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保守派风头最劲的查理·柯克(Charlie Kirk)不幸于31岁的英年遇刺身亡, 年仅22岁的刺客泰勒·罗宾逊(Tyler Robinson)旋即被他亲爹举报就擒,是近来给美国乃至世界带来最大震动的事件, 这两天一直稳占美国媒体的头条新闻。
看过柯克的几段视频, 其反应之敏锐、思辨力之强劲,确实名下无虚, 再加上他在公众视野中展现出的那种阳光、责任心以及对美国这片土地的深情, 就让他具备了不同一般的感染力, 他能成为美国右翼最受追捧的明星赢得万千粉丝的狂热之爱, 可谓其来有自。
粗泛地说, 我对柯克主张的国内政策,除了不能接受他在堕胎的极端态度外(他 把堕胎与“纳粹种族灭绝”相提并论,将堕胎直接称为 “murder”,称“堕胎是我们国家最大的道德污点”),其他大多数主张,如小政府、低税收、自由经济、避免教育过度意识形态化,以及持枪自由、强调传统性别角色、反对性别流动性等,均极表赞同。
但他关于国际事务的那些孤立主义主张, 我就不敢恭维了!尤其是他在俄乌战争的那些忽视战争人道、领土完整、以及国际法的孤立主义言论, 更是深为反感。不错, 美国固然对二战后的人类文明发展贡献极大,正是以美国为主才建立了联合国、布雷顿森林体系、北约、自由贸易秩序,从而造就了二战后做为主流的世界和平与繁荣。但同样不能否认的是,美国也是享受二战后确立的国际秩序红利最多的国家:美国没有像欧洲、东亚那样在战争中落魄到满目疮痍,反而因战争成为唯一工业、金融、军事全面领先的超级强国。美元霸权、全球市场、科技领先,皆由此而来,可以说美国在付出的同时, 一刻也没有停收割世界各国的红利,而且各国被割得还毫无怨言, 为何? 就是因为大家对于美国国际责任担当的认同和推崇。因此,当世界其他地方国际霸凌的烽火再起,世界自然要瞩目美国,而美国也义不容辞的应当承担起倡导正义保护和平的责任,即令事艰任巨一时难以达成理想结果, 美国在推动减少战争伤害的妥协中仍能扮演其他国家难以替代的重要角色。
人无信则不立, 就算是商人,也 只有那些恪守诚信、富于责任心、善于捕捉商机而又懂得节制与担当的有着大智慧的人物,才会成为成功的商人,而坑蒙拐骗、唯利是图的家伙则无不惨败。同样的道理, 如果美国吃相太差而又放弃各种国际担当, 一旦被国际社会经过反复辨识而最后认定是那种不承担自己倡导的国际责任、唯利是图的国格, 美国的金融霸权、军事霸权、科技霸权就会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败, 道理很简单, 没有人会愿意陪着一个过于自私的人玩儿! 连格局都没有, 人家凭什么尊重你!(形而上的天理决定论:上天也不会祝福过于自私之人之国)
当然, 尽管我对柯克的若干主张并不认同,但 柯克拥有自由和权力去提出他的这些主张自不待言。不同的主张, 是组成真实民意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美国社会思想光谱中不可或缺的声音, 哪怕这些声音再刺耳、再极端, 也仍属于言论自由所应当保护的范畴,因为常识告诉我们不同思想碰撞出的火花才是真知的诞生地。至于这些主张是否能够转化为法律与政策而成为政治的主流,则唯有通过民主政治的博弈与投票来决定,而绝不应由子弹与血腥来裁定。所以, 从这个意义上说, 刺杀柯克不仅是对一个天才生命的残酷剥夺,也是对民主制度的挑衅,是对文明社会底线的践踏。 如此杀人重罪,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这一点无可置辩。
二、
柯克一死, 天下滔滔, 其中的一个焦点就是杀手泰勒的命运,他在的那个州可是有死刑的。 他会被判死刑吗?
基本没有悬念! 公开刺杀公众人物,尤其是拥有全国影响力的政治领袖,这类案件在美国法律传统里是一定要被视为最严重的“一级谋杀的,且目前披露的资料高度提示泰勒是预谋杀人,而非一时冲动,果如此则死刑的可能性更会大大提高。(懂法律的朋友请多指点)
所以我的判断是, 泰勒死刑, 十之九九。 除非有极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他本人是精神病患者。 但估计这一幕不会上演。 当年里根总统被刺, 之所以杀手能以精神病而脱逃法律惩罚, 固然有其巨富家族不差钱,能请得起最顶尖的律师团队的原因,但更关键的要素是里根大难不死, 活了下来,这就让司法和社会有了很大的回旋余地。
可资对比的是肯尼迪遇刺案,有一个站出来为杀手辩护吗?柯克之死亦然,人已经西去了, 谁还愿为凶手辩护? 这不只是为一名罪犯辩护,而是与整个国家的愤怒为敌。所谓血流五步而天下缟素就是这个意思。一般规律, 任何重量级人物的凶死,往往就意味着要有沉重的惩罚来做回应, 这个时候公权尊严的不容拂逆就会格外彰显,所以说,别说泰勒要被判死刑, 甚至你说要连带着抓出一串陪绑的倒霉蛋也一点都不令人奇怪。
如果说泰勒的死刑判决还有什么变数, 我认为唯一的变数(当然也是微乎其微)倒可能会出在川普身上。 川普总统此番为痛失自己最得力的政治盟友动了真情,一边下令全国行政机关下半旗致哀, 一边公开喊话“我希望判他死刑”,这固然无可非议,但其客观效果却可能适得其反。
因为美国这个国家的特别之处, 就在于这个国家的民主文化遵循的是一条冷峻的逻辑: 宁可冒着放走恶人的风险,也不能给公权力坐大的机会。因为公权力手中有警察和军队, 最容易滋生强权,而无可遏止的强权要比任何个体的犯罪都更邪恶更可怕。
以此逻辑, 美国宪法才明确保护公民持枪的自由权力,同样以此逻辑, 美国才禁止公权力操控舆论媒体。美国法律有一条明文规定: “Double Jeopardy Clause”(一罪不二审 / 不得因同罪再次受审,“No person shall … be subject for the same offence to be twice put in jeopardy of life or limb.”)一个杀人犯如果因为证据不足被法院误判为无罪, 以后即使找到了他铁证如山的杀人证据, 政府也不能再以同一罪名再次起诉。这个法条之确定也是 遵循的同一逻辑。目的就是防止公权力翻来覆去地折腾公民,因为如果允许无限次重判,一个人就几乎不可能真正走出法院阴影,公权力可以“直到抓到证据为止”反复逼人上法庭,那就失去了自由法治的意义。 —— 自由和尊严是需要付出牺牲的, 为此, 法治至上的美国甚至不惜放过那些凶残的杀人犯。
因此,如果老川因为柯克之死不断祭出猛招, 一旦被反对派抓住把柄趁机发酵, 让这场柯克刺杀案带动了党争的社会情绪,让社会滋生了对公权力的戒心, 那么也许就会有厉害角色站出来为泰勒做减罪辩护, 毕竟审理定罪的权力在美国平民陪审团手中, 而泰勒这个人无论是长相、经历(他曾是学霸, 还拿到了总统奖学金)还是过去的为人,都与那种穷凶极恶之人至少从表象上看有明显不同,并非全无可辩之人(许多人说看了这个人的图像有点恨不起来),这就为判决的其他选项提供了某种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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