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观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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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不敢确保自己的住房不是毒气室

(2023-01-17 01:52:51) 下一个

谁也不敢确保自己的住房不是毒气室

                         2007年4月18日

何必

小区居民告诉记者,从调查报告初步认定来看,水污染的原因是因为开发商施工工艺和使用的防水材料有问题,小区有30栋楼近800户居民都是这种情况……(略。)

网上有关水管的段子是什么来着?

某天傍晚,Cindy下了班回到家,如同往常一样下厨准备晚餐。(何必注,略。)

笑话都是很能够愉悦心情的。可现实生活往往就没那么让人乐不可支了。

节目里所指称的事件,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去年8月3日该节目就对这个“百旺家苑”自来水含有毒的情况进行了报道。“百旺家苑饮用水苯含量严重超标  送水车紧急供水”。

近日,百旺家苑的水被查出有毒物质苯和苯乙烯严重超标(略。)

然后呢?没过两天,该节目又进行了跟踪报道(略。)

……

怎么样?看上去很是触目惊心吧。

能够想象,上厕所要深呼吸一口气,尽快排解完毕吗?能够想象,如果上厕所时间必须较长,只能深经半夜到野外解决吗?能够想象,无论春夏秋冬人们都要从外面的应急水车上接水饮用吗?能够想象,洗浴也得要靠纯净水吗?

去年采访此事件的记者当时介绍,住户的孩子们,很多在稚嫩的皮肤上用指甲轻轻一划就会出现长长的红肿印记。稍微有些医学知识的人都知道,这已经不是什么简单和临时性的病症了。

“水被污染的原因初步确定为使用了不合格的防水材料,材料中超标的苯和苯乙烯通过管道渗透到水中”,这是多么恐怖的事情。

可让人不解的是,这种使用不合格防水材料的工程,最后是怎么得到交工验收的呢?现如今,什么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卫生监管等等琳琅满目五花八门,官僚机构层层叠叠密密麻麻鳞次栉比,可这不合格防水材料却一路过关斩将大摇大摆登堂入室,如果说这是蒙混过关都显得缺乏依据,如果说官商勾结狼狈为奸惟利是图草菅人命,倒是让人感觉更为可信。

这种有毒水被发现,是因为散发出了浓烈的异味。如果这种气味不是那么浓烈呢?是不是就不会被察觉?而且要知道,很多有毒物质是无色无味的,那么又如何鉴别呢?是不是说,只要依靠人体感觉无法发现异样的,都是属于能够凑合苟且偷生的呢?

也就是说,在国际上普遍评价的中国“监管宽松”(实际上,在我看来就是形同虚设,而且完全腐烂变质)的现实情况下,在媒体广泛报道住宅建设当中即使是在所谓精装修领域也存在大量使用伪劣甚至有害材料之际,近几年所有买了房子的业主,谁敢说自己所住的地方没有问题?

现如今,卫生局检测时,没有什么检测仪器,而是靠鼻子来闻。我不知道,卫生局那帮子官员们的鼻子是不是比其他人要好使,但无论如何,比起狗来注定还是要差不少吧。让那帮子官员到处嗅,并且作为是否改造水管的依据,这也太开玩笑了吧,无论从情理法哪个方面看,都是很荒唐的行径,除了注释与时俱进的中国特色之外,还能让我们对公权力作何评价呢?

与其如此,还真不如调来些个狗去鉴别更加可靠呢。官员毕竟不如狗嘛。

进一步,依靠闻来确定是否改换水管,这是什么路数?发生了气味才能被更换。可既然是使用了不合格的防水材料,那么不管是否有气味,都应该更换才是。怎么到了衙门这里,就变成了必须已经明显对人构成现实伤害时才会采取措施、而却将不合格材料无法无天横躺竖卧在那里随时对居民构成“毒气室”的危险性置若罔闻?

从事件发生到现在,已经过去了这么长时间。而据其他媒体报道,该小区如此现象存在已经有“千日”。这应急水车也存在了半年多了,早就从应急改为常备了。可小区水管改造现状如何呢?卫生局等衙门已经下发了勒令开发商改造的官样文章,可现实情况又如何呢?开发商根本不为所动,衙门又能够奈丫何呢?面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我们又能说什么呢?倒霉的,只能是小区的住户了。

到现在,由于这毒气室的存在,已经使得很多住户谈水色变;也由于委府的不作为,最后很多业主更是只能用脚投票,撤离小区,使得财富因为如此一个“不合格防水材料”而大幅度缩水,使得家庭生活安排面临着根本性调整,使得在北京房价继续在全国名列三甲之际却有住房无法居住,使得令行禁止成为一纸空文后消费者再一次成为最后的牺牲品。

按理说,该小区34栋楼千把人口,也算是个不小的群体了吧。在如此大规模的公共安全事件出现后,公权力又在哪里呢?

义不容辞维护公共利益的委府,面对明火执仗悍然谋杀居民的开发商,怎么就无动于衷呢?

就目前的情况看,业主已经出现了大范围的身体不良反应,如果向开发商主张权利,在中国的司法体制下,必须要由业主自己举证,这就要在身体发生了明显而被法律认可的恶劣变化后才能成立,这样就得到了比如那里的孩子们罹患不治之症后才能得到法律的救济。

纳闷的是,肩负着法定维护公共利益职责的检察院干什么去了?如此巨大的公共安全事件,警方又在哪里?面对如此大规模侵害公共利益、并且已经有委府禁止性的官样文章后,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言人和捍卫者,司法力量悄无声息,任凭开发商对住户健康以及财产无时不刻的残害,这是凭什么?

我们总是在最不想见到行政和司法势力时,却不得不看着他们为非作歹,比如官方的宣传,比如比比皆是而从来不得到纳税人同意的交通管制,比如对弱势群体的大打出手;可真需要那些官员和大盖帽时,就都自始至终按兵不动,坐视、默许乃至推动社会动荡的愈演愈烈。

没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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