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观时事

潘晓来信的作者之一。老么咔嚓眼的。不迎合不争论,不自以为是否定其他,不以为掌握真理,只是口无遮拦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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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强盗咱们只能俯首帖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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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强盗咱们只能俯首帖耳

                                2007年12月13日

何必

“‘宏观调控后的房地产市场’,据说这个题目吓跑了所有的中国房地产商。”SOHO中国有限公司联席总裁张欣在《财经》年会上这样开始了她的发言。……(略。)

涉及到房地产领域里的宏观调控,让咱们不厌其烦地看了快五年了。到现在,这个嚷嚷得满世界的宏观调控,效果怎么样了呢?房价越调越高,距离越来越多的国民越来越远,以至于人们思忖着,如果没有这宏观调控,是不是还能够好些?如果说历史不存在假设,或者说,没有宏观调控的话,房价会比现如今高得更多,但这都缺乏理论和数据的支持。于是乎,人们将矛头逐渐聚焦在了宏观调控本身上,认为所谓的宏观调控,不过就是马三立相声里说的“逗你玩儿”罢了,对于实际情况而言,口口声声加大调控力度,以确保和谐社会的构建,可房价却一个劲地疯狂窜升,成为谋杀国民相对幸福感、并让日益为多的人沦为无产阶级的锋利屠刀。

房地产领域的这种特性,也自然成就了很多明星,类似潘石屹、任志强、王石、董藩、易宪容、谢国忠……这些商界和学界的人物都拜房地产之赐,成为了呼风唤雨式的公共人物,其言论都成为焦点话题。

潘石屹的夫妻店,成为了海内外著名的中国房地产领域里面的旗帜。其夫人在被称作是“富人俱乐部”的《财经》杂志所组织的会议上,直言不讳地指出,房地产领域里面的关键因素,就是土地。

尽管房地产开发商的立场,决定了其言论势必带有自身角色的限制。不过,房地产的问题可以归结为土地政策,此言倒是不错。

我在以前涉及到房地产领域的文字当中,对于土地供应或者转让方式曾经进行过不少的喋喋不休。

前天,我收到了大名鼎鼎的华新民大姐的邮件。

2007-12-11 8:48

自华新民

我写的短文:"土地登记应该透明和依法进行"现在house.sohu.com的首页上("业主博克"一栏).请帮忙转贴,以营救全中国最后残余的历史街区和历史城市.

……

华新民

华新民和上海王炼利,是我很崇敬的二位大姐。上个月,我有幸见到了王炼利,并牵线搭桥让她与华新民结识。当然,在场的还有在SKYPE上将自己命名为“著名的苦主儿”、“以我主安拉的名义,受亏枉的人已经得到反抗许可。”的穆兄。

穆兄如此自我评价,倒是非常准确。嘉利来大坑事件使其元气大伤,到现在依然成为一个海内外知名的北京市违法乱纪强取豪夺的经典案例,其中涉及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商务部败诉判决,更是体现了中国司法公正的胡说八道,而多年嘉里坑案的悬而未决,更是让人看到,反腐败从北京市开始,但混战一番后不得不移师出京城,在上海和天津真刀真枪,到现在,北京市反腐败方面的乏善可陈依然如故,也表现出北京市贪官污吏们反双规、反侦察、反规则能力的的确确已经炉火纯青。其中,嘉利来大坑案件虽然挂在中纪委,但高层内部争斗的,却是北京市西部的地块上所附带的不同势力及其利益。

华新民邮件里的要求,我自然会原封不动地照办。我随即给她作了回复:“华大姐,请将你的文章直接发给我,我会转帖的。谢谢。”

华新民也很快提供了这个短文。

土地登记应该透明和依法进行 

现在,正在进行全国性的土地调查和土地登记.然而这里面问题大了!比如我家无量大人胡同的宅基地是1951年合法登记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人民政府做的登记.但是到了2003年,同一个政府的行政机关却偷偷把涵盖它和其它私宅的土地卖给了华富金宝房地产开发公司,给它也做了一个登记.

再比如我家遂安伯胡同的宅基地,也是做过登记的,并且在2003年发了一个土地证,而且至今还有我家人居住着.可是给我们发这个证的行政机关却在2004年偷偷地把涵盖它和其它私宅的土地卖给了华富金宝房地产开发公司,并做了登记.

白痴都明白这两个登记哪个有效哪个无效.白痴都知道行政机关无权擅自处分市民的私人财产.

