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颁行引发失业狂潮
2007年12月26日
何必
家乐福全国4万多名员工,除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之外,不论工龄长短、合同是否到期,都要在12月28日之前与公司重新签订为期两年的新合同……(略。)
嘎嘎。
俺这等乌鸦嘴,从来都是看空唱衰,成为中国国内“空”军当中最坚定不移的战斗力。结果呢?“果然不出所料”,再一次被俺这张烂嘴“不幸言中”,更是折射出,现如今的中国,就是俺这等悲观主义、失败主义者才能获得话语空间或者准确评论的地界儿。
这个《劳动合同法》经过了太多的众说纷纭,终于粉墨登场。
此前,涉及到该法,举办过太多的研讨会、座谈会、论证会等等。在博客中国举办的涉及该法的“专栏作家研讨会”上,该法制定小组负责人、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介绍了该法的一些立法过程背景。我在这个会上,见到了多年未谋面的马立诚,以及著名自由派人士笔名为“秋风”等。此会上,我作为也许与会者当中唯一与用人单位打过劳动报酬官司、而且作为劳动者告企业的原告却败诉的经历者,从个人以及劳动者的层面对该法给予了非常消极悲观的结论,认为这很可能又是个看上去挺美的货色。
本月,博客中国再度召开该法的研讨会,也能够收到我每天一篇垃圾文字的常凯与会,并指名道姓让博客中国邀请我参加。其实,博客中国但凡有什么研讨会,都给我发邀请。包括这个月的《色戒》以及博客中国建立五年庆祝会,等等。
别的不说,至少咱1700多篇、每篇平均4000字的博客量,在现如今的中国恐怕也是名列前茅的;同时,与那些依靠女人乳房大腿赚取点击率的博客作者不同的是,咱对那种写法嗤之以鼻,光是写些个看空唱衰的垃圾。即便如此,总点击率还是超过百万,大概也算是悲观主义和失败主义阵营的社会认可与舆论胜利了。
但这些统统被我拒绝了。理由很简单,博客中国今年删除或者隐藏我的稿子已经让我不厌其烦了。大前天我写的民主集中制的稿子被删除、前天我写的涉及中国三农的稿子被隐藏,就是最近的证明。就这样,还让我去参加什么会,也好意思开口。
在给常凯的电话里,我说是工作日期间我无法与会(这也是实情)。
可是,我对该法的关注却从来没有懈怠过。从最自私的角度说,确保每天一篇垃圾内容的产生,督促着我必须对周围保持高度的敏感与关切。
开篇报道当中,也没有忘记做个相关链接:
为什么说家乐福此次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规避新法?《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何必注,略。)
这个家乐福是个什么货色?法国企业。法国又是个什么东西?在被米国人称之为“老欧洲”的领地里,法国是专制主义程度最高的地方。有论者将法国划归有代议制却没有市场经济的类型。法国新总统萨科齐上任后,显示出政策向右转的倾向,作为欧盟领军人物之一,一反美国对伊拉克开战时的鲜明反对态度,与欧盟另一个领军人物、德国新任总理默克尔一道,纷纷对美国摇尾乞怜。
不仅如此,萨科齐访华时,与中国领导人就法国达能在华与娃哈哈的纠纷进行了介入,表现出两个专制主义国家对于市场经济的高度干预。
我曾经就达能与娃哈哈的官司喋喋不休过。冼岩和商务部梅新育也都就此发表过感慨。梅新育在华尔街日报中文版上撰文认为,这场官司就应该让其打下去,官方不应该介入,双方当事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也许,通过诉讼,能够让更多的事情真相大白。
但是,中国与法国领导人还是急不可耐地介入其中。在官方压力下,双方定分止争,言归于好,成就了一个与时俱进的同床异梦。
而在同样能够收到我垃圾文字者的介绍之下,我也看到,北京大军中心在其有关达能与娃哈哈纠纷的文字之前,加上了什么编者按,认为娃哈哈对于中国民族企业还是有贡献的,并且指名道姓地说,希望冼岩与何必这样的笔杆子,在涉及这样的题材时,应该注意分寸。
我很奇怪,这种编者按也居然能够出笼。我怎么写碍着你什么事了?你有什么资格来规定我的写作来对我说三道四?我说娃哈哈是国有资产流失、我说宗庆后连当汉奸的资格都没有、我说这场争斗属于狗咬狗、等等,这是我的权利,我又没有借此拿任何报酬,写写而已,居然被指为分寸问题,这是什么玩意儿!
至于家乐福,几乎成为跨国公司在华无恶不作的典型了。随便在网络上搜索一下,就可以看到,家乐福实在像其同胞、这次萨科齐访华未能邀请同行而让总统很不愉快的法国影星阿兰德龙在电影里那句被童自荣配音后更加经典的台词所描述的那样:“你恶贯满盈了!”
