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观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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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无情贪婪无耻人渣儿风范太见钱眼开了耶

(2023-11-11 18:45:10) 下一个

中国人无情贪婪无耻人渣儿风范太见钱眼开了耶

                2013年1月30日

何必

六百民工讨薪3个月无果 被告知不要麻烦政府……(略。)

当下中国太五彩乱缤纷了吧。

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何必注,略。)

洋鬼子中文媒体的相关文字。

(何必注,略。)

老左派电子杂志的相关说辞。

(何必注,略。)

来自俺收到的电子邮件的相关内容。

(何必注,略。)

加拿大毛派人士徐向东发来的相关内容。

(何必注,略。)

白祖诚老先生发来的相关内容。

(何必注,略。)

延明发来的相关内容。

(何必注,略。)

呵呵。

施工噪音里的写作。

今天又是个大污染天,而且,比昨天还要严重,大白天的,在屋子里必须开灯。北京乃至中国脏到了什么样的程度,尽人皆知了不?

环境污染,人类历史上也曾经发生过。伦敦曾经也是雾都,日本也曾经有过水俣病,因此,很多人都用这是一个穷国向富国转变期间必须走过的道路、必须经历的阶段以及必须付出的代价作为借口敷衍塞责。真的是这样的么?全世界所有富国都经历过像北京这样如此登峰造极的严重污染才完成工业化进程的么?全世界有几个国家能够出现像河北省那样全世界最大的地下水漏斗、以及白沟那样如果依靠自然力量恢复生态原貌至少需要上千年的时间?

而且,人们津津乐道,中国很可能会经历日本“失去的十年”的历程,房地产泡沫破碎,本币大幅度升值,出口市场萎缩,经济一蹶不振……(事实上,现如今小日本自私自利掀起全世界新一轮汇率战,暴露出这个疯狂的民族的本性——也是日本人国民性的体现了吧)以史为鉴,以日本作为参照系,看到中国的未来。但这是现实而可行的么?日本失去的十年背后,有着其特定的政制以及民间状况,日本内阁内阁走马灯似的频繁更换,中国可能么?如果中南海的主人三天两头变更,那么需要多少薄熙来江泽民周永康胡锦涛来把中国弄得更加惨绝人寰?北京可以和伦敦相提并论么?南辕北辙了吧。

那么,是不是引进日本或者英国的制度就能够万事大吉了呢?

老生常谈。

无论如何,现如今北京之脏,到了连官方都开诚布公承认达到了最严重等级的程度。

中国之脏,意义会非常深远。

环境污染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健康等等都会带来至关重要的影响。

那么,当下中国之脏,是可以与历史上富国工业化进程中的脏进行比较的么?

俺还是喋喋不休,国家之间的竞争,实际上是国民之间的竞争,比如,抽象谈论中国与日本经济总量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本质上,中日孰强孰弱,要看作为个体的中国人(包括海外华人,下同)与日本人如何。

中国之脏,绝不仅仅是环境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更在于中国人脏得死有余辜。

俺也就不去宏大叙事什么挟尸要价啦彭宇案啦小悦悦事件啦等等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情,还是以耳濡目染或者感同身受的事情来说吧。

或许,这种无时不刻发生着的事情,更能够为现如今中国以及中国人之脏勾勒出一个五彩乱缤纷的浮世绘,并且由此,可以看到,为什么中国以及中国人无法摆脱污染,不管是环境还是心灵。

昨天,俺就常艳赵红霞阴道腐败的话题说三道四,李延明转发了俺那些文字,并且加上了他的短评,说男人都有阴茎,但男人不是都有权力,衣俊卿是以权谋私……如此评论,对应起昨天俺文字里传播王飞凌邮件组里涉及常衣事件以及对衣俊卿处理结果讨论之中日本赵宏伟有关这仅仅是男女私情的盖棺定论的一个看法吧。

衣俊卿当然是以权谋私了。为了息事宁人,不打扰自己的官运亨通,(今天李延明发来内容,衣俊卿又陷入学历门,这种消息,昨天网络上已经铺天盖地,要不然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呢,衣俊卿现如今五味杂陈了不?)衣俊卿后来向常艳账户里打入10万元。

