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观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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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赤身裸体承受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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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赤身裸体承受灾难

                                     2006年3月25日

何必

……但因为北京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并没有覆盖儿童,所以天文数字般的医药费,只能由家庭自己解决……(略。)

这种消息,是目前行政公开的一场表演。北京市劳社局的头目到了官方固定的信息发布场所,针对一些行政方略进行解读,并就社会关心的问题加以解答,看上去很美,不是吗?虽然都是些空洞的说辞。

看病难看病贵,这已经是老生常谈了,再怎么说似乎也都不过分。而其背后的社会保障体制的残破不全和岌岌可危,正是目前人们对社会制度产生越来越深切的怀疑的确切原因。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社会政策研究室副研究员、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唐钧介绍,医疗保障在全世界都是一个难题,世界上有三种方式,一种用全民医疗的方式,给每一个人提供医疗服务。第二种就是全民健康保险,这个里面就有一个投保,有个第三方在里面,向保险部门投保,然后再来选择医疗服务。老百姓把钱交给政府保险机构,政府保险机构给医院,多了一个方面,这就是健康保险方面,也可以有一个私立医院这样的系统。第三种是美国的方式,美国第三者是私营保险公司,但是它有一个补助措施,对穷人和老人有两个特别的医疗援助项目,收入多少以下老人看病是不需要花钱的,穷人低保也是不需要花钱的。中国实际上是学了美国的制度,中国的医疗保险是政府操作,但实际操作的方式跟私营差别不是很大。另外对穷人,对老人也没有特别的补助,现在有医疗救助之类的项目,但其实政府拿的钱很少,享受医疗保险的人全国只有1亿人,差不多还有12亿人是没有医疗保险的,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可能做医疗救助的,救助也只能针对少数人。也就是说,政府必须要掏钱来解决尽可能多的人的医疗保险问题。

或者说,不管中国到底是不是社会主义制度,在医疗保障方面却是在向政府责任最小化方向大踏步进发,并且相比起自由主义程度很高的美国来,中国政府在承担国民医疗保障方面的责任也相差几近十万八千里,更不用说与社会民主党执政下的欧洲国家,而要说到比如古巴等还打着社会主义旗号的国家来,中国就更是将自己的国民置于水深火热当中。

香港大学社会工作及社会行政管理系副系主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社会福利咨询委员会委员梁祖彬介绍,从香港的经验看,社会福利外判——公共服务改革应当是不错的选择。香港的公共服务改革改变以前铁饭碗制度的弊端——浪费资源、不重视表现、更不重视市民参与和选择。外判服务的好处包括节约开支、提高行政效率、容易开办及结束、减少官僚架构、提高专业性、人事制度弹性、减少政府角色及编制及增加市民选择性。而外判也有其缺点,那就是有可能出现失控、贪污、合约管理、质量下降、选择性提供服务、监察代价高、政府损失专门人材及专业权力转移到管理阶层等。

而这种社会福利外判在大陆上,却被解释或者简单化作私有制和市场化,并且在整个医疗保障领域政府逐渐退缩,将风险全部交由社会承担。

高书生在《社保改革:困境与出路》一文中指出,社保的制度安排以往出现了两个偏差:(略。)

这种思路还是典型的将政府责任缩小化,把社会政策等同于单纯的社会救济领域的救火援助措施。

我的朋友、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徐月宾在其《政府的社会福利角色》一文中介绍,改革以来,中国的社会政策一直以减轻企业(国家)的社会负担、增加家庭和个人责任为主导思想,因此,新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在由家庭承担主要社会责任的基础之上,并且具有浓厚的应急色彩,它所覆盖的人群只是与国有企业改革直接相关的一部分社会成员以及传统社会弱势群体中的一小部分,即失去家庭依托的社会边缘群体,如城市的“三无对象”、农村的“五保户”和孤残儿童等。其他凡是有家庭的社会成员,包括儿童、老人以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人员,则首先必须依靠家庭来满足其相应的保障和发展需要,而家庭以外为家庭及其不能自立的成员提供帮助的渠道几乎不存在,政府和社会只有在家庭出现危机或遇到通过其自身努力而无法克服的困难时才会干预。这一政策取向使转型时期的中国家庭陷入一种明显的政策悖论中:一方面,中国的社会政策赋予家庭以重要的社会保护责任,使家庭成为满足社会成员保障和发展需要的核心系统,在社会保护体系中起着最为重要的作用;而在另一方面,家庭变成了儿童、老人以及其他生活在家庭中的弱势群体获得政府和社会支持的一个障碍:一个拥有家庭的社会成员就意味着他将得不到政府或社会的直接的支持。在某种意义上,这一政策取向实际上是对家庭承担社会责任的惩罚,而不是鼓励家庭行使其应有的或希望其行使的职能。它的另一个后果是,由于家庭中弱势成员的生活质量和发展需要完全依赖其他成员的帮助,任何与家庭相关的风险,包括家庭照顾者个人的和环境的因素,都会使他们受到直接的影响,特别会使儿童的成长环境面临很多不确定的因素。