家乐福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殴打记者、造假贩私……最近的恶迹就是举世瞩目的重庆家乐福促销导致踩踏事件导致大规模人员伤亡、让商务部不得不出台政令禁止如此促销活动。
在中国特色下,人们习惯于这样的情形,那就是一放就乱,一抓就死。如此的“死”“乱”循环,到现在已经演绎为什么?一放那是注定要乱的,但一抓却不见得会死,而且往往是,抓也不死,对于所谓宏观调控的失效已经被社会上冷嘲热讽,以及无论左派右派都对中南海的高度失望,充分显示出公权力失灵的特征。
具体来说,一个家乐福,就让所有在中国的商业零售业全都跟着倒霉,这恐怕也是法国人带给咱们的又一个成就吧。
而到了劳动合同法领域,家乐福如此操作,倒也未必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
多年的朋友许峥发来的材料当中,就有对劳动合同法的咬牙切齿。
新《劳动合同法》显出矫枉过正的一面:国内新《劳动合同法》明年初实施。(何必注,略。)
这恐怕是常凯们始料未及的。原本想提高劳动者的社会地位,但却遭到了如此结果,形成了新的社会动荡的导火索。
要知道,现如今的中国就是在火药桶上,无论什么鸡毛蒜皮的事情,都可能会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并且一发而不可收,让选择了保守主义路线与不作为态度的、寄希望于击鼓传花手段而将问题与祸患留给未来掌权者的贪官污吏在此任上就不得不应对土崩瓦解,这是任何当权者都不愿意看到的。
但是,这种情况却日渐昭彰,特别是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出现的形形色色的事情很让人回味无穷。
清华崔之元(群)发来了相关内容。引用完毕用加长省略号表示。
Cui Zhiyuan
2007年12月24日 18:21
Fw: 谁是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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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 WSG
发送时间: 2007-12-24 11:45:36
收件人:
抄送:
主题: 谁是懒人?
张五常质疑新劳动合同法:“养懒人”、“搞垮经济”
(何必注,略。)
不知道是王绍光,还是崔之元,在这个邮件的开头,写下了如此的文字:“张五常因逃税和非法倒卖古董,被美国政府通辑,现只能住在上海(因香港和美国有引渡协议),当懒人”。嘿嘿。
而我周围,被企业裁员的大有人在,而且几乎全部是我这等年龄的。
我呢?由于特殊原因,从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过什么劳动合同。而众所周知的是,中央电视台是全国最大的非法用工单位,我在那里更甭指望有任何合同,只能作为打零工者。而最近的事态是,央视虽然与临时工签订合同,首先还是偷梁换柱地让中国国际电视公司来作为签约单位,但干的还是央视的活;其次,更缺德的是,无论此前在央视干了多长时间,一律忽略不计,只是从签约之日才开始计算,借以回避为临时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我在中国的电视圈儿里混,无论是央视,还是北京台,都遭遇过被无理克扣劳动报酬的事,并且,今年我也被电视台的栏目组克扣工资。到现在,什么栏目的片尾还恬不知耻地打着我的名字,但却已经半年拒绝支付我的工资。
我在《央视论坛》时,干了那么长时间,却一分钱也没有拿到。最后,我怒气冲冲地让制片人孙杰给我出具我这段时间的确为该栏目工作的证明,丫挺的开始拒绝,声称怕我去告。我指着这孙子的鼻子污言秽语地说,你丫干都干了,还他妈的不敢写证明,告诉你,我才懒得告你丫挺的呢!
这个文字,现在还留在我的抽屉里。按照诉讼时效来说,早就过期了。我只不过是要留存资料。
在劳动者兴讼成本日益高昂、而且像我还经历过为俺们那帮子被克扣劳动报酬者起诉企业(北京腾图公司,这是家联想、四通、太极等公司合资的企业,聘请我作为光盘杂志总编辑)、却被企业走后门拉关系,导致俺们无论在仲裁还是法院一审和终审统统败诉、没拿到工资却还要承担诉讼费而言,太是个不堪回首的往事了。
也就是说,现在我就经历着被克扣劳动报酬,可又能够怎么办呢?说我看空唱衰,总是苦大仇深的,可现如今中国社会就是那么一堆人渣儿,从上到下贪腐势力当道,中国权力体制当中逆向淘汰机制,使得最缺德者才能留任,劳动者还想维权?痴人说梦了吧?
崔之元发来的内容,让我们看到中国人自主创新能力的强盛了吧?糟践自己的同胞,本事大了去。
恐怕常凯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是,好心好意想为劳动者维权,却导致由于《劳动合同法》的颁行,使得大量“4050”人员失去工作岗位,形成新的失业狂潮,并引发社会动荡。
一些媒体上人模狗样煞有介事地分析,《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对集体谈判机制做出明确规定,而这部法律,原本就是在劳动关系领域当中,公法对于私权涉及太多的地界儿。由公权力大包大揽,实际上是对企业以及劳动者人权的蔑视与践踏。
但是,无论公权力还是私权利,无论公法还是私法,能够保证劳动报酬不被当权者中饱私囊,这恐怕是天经地义的吧?可是,无论如何我也不相信,这是可以做到的。我正在经历的被克扣劳动报酬的勾当,就足以让我对歌功颂德者所溜须拍马的所有都咬牙切齿。
这让咱说什么?前些天我写过那个自称为“爱国者”的家伙对我的颐指气使。其实,问题很简单,还是那句老生常谈的话:我爱我的祖国,可我的祖国爱我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