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观时事

潘晓来信的作者之一。老么咔嚓眼的。不迎合不争论,不自以为是否定其他,不以为掌握真理,只是口无遮拦唧唧歪歪。
个人资料
正文

北京限行机动车的十大问题

(2023-02-09 00:47:02) 下一个

北京限行机动车的十大问题

                                 2008年10月2日

何必

今天起,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封存30%公务用车……(略。)

嘎嘎。

早就有这样的建议:

北京市解决堵车新政策出台(转载) 

(何必注,略。)

国庆节,北京市开始了限制机动车的行动。在节前,北京市当局就发布了上述限制方案。而在意识形态高压控制下,北京的市属媒体无一敢于发出对于如此方案的质问声音。在如此方案的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交通委的官员伙同北京市新闻主管部门的贪官污吏对在场的记者声色俱厉道,方案没有出台时,各方讨论也就讨论了;方案既然已经公布,就不要讨论了。言下之意是,不准对此方案进行任何评论。

这是个什么样的措施呢?

恐怕还是得分若干个角度来分析,可以作若干个设问。

第一,北京该不该限制机动车?

这个问题似乎是明知故问。数据显示,北京市道路处于超饱和状态的已经达到了90%,道路拥堵状况愈演愈烈,机动车时速竟然只是在4公里/小时左右,几乎与行人的速度差不多。诺大的北京城,道路都成了停车场。

对于拥堵,咱们中国人、特别是像俺这等从小到大都在北京目睹了道路状况变迁者们,知道得太多了吧。

王未名从美国发来BBC和世界日报的相关报道。

(何必注,略。)

嘿嘿。

那么,北京的爆堵,是不是北京该限制机动车上路的理由呢?

这个问题,涉及到一个更为基本的问题,那就是一个城市,是不是有机动车容量的极限?

如此问题一出,又会招致一片骂声。2006年,我曾经指导记者做过电视专题节目“北京到底能养多少人”,还获得了北京市的什么新闻奖。从这个问题发问的方式就可以看出,这是个主题先行的内容。也就是说,北京能够容纳和供养的人口不是无限的。这恐怕是个尽人皆知的道理。空洞地讨论北京是北京人的北京还是中国人的北京,都是些个扯蛋,高谈阔论于事无补。每当有人在公开场合提出北京该不该限制外地人的问题,就会成为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带有政治正确的意味。全国政协委员、人民大学的张惟英曾经一不留神触及到了此问题,结果对她来说天崩地裂,招致了舆论的猛烈抨击。最后她说,实在不敢再碰这个话题了,因为只要触碰到,不想当明星都不行。

但是,城市的空间是有限的,不可能无限制地扩大。这取决于诸多因素,比如基础设施容量、公共管理与服务的辐射范围、自然条件限制、等等。对于北京市来说,最为要命的则是水资源。这个问题与讨论机动车远了些,不再展开。

而对于机动车来说,其容量是不是有个空间极限?这也取决于两个基本因素。第一是停车位置是不是存在,第二是道路交通状况是不是能够提供通行的条件。

针对北京市是不是该限制机动车的话题,央视经济频道也做了专题节目。其中采访了新华社国内部编委,口口声声说拥堵本身是限制机动车数量的最佳手段。

我听了这样的说辞,感觉丫挺的真是个玩意儿。这种说法的逻辑,就如同限制疾病必须依靠放纵疾病流行一样。

不过,到现在,越来越达成共识的是,限制机动车,应该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

这种状况,不只是北京,其他地方也是如此。詹奕嘉发来的相关内容。

詹奕嘉

2008年6月30日 13:03

近期网文共享

近期网文共享.rar

市长多被堵车,我们才能少被堵车.doc

(何必注,略。)

就目前北京的情况看,330万辆机动车,只有60万个停车位。按照国际上机动车与停车位比例为1:1.2(停车位必须多于机动车数量,这个道理应该是妇孺皆知的吧)的合理状况来看,几乎到了惨不忍睹的程度。换句话说,北京市现在就有近300万辆机动车根本没有地方可以停。理论上,这些机动车只能在天上飞着,或者没完没了地在道路上兜圈子。上天那是神七的仨代表们,与机动车无关;那么道路呢?

