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观时事

潘晓来信的作者之一。老么咔嚓眼的。不迎合不争论,不自以为是否定其他,不以为掌握真理,只是口无遮拦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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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区叠加经济危机会更加光彩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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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区叠加经济危机会更加光彩夺目

                        2009年2月3日

何必

地震灾区群众的就业问题始终为人们所牵挂……(略。)

地震灾区的情况究竟是什么样?这个节过得怎么样?经济危机对地震灾区的影响如何?地震过去这么长时间了,人们是不是还对当时的感触记忆犹新?……

咱们不妨再重新回到这个话题上来。

还是那句话。现在如此内容发文通讯录变化比较大。对于新近收到我如此内容者来说,如果谁要是不愿意继续看到这样的内容,回复告诉我,我将不再发送。

有些新联系者发来邮件问我的简况,用我的名字“潘祎”在网上搜索,会看到不少。

王未名从美国给我发来BBC和世界日报的相关报道。

(何必注,略。)

洋鬼子在中国的媒体的相关报道。

(何必注,略。)

(何必注,中国官员的话也能够相信么?实际面积是多少恐怕永远是个谜。)

(何必注,略。)

(何必注,如果通过立法就能够解决中国的问题,那么咱们这里早就月白风清啦。是缺失法律的事么?看看中国的证券业就知道啦。那里可是全世界法律最多也是最为严格的,可恰恰就是全世界最黑暗的。切切。)

(何必注,略。)

赵枫生发来的相关内容。

(何必注,略。)

来自我收到的电子邮件的相关内容。

(何必注,略。)

崔之元继续提供着大量时效性的相关信息。

(何必注,略。)

来自我收到的电子邮件的相关内容。

(何必注,略。)

或许已经从德国回来的年过八旬的白祖诚老先生发来的相关内容。

(何必注,略。)

春节期间,人们到灾区进行慰问旅游的为数不少。我周围有人去了,因为是新闻媒体的,所以引起了当地委府相关部门的重视,得到了不错的接待。我从他们那里得知,灾区的衙门都用善款购置了大量豪华轿车以及委府所用奢侈品。

这种状况,在人们还刚刚开始为灾区捐款之际,我这个看空唱衰的乌鸦嘴就发出过警告吧,这就是垂死挣扎的中国,如果不是这样,才叫见了鬼了。

耐人寻味的是,1998年大洪水之际,在人们纷纷慷慨解囊救助灾民之后,媒体曝光,灾区当局用人们的捐款购置高档轿车,引得朱镕基“震怒”,并且对抗洪抢险大坝出现的豆腐渣工程声嘶力竭。而到了现在,这种滥用善款以及豆腐渣工程无处不在的时候,中南海却悄无声息了,根本就没有什么反响和动静了。

为什么?

积重难返,病入膏肓,无可救药,必死无疑啦。

灾区那些因为校舍豆腐渣工程而死去了孩子的家长们,还在痛不欲生,可现在,还有谁会去关注他们的死去活来呢?相关消息,官方媒体自然只字不提,而互联网上也被封杀得越来越厉害。

孩子们的家长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诉讼,委府竟然下令法院不予受理。天底下有这样的衙门么?咱还别说中国封建社会时皇帝的罪己诏,就算是稳定压倒一切,也必须对地方的贪官污吏兴师问罪以息事宁人吧?可是,现如今的中南海已经彻底对包括国务院部委局办在内的京城王府以及地方衙门无可奈何了,无法撼动官僚体系的一丝一毫了,只能眼睁睁看着地方官员无恶不作,并且也只有类似三鹿事件当中团派势力的丢卒保车的令人作呕的招数了。

在已经彻底失去了权利—责任体系的华夏大地,所能够剩下的,只能是魑魅魍魉,舍此无他。

问问灾区那些没有了孩子的家长,该如何评价改革开放吧。

当然啦,那些家长可能会说,北京的政策是好的,经都被地方的贪官污吏给念歪了。

或许,这才是真正的悲剧所在:那些孩子的死,并没有使人们幡然猛醒恍然大悟,而是继续沉沦在当局刻意营造的骗局里苟且偷生。事实上,正是北京当局的所作所为,才使得地方官民对立到了如此无法收拾的地步。

去年也算是多灾多难的年份,越来越多的人们经过如此过程,看到了委府所谓的亲民形象只不过是个兔死狐悲的把戏,是个瞒天过海的弥天大谎。在口号统治这种最为低能而陈旧的路径里,权威递减昭示着在失去了意识形态而只剩下政治宣传的垃圾水平的治理下,什么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八荣八耻先进的性新三民主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依法治国等等华而不实的说辞,就是地地道道的扯蛋。

写这些时,我所在惠新西街住所的楼上开始装修,冲击钻以及砸墙面或者地面工具震耳欲聋没完没了。实在无法进行下去啦。

装修那家(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是几层)也没有任何通告说这种状况会持续到什么时候。

每当碰到同楼有人装修,我就咬牙切齿,这也算是汪晖所谓中国社会公共性的致命表现了吧。

想来,2000年潘晓讨论二十周年时,中国青年杂志社让我就此写些个什么,我当时租住在翠微路,同楼就正好在装修,结果,整个文字都是在令人不胜其烦的噪音里完成的,那种品质,也就可想而知了。

从自由主义角度说,是不是装修,完全是个人或者家庭的事。但是,由于中国住在建筑物隔音效果很差,再加上人们从来没有所谓负外部性的概念,对由于自己的行为给他人造成的麻烦乃至侵害若无其事,法律也对此无所作为。这就是当权利对权利进行侵害时,被侵害方无法寻求救济的悲惨状况了吧。

遇到这种情况,我真恨不得来场地震,就像王力雄说的那样,如果没有了超越者,最终大家只能玉石俱焚。

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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