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观时事

潘晓来信的作者之一。老么咔嚓眼的。不迎合不争论,不自以为是否定其他,不以为掌握真理,只是口无遮拦唧唧歪歪。
个人资料
正文

北京出租车价格听证会行将面世

(2023-01-01 22:47:52) 下一个

北京出租车价格听证会行将面世

                             2006年4月16日

何必

北京市发改委近期将听证出租车涨价……凡涉及到价格方面的听证会,可谓逢听必涨,听证会最后都变成了涨价会,相反一些处于垄断暴利的行业价格却没有降价方面的听证会。(略。)

赶上周末笔者休息。早晨起来打开邮箱,发现我和张洵共同的朋友、那个北京最早在外企担任高级职务的总监发给我的邮件,是4月15日《财经时报》的一则消息,题为“北京出租车价可能涨至2元/公里 听证会26日举行”。

“为减轻成品油价格调整的影响,北京市发改委拟于近期召开价格听证会,适当调整出租车租价”。这是已经被公开的消息。未被公开的是,正被媒体热炒的1.80元/公里的调价预案,已是昨日黄花,而将被听证的最新方案已被改为2元/公里。在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提交给北京市发改委的《关于调整本市出租汽车租价的申请》中,拟将出租车1.60元/公里的租价标准调整为2元/公里的消息,目前还被“封锁”在内部。……4月6日,作为即将参与听证会的代表,国务院参事、北京市人大代表沈梦培,接到北京市发改委下发的出租车听证会材料,并被要求“不要告诉媒体”之后,沈梦培怒不可遏,立即做出质询。……和此前诸多“听证会”公开征招参会代表、征集社会意见不同,这一次出租车价格听证的代表及相关事项,至今没有向社会公开。截止到本报发稿时(4月14日),北京市发改委的网站上,也没有关于是次听证会的公开信息。……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2004年,力主出租车换型的北京市运管局出租车管理处处长梁建伟曾公开宣称:“北京市的出租车并不是为工薪阶层和全体市民服务的。”……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车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出租车行业因燃油价格上涨等因素增加的运营成本,各地要采取由企业、司机和乘客合理分担的办法逐步予以消化。但在去年底制定的《北京市出租汽车租价调整方案》(此方案为1.8元/公里)中,乘客首当其冲地成为买单者——平均增加支出8.1%。日前,由中国社会调查所的一项调查显示,北京市市民中只有6%支持出租车涨价;77%的被访者表示应该维持现状;17%的被访者认为应该降价。……这个《调价方案》的重点保护对象——似乎也是惟一不会受到影响的,就是出租汽车公司。……“涨价?那感情好!它涨我不涨!”“黑车”司机刘博(化名)听说北京市出租车要涨价了,得意地笑了。……现有个体司机的“金饭碗”也即将被打破——将于今年上半年出台的北京市《出租汽车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将出租车行业的经营主体定为出租汽车公司,将把个体经营者排除在外。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去年出台的《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思路》,其中特别“关照”了个体出租车——“个体经营者本人超过年龄,或不符合出租车汽车驾驶员资格要求时,注销驾驶员资格证,同时注销经营资格证和车辆运营证”。如果按照这个思路,北京市仅有的1157辆出租车个体经营商户将逐渐减少直至消失。而这份《修订思路》的结尾还特别提出“不宜立法明确的几个问题”,其中就有“限制个体发展问题”。“如在法规中明确限制个体发展,将与《宪法》规定的‘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的原则相违背。建议在实施许可过程中,通过招投标程序和招标条件设计进行限制。”

……

这个过程像什么?比起那些警匪大片来毫不逊色。其中所触碰到的方方面面和点点滴滴,令人胆战心惊吧。

这样的消息,注定是一枚重磅炸弹,将给北京市政府带来巨大的冲击。在有关出租车价格听证会举行前期,媒体暴料出如此内幕,并且把政府各色人等的嘴脸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封锁听证会内容、歪曲听证会方向、猥琐听证会与会者身份、甚至不惜违反宪法,大概也算是无所不用其极了。

天知道,这样的材料披露出来,是否会像北京市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听证会之前广泛讨论后最终使得涨价不了了之那样,给北京市出租车价格调整造成影响。

不过,这样的行政作为,也实在是令人震惊、愤怒、无奈、悲哀的了。如果说,嘉里来事件已经表现出北京市方面与中央对抗的能力的话,那么这次出租车听证会以及要将个体出租车彻底清除出行业的姿态,则更是由于牵涉到太多的人群,因而就有了更为深远的投射幅度。面对北京市政府有关方面这种几乎丑恶到了无以复加程度的行径,人们还能指望什么呢?

有趣的是,15日上午各大新闻网站(除了北京青年报所辖千龙网外),都将这条新闻放到了首页,而到了中午,却非常齐整地消失了,再去搜索,只能在北京以外的地方网站和专业网站上零星分布着。

而我看到这样的消息,所想到的就是能够在新闻中做些什么。但是,北京市属媒体必定没有任何人胆敢就此说个“不”字,况且,市委宣传部方面早就有言在先,不准就出租车价格调整之事进行炒作,于是,谁也不能把自己的身家性命交待在这么个黑幕丛生的烂事里。

据说,北京市的出租车公司的老板们个个都是手眼通天身怀绝技神通广大的人,任凭哪个都能直接与北京市党政最高层人物通话会晤,北京市出租车行业早就是官商勾结的重灾区。这个领域水之深非常人可以想象。

不过,价格听证会逢听必涨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媒体不敢碰这次出租车听证会,总可以顾左右而言他,针对听证会该怎么开来说三道四吧。

《价格法》、《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和《国家计委价格听证目录》等,都对于涉及到广大群众生活物品价格听证会做了具体的规定。可我们看到的是,到现在,听证会成了涨价通报会,人们逐渐形成了对于听证会的反感和抵触,甚至对这种听证会到了谈虎色变的程度:只要举行听证会,结果必定是开始新一轮的财富劫掠。

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印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我们可以看到对于依法行政的具体内容。

比如,“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该通过举行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对于重大事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行政机关应当公开政府信息。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应当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

“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要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

也就是说,听证会的听证范围决不仅仅局限于价格,而应该包括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而且,行政管理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依法要求听证的也应当组织听证。同时,对于听证内容的公开,不仅是价格法、听证办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更是《纲要》中提升到依法行政高度上来的。

但我们看到的,却是这次北京市出租车价格听证会竟然如此偷偷摸摸鬼鬼祟祟,而且说其中充斥着魑魅魍魉光怪陆离,应该并不过分。

于是,我们对这样的听证会的心态也就应该很是平衡了。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