第二个问题是,北京市道路是不是可以容纳如此多的机动车?

俺在央视做节目时,曾经要求赵燕菁做嘉宾,对于道路交通与城市规划的关系进行解读。北京市的道路交通问题,并不仅仅是其本身,而是牵涉到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思路问题。

那个节目制作和播出是2002年。我以前也曾经引用过赵燕菁的结论,那就是北京作为历史名城,应该得到保护;而得到保护的出路,就在于建设新城,把老城区里面的行政功能迁移到新城去;奥运会之前是北京完成如此迁移的最后机会,一旦过了奥运会,由于奥运带来的城市高速发展的动力和条件丧失,迁移的机会将不复存在。

赵燕菁对我说,北京市很是不喜欢他的观点。这可能也是他后来选择去厦门挂职副市长、现在又充任厦门规划局局长的原因所在。

赵燕菁认为,北京市房地产价格节节攀升,原因就在于北京摊大饼式的建设模式,使得大饼中心的地价被拉得越来越高;而中国的委府以及北京市的委府机关霸占了北京城市中心区的黄金地带,可又不能产生商业价值,于是就形成了官僚机构与民争利的状况,白白浪费了城市中心区的宝贵的土地资源;特别是最中心的天安门及其周边,只能形成影子价格(也就是理论上的价格,在实际上根本不可能兑现)。这对于北京的城市竞争力来说是个巨大的摧残。

如此,党政机关把持着城市里的黄金地段,使得无论什么样的人,只要想去衙门办事,就不得不硬着头皮往城市中心区里冲锋陷阵。

北京的三环路、四环路、五环路等等像涟漪一样扩散,设计初衷是效仿西方国家让机动车不进城绕开城市中心区,但是,在北京却根本不可能实现。这就如同咱们无法想象白宫搬到曼哈顿、华尔街一样,也无法设想党政机关离开皇城根儿。

赵燕菁指出,道路交通状况与道路宽窄并不相关,而与道路关节点相关。

北京市大兴土木修建道路,实际上除了肥了交通局(其副局长毕玉玺就因为一条五环路受贿而锒铛入狱)之外,对缓解北京市道路交通状况没有作用。

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长段里仁介绍说,北京市道路交通状况改善取决于“细枝末节”,也就是要改善道路的微循环系统。怎么个微循环?路口、胡同、环路之间的联络线……赵燕菁则认为,北京市城市规划仿效前苏联而搞大院落建设,妨碍了道路交通的根本性改观,更是对就业的破坏。(这另当别论于此不赘。)

也许人们会说,巴黎的城市面积只有北京的六分之一,但是其机动车数量却是北京的两倍还要多;东京也算是个超大型城市,机动车保有量数倍于北京……

嘿嘿。

说得不错。

但是,看看那些城市的机动车主们,有几个是拿着私家车当作通勤工具?有哪个是成天到晚开着私家车上下班?那里的私家车,主要是用于周末以及节假日出游。日常生活里,私家车都被放到了车库。外出都是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于是,这就形成了北京道路交通的死结。根本不可能解决。崔之元发来文字说,北京市已经有了将行政功能迁出城市中心区到通州的方案,但是就像赵燕菁2002年预言的那样,为时已晚。

第三个问题是,北京市为什么没有在此前限制机动车?

中国的机动车市场发生井喷,是2003年非典以后。而北京的这个时候,恰恰是王岐山取代刚刚被问责的孟学农而成为北京市代理市长之际。

全国机动车井喷,上海市采取了通过限制车牌的方式阻击机动车数量的猛增。

王未名发相关内容。

上海黄牛 近亿资金套牢

二手车市场 3月新车额度不能再给旧车上牌 车牌倒卖此路不通

(何必注,略。)

老周发来参考材料。

zhoujd

2008年3月27日 9:28

供参考

中国早点.doc

[中国早点-新上海人]“铁皮”怎么缩水了?

