20日

写于德国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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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davidinchina' 的评论 : 谢谢!各抒己见,不惧谩骂。
sce 回复 悄悄话 头发脱落的时间根据是朱令的母亲说12月23日朱令住院时头发已经掉光,所以方说这根头发不可能晚于23日脱落,然后他再根据头发的长度推其生长时间。
davidinchina 回复 悄悄话 我估计你得准备好被骂了。不过我不会骂你,我觉得孙维是最大嫌疑人,但是目前已经没有物证了,无从定罪。网上有很多人说孙维招供过,但是也仅仅是说说罢了,并没有公安的佐证。我很奇怪为啥朱令的父母不站出来直说谁是凶手,他们有啥证据。都这么大年纪了,不该有什么顾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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