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观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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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么对待五星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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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么对待五星红旗

                                       2007年2月25日

何必

今后,不依法升挂国旗将会受到通报批评甚至是依法处理……(略。)

网上那个有关破小孩也有这个方面的段子。

爱国的老迟到。因为迟到的缘故,破小孩每一回都是踩着国歌进了幼儿园,在出操的小朋友的集体注视下,傻乎乎地站在那里听国歌奏完,无疑是宣告自己又迟到了。有一回赶在大门关上之前我急急忙忙地把他送进去,结果还是晚了,小朋友们正在操场上排队,国歌的前奏正在响起,我推推他:“快!快!进去!”他忽地就站住了。我喊道:“快啊!跑几步到队伍里去!” 他的小身体却象上了螺丝一样,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注视着国旗慢慢地升起来。晚上回家我对他说:“你早上完全可以避免迟到的。”“不!”他坚决地看着我,“在国歌声里是不能走路的!”是啊,迟到是工作作风有问题,不爱国可是品德问题了。我非常高兴破小孩能有这样的觉悟。

这里面的破小孩,就是个以长春一个小学校的学生为原型由其妈妈述说其可笑举动的虚拟人物。

这长春市为了能够到处看到五星红旗,发布了认真执行国旗法的相关通知,为原本就很文山会海的官僚繁琐和文牍主义平添了些许亮色。

我在央视的同事从美国给我发来BBC有关中国事务的观察。其中有这么个细节。

“10.1”国庆前一天,结束韩国采访。离开首尔,回到香港,大陆国庆黄金周开始了。在离韩国国庆节“10.3”还有一周(顺便一提,很多人至今仍误以为韩国国庆是7.17或8.15,前者是制宪节,后者是光复节),首尔大街小巷满眼是“太极旗”,让外人心里有一种莫名的震撼。踏上香港的土地&# 65292;从机场一路回家,几乎看不到五星红旗。不说香港,就说大陆,如今的国庆黄金周,人们往往以黄金周的方式遗忘国庆。在假日经济冲击下,人们国庆不知何处去,唯有景点沐春风,国庆的意义被有意无意地淡忘了,只有“如何放松玩几天”的亢奋和“那里会不会拥挤”的焦虑。

这种景象并不少见吧。逢年过节,有哪个新近建成的小区还能够悬挂国旗?

听着那个失明者被当地2000多人共同制造的到天安门广场看升旗听军乐队奏国歌的骗局,折射出来的,就是国旗这种庄严而肃穆的仪式,在我们这里已经全然被拜物教化,失去了其原本真实意义上的功能。于是,国旗也呈现出其双重性,被推崇又被遗忘。

还别说,就这个春节,我在劲松这边已经建成有20年的陈旧居民区里看到,每个楼道还真是挂上了国旗。那个旗子,脏乎乎的已经严重褪色了,从红色变成了粉色。1990年颁行的国旗法第十七条: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但问题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已经无处不在。这个居民区能够悬挂国旗已经算是很不错了,还管得了是否褪色?而且,目前国旗制造上也处于无序竞争状态,由于国旗生产领域里没有品牌可言,无论什么商家都可以按照自己的色谱和规格制作国旗。最典型的,就是每逢重大运动赛事,那些供现场观众摇旗呐喊的小旗子统统出自随便什么小作坊,规格千差万别,色调也是五彩缤纷,当然也就无人问津了。事实上,委府所有办公室里如果有国旗,去问问其来路吧,业内人士透露,国旗腐败也是登峰造极了。

看到居民区里那样的国旗,于是也的确纳闷,像春节这么个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该挂什么样的旗子呢?是不是说,传统节日也必须悬挂国旗呢?在别的国家,除了国庆节这样与国体密不可分的日子要悬挂国旗外,其他节日都有着自身独特的标志,比如圣诞节里的圣诞树、以及各个民族国家特殊民族节日的旗帜或者其他物件等。可到了中国,我们却惊异地发现,无论什么日子或场合,能够被批准合法公开悬挂的,只有国旗(当然,对应的还有党、军、团、少先队之类的带有明显政治性色彩的鲜红得刺眼的旗帜)。这其实是作为一个民族国家和颇有传统的群体的极大尴尬,所有的仪式都不得已化作政治性的喧闹,舍此竟然无他,除了国旗之外根本找不到什么可以用来张贴悬挂表达心意和渲染气氛的。当所有社会生活都被潜移默化为政治活动后,指望着如此人群能够寻求到货真价实的权利和法治,那才是胡说八道呢。

春节是否该悬挂国旗?国旗法有着明确的规定,是应该悬挂国旗的。那么,类似中秋节、端午节、清明节等是否应该悬挂国旗?则语焉不详,只不过一句“重大节日”作为原则。那么,如果没有法律规定,当然可以悬挂其他的标志,比如清明节挂个纸钱或者吊丧的纸棺材,而这又要被指作封建迷信,可总不至于中秋节必须要挂个粽子吧。

按照规定,中国公民年满十八岁,可以举办成人仪式,这个仪式上也要有誓词,内容则是: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十八岁成年之际,面对国旗,庄严宣誓:我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积极履行公民义务,自觉完善人格,强健体魄,为中华民族的富强、民主和文明,艰苦创业,奋斗终生!