(何必注,略。)

上海市限制机动车车牌,引起了巨大的争议。这引起了人们从行政许可的角度来甄别上海市委府是不是具有相关的资格与权力来禁止人们对机动车的所有权。

北京人看作鸡贼的上海人被上海市委府折腾得胡说八道,那叫一个幸灾乐祸,就像亲自到了闸北区挑了上海警察那么兴高采烈。

可我看着,却是幸灾乐祸之后的咎由自取。

王岐山与所有现如今的委府官员引用,都抱定了击鼓传花的路数,只求在自己任上平安无事。

北京市可不比上海市那样委府说一不二,北京是个什么地界儿?藏龙卧虎,除了出租车和道路清洁工外,大街上随便什么人,你都别轻而易举惹杂种的,因为真不知道丫挺的是什么货色。咱亲眼看见过,交通违章车辆被年轻交警拦下,结果车主出来不容分说抡圆了没完没了扇交警大耳刮子的情景。为什么北京交警态度往往比较和蔼?因为他们丫不知道车主的真实身份,一旦车主老老实实靠边停车,狗日的就知道你丫没什么新鲜的,才敢于不折腾出你屎来算你丫眼儿紧。

王岐山甫一上任,也是摩拳擦掌信誓旦旦。别的不说,光是那嘉利来大坑案,就捶胸顿足打包票,结果呢?发现这里面水太深,那政治局的常委是你敢动的么?最终,不了了之。

这道路交通状况也是如此,得过且过。

果不其然,奥运会还没开,王岐山就远走高飞,去充任国务院分管经济的副总理。

所以,北京市对于机动车增加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与方式,也就不足为奇了吧。

第四个问题是,私家车大规模增加,带来了什么?

王未名发来的相关内容。

(何必注,略。)

以前我一直在引用一个数据,那就是在2003年前后,中国以全世界0.9%的机动车拥有量,却创造了15%的交通事故死亡率的丰功伟绩。

这个数据随着中国机动车井喷,会发生些个变化。最新的数据我没有找到。但是总体状况应该是大同小异。也就是说,以我以前专门撰文认为,中国人是古今中外人类历史上最坏的群体的基本背景而言,中国的私家车主们的道德状况更是好不到哪儿去。

网上热炒的什么全国各地宝马撞人案应该不是什么空穴来风吧?日益攀升的机动车肇事逃逸现象恐怕不是捕风捉影吧?北京市规定,机动车在市区里不能随便鸣笛,但是家喻户晓的是,这个规定形同虚设了吧?为什么?执法人员说取证难!废话,当然无法取证机动车是不是刚刚暗过喇叭;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应该避让人行横道上的行人,但是还别说外地,就在咱们伟大祖国的首都北京的中心区,看看有哪个机动车在比如右转弯时(注意,这个时候人行横道上是绿灯)会避让正常行走的行人?

所以嘛,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那要他娘的法律做什么?还不如找黑社会来谋求月白风清。

为什么我喋喋不休全民腐败?一旦拥有了躯体延长的功能,就拥有了被当局的无所作为而形成的占据公共空间的权力,这种公权力被用来谋取自身不正当利益,很是符合国际上对于腐败的界定吧。

第五个问题,执法、规划部门对北京市道路交通状况恶化的贡献如何?

咱是做新闻的,对北京市的情况多多少少有所了解。

曾几何时,北京市动用交通协管员躲在过街天桥或者其他什么地方,偷偷拍摄道路上违章行驶的机动车,这遭遇到了很大的非议,甚至出现了机动车主打死协管员的事件。暗中执法,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交管部门大言不惭地说,暗中执法是对机动车主们自觉性的考验与改善!真有他们丫说话的底气。

还记得一个叫做杜宝良的人吗?如果忘记了,可以去网上搜索一下。2005年,这个以起早贪黑开着破烂的小货车送菜的农民工,曾经在同一地点、在每天的同一时间,被摄像头拍摄下来同样的违章105次,为了这同样的违章,交管部门开出的罚单为10500元。一时间,舆论哗然。这105此违章,前前后后持续了近三个月,其间根本没有人向杜宝良进行过任何警告或者提醒。人们惊呼,罚款经济到了如此地步,也真是狗急跳墙啦。