现在,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打算怎么做它的土地调查和土地登记呢?是以合法登记的为准,还是以非法卖掉的为准呢?

和我家一样处境的业主还有很多很多.我们都有权利要求土地登记整个过程的透明,要求了解此时此刻正在发生着什么!

华新民 2007年12月2日

嘿嘿。

所谓土地登记,说穿了,就是将原本是私人财产,偷偷摸摸地“充公”,收归“国有”。而在中国公共性极度稀缺的情况下,这就变成了贪官污吏动用可以垄断的唯一的合法使用暴力作为支撑的手段,在国有化的名义下,将私人财产据为己有的混账行为。

看得出来,华新民已经很愤怒了,一反全年我见到她时的那种平静和缓娓娓道来的路数,而频频使用类似“白痴”的字眼儿。

谁是白痴,恐怕是个问题。

其实,此前华新民也发来过那个短文当中所涉及地界儿的材料。

我们的再审申请书内容和我的声明

(何必注,略。)

其实,北京市中院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判决,并不奇怪。本来嘛,它们维护的是北京市方面(说到底就是贪官污吏)的利益。于是乎,法律也就这么变成了越来越秀色可餐的娼妓。

在嘉利来大坑案件当中,北京市中院能够对盖着国务院带有国徽公章的公文都不认账,判如此行政诉讼当中北京市方面胜诉,明火执仗地对于土地财富进行掠夺,就可以看出来,现如今的情势已经岌岌可危到了什么地步。

而华新民所提及的香港赛马会在北京的圈地,被北京市媒体高调歌功颂德,说成是北京市经济发展的标志性产物,这种与香港法治化情形的截然相反,更是彰显内地首都的真实狰狞。

最近,有关土地方面的所谓“新政”接二连三地出台。友人发来的相关内容就很让人唏嘘不已。

Subject:耕地占用税明年起提高四倍 此前标准20年不变

2007年12月07日08:35 中国经济网  丁蕊

(何必注,略。)

……

而清华崔之元发来的却是更让人啼笑皆非的内容。

Cui Zhiyuan

2007年12月11日 10:10

监察部国土部通报10起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何必注,略。)

……

从中,可以看到的是,作为政府行为监管者,监察部只打苍蝇不打老虎的色厉内荏。北京市正在轰轰烈烈地展开的对于城市土地的新一轮的掠夺,被同样在北京的监察部视若无睹,却拿出来地方上一些蝇营狗苟的破烂来拉大旗作虎皮。

友人发来的材料,倒是更能够清晰地体现如此这般千奇百怪现象的背后实情。

福布斯说出的地产真相

(何必注,略。)

……

资料显示,被当作是中国私营经济圣地、并产生了领导人的浙江省,土地交易可供操作的土地资源已经接近枯竭。人们担忧的是,土地财政时代之后,委府依靠什么来维持财政收入?又拿什么来在提供公共品的名义下吃喝嫖赌挥金如土?

不过,华新民自己的事例倒是给了人们一个别样的版本,那就是穷凶极恶的贪官污吏是什么招数都能够干得出来的。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将私人财产没收充公,把各个家庭的所有财物都通过类似“土地登记”的或许可以称之为“财产登记”制度,而实现王炼利所推崇的“公有化”。而物权法所保护的,只不过是官员的私人财产,从嘉里坑事件可以看出,这样的法律连富人财产都保护不了,遑论什么贫困人口的财产了。

其实,今年我在挪威时也多次为华新民转帖过内容,并在其中提到,我自己的祖产私房也正在面临着被强制性拆除的噩运,这个过程此时此刻还在进行当中。不信,可以到北京市崇文区磁器口以南北京体育馆以北红桥以东幸福大街以西那片地块上去看看。如此巨大的一片土地,都在拆迁。从法律上可以看到,管理当局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动迁。但这片土地却是香港新世界的三期工程。这也叫做公共利益?

问题更可怕之处在于,面对强盗,我们却只能束手无策,不敢有任何动作,否则就会被指违法,甚至锒铛入狱。

现如今,委府干的拆迁的手段已经到了什么样的地步?连黑社会都懒得找了。对于钉子户,将其请到什么富丽堂皇之处,酒足饭饱之后,妓女与警察几乎前后脚到场,还携带着赌博工具,然后冠之以“赌博”和“嫖娼”罪名,让钉子户们不得不俯首帖耳。

所以嘛,对于这样的“父母官”们的自主创新能力,要是不五体投地,都显得咱实在太没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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