徐月宾在该文中认为,为有工作者提供支持是近年来发达国家社会政策的一个最显著的变化。在很多欧洲国家,政府和企业积极合作,实施“家庭友好政策”,帮助职工实现工作和家庭责任的平衡 ,如家庭休假制度、亲职假期和弹性工作时间等 。这种以促进就业为核心的社会政策被称之为“积极的社会政策”。……社会治理这一强调在公共管理中要有整体观照,强调多元、参与、平等、协商、互动的新型行政概念的提出和实践,是福利国家对其私有化改革反思的结果。他还援引早在19世纪德国政治家俾斯麦的话:“国家实施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形成社会凝聚力和公民国家认同的重要作用。”

在《建构中国的发展型家庭政策》一文中,徐月宾则指出,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作为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社会单位,家庭在所有的国家中,都是社会成员最重要的福利资源。任何在家庭以外建立起来的正规的社会保护制度都不能取代家庭的功能和责任,而只是政府在不同程度上、用不同的方式对家庭责任的分担。这是一种共识。美国著名社会学家詹姆斯•S•科尔曼说:“现代工业社会中存在两种平行的组织结构:一种原始性结构,以家庭为基础发展而成;一种新型结构,由完全独立于家庭、具有目的性的法人行动者组成。”那么,后者能不能取代前者呢?科尔曼明确地说不能。在从社会资本角度考察这个问题时,他说:“人工创建的社会组织,它们正在行使家庭和地方社区的部分职能。……(但它们)不仅难以完全替代原始性社会资本,而且在现实的替代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缺陷。”(见詹姆斯•S•科尔曼《社会理论的基础(下)》在该文中,徐月宾介绍,迈克尔•罗斯金进行了十分明晰的论述:“孩子所遇到的每一个场所,都是政治社会化的潜在机构,但是最早遇到的家庭具有其他任何机构所不能比拟的作用。”“家庭塑造了个体的心理特征,它决定着我们的政治态度,传递一套规范和价值(包括政治内容),以及信念和态度(如政党忠诚感和对政府的信任或不信任)。”研究表明,“早年所受的定位和训练有着强烈的影响。……这种心理塑造过程的结果是,家庭关系影响着他们成年后的不同政治行为。”(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鲍威尔著《比较政治学: 体系、过程和政策》,曹沛霖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91-104页。)

而在中国,这种情况是什么样呢?众所周知的事实是,孩子承受着人世间最为强烈而凶残的风险,从呱呱坠地开始,就赤身裸体地面对所有人间的灾难,并且完全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医疗成为侵吞国民财富的最为血腥的猛兽,而这张血盆大口在面对最软弱无力的孩子时又显得那么强悍无情。举目环顾,全世界有哪个国家在孩子的社会保障方面做得像中国这样惨无人道?完全由孩子那几乎对任何自然界以及社会的侵袭都没有抵抗力的躯体去承受这辽阔宇宙宏伟人生所裹胁的是非功过荣辱毁誉,在成年人居心叵测的市场化的喧嚣中,太多的家庭由于无力负担孩子的医疗费用而致使孩子天真宝贵的生命夭折。按照开篇的事例,一个白血病儿童治愈至少需要近百万的资金,而这些钱在社会保障体系里根本不可能兑现,商业保险则对此望而却步,只剩下家庭来承担,而这种负担,超过了绝大多数中国家庭的财政底线;现在,中国的白血病患儿已经高达百万之众,并且还在以每年10万的规模递增,通过公众捐助能够救活几个孩子?更多的孩子怎么办?到现在,中国白血病患儿的救治率不足10%,其中能够治愈的更为稀少。那么,多少家长会由于孩子的早逝而痛不欲生?那些孩子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感受?孩子们会对如此社会产生什么样的初始印象和政治立场?

所有这一切的背后,人们都在追问,到底是谁造成了这一切?当国民灾难深重之际,政府却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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