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者注:甲应是美籍华人, 原文用“回国”一词, 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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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于1/23/2024 - 1/24/2024
甲:我们近期回国探望九十岁的老母。我们主动寻找到有关公安机关登记报备,此后多日就饱受凌辱。直至今日,还失眠噩梦连连。我想可能把经历写出来,一吐为快,身体会好一些。
一位比我们早一周回到合肥探亲的工大同学在微信上告诉我们,现在回国与过去30年不一样了,要尽早去公安机关登记报备。我们经过三十多小时的旅途辗转劳顿,到家已是夜里十点。可能由于时差、也可能由于新冠后第一次回家很激动,天都快亮了还怎么也睡不着。心脏乱跳,早搏频发,心脏每跳一两次、两三次就停跳一次。赶紧加大剂量吃心梗后医生开的那些药。又吃了安眠药,才昏昏沉沉睡着了。一觉醒来,头昏脑涨,走动起来脚底像踩了棉花。一量血压,高的吓人。到了傍晚,竟开始大把流清鼻涕和眼泪。又赶紧大把吃各种感冒药。可能药吃的太多,夜里还呕吐了一次。
次日早上,我先生问我好没好些,能不能走走。我知道他担心到公安机关登记报备的事,就全副武装穿戴起来。冒着寒风先去了我们所知的分管我们小区的县桥派出所。到了那里才打听到县桥派出所已撤销。不在原地了。我们又打听到县桥派出所与逍遥津派出所合并,要到那里去问问。但没人知道地址,只知在寿春路上。我们再往逍遥津方向沿路去寻找。艰难地翻过了一座人行天桥后,终于找到了逍遥津派出所。登了记:报告了行程、出示了护照、入境刷护照后拿的小票、机票、地铁票、高铁票,留下了居住地址、母亲姓名和家人联系电话,他们还复印了我们的护照。一步一挪步履艰难回到家后,我松了一口气,以为这就是登了记。哪知这才是此后多日受凌辱噩梦的序幕。
此后多天/次被叫到公安机关,因为他们说我们去登记的时间已超过到家24小时。有两天,我们夫妻俩分开单独被带入一无缝铁门里面,在深深的走廊尽头的小屋内严厉搜身,命我脱外衣、脫鞋,摘下身上所戴手表等物、掏出口袋里的东西后,警察先上来用手掏摸脖子、摸捏裤腰,拍打全身,检查鞋子,然后又命我转来转去,用手持机扫前后左右对全身扫了个遍;两天被逼站在标有尺码的黑墙前,举着相机对着我,命令我们轮番转身,照正面像、左侧像、右侧像。第一次搜身、照相后,被带入另一小屋,坐在带有手铐、脚铐的审问椅上受审。审问与此次回国探亲毫无关系的问题。我先生出来后请求他们不要让我坐进带手铐脚铐的审问椅,告诉他们我有心脏重病,会受不了这样的(凌辱)。所以我在没有手铐脚铐的凳子上受审。审问以后警员指着审问记录上的一处叫我签字。我快速在他的手指上方瞄了一眼,看到审问记录上写着:“入境后未到公安机关报备,被公安机关发现后,传讯至公安机关”。我质问他们:你们是怎样发现我们的?你们是怎么传讯的?这完全是捏造。是我们带病主动多处打听,寻找到你们这里来登记报备的。我在他们的审讯记录的这两句话上打了几个叉,拒不签字。我先生后来说他看都没看就签了字,相信这点小事公安机关不应会造假。
那些天我们不是被叫到派出所就是被要求每天都要给警员打电话。周末也是如此。我们的护照多次被拿去,不知被复印了多少次。在他们一次次准备的厚厚文件上不知道被迫地签了多少字,像杨白劳那样被迫在文件上按了多少红指印。后来要我们签字画押的文件上还写有他们审查了我们的历史资料,没有查出我们的犯罪记录等等。真是花费了不少人力物力和时间。
他们还出示其他人的材料,说某某人没及时来登记被罚款七千元,某某人被罚款一千元。
一天他们还开着警车闪着耀眼的警灯,进入我们的小区,叫我们到小区门口的传达室签字。我们又在一本厚厚的东西上不知签了多少字、按了多少手印。可能是由于警灯闪亮,我们签字画押时,小区门口、传达室外围了不少人。完事后,我迈出传达室,一位父母的老同事问我怎么回事。我只轻描淡写地答了一句:回来探亲登记报备。她叹到:现在孩子回来看望父母,还要这样啊。转身穿过人群回家,我耳边听到人们议论纷纷,“怎么搞成这样了“,“大环境不好”,“大环境…唉”。一片叹息。
直到持合法签证、合法入境后的第十天,我们又被叫到公安机关“签些字”。这次拿到了“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中称我们为“违法行为人”,说是据他们“查明”, 我们“于入境以来,未按规定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报备”。 我说我们带病主动找到你们来报了备,怎么决定书还说我们入境以来没到派出所报备,这不符合事实。警员说这是固定格式,不能动。我先生说,算了,签就签了吧。不然回美国前都搞不定了。我们就分别像前几次一样,在警员手指的多页多处签字、按手印、写日期。回程路上走了20多分钟,又接到警员的微信电话,说签字画押的地方不对,叫我们返回那里重新签字按手印。我们又原路走回去,重签了字、按了手印。至此噩梦初停。
不知多少人 千山万水去尽孝,父母床边降横祸。 不知如何废除这样荒唐过分的法律。 我们的父母及其他亲朋好友同学来美住我们家,从来不需去当地警局登记报备。真不知全世界还有哪个国家制定执行同样的法律。
乙: 这个与法律无关,是地方执法人员执法过当或者是恶性执法结果。
我回国后第2天就去地方派出所登记报备,可能上海比较规范,警员态度和气并给与适当指导,登记完立马发出去,我们收到官方电子回执才离去。这里重要的一点是,登记报备完必须要有国内官方的确认回执, 否则将被认为是登记报备失败。
甲: 他们向我们宣布我们犯了法。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某某法、某某章某某条。具体我也记不得了。 大有任人宰割的感觉,又觉得可悲可怜。
乙:你们第一次去派出所登记时,他们应该让你们扫一个报备用的二维码,然后你们就可以自己报备了,无需护照复印、无需按指印。
甲:? 谢谢信息。被叫去多次,也 没听说有这种二维码。合肥庐阳区公安局的执法方式可能与你所在的上海某区公安机关不一样。好像恶法在此,可以任意发挥。
我们被告知的有关信息是:不少人回来探亲都被他们罚了很多钱。
除了集权,中共的最大特点就是控制欲极强。 所以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