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实行民主宪政,才能铲除贪污腐败
2023年12月,我们夫妇和小女儿三人一起游览了台湾、澳门、香港、马来西亚和新加坡。除了马来西亚总体上显得稍微落后以外,我们亲眼看到台港澳三地和新加坡的社会都呈现出非常繁荣与进步的景象。借着旅行的机会我们还特别留意到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管理以及政府运作方式。虽然只是短期的所见所闻与社会考察,但确实发现他们的政府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做得相当成功。
政府官员腐败是一个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巨大障碍,它不仅浪费公共资源,还削弱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在全球范围内,不同国家和地区在应对腐败问题上取得了不同的成就。新加坡、香港、澳门和台湾作为亚洲的几个代表性地区,其社会进步历史和反腐败经验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启示。这里将简要论述,一个国家只有实行民主宪政,才能有效铲除官员腐败。
新加坡的反腐败经验
新加坡是世界上少数几个在短时间内迅速实现经济腾飞和社会进步的国家之一。根据国际货币基金会IMF的统计数据,2023年新加坡的人均GDP达到91,100美元,排在亚洲国家首位,全球的第五位。美国的人均GDP(80,034美元)只排在全球第七位。新加坡国家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严厉的反腐败措施。自1965年独立以来,新加坡政府通过建立强有力的反腐败机构——新加坡贪污调查局(Corrupt Practices Investigation Bureau, 简称CPIB),严惩腐败行为。同时,通过制度化的廉洁文化和透明的政府运作,新加坡有效遏制了官员的腐败机会。
新加坡政府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建立了严格的监督体系和法律制度,从政府高层到基层都秉持着清廉、廉洁的原则。政府各级官员必须如实公开其财产,政府对任何官员的贪腐持零容忍的态度。严密有效的制度保障使得新加坡成为了一个腐败程度极低的国家,其政治清明、经济稳健的形象深入人心。几十年来,新加坡在反贪污方面的确取得了卓越的成就。根据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透明国际)公布的2023年全球清廉指数(CPI)排行榜,新加坡清廉指数位列亚洲第一,全球第五位。
但是你知道吗?曾经的新加坡也是一个腐败、贪腐严重的国家,但在李光耀担任新加坡总理的31年中确立了反腐败四项基本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里面人人自由;法律外面没有民主;法律上面没有权威,这四项原则被严格执行,很快地让新加坡基本杜绝了贪污现象。
新加坡是一个以华裔为主体的资本主义国家,人民行动党自1959年起执政至今。其经济水平一直保持高速增长,清廉指数一直位列亚洲第一,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新加坡规定:每一位公务员在被聘用时,必须就个人、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的财产、投资状况等,填写财产申报清单,到法院设置的公证处接受审查,并由指定的宣誓官签名。公证处的正式文本交由该申报人所属部门的人事部门保存,副本保存在法院公证处。【网易新闻:美国和新加坡, 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怎么玩】
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执政后把政府廉洁上升为国家战略,明确提出“为了生存,必须廉政;为了发展,必须反贪”,旗帜鲜明地开展反腐败斗争。人民行动党领袖反贪腐立场坚决、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新加坡,即使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都会被处以重罚,贪污腐败行为更是作为严重罪行加以惩罚而无容身之地,贪腐者在社会中也难以立足,甚至沦落到“千夫所指、无疾而终”的境地。【朱明国:新加坡为什么能做到廉洁高效,中国改革网】
尽管新加坡并非完全意义上的民主国家,其政体更倾向于威权主义,但它的反腐败成功经验依然可以为其他国家提供重要借鉴。特别是新加坡在立法、执法和教育方面的全方位反腐败措施,体现了宪政制度在反腐败中的重要作用。
香港、澳门和台湾的民主宪政与反腐败
香港和澳门作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拥有相对独立的法律和行政体系。实际上香港自英国殖民时期(1974年)起就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治和廉政公署(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 简称ICAC),他们有效地打击了各种形式的腐败行为。香港的成功在于其法治精神和透明的政府运作,这与民主宪政制度密切相关。
廉政公署是香港一个专门打击贪污的独立执法机构。成立50年以来,廉政公署始终以肃贪倡廉为目标,使香港成为全球最廉洁的城市之一。在“清廉指数”排行榜中,香港一直保持在全球最廉洁的二十个经济体内。2023年列为亚洲第二位,全球180个国家和地区中位列第14位。