10万元,不是个小数目了吧。

衣俊卿是不是贪赃枉法,到现在尚未可知。即使是在编译局那样的所谓清水衙门,财政拨款被挥金如土中饱私囊也是在所难免的。

如果按照常艳实录里所描述的那样,在与衣俊卿翻云覆雨之后悄悄向衣俊卿包里塞了5万元的话,那么这种交易就变得很是你来我往错综复杂了吧。17此开房,以及翻云覆雨之际衣食住行的所有开销到底是如何分配的,也是个有趣的问题吧。衣俊卿向常艳支付那笔款项时,心里是怎么想的呢?恐怕后悔不迭——这笔钱,如果嫖娼打炮儿,得干多少个婊子啊,常艳太贵了,平均一炮儿的价码实在不菲耶。

衣俊卿贵为中央编译局的局座,有着如此风流韵事,破费也就不足为奇了。

可是,如果没有衣俊卿那样风光无限大权独揽呢?如果仅仅是一介草民呢?

就俺所见所闻的情况看,如此皮肉交易几乎无处不在。

有女子到男人处礼节性上床并且滞留数日,然后声称自己的数以万计人民的币以及数以百计的美元不见了,这种事情,很是蹊跷不?如此说道,除非警方介入,否则恐怕永远也说不清楚吧?

有八零后热恋男女,情深意长(中国人的无情、贪婪与无耻,俺喋喋不休,因此,在中国人这里使用的“情”字,都要大打折扣的),如胶似膝,已经谈婚论嫁并且拍摄了婚纱照,男方支付了拍摄婚纱照的费用,后来女方提出分手,男方到了女方家里大吵大闹,非得要女方出婚纱照的钱。那么,从情理法各个层面说,女方是不是该归还男方支付的这笔钱呢?如果是的话,那么在这对男女相处的所有过程中,是不是所有开销都得由女方来支付呢?

现如今,这种男女分手后一方向另一方索要损失费的情况,越来越稀松平常了吧。

这对八零后男女,经济状况不相上下,都有着各自的收入来源。

如果男女之间经济状况大相径庭呢?

比如,女方经济状况还说得过去,对方却贫困潦倒呢?那样的话,会出现什么样的状况呢?

两情相悦朝夕相处之际,女方负担了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开销,由于经济状况尚可,在购买如此日用品之际当然也就不假思索,而且,自身就有着北京人所谓“眼大肚子小”的习性,自己经常看到什么就买一大堆,结果根本吃不了,最终只能眼睁睁看着物品腐烂或者过期只能扔掉,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等无一例外;并且时不常弄些个小资情调买了蜡烛之类的物品来点子烛光晚餐,拍摄了大量单人或者合影,购买了大尺寸的相框,将照片放大摆放在里面;虽然男方屡屡表示反对,毕竟男方手腕上戴着手表,但还是购买了高档名牌手表,进行替换,为的仅仅是消除男方以前女友的痕迹;将以前的窗帘换掉,装上了窗帘轨,弄了自己喜欢的颜色和质地的窗帘;也购买了比如空调洗衣机电脑桌餐桌座椅以及座便器等等大件消费品将过去的进行了更换;为了记录下历史,不仅仅要拍摄照片,还购买了录音笔、扫描仪等等,作为立此存照的工具,这是太多人的工具主义原则了吧——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了记录时光和生命,购买如此装备也就顺理成章,更何况,相对于其每年超过50万的收入来说,这些个开销实在不足挂齿吧?

女方截长补短宴请自己的朋友或者大学同学,男方作陪,也算是比翼双飞了吧?

可是,女方提出分手,会干出什么样的事情来呢?告知男方,相处不到一年的时间了,已经为了相处投入了3.6万元。而这笔钱,需要归还,只不过“不急,在您方便的时候”。

也就是说,此前所有的开销,都只不过是垫付,并且早就被一笔笔清晰明白地记录在案。

这种事情该如何评价呢?

