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害童工比黑砖窑更恶劣
2008年5月2日
何必
2008年4月28日,《南方都市报》刊登了四川凉山童工被拐骗到东莞打工的报道,引起中央和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略。)
呵呵。
大过节的,媒体也不知道歇德洛维奇,还弄些个骇人听闻的消息来添乱。
那些个领导人啊、贪官污吏啊、衙门啊,节假日也不休息,还一个劲地批示啊、调查啊、新闻发布会啊、查处啊……
咱们的父母官们节假日都不闲着,所以嘛,上行下效,休息权得不到保障,也就是在情理之中了嘛。没看见,大猫二猫的,每到什么除夕呀春节呀之类的传统节日,一准到基层作秀去了,咱也不知道,按照劳动法是不是给他们三倍的工钱,或者,劳动法对他们是不是也有效;而他们这么做,自然告诉全社会,节假日算个屁呀。如此这般,连最高的猫儿们都不歇着,下面自然就提不上最基本人权的生存权了。
老温和老李说啦,对此事要“严肃查处,防止炒作”。这话是什么意思呢?
严肃查处自不待言,咱们的委府从来都如此,查处没有不严肃的,问责没有不走过场的,咱贫嘴瓜舌地屡屡提及的张文康、孟学农、马富才、解振华等曾经被问责官员现如今风光无限就是明证嘛。
至于防止炒作,那就更明白无误啦,就是别拿这说事,别让公众多知道并掺和,别犯上作乱,别没事找事。现如今本来就够乱的了,又捅了这么个马蜂窝,想干什么你们?
特别是这南方都市报,原本就是中国右派的舆论大本营,被指涉嫌收了洋鬼子的赞助,为国际敌对势力呼风唤雨,在中国卧底地干活。针对南街村事件率先发难,让公有制榜样无地自容,居心叵测啊。这时候故意弄出来这么的事,成心给胡温添堵。
这童工事件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友人给俺发来了南方都市报的相关报道。
2008年4月28日 16:58
Fw: 资本来到世间,每个毛孔都透露着肮脏和血腥
(何必注,略。)
嘻嘻。
看了什么感觉?毛骨悚然吧。
好歹,南方都市报也算是中国官方媒体呀。
开篇南方日报所透露的官方调查初步情况,与南方都市报的报道内容颇有出入。到底应该信哪个?
从前面提到的张文康和孟学农的非典、马富才的重庆天然气泄露、解振华的吉化导致松花江污染事件来看,中国的贪官污吏们的政治本能就是出了事捂着盖着,先不为外所知是条件反射。这种行径,逐渐演变为中国的民族性格,无论是北京地铁工程伤亡事故,北京奥运工程伤亡事故,还是最近发生在南京的工地伤亡事故(发生事故后工头直接反应就是把伤者隐藏在工棚草席下面,以至于耽误了救助时机而使伤者最终死亡),都表现出全民规模的掩盖倾向,其背后则是对生命的极端蔑视。
再来看张文康、孟学农、马富才、解振华这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贪官污吏们官复原职卷土重来,与被执行死刑的郑筱萸、被判刑的陈良宇、周良洛等相比较,可以看出当局的价值判断格局,那就是死个百把号人是算不得什么的,最重要的是站队是不是具备了政治正确。顺我者昌逆我者亡,郑筱萸虽然并不像陈良宇那样对着温家宝拍桌子,但赶上了中国质量问题在全世界成为过街老鼠,没辙,姑且借项上人头一用呗。
由此,到底的媒体报道可信,还是官方调查可信,抑或二者都不可信,在官方与媒体的公信力悉数荡然无存之际,这些都是问题吧。
当然啦,南方都市报的如此报道,为洋鬼子提供了攻击伟光正之中欣欣向荣的中国的口实。王未名给我发来BBC和世界日报的相关报道。
2008年04月30日 格林尼治标准时间12:31北京时间 20:31发表
中国再现童工案东莞解救上百少年
(何必注,略。)
四环利益链 榨乾童工
小工头→大工头→黑中介→工厂
(何必注,略。)
四川童工东莞打工 血泪交织
(何必注,略。)
嘿嘿。
这种现象是偶然的吗?南方都市报忘我之心不死,很是对咱们社会主义中国恨之入骨。
可也有别的报道指出,这种现象不是个别的。
2008年03月20日 格林尼治标准时间13:48北京时间 21:48发表
哈尔滨一民宅囚禁33名智障男子
(何必注,略。)
这就是说,人们自然而然地将类似事件与去年山西省黑砖窑事件相提并论。
可是,山西省黑砖窑事件之后,省长于幼军不是照样到文化部担任党组书记,升官发财了嘛。
这童工现象究竟是怎么回事?状况到底如何?