还记得喻山澜么?如果忘记的话,也可以到网上搜索一下。正是因为他状告北京市交管部门以及工商银行,北京市所有的机动车主所必须持有的牡丹交通卡的丢失补办费用从原来的100元降到了30元多一点。

这个家伙也是个惹是生非的主儿。牡丹卡的事情意犹未尽,他就与北京市无处不在的电子眼干上了。在顺义区被电子眼拍摄超速违章,他到交管部门交了罚款,转身就进了法院,把交管部门告上了法庭。他的理由是,电子眼都没有经过检测,是不合格产品,属于不具备执法资格!

我,想想看,如果北京市无处不在成千上万的电子眼都没有经过检测,却已经开出了罚款经济下上亿元的罚单,那将是个多么可怕的事情。如果这哥们儿胜诉,就意味着交管部门将要向北京市所有曾经遭到电子眼拍摄触发的机动车主们退回所罚款项!

那时候,我就是负责制作如此电视节目的。高兴啊,连篇累牍地嬉笑怒骂啊。

喻山澜在后来写的有关他所作所为的书里,介绍了我就他与电子眼干所写的评论,认为是所有该事件评论当中最切中时弊的。

呵呵。

我将这种货色称之为执法陷阱,目的就是为了完成罚款任务。

其手段可谓五花八门创造力极强。什么三天两头改变禁行标志了,什么设置交通指示牌让机动车钻进死胡同然后不得不违章了,把机动车转弯线画成直角让所有机动车都必须轧线了……

要不说,中国人聪明呀,真是超越人类想象力啊,就像毒奶粉哪;为什么刘翔退赛?太聪明了呗。可惜呀,聪明用的不是地方啊,要不然,诺贝尔还有洋鬼子什么事呀,还不全都归里包堆让咱们拿来糟蹋把。

说到北京市的道路,那也真是无奇不有啊。

俺曾经在非典的时候买了辆自行车,四处溜达,结果就根据切身感受写了自行车歧视的文字。去年有个人渣制片人根据如此内容让记者将文字电视化,结果咱就骗取了北京市新闻一等奖啦。

其中就涉及到,北京市道路的方方面面,有些地方的自行车道会莫名其妙地突然之间销声匿迹。

而机动车道呢?我曾经专门写过文字,分析北京市环路为什么堵成如此惨不忍睹状况的原因,其实很简单,环路拥堵的根本原因在于关节口,也就是环路的出入口。解决的方法也很简单,只要把三环路上那些相关的出入口的进出次序改变一下,也就是改变目前的先进后出、而改为先出后进,就可以大大改善啦。崔之元看到如此文字,还进行了广泛的转发。其实,这原本不是个什么恶毒攻击之类的内容,也算是二新闻媒体们所倡导了理性建设性了。可如此简单的举手之劳,人家委府就是不干。

对于这种死皮赖脸的衙门,还能够说什么好呢?

第六个问题是,封存30%的公车就能够改善北京道路交通状况?

涉及到公车,这可是个太让人糟心添堵的话题啦。

王未名发来的相关内容。

(何必注,略。)

佟文立给我发来相关内容(自从我使用谷歌邮箱后,太多人无法收到我的邮件,也就失去了联系,遗憾啊)。

(何必注,略。)

詹奕嘉发来的相关内容。

詹奕嘉

2008年4月5日 0:14

近期网文共享^_^

从公车改革看改革.doc

(何必注,略。)

呵呵。

公车制度改革,可以说让咱们听得不厌其烦了吧。可情况怎么样呢?新华社报道说,在公车制度改革嚷嚷得甚嚣尘上的同时,中国的公车数量却在以年均20%的速度在递增。要知道,那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哪。

现在好了,北京市说啦,从国庆节那天开始,北京市要封存30%的公车,而且剩下的还要按照尾号采取禁行限制。

问题是,封存、限制了这许多公车,是不是会形成新的公车购置潮呢?就目前情况看,公车总量并没有任何限制,也就不存在什么突破数量之说了。封存30%的公车,按照车牌尾号限行将近20%的公车,却拦不住人家再去购置新的公车来拾遗补缺不是?这应该是纳税人新一轮洗劫行将来临的麻烦吧。委府口口声声限制公务开支,但却总是停留在什么狗屁原则上,让咱们体会到什么叫做口惠而实不至的切肤之痛。

