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观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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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案终审杜鹃开释又是个荒诞不经

(2023-05-10 01:32:53) 下一个

黄光裕案终审杜鹃开释又是个荒诞不经

                       2010年8月31日

何必

随着9月28日“决战”时刻的逼近,黄光裕方面也亮出了“撒手锏”……

怎么样?

很是好玩儿吧。

按照当下时髦的话说,黄光裕案一直就这么“纠结”着。

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王未名发来的相关消息。

(何必注,略。)

洋鬼子中文媒体的相关报道。

(何必注,略。)

相关报道。

(何必注,略。)

传统左派电子杂志的相关说辞。

(何必注,略。)

来自我收到的电子邮件的相关内容。

(何必注,略。)

崔之元发来的相关内容。

(何必注,略。)

老周发来的参考材料。

(何必注,略。)

王飞凌发来的相关内容。

(何必注,略。)

针对黄光裕案的终审判决结果,洋鬼子中文媒体有着如此的评头论足。

(何必注,略。)

呵呵。

从这些内容可以看出,黄光裕案件远不是那么一清二白吧。

用热闹非凡来形容,并不过分吧。

黄光裕到底被如何判罚,这是个太让人琢磨和有兴趣的话题了。

我党拿曾经的中国首富开刀,其政治意义不言自明,也让中国国内外左派们有关权力和资本并驾齐驱分庭抗礼沆瀣一气的说辞与立论不攻自破,表现出在权力面前,包括资本在内的所有,都只不过是不堪一击的货色。就连曾经的中国首富,也分分钟就可以被锒铛入狱,受到羁押并被判处十四年有期徒刑,还用说别的富豪吗?其他富豪从黄光裕案件当中看到了自己的软弱无力,只有选择一走了之。也不用说,黄光裕在攫取第一桶金时原罪的问题,就看看陈绍基、郑少东、郭京毅等等,就知道中国的民营企业如果要像飞黄腾达,必须要做的事情就是官商勾结舍此无他的状况了。

黄光裕到底被判处多少年?这显然不是个法律问题,而是个中南海内部争权夺利的博弈结果的问题。由于黄光裕案件牵扯太多江派势力,胡锦涛借着黄光裕案对江泽民势力穷追猛打,江派在此不得不处于守势。可胡锦涛也是官场当中的老手,知道凡事见好就收,不可得理不让人,毕竟团派势力也非完人和天衣无缝,短处和瑕疵乃至致命的弱点比比皆是,如果把对方(江派)逼得太急了,或许会使得其狗急跳墙,最终两败俱伤。因此,黄光裕最终的定罪量刑,就成为江泽民势力和胡锦涛势力较量过程中所达成的微妙为危险的平衡的结果。

从黄光裕个人来说,他不知道这个情形和结果吗?作为一个熟稔于官商勾结的中国首富来说,他当然对此驾轻就熟心知肚明。黄光裕东窗事发锒铛入狱后,供出来多少贪官污吏,那是黄光裕精心谋算之后才干出来的,以此来换取现实的利益。设想一下,如果黄光裕被判处死刑,那么看到自己死期将近的黄光裕,会不会一了百了把所有与他有关系或者他知道的贪官污吏都供出来,这是个很值得发挥想象力的题目吧。这就如同几个月前我引用加拿大盛雪女士采访赖昌星的长篇文字里开宗明义的说辞,赖昌星也说做出如此采访说辞实在是万不得已,颇有些英雄断腕豁出去之豪迈和悲凉的情调与氛围。赖昌星的处境比黄光裕要好多了,这恐怕尽人皆知。也因此,黄光裕是不是后悔虽然把国美注册在开曼群岛但其个人还是留在了中国,最终成为阶下囚,比赖昌星的自由来要差很多?不得而知。

因此,黄光裕案如果再进一步侦察审讯下去,其严重程度或许并不比远华案要低,或许会成为远远超过远华案的惊天大案。其结果嘛,连胡锦涛也无法承受,那或许将使中国官场尸横遍野乃至荡然无存。作为非常自私自利的领导人,胡锦涛当然不会坐视如许恶果出现。

也就是说,黄光裕到现在肚子里还有多少秘密没有说出来?他的守口如瓶救了多少贪官污吏?这都是很耐人寻味的吧。

那么,那些现如今还继续在官位上风光无限作威作福者,对黄光裕该如何?当然不会痛打落水狗,干脆把黄光裕杀人灭口万事大吉,至少像这两天非常火爆的歹徒对方舟子下毒手那样。相反,这些人会对黄光裕的救命之恩有所回报,在黄光裕的定罪量刑上会如此,在黄光裕遭遇陈晓的发难时更会如此。

陈晓借助黄光裕锒铛入狱而发难,这又是个黄光裕定罪量刑之外的一个爆炸性事件吧。

对于此事,那些个专家学者又给出了太多的解读,好像如果不在这件事情上说三道四,那么就会与机会失之交臂,丧失了在如此重大事件上的话语权。

与陈晓同在上海的叶檀就陈晓与黄光裕之争不失时机地发表评论称,这种公司内部的争权夺利是个好事,不管最终谁胜出,都将是中国企业成长史上值得浓墨重彩的一笔,表现了中国企业迈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

而像刘纪鹏那样的专家,则认为如果此次争斗之争陈晓方面落败,那将是中国职业经理人进程的倒退。

嘿嘿。

真是鸡一嘴鸭一嘴吧。

国美很热闹,是不是?