北京天则研究所给出了所谓中国经济人权的报告。其中,对于童工现象有着实证式的解析。
中国经济人权研究总报告
天则 2007-06-22
(何必注,略。)
嘎嘎。
这也算是给包括童工状况在内的中国所谓经济人权的一个系统描摹了吧。
天则是个经济研究所,那么,其他领域呢?比如说,是不是也有个中国社会人权状况、中国政治人权状况、中国文化人权状况、中国法治人权状况……
现如今,中国各地都热衷于高他娘的什么制度创新,大大小小的贪官污吏们都想着能够在新一轮的解放思想热潮当中站得先机,鼓捣出五花八门的新生事物来惹人耳目。什么基层公推直选啦,什么官员电视公开竞聘啦,什么基层领导大面积述职啦……
人家浙江省余杭还别开生面,弄出来什么“法治指数”。据说,是仿效香港照猫画虎来的。
我看了这样的报道,就感觉恶心。
最基本的,官员财产申报登记制度有么?被中国当局签字了已经10年之久的联合国《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至今也没有经过全国人大的批准得以在中国大陆实施,邓小平在1982年修宪时将类似不工作(罢工)、示威游行等基本人权取消,在宪法层面比起文革时期都不如,形成了宪政层面(如果有的话)的巨大倒退。
就他娘的这样,还要弄出个什么法治指数,匪夷所思吧。
也有人把类似童工现象与中国现代化问题联系起来。詹奕嘉发来相关内容。
詹奕嘉
2007年12月13日 18:06
近期网文共享
资中筠:回归常识——关于现代化道路中的几个误区
(何必注,略。)
嘻嘻。
中国是不是可以实现什么口口声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依我看是痴人说梦。
去年中国的黑砖窑让全世界目瞪口呆,今年这个注定出大事的年份,又爆料出曾经是改革开放最前沿的广东省大规模存在使用、虐待、强奸、摧残童工现象,这还了得?中国成了什么了?地地道道的奴隶制国家了不是?还别说什么伟大复兴,先把奴隶制废除则成了当务之急。
黑砖窑之后,中国各级委府都展开了奴隶制用工以及童工状况调查,结果怎么样了呢?广东省被南方都市报捅了娄子,揭露出让人瞠目结舌的情形。国际敌对势力是不是只赞助了南方都市报,而对中国其他官方媒体嗤之以鼻?如此,其他媒体也就没有南方都市报那样“敢言著称”,也就是说,在全国范围童工状况被揭露的可能性也就微乎其微。
胡温来不来就提什么公民四权,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可这四权哪个不是被官方垄断着?中国媒体的说法是,类似取消农业税被歌功颂德为当局给农民送出的大礼包,奶奶的连最起码的常识都没有,根本不知道这只不过是把国民的财产有限归还,哪儿是什么慷慨大方地赠予?官方媒体胸无点墨寡廉鲜耻到了如此地步,还指望公民四权能有个好收成?
这不,温李共同钦点,对广东省童工事件不要炒作。
其实想想看,既然是解放思想,履新广东省省委书记的汪洋口口声声为了解放思想不惜杀出血路,那么残害童工也许就是解放思想的必要组成部分嘛,何乐而不为呢?杀出血路,流血甚至死亡的是童工自然是风险最小的嘛。
再说了,童工现象在现如今的中国无处不在嘛,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无奇不有的中国,本来就在魑魅魍魉方面与时俱进。用不了多久,呱呱坠地的娃儿就得为中外资本家做牛做马,也就成了中国特色了,是不?
当然,这种令人心潮澎湃地向往景象成为现实的前提是,那时还人模狗样地存在着。
劳动法颁行了13年了,对于在这个领域违法乱纪者,不也都不了了之了?今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被指作中国经济的丧门星,遭到在中国的中外资本家们的群起而攻之,也导致广东省外资大规模撤离。
可想而知的是,当局会封锁有关童工的进一步报道,甚至禁绝互联网上涉及童工的关键词。
火药桶上的中国,贪官污吏们进一步强化着击鼓传花的勾当,尽可能让爆发别发生在自己任上。
就如同于幼军对黑砖窑显得无辜一样,汪洋对童工也很是冤枉。不过,于幼军汪洋们的前任早就平安着陆了,现如今中国政治体系以及狗娘养的法律制度,对于过往政治祸害是不可能追究滴。
权力无限大,责任无限小嘛。
责任就这么消解于无形咧。
张文康、孟学农、马富才、解振华们就这么臊么搭眼地继续招摇过市。
而陈良宇锒铛入狱,郑筱萸命丧黄泉,是不是有些个冤枉?
没辙,争权夺利嘛。
不过,再怎么着,比黑砖窑更为广泛的童工惨状,将会使中国处于更加腹背受敌的岌岌可危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