再说了,北京市限制机动车方案规定,公车范围包括很广,什么国有企事业单位。我就纳闷了,他们丫如何能够保证区分出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的公私性质?公车无论在车牌上还是在挡风玻璃上都没有任何标记,执法人员如何能够辨别出哪辆车是被封存的公车?

更麻烦的是,这种措施将会带来又一个设寻租空间。奥运会期间,实行单双号出行限制,除了有奥运会服务标志的车辆。于是乎,我看到周围人越来越多地都摇身一变成了奥运会服务用车了,什么电视台的制片人,什么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八竿子打不着的主儿都挂着那么的标示横冲直撞。据说,一万块钱办一个,想想看,330万辆车,多大的利润盘子!

第七个问题,机动车限行,相关费用该如何处理?

北京市规定,按照机动车尾号限行。对社会车辆,从2008年10月11日到2009年4月10日。

(他娘的,这两个日期,对我可有着特别的意义。1983年10月11日,俺被抓进去;1987年4月10日,刑满释放。)

北京市为此,免除一个月的养路费和车船使用税。

咱虽然大学号称是数学系的,但大小算数就不好,加上脚趾头算,也觉得这帐有不对的地方。

表面上看,半年26周,每周少开一天,人家给你减去了30天的税费,应该让咱们(当然,我没有车,成天到晚与农民工兄弟挤公交车)感恩戴德了吧。

但是,停车费呢?要知道,停车费可不会因为每周少开一天车而被减免的,还是要照单全收。那么,这个损失该由谁来负担呢?

还有,咱们实行的是机动车强制性报废制度,也就是说,到了年头,无论怎么着,都得成为垃圾,不得上路。这样问题就来了,按照年限而不是使用状况或行使里程报废,行政部门是行政成本最小化了,最简便易行了,但是遇到了机动车限行,麻烦就出来了。这等于是让机动车每年少开两个月,无形之中车辆法定寿命减少16.67%。这凭什么?

车辆折旧就是个麻烦吧?

同时,涉及到车辆的所有费用,原本都是以每辆机动车全年365天上路来设置的,不管是年检费用,还是交强险,抑或违章违法罚款。等等。现在,强制性限行,那么所有机动车相关费用标准为什么不相应下调呢?

而且,想当初购买车辆时,当局并没有说将来会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也正是因此,才使得那些机动车主们按照每年365天都可以驾驶车辆风驰电掣来规定的。怎么说变就变了呢?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何在呢?

而且,保护私人合法财产已经写进了宪法。如此突如其来的政策变化,意味着一个完整的财产权被强制性灭失了部分,成为了一残缺不全的财产了。那么,保护合法私人财产又体现在什么地方呢?换句话说,这种政策规定,是不是有着侵害私人合法财产的嫌疑呢?

第八个问题,北京市现如今拥堵成了这副模样,钱都哪儿去了呢?

可以说,王岐山治下的北京市,对于机动车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造成了机动车浩浩荡荡寸步难行,晚上看去,红彤彤的汽车刹车灯蔚为壮观,填补了咱们社会主义中国的红灯区的欠缺。

北京市也以汽车为支柱产业,什么中美合资的切诺基,什么中韩合资的北京现代……那些个垃圾产品也真是让人毛骨悚然。我曾经专门写过“不坐现代车”的文字,喋喋不休于韩国鬼子在北京的倒行逆施。

北京市的汽车产业发达了,北京市的道路交通却没法要了。

我也没完没了地提及,发展汽车产业,扩大汽车消费,看似是咱们进入了文明的标志。

小时候,哪儿有这么多汽车?汽车是什么呀?那都是权贵人士的专利品。“小汽车,滴滴滴,里面坐着毛主席”。只有毛主席才能坐汽车,别的人就都只能自行车公交车或者干脆11路腿儿着。