而各国都有着成人仪式,但却是与国旗无涉,所宣誓的内容,也并非像政治化生活里的中国人这样大而化之,满嘴都是空洞无物的豪言壮语。就此及其他,我曾经写过专门的述评,分析中外誓词(比如南丁格尔节——护士节誓词)上的区别。而此中,国旗所扮演的,就是个形式主义泛滥为害的主角。

同时,悬挂了国旗,就有了降半旗的必然选择。这个领域又有了太多的非议。曾经是冰点时评主编的李大同撰文介绍,该时评开办不久就接到投稿。作者注意到我国《国旗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致哀。”这时1998洪灾刚刚过去,人员死亡3656人。救灾工作虽卓有成效,但有谁想到过为这数千死亡同胞降半旗致全国人民的哀悼呢?遗憾的是,没有。传统思维定式太强了———国旗是为逝世的党和国家领导人而降的,哪能轮上百姓呢!作者继而作了尖锐的对比:与我国洪灾同时,德国发生严重铁路事故,死亡100人,第二天即全国下半旗致哀;而就在我国抗洪取得胜利之时(9月21日),杨尚昆同志逝世,全国下半旗,独独忘了刚死去的数千普通同胞。作者指出,这是等级社会“礼不下庶人”的延续,法条摆在那里,却被“遗忘”了。

于是,半旗也成为一种政治待遇,与普通国民毫无牵涉。这就是中国。

北京理工大学胡星斗曾经有过“建议国家和地方政府下半旗哀悼重大事件中的遇难同胞”认为,国旗一方面是国家主权和尊严的象征,另一方面也是民族精神和凝聚力的载体。政府下半旗哀悼遇难的普通民众,体现了公民在国家中的主人翁的地位,有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民众对于国家的自豪感。

对于这种建议,我也曾经分析过,雅典奥运会闭幕式前夕,雅典发生了交通事故,7个高中生仙逝,为了表示哀悼,闭幕式取消了原有的大部分节目,而作为下届奥运会的举办地的中国,却依然若无其事地表演着由张艺谋制导的裸露得让全世界目瞪口呆的女子乐坊的粉腿肉林,活活让满世界知道中国是如何蔑视生命。按照中国目前的社会状况,官方公布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每天就有300多人,室内空气质量恶劣也以同样的速度杀死着同胞,再加上矿难、食品安全事件、自然灾害等非正常死亡,每天死于非命的同胞数以千计,要真是重大事件降半旗,那么当今中国的国旗就会成为永远也升不到杆顶的旗帜。

再说了,胡星斗认为国旗也是民族精神和凝聚力的载体,可法律上却并没有这么说。国旗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在国家主义的国度里,抽象的国家利益被神化到了极致,并拓展蔓延到了无处不在的程度,而公民的个人利益则不得不退缩到可有可无的角落。

不仅如此。国旗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此我曾经写过,米国人还嚷嚷着“保卫圣诞节”、为这个时辰来自总统的祝福究竟是说“圣诞快乐”还是“节日快乐”(尊重基督教以外其他教徒以及无神论者)打得不亦乐乎呢,美国公民权专家柯尔曾经通过1990年的一场官司确认了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公民焚烧美国国旗的权利。2006年7月5日《华盛顿观察》周刊报道,就差一票,美国就禁止烧国旗了。美国参议院以一票之差未能于2006年6月27日通过禁止美国人焚烧国旗的修正案。这个由共和党提出的草案如果通过,将作为美国宪法第28号修正案从形式上确定下来。然而表决的结果是66票对34票,因没获得67票的三分之二多数,草案胎死腹中。……按自由派的说法:对国旗最大的侮辱就是放弃人们“侮辱”它的权利。……从美国人在1776年7月4日通过《独立宣言》的那一刻起,自由、民主和个人主义就成为230年来生生不息的美国精神。本着这种精神,美国公民们敢于把漂亮的星条旗做成内衣、内裤穿在身上,还敢在公共场合当中焚烧自己的国家象征。它留给美国人一个长期没有结论的话题:国旗是美国自由主义精神的载体,还是实质?在自由主义者们看来,国旗并不是一个美国精神的根本体现,它只是一个国家的象征,是尊严和荣誉的载体。而真正不可亵渎的是美国人崇尚的自由主义内涵,这并不完全是一面旗子可以代表的。

这在中国是可能的吗?当然,国旗法已经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从中我们也就能够知道,在国旗这么个领域,我们的民族精神、公民权利等等都在何处。

我还是要不厌其烦地发问,听着那个扯着脖子叫喊的歌手是怎么唱的?“五星红旗我为你骄傲,五星红旗我为你自豪,为你欢呼我为你祝福,你的名字比我生命更重要”!五星红旗的名字比咱的生命都重要,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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