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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律师方庆在微博上曝光了知名律师李庄进法庭旁听遭驱逐的一段遭遇。
8点51分,李庄来到XX法院。
刷身份证!
拍照!
安检!
经过一系列程序后,李庄尾随律师团队混入法庭,坐到空无一人的旁听席。
审判长看到坐在旁听席醒目的李庄,小小的吃了一惊。
审判长:你干嘛的?
李庄:旁听的!
审判长:去楼上视频旁听。
李庄:法律规定可不是看视频。
审判长抬屁股走人,立即向上汇报:李庄来啦!
少顷,呼啦啦一众法警全副武装冲进了法庭。
某法警:谁让你坐这的?
李庄:刑事诉讼法188条让我坐这的。
(备注:《刑事诉讼法》第18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法警:这里不让坐。
李庄: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都应该公开审理的。
法警:不要给我讲法律,我只听审判长的。
李庄:审判长怎么了,就是审判长他爹,他爷爷,也得听法律的!
法警:你不要这样讲话。
一领导模样的人命令法警:把执法记录仪打开。
李庄:打开了吗?我再说一遍:审判长他爹他爷爷,也得听法律的,有问题吗?拍摄完了吗?
一干法警悻悻离开。
法庭静默,静默,僵持......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5分钟!
10分钟!
20分钟!
......
半小时过去了,审判长、第一公诉人迟迟未来。
公诉席、辩护席一干人员面面相觑,不知所以。
李庄是谁?
公开资料显示,李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硕士,以精通业务、辩护凌厉而著称。执业20余年,曾为10多名职务犯罪和暴力犯罪的嫌疑人作无罪辩护,帮助他们最终获得无罪释放,并使近百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得到了从轻或减轻处罚。2007年获首届中国百强律师第二;2009年12月12日,因“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获刑一年六个月;出狱后,提起申诉,要求撤销有罪判决,改判无罪。
可以说,李庄是一个备受争议,同时让很多法院和法官都头痛的知名律师。
李庄的这段遭遇被微博曝光后,有网友评论称,“再次证明,领导的看法才是他们(法警)的天”。
微博名@府南河边的T律师网友亦调侃式的评论称,“感觉李庄比纪委管用”。
5月11日早,李庄发布了一条微博,对该法院公开审理案件却不允许任何一人包括家属旁听的做法提出质疑。
李庄亦在微博中称,3月27日开庭至今,你们每天的笔录记载都是“公开审判”。有一天公开了吗(哪怕一天),即便旁听席0人,家属也被你们强行阻拦在外,为此还发生过冲突!这样“公开”的谎言,堂而皇之写在庭审笔录,恐怕将来还要写进庄严的判决。这已涉嫌滥用职权和徇私枉法犯罪。
而我对李庄律师的这段小经历,头脑里同样冒出了无数个疑问号。
一、李庄是妖魔,还是鬼怪,让审判长这么不愿意看到他?
二、既然是公开审理案件,为什么审判长就不愿意让李庄旁听,甚至不让家属旁听?
三,法警为什么不听法律的只听审判长的,究竟是法律大还是审判长大?
四、是不是李庄不离开,这个庭就不开了?
最后,希望当事法院能针对这起事件站出来走几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