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就是个狗尾续貂的垃圾货色
2008年9月19日
何必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18日公布……(略。)
这个劳动合同法,终于又出来个实施条例啊。
看上去,这又是个各方博弈后的结果。
其实,该法颁行前后,相关的现象与说辞何其多也。
王未名发来国外最大的中文报纸《世界日报》的相关内容。
(何必注,略。)
洋鬼子在中国的媒体也用别样的心态乜斜着劳动合同法。
(何必注,略。)
实际上,各地越来越多的群体性事件当中,劳动者权益问题一直是不可或缺的部分。来自我收到的电子邮件的相关内容。
奴隶想双赢,主子要斗争——烟台澳利威工会抗争事件述评
(何必注,略。)
该如何看待这种个案背后日趋普遍性的趋势?于是乎,中国各式各样的派别与人士都争先恐后地对此进行着立场选择,从而昭示出在现如今的中国思考的主儿们身份识别与角色认同方面日益加剧的困惑。
(何必注,略。)
中国右派或者自由派舆论阵地的南方都市报评论认为:从既得利益集团手中拯救市场经济。毫无疑问,以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来取代国民收益的普遍提高,以垄断企业的效益来取代市场的公平,反而会损害市场经济的基石。在此前提下,政府应该理直气壮地修订《劳动法》与《工资条例》,并在此基础上,赋予劳动者以成本更低的博弈权力。
而中央党校所办的《学习时报》则明知故问:“带薪休假”会否只是“纸面上的权利”。事实上,“带薪休假”制度12年前就写入了我国《劳动法》,之所以实施情况不理想,一方面是“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细则迟迟未能制定,从而导致执行的软约束;另一方面,则是面临的各种现实压力。
(何必注,略。)
(老潘注,这种说辞,说穿了就是限制公权力,让政府最小化。“让劳工真正地以自由人的身份与企业博弈”!哈哈。自由派们总是这么高谈阔论。他们的政治正确在于,说人类大同是个趋势,因此不管现实情况如何,也必须按照如此路数去操作。可现实情况是什么呢?三鹿奶粉事件当中,三鹿、地方委府、卫生部等,都把罪过推到了毫无话语权的奶农身上,并且还是在把涉案人员拘留的情况下如此定论的,而实质上的罪魁祸首三鹿却可以成为受害者。自由人,啊呸!或许,右派们可以喋喋不休什么,正是因为没有真正的自由人,所以这才是追求的目标。问题是,这种自由人在现如今的中国是不是可能、以及这种自由是不是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别的不说,自由派封杀不同声音,就可以看出他们丫所谓自由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了。)
(何必注,略。)
(老潘注,这位海归还是拿着西方人的模式试图套在中国,与前面所谓自由人的鼓噪异曲同工。)
(何必注,略。)
(老潘注,去年,郭宇宽群发邮件,说是陈志武到北京,希望与大家会面讨论,征询谁愿意前往。郭宇宽的广告词说,谁要是与牛逼的人接触,自己也会变得牛逼。我知道自己这辈子不会与牛逼沾边儿,也就退避三舍。实际上,我周围很多收到郭宇宽如此邮件者,似乎对如此威风凛凛都望而却步。郭宇宽、陈志武都能够收到我如此邮件,希望海涵则个。言归正传。陈志武的这篇专访,被转载得一塌糊涂。其实,我看过陈志武太多的文字。这篇内容,与他接受南风窗就中国是不是还可以保持高增长的内容也差不多。中国左派把陈志武等国外学者称之为“美国鹦鹉”。俺本人无非是个社会最底层的混混儿,想加入哪派都不会有人搭理俺这等一文不名的垃圾,因此也就只能孤身一人作为局外人隔岸观火看空唱衰说风凉话。陈志武最大的问题,就是对私有制的顶礼膜拜。本周闹得天翻地覆的华尔街危机,雷曼兄弟、美林、AIG、高盛、摩根斯坦利……一时间弄得全世界风雨飘摇。美联储接连出手救助两房和美国国际集团,米国人如何评价?国有化。这个被中国自由派认作是市场经济典范与模板的祖师爷轰然倒地,让言必称美利坚的中国右派们张口结舌。很重要的问题的,陈志武所谓的公有制或者叫做国有制,在中国到底是不是存在?对此,俺七嘴八舌过太多啦,中国根本不存在什么公共财产、公共财政、公共空间、公共选择、公共话语……所有可以涉及到公共的,充其量只剩下公共场所,而其惨不忍睹臭名远扬是举世闻名的。这就是所谓的公地悲剧最为惨烈而凶恶的存在。如此,陈志武推论的基石就是不存在滴;换句话说,陈志武所谓的公有,实际上不过是在一个欺世盗名的弥天大谎当中的从1993年全民所有制向国有资产的名义上的变迁,然后就是国有资产的党产化、部门化、个人化。看看现在中国所有城市里面的强制性拆迁,就知道什么是土地的国家所有制了。王炼利大家赞同土地国有化,而我则直截了当地发问,在中国有那片土地是真正为国家所有的?如此,中国根本不存在公有与私有财产的区分,而只存在权力对权利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法律、宗教、历史等各个领域的压榨、侵害、剥夺与蹂躏。这就是陈志武论的欠缺之处。)
(何必注,略。)
老周发来参考材料。
zhoujd
2008年3月17日 15:02
供参考
张茵提案争论与.doc
张茵提案争论与“两会”机制改革
(何必注,略。)
而正是这个张茵,遭到了人们广泛的批驳,特别是在劳动合同法的遵守方面。
于方强
To: ChinaRights@googlegroups.com
Sent: Wednesday, April 16, 2008 11:34 PM
Subject: 【权利】 香港学生会曝前首富张茵“点血成金”
(何必注,略。)
嘎嘎。
权利规范代替利益规范。应该是其核心了吧。
劳动合同法到底给中国带来了什么?到底能够给中国带来什么?
一言以蔽之,什么也带不来。
为什么?
海内外流传,中央已经决定,10月份就开始镇压这四种人:家庭教会人员、上访人员、维权人员、异议人员。
我问穆兄是不是知道这个传闻,他说早就知道;我问他是不是真实的,他答复说不是。对穆兄如此判断,结合着去年十七大之前他的判断来看,我并不认同。
奥运会之前,我也曾经想方设法能够再度出国。但不成想,却成了一次对我的精神要挟。于是,只能作罢。
这是新一轮严打。
1983年严打,我就成了瓮中之鳖,束手就擒,锒铛入狱三年半。
依法执政?想得美!
维权也要被收拾,这就是劳动合同法所面临着的现实境况。
常凯也能够收到我如此邮件。不知道对此他如何认为。
这也是我坚定不移地认为,劳动合同法实际上就是一曲绝唱,是行将就木进程中的一枝独秀。
而现如今出台的该法的实施办法,则比起该法有了明显的倒退。对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力度与范围来说,都向着资方有着恬不知耻的妥协与退让。
实际上,站在中国左右派分庭抗礼的角度,北常南董,也标志着左右派的立场分野。
实施办法的模样,则表现出权利对权力的再一次失魂落魄,劳动者对资本的再一次甘拜下风。
所以嘛,说劳动合同法逐渐被偷梁换柱,掺杂进去太多的权力经济内容,因而变成了个狗尾续貂的垃圾货色,此言或许并不是什么无中生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