可改革开放啦,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啦。没富起来的也傻呵呵地跟着要脑满肠肥啦。

于是乎,汽车进入家庭,汽车市场井喷。

可想而知的是,道路拥堵了,空气污染了,噪音污染了,交通事故增加了。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俗称新交法)出台,招致了惊涛骇浪。人们对于其中第76条(俗称机动车全无责条款)的争议铺天盖地。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事故责任与赔偿责任的厘清成为难上加难的问题。

一时间,机动车主为一派,非机动车主为一派,双方你来我往势不两立。恨不得将对方置于死地而后快。

不过,当机动车主下车之后,也就成了非机动车交通主体,也面临着走人行横道之类的出行行为。怅然咧。

有关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因为城乡身份而同命不同价,也是媒体津津乐道的话题吧。

其实,问题的核心并双方的不共戴天掩盖了。

真正的问题是,在道路交通如此错综复杂的情况下,委府干什么去了?

委府唯利是图地追求汽车产业带来的GDP,却放逐国民的交通利益于不顾,在暗中执法、道路设计有着先天不足的情况下,听任交通事故发生后只由当事人打得你死我活,真正的制度性肇事者却藏在幕后隔岸观火,这叫什么道理?

新交法机动车全无责条款背后的困境在于公共服务的缺失。原本,委府收了纳税人的钱,并且通过发展汽车产业捞取了大量的财富与政治资本,理所当然地要为包括机动车主与非机动车主和行人等所有交通主体乃至国民提供安全健康的生存环境,在发生了类似交通事故之际,也应该由委府出面来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具体到此事上,应该由委府从财政收入当中拿出钱来,设立交通事故赔偿基金,为了那些在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提供公权力义不容辞的服务。

但委府选择了在此无所作为。

将这种可能的损失推卸给了机动车主,才有了交强险;而交强险作为一个公共产品,原本应该是不盈利的,但是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下鲸吞国民财富的行为推波助澜,形成了官商勾结的强取豪夺。

交通事故如此。其他的呢?由于人们认识上的不足,就更为委府所避尤不及。

经济学上所说的外部性,指的是交易主体之外的人由于交易的发生而收到的影响。其中有正有负。而负的外部性受到越来越的关注。

在机动车大量增加的同时,空气污染、噪音污染、道路拥堵、交通事故增加、土地资源减少,等等,所有这些,对于没有购买机动车的人来说,都意味着他的利益受到了侵害,形成了机动车市场交易行为无关的负的外部性。

北京市的空气污染状况,在全世界名列前茅。其中,机动车尾气污染功不可没。也正是因为这样,奥运会才有了当时限行政策的粉墨登场。

那么,没有机动车的人和家庭,为什么要为北京市对机动车数量增加的放任自流而付出健康乃至生命的代价呢?

北京市节节攀升的财政收入、和大量来自汽车产业的经济增长收入、以及每年上百亿的交通罚款,又有哪个用在了那些没有机动车但却不得不忍受机动车发疯似的增长而带来的权利萎缩呢?

第九个问题,公共交通何在?

前面说过,欧美日本城市家庭或人口机动车保有量比北京高得多,但是使用率却很低。与之相映成趣的,就是公共交通设施和体系的存在和运转。

实际上,道路交通是一个国家、地区、城市、社区最能够体现出其公共性水平的地方。为什么?因为无论贫富,都要使用作为公共空间的相同的道路,在道路上,以交通主体占据空间大小排序,而不是根据交通主体社会地位论资排辈。具体说,一个农民工驾驶大型货车,就得比一个亿万富翁的小轿车占据的空间大。

这个特质是在其他任何领域都没有的。因为,其他领域的公共性并不像道路交通这样具有强烈的单一性。不信,看看天价产房,看看贵族学校,看看富人俱乐部,看看商务舱,看看贵宾通道,看看“让领导先走”……

也正因此,我才喋喋不休中国特色的公地悲剧。在中国,公共性的严重缺失,使得所有公共名义的货色都成了垃圾。不信,公共财政、公共选择、公共道德、公共空间、公共文化、公共话语、公共卫生、公共道路……最能够体现中国公共性的,就剩下举世闻名臭不可闻的公共场所了。