香港廉政公署由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区关系处三个部门组成,三管齐下对抗贪污——通过执行处全力肃贪,实现“逢贪必被抓”而使人“不敢贪”;通过防止贪污处审核政府部门的法律文件、工作程序等来预先为“系统”打上“补丁”,堵塞可能的贪污行贿漏洞,使人“不能贪”;通过社会关系处教育宣传,让人“不想贪”。这种“打、防、教”三位一体的策略,取得显著成效,被誉为全球经典的反贪模式。
香港的财产申报主体并未包括所有公务员,而是按照职位来划分。香港将应当申报财产的职位分为第一层职位和第二层职位。第一层职位:由香港特区政府指定,包括港府的40个主要职位;第二层职位:由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发布指引,确定财产申报的必须申报职位和指定申报职位。目前,香港公务员队伍有16万多人,须申报财产的第二层职位大约有3100个。【香港官员财产申报详解:关键职位秘书也要申报,广州日报】
澳门虽然在回归后面临了一定的腐败问题,但通过学习香港的反腐败经验,加强法治建设,澳门也在逐步改善其廉政状况。
澳门政府规定:所有公职人员都要财产申报。【同上文,广州日报】
第一类是公共职位据位人,包括:(1)行政长官;(2)主要官员,包括司长、廉政专员、审计长、警察总局局长、海关关长;(3)立法会议员;(4)司法官员;(5)行政会成员;(6)公共行政部门,包括自治部门、自治基金及其他公务法人的领导、主管人员,以及其领导、行政管理、管理和监察等机关的主席及成员;(7)公营企业、公共资本企业、公共资本占多数出资额的企业、公共财产的特许企业的行政管理机关及监察机关的据位人;(8)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官方董事及政府代表;(9)其他等同领导及主管职位者,尤其是办公室主任、顾问及技术顾问。
第二类是公共行政工作人员,包括自治部门、自治基金及其他公务法人的人员,主要有:(1)确定性委任或定期委任的公务员;(2)临时委任或以编制外合同制度聘用的服务人员;(3)以合同聘用且具有从属关系的人员;(4)澳门保安部队文职人员或军事化人员;(5)海关人员。
台湾作为一个民主政体,其反腐败历程更为复杂和典型。台湾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民主化进程,通过建立完善的民主选举制度和透明的政府监督机制,大大减少了官员的腐败行为。台湾的法务部廉政署(Agency Against Corruption, 简称AAC)在反腐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法律、教育和公众参与,推动了廉洁政府的建设。根据“透明国际”公布的2023年全球清廉指数(CPI)排行榜,台湾列为亚洲第五位(在新加坡、香港、日本、阿联酋之后),在全球180个国家中列第28位。
民主宪政的优势
民主宪政在反腐败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首先,民主宪政制度下的透明度和信息公开机制,可以有效减少官员的腐败机会。政府的决策过程、财政预算和公共项目都需要向公众公开,媒体和社会组织可以发挥监督作用。
其次,民主宪政制度中的权力制衡机制,可以防止权力的滥用。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使得任何一个部门或个人都无法完全掌控权力,从而减少了腐败的可能性。
在民主宪政的体制下,民主选举制度赋予每个公民监督和更换领导人的权利。选民可以通过选票对政府官员进行评价和制约,腐败官员难以长期掌权。
顺便提一下,2021年,社会主义国家越南,也开始实行了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所有副科级以上的公务员,必须公开个人或家人财产。成为世界上第138个实行了这项阳光法案的国家。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是唯一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性反腐败法律文件,见反腐败公约全文 (un.org) 。公约中的方法意义深远,其中许多条款具有强制性,为全面解决世界全球反腐败问题提供了独特的蓝本。公约主要涵盖五个方面:预防措施、定罪和执法、国际合作、资产的追回,以及技术援助和信息交流。公约中提及了不同形式的腐败现象,例如影响力交易、滥用职权,以及私营部门内的各种腐败行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成为公约的缔约国,这进一步证明了公约具有全球性和广泛性的特点。本公约于2005年12月14日开始生效,目前已经有140个签署国,172个缔约国。(https://www.un.org/zh/issues/anti-corruption/uncac.shtml )
结论
孙中山先生早在1916年于海宁观潮后,就写下了“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的千古名句。反腐倡廉制度已经成为21世纪世界文明国家之潮流。新加坡、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反腐肃贪经验表明,只有实行民主与宪政的国策,并实施行之有效的反腐措施,才能从根本上铲除贪污腐败这个社会毒瘤。民主宪政制度通过透明的政府运作、权力的制衡、官员财产公开、贪腐的防范与教育、新闻自由、舆论监督以及公众参与,势将极大限度地减少贪腐的发生机会。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作为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借鉴,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反腐经验和教训证明了民主宪政在建设廉洁政府方面的独特优势。只有坚定推进民主宪政与改革,才能实现社会政治清明,经济繁荣进步,国家长治久安。
2024年5月24日,波士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