陈晓率领在监狱之外的国美人士“扫黄”,黄光裕则在看守所里不闲着,开始了对国美的“推陈”。双方真刀真枪你来我往,撕破脸皮,好不风光。

先不说别的,光是说陈晓,在黄光裕锒铛入狱之后,就干起了后院起火落井下石的勾当。仅凭如此行径,咱们也就知道这个事情该是个什么样的性质了吧。咱们还是设身处地想想看,如果是咱们列位自己遭遇到黄光裕的麻烦,面临着处罚,而此时此刻却有人利用得天独厚的条件从后门进入家里,欺男霸女打家劫舍,咱们会是什么样的感受吧。

这就是上海男人习惯性的所作所为。

陈晓从永乐电器上落荒而逃,在竞争当中不得不从永乐董事长的位子上一败涂地,干脆关闭了永乐,被黄光裕招降纳叛,向国美卖身求荣,这是妇孺皆知的吧。

从陈晓的如此经历上看,他可以被当作是职业经理人?这也太荒唐了吧。什么是职业经理人?其最为核心的是经理人的职业化。就此案来说,职业经理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其中之一就是具有非常的流动性,可以在不同的企业干同样的工作;其二只是打工仔,而不是资本家;第三,是可替代性,也就是说,该岗位是可以更换不同的经理人来做的。(要知道,对于职业经理人,俺是专门研究过滴。)就此来看,陈晓也算是职业经理人?扯蛋去吧。由此,咱们也就可以知道,刘纪鹏之流的专家学者居然能够在公开场合犯下如此低级而拙劣的错误,误导公众,释放虚假和荒谬的信息误人子弟,再看丫挺的博士生导师的称号,就知道会是如何误人子弟了。这也告诉咱们,中国的博士生导师都是什么货色。

至于说黄光裕与陈晓之争被叶檀们提升到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层面,那更是不靠谱的胡说八道。

国美权力之争是什么?就是个体户里面的分赃不均,就是中国低道德状况下发别人落难财,就是狗咬狗一嘴毛的勾当。

2003年,樊纲在俺于央视做的节目里就提及,别来不来就说什么现代企业制度,什么经理人治理结构,那都叫食洋不化,都叫揠苗助长。全世界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定论,说家族式企业就必定比所谓现代企业要差。现代企业制度看上去花里胡哨,什么董事会监事会,增大了企业运行成本,比其家族式企业来,信任机制要差很多,因此竞争力要小不少。

俺在此前的文字里,对樊纲以及最近他和胡永泰之作嬉笑怒骂过不少。但是,樊纲对人们热衷于现代企业制度的批评,却是可以琢磨的。

叶檀摇头晃脑的评论,其认为不言自明的前提就是,家族式企业是落后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必然和必需的,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才有了那番宏论。

叶檀对自己的总结倒是恰如其分,经济上的自由主义,文化上的保守主义。只不过,叶檀真是太井底之蛙了。也难怪张昊发来台湾人士的评论时说,该女士比叶檀简直高N个档次。这也反映出,现如今中国国内的评论家们,都是些个什么样的水平,太让人胆战心惊了。就这,叶檀也算是上海第一支笔,也就可想而知上海是什么样,以及为什么会出现陈晓而居然还会引发人们的欢呼雀跃、和面对陈晓可能落败的前景刘纪鹏那样的哀号了。

没有被黄光裕供出来的那些贪官污吏,从个人利益和未来诉求上,是希望黄光裕独领风骚,还是陈晓取而代之?这个问题似乎并不需要太多的思忖吧。

面对黄光裕与陈晓之争的胶着状态,贪官污吏们坐不住了,利用黄光裕二审的机会,竟然干出了没有任何新的事实和证据的情况下对黄光裕老婆给予减刑的旷世奇闻,非但如此,这种减刑就使得杜鹃一下子进入了缓刑的序列,具备了获得缓刑的资格。这种判决,又是个滑天下之大稽的货色吧。

这种法律活动,真是中国法律的奇耻大辱吧。这让中国的法律,成为彻头彻尾的婊子和垃圾就这么轻而易举吧。这更是让胡锦涛所谓依法治国的胡说八道再一次遭遇迎头痛击吧。

什么玩意儿。法律,去你妈的吧。

这是什么?中国贪官污吏为自己进一步贪赃枉法所营造的宝地吧。这种行径也在向所有富人宣告,权力压制资本自不待言,但是到了黄光裕的份儿上,法律就是儿戏,根本别把法律当回事儿。所以,贪官污吏中饱私囊向资本强取豪夺,是受到法律呵护的;而利用法律为富人开脱,更是手拿把攥的。

杜鹃当庭释放了,这就相当于放虎归山。

有趣的是,在黄光裕与陈晓的势均力敌的情况下,权力借助法律为黄光裕摇旗呐喊并且给予了货真价实并且求之不得的权利救济,极大地增强了黄光裕方面的力量。我党这种直截了当而且不择手段加入国美股权争夺战的做法,也是开天辟地的吧。

由是,还说什么这是现代企业制度的胜利么?

中国何曾有过现代企业制度?

中国何曾有过市场经济?

胡锦涛、温家宝任上向计划经济(命令经济)的倒退,使得什么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为痴人说梦了。

也因此,9月28日国美股东大会,无论结果如何,都只能是中国行将就木之前的一个回光返照。

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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