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州,家喻户晓的地方是雷尼尔雪山,和人聊天提到The Enchantments,完全不知道的人很多,每次只有搬出离它最近的巴伐利亚风格小镇Leavenworth,大家才表示知道了知道了。 The Enchantments属于喀斯喀特山脉的一部分,海拔从大约4,500英尺向上延伸至山区的更高地带,有700多个高山湖泊和壮丽的山峰。通往这里的山径一头一尾分别是Stuart Lake和Snow Lakes,全程约18到23英里,穿越高海拔和崎岖的地形,包括一段需要攀爬石头的艰险路段。我们也是这些年开始热爱徒步,才逐渐发现了这片神奇的山区.
21年夏天我们打算徒步这条山径,All Trails列出的长度是18.5英里,粗略看了一两篇游记又是21英里,当时觉得奇怪,没仔细去查为什么,但还是选择相信了All Trails。我们徒步的起点定在Stuart lake Trailhead,凌晨4点就把车停在Snow Lakes停车场,这么早就只剩一两个车位了。大概4:30,我们坐上开往Stuart Lake的shuttle,这一路全是爬坡,路崎岖狭窄,坐shuttle上去也是个轻松的选择。这个起点的停车场不小,但是洗手间居然只有男女混用的一个,排队的人还不少。这奇葩的洗手间让我们在原地耽误了快一个小时。
等我们启程的时候都已经是早上6点多,之前从车下来的人早已不见踪影,前后左右居然就我们一家四口。山径这时候还比较宽而平坦,我一个人兴冲冲的走在最前面,娃爸和娃三人在我身后大概20米,转过一个弯,我不经意的一抬头,赶紧止步,前面几步远的路边矮灌木丛里居然有只黑熊少年,说它是少年是因为看着体型不大不小,正非常专心的埋头吃早饭,抬头看了我一眼都来不及多对视一下又接着用餐。按我以前无数次想象的场景是我会吓得尖叫,但是非常奇怪的是,我居然没有恐惧感,只是觉得很突然很奇怪。 电光火石间觉得好像也不应该原地不动,于是就违反教科书的说法看着熊慢慢后退,而是转身往回走了,看到娃爸马上说前面有只不大的熊,娃爸和娃三个居然兴奋得赶紧往前走,也没想到把防熊喷雾掏出来。这时候熊少年还在吃,抬头看了下我们也没挪地方。我们站在十几米外不敢打扰它,大概过了两分钟,熊估计觉得被四个人看着很不爽,转身消失在灌木丛里。
接下来的山路是比较缓和的爬升,大概6英里后,我们来到海拔7,841 英尺的Aasgard Pass下,这山脚是Colchuck湖,两者落差2271英尺。湖边乱七八糟堆满了大大小小的岩石,所谓的路就是上上下下爬过这堆石头。看着娃娃在大石头上跳来跳去,还是非常心惊胆颤。 好不容易爬过这堆石头可以上山了,可是往上一看真让人倒抽一口凉气,从山脚到高高的山口居然还是石头,没有明显的山径,我们就在石头间摸索,有时候爬着爬着觉得越来越艰难,又退回来重新找别的方向往上爬。往上爬的过程虽然艰险,不过风景倒是绝佳,抬头是高高的山峰,怪石嶙峋,乱石旁边是高处流下来的山涧,一路叮叮咚咚,回头往下看是蓝绿色的Colchuck 湖和周围密密的松林,尽管很累,左右看看风景也是很好的犒赏。 我们爬爬停停,这两千英尺居然爬了两个多小时,等我们到Aasgard Pass的时候都快中午了。
山口非常壮观,一面是墙一般的巨石高山,好像是Dragontail Peak, 上上下下除了大石头就是小石头,寸草不生。山上还有冰川残雪,不时山峰里传出来梆梆巨响,估计是冰川垮下来的声音。另一面比较开阔,平静的高山湖以外似乎还有很多山头。我们停下来尽情休息,拍照,快一小时过去才发觉不对劲,怎么所有的人都急急的往另一边走,这才想起来这条我们以为19英里的山路我们现在才走了7英里,于是赶紧收拾出发。
我们很快绕过几道弯,穿出山口,惊讶地发现自己步入一片浩瀚而宽阔的高地,这与我心中预期的景象截然不同。原本以为下山无非是顺着山脉轻松行进,未曾想到竟会是这样一片广袤天地,仿佛登上了另一个世界。这里湖水清澈得像水晶一样,我犹豫半天没舍得把脚伸进去。我们脚下是巨大平坦的岩石,旁边湖泊水塘瀑布小溪交替出现。
随着地势逐渐下降,景色变得愈加柔和。湖泊秀美,山峦温柔,到处点缀着矮矮的金松,与之前岩石峭壁交错的Aasgard山口相比,这里居然是一副宛若江南水乡的柔美画卷。山径此刻蜿蜒在湖畔的松林中,让人恋恋不舍。
直到后来,我们才得知这片区域被称为Enchantments Core,是整个地区中最为精华的部分。回想起那段景致,我们简直是猪八戒吃人参果, 一路急匆匆地走过,都没来得及仔细品味。
一直不确定到底还有多远才到终点,我们心里还是比较忐忑不安,欣赏美景的好心情中参杂了好些担心。随便抓住后面走来的一群矫健的中年人问路,只见这群人个个小麦色皮肤,体型精壮,背上挂了个小包,短裤短衣,在巨大岩石的下坡路上居然行走若飞,只听得他们说还有十英里左右,这伙人就已经走出去10步左右,很快就无影无踪了,那情形,就像是遇到了江南七怪。
这连绵不已的下坡路其实也没个确切的路,反正记不清在多少片巨大的花岗岩上往下走,岩石上倒是不滑,但是坡度很大,要是摔倒就完全不知道要滚到几重天下了。没有确切的路径,只有个大方向,就只能摸索着走,那时候才恍悟为啥有些人说19英里,有些人说22英里了。
这一路感觉就是从高高的天台下来,走不完的岩石,直到过了一处奔腾而下的瀑布,才开始在松林边穿梭。
傍晚了,我们开始遇到从snow lakes方向出发来的徒步客,他们背着大登山包,看来都是要晚上露营的。 山路也越来越好走,不过我们的脚趾头越来越痛,一时归心似箭,决定乘着天色还亮跑几步,顺着缓缓下降的山道很快跑了一英里。 没多久天全黑了,我们居然还有三英里左右路程。这最后几英里从来都是最漫长的。我们戴着头灯,抬头透过树林看看满天的星星闪烁,全家心情大好,居然不舍得走了,想象这时候要是在山顶上该有多快乐。
临近晚上11点我们才回到停车场,没想到停车场很热闹, 好些人正整装待发。 回到车上检查伤情,发现自己掉了一只小脚趾指甲,这绵绵13英里下坡真不是开玩笑的。
我家住落基山高山城,夏秋时节喜好攀爬14ers。 近几年每年上Mount Bierstadt, Mount Evans, Pikes Peak, and Longs Peak. 高山流水,绝地风光,非亲历难以与外人道。。。
相比较,还是加拿大Rockies的金松更茂密更好看。一直没有时间写这部分游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