前面所涉及的方方面面,一个大的背景就是,委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极度欠缺。

王岐山造访香港之后,豁然开朗(我就不信他是在这次香港才开窍的,只不过找个碴儿再此公费旅游罢了),认为北京道路交通的出路就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我曾经在电视节目里大力宣扬北京市应该发展公共交通,特别是源自巴西库里地巴的大容量快速公交(英文字头缩写BRT),并为此特别介绍了BRT在国外发展的状况,以及北京应用BRT的前景。

北京的环路设计,让BRT很难实施。而环路上没有公交车专用道,也是人们不肯光顾公交车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也喋喋不休与呼吁在环路上设置首尾相连的公交车专用道,以确保公共交通的优先性质与实际地位。但是,在公共性如此匮乏的情况下,没有人会理睬公共交通状况到底应该得到什么样的重视的。

为了奥运会,北京创造性地在全国实施了低公交票价制度,但我早就知道,这只不过是委府的花拳绣腿。果不其然,明年开始,北京公交车票价要全面涨价。

北京地铁信誓旦旦要建成全世界最长的线路。哈哈,有工程就有腐败。又会先富起来一部分呗。毕玉玺还在牢里咬牙切齿地等待着前腐后继呢。

而说道北京市的公交车本身,我更是有着长年累月的感受。我曾经列举了北京市公交车的约50宗罪过,也被崔之元作了转发。就这样的公共交通,还指望着人们能够享受委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啊呸!

北京市口口声声公交优先,可实际上却让咱们看到了,公交优先摇身一变成了公交公司优先。所以嘛,现如今所有的改革都成为利益集团对弱势群体的再一次劫掠嘛。

第十个问题,北京市机动车限行方案的合法性何在?

这个限行方案,涉及到了北京市330万辆机动车。即便是以每辆车涉及到的人口只有两个计算,也涉及到了将近700万人。这应该属于典型的公共利益了吧。

咱们那些人模狗样的法律规定,涉及到公共利益的政策,应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可是,有哪个机动车主被政策制定部门征询过意见呢?

按理说,这么重大、牵涉面如此广泛的政策,在制定过程中应该以各式各样的方式广泛收集相关意见,以使公共选择能够产生公共利益最大化而损失最小化吧。

但是,人家几个贪官污吏关起门来一捏咕,就这么着咧。而且还不准官方媒体就此方案进行评论。

前面提及的央视《中国财经报道》做的有关北京机动车限行的节目里,采访了个什么法治周报的总编辑,认为就机动车限行举行听证会没有必要。为什么?因为迄今为止举办过的价格听证会都流于形式,而且听证会与会者的构成很是有问题。

我看了央视的这个节目,真是狗屁不通,连起码的人话都不会说。

听证会流于形式,构成人员有问题,于是干脆取消听证会本身。

这下倒好,连走过场的面子工程都不要了。

同理,众所周知,前面也涉及到,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这几乎是中国无处不在的现象,而且在仨代表之下愈演愈烈。那么,按照央视该节目的逻辑,是不是连狗日的法律也应该取消了?

南辕北辙啊,本末倒置啊。这下知道了吧,为什么央视尽是制造出些个垃圾节目了吧。一帮子傻。我要是在央视那会儿,早把他们丫挺的给骂得狗血喷头了。

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公共政策,就这么开玩笑似的出台了,根本不顾及任何程序正当性或者程序正义,那么,其自身包括实体再内的全部正当性如何也就不言自明了。

更为麻烦的是,从行政许可的角度看,按照对公权力来说法无规定即禁止的意义上说,在缺乏法律依据作为北京市如此机动车限行方案的支持的情况下,这个方案本身就是行政不许可的,是没有合法性的,是应该被取消、否定和埋葬的。

絮絮叨叨说了半天,还是可以给改革开放30年做个如此这般的归纳。权力对权利的剥夺愈演愈烈,法制(还不提什么法治)化离咱们就是越来越远咧。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