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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类繁殖的一点思考

(2023-05-04 00:51:15) 下一个

生育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权利,这个听上去没什么问题,但是如果一个人有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或者是一个有精神问题的酒鬼,孩子出生后会面临可以预见的危险,这种情况ta还有资格生育吗?如果这种人不够自律的话,那么旁人是否有权力、义务阻止ta生育呢?

人类是否就应该,或者说需要和原罪和痛苦并行?当一个恶棍的孩子长大后成为了一个新的恶棍,受到这个新恶棍迫害的人是否应该反思允许这个恶棍繁殖的问题?如果说后天的作恶要被制止和惩罚,那么先天的恶要怎么对待?后天的教育能否改变一个人先天的不足?如何来确保这个教育的实施?

人类是双性生殖,是天然的一种筛选机制,如果一个人向上面说的有着上面的问题,那么很可能不会有人愿意和ta繁育后代,就像动物发情也要找到更加美丽强壮勇敢的配偶来交配,但是人类社会真的是这样吗?

掌权者不去控制底层的生育,而且不管甚至鼓励生育,真的是出于一种积极正面的目的吗?(这里的讲的控制并不是像中共那种简单的一刀切只能生一个,而且更加复杂的根据个体差异的实际情况来提供信息和物质协助,比如通过产前检查告诉一个人生理上不适合生育,通过细胞筛查减少畸婴和死婴的概率,对于精神不健康的有生育意愿的人给与心理辅导和药物治疗等等)

这个话题比较敏感,听上去不那么”政治正确“,但是对于理性的人来说,至少可以思考一下——君子论迹不论心——想想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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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x 回复 悄悄话 补充一下
虽然双性繁殖算是一种约束,但是在人类社会,当原罪盖过本能的时候,两个人反而会出现推卸养育责任的局面,一些孩童从小被迫和祖辈生活的情况并不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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