要知道,以男方的经济状况,是不可能支付如此费用,不可能支撑如此生活的。也就是说,如果男方知道得由自己来承担这所有的开支,那么就会行使自主权,在购买物品或者外出消费时具有决定权的。

而且,这3.6万元,是一次性提出来的。这可比那对八零后男女婚纱照的费用要旷日持久并处心积虑多了吧。

这3.6万元,既然要男方归还,那么至少应该让男方知道,如此数目的债务的基本构成状况吧,至少应该开列出具体支付时间地点项目等等吧?如果没有明细账,即使到了法院,也不会得到支持滴。

当然喽,对于对簿公堂,女方并不陌生,想当初也是弄得昏天黑地恐怖至极,不得不从外地找来自己的男性亲戚偷偷摸摸将被男方锁在屋子里不给吃喝不许上学而且天寒地冻手脚冻得开裂的女儿弄出来,赶紧慌不择路溜之大吉,连带原本早就应该颐享天年的父母等等一起举家出逃,背井离乡,让年迈的父母到现在都有家难回,与故乡永别,将房产等等悉数留给了男方,说这叫做“以土地换和平”。那是因为对方频繁使用家庭暴力,就赢得了如此交往原则和结果。

而碰到了不使用家庭暴力者,则采取了如此截然相反的立场和态度,让对方来进行以土地换和平。如此行径,该让人如何浮想联翩呢?

上周,俺就家庭暴力专题喋喋不休胡说八道过,就此看来,家庭暴力的结果是什么样的呢?为什么全国妇联有关家庭暴力的报告会那么令人感慨万千呢?单纯从这个个案之中,是不是可以看到家庭暴力太德高望重屡试不爽功不可没了吧。家庭暴力能够得到房产以及尊严,反过来没有家庭暴力就只能被强买强卖,如此结果,是不是让家庭暴力高下立判?就此而言,为什么中国的家庭暴力屡禁不止愈演愈烈?如果不选择家庭暴力,就会债台高筑,这样的现实逻辑,当然也就只能让家庭暴力虎虎生风平步青云了吧。

一个非常简单的事实是,如果男方知道所有开支将由自己支付,那么会选择什么烛光晚餐么?会弄来大量美轮美奂的相框并且不惜血本把照片放大么?会为了立此存照而购买什么扫描仪录音笔么?会眼大肚子小弄些个最终只能被白白扔掉的食品以及日用品么?会在原本就有完全正常的手表的情况下去弄什么高档手表来取而代之么?……

如果这种问题是存在的,那么,如果退还扫描仪录音笔手表相框洗衣机空调窗帘电脑桌餐桌座椅等等,是不是可以从这笔费用之中进行相应的抵扣呢?

并且,就算分手了男方需要归还相处时期的开支,双方在一起,吃喝拉撒的相关费用,是不是也应该按照AA制、或者由于男方消耗得多一些因此也就承担得多一些来进行划分呢?如果全部费用都由男方承担,相当于在男方这里白吃白喝然后毫发无损了吧。而且,这种白吃白喝的情况发生时,男方根本没有消费的自主权,悉数被自己大权独揽,为所欲为,最终却一揽子甩给对方,假使购物或者消费之初男方就知道如此结局,讨价还价并且在是不是进行如此消费上行使选择权是不可避免的吧?也就是说,自己大手大脚花钱,不管三七二十一,最终由对方承担,这与强买强卖有什么区别呢?毕竟,费用已经产生了,无法选择不消费了,对方只能认头倒霉。

按照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即使将所有开支当做赤裸裸的市场行为,不折不扣的交易行动,那么也必须服从“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吧,不能狮子大开口,一口价没有任何条分缕析名目和细节的混不讲理吧?就算是个交易,也需要符合情理法吧?

要知道,如此女方,还号称是佛的弟子,把男方说成是“凡夫俗子”。进入了佛门,就有了如此境界,这该是如此佛门弟子之幸,还是佛门的悲哀呢?

就此,该对佛如何评头论足呢?

如果信佛者都是如此品德以及行径,佛教也就太家门之耻了吧。

就凭这样的中国人,还想实现什么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还要冲出亚洲走向世界,还要进行中国撅起(崛起),还要让中国成为全世界头号强国,……他妈的,打死谁俺也不相信啊。

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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