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观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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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介市场混乱还要多久?

(2022-12-09 22:07:03) 下一个

北京中介市场混乱还要多久?

                               2004年5月26日

何必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开庭山里北京怡心佳缘婚介公司涉案人员达到21人、涉案金额4万余元的案件(略。)

一个城市中的婚姻、房屋租赁、旅游,这几个中介市场同时出问题,而且还被一个栏目在同一天向社会披露,这种现象在以前还很少有。从中,我们可以看到目前中介市场的混乱无序。

仅仅在北京的房屋租赁市场上,从2002年底“恒基无限”人间蒸发到2003年底“坚石公司”人去楼空、“金百佳分部”卷款潜逃,再到后来的“中天恒基骗钱事件”,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几家“黑中介”屡次利用“房屋银行”这种业务形式进行诈骗,给广大房屋业主和承租人带来巨大损失。

而再把目光放开去,凡是牵涉到中介的,都存在着很大的隐患。媒体多次报道过医疗中介、留学中介、劳务中介、工程中介、法律中介等等领域出现的五花八门让人叹为观止的欺诈现象。

还有什么中介是可信的?

而且,北京尚且如此,其他地方的状况可想而知。

今年,对于房屋中介市场可以说是一个规范管理年,从5月20日开始,北京市房管局要求所有从事房屋全程代理业务、也就是“房屋银行”业务的中介机构必须首先在银行里存入60万元的保证金,并且由银行代收房屋租赁费用,来保障房东和房客的权益,从5月1日到5月20日清理以前业务,与客户按新规定重新签订合同的时间。但从落实情况看,很不尽人意。到5月26日为止,全市正在从事房屋中介的1700多家机构中,只有17家交纳了保证金,占总数的1%。为了规范房屋租赁市场,有关行政部门还推出了房屋租赁市场合同标准文本,要求所有市场主体必须依此签字画押。

其实,让银行介入房屋租赁中介业务,实在是个无奈之举。对此,笔者写过专门的评论,认为这既不符合市场交易规范,又在银行与房屋租赁双方两头不讨好,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加大了房屋租赁机构流动资金负担,浪费了社会资源。应该说,这是为了寻求公平而丧失效率的典型表现;而出现标准文本这种怪事,从法律上说也有问题,因为合同应该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而所谓标准文本却成为凌驾于涉事双方之上的意思表现,把市场行为纳入行政相对人的体系,从而具有更加明显的行政对于市场的干预色彩。虽然这种干预可以被看作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毕竟并不符合社会发展趋势。

可如今,这么多的中介领域都出问题,又该怎么办呢?按照房屋租赁市场管理的思路,是不是也该照猫画虎,把婚介、劳务、医疗、司法、教育、工程等通通实行中介机构必须在银行存入保证金、并由银行代收这些中介的费用?是不是也要再弄出个什么标准文本来规范各自领域中的中介行为?

从中介机构方面看,这种局面似乎不大可能形成。绝大多数中介服务机构都属于10人左右的规模,依靠有限的资金来维持企业的运转。让他们拿出不菲的钱押在银行很不现实;而且,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角度看,我国目前的工商管理体系有着很大的问题,往往存在着创业门槛过高、启动资金投入量太大等现实掣肘,严重制约了小企业的发展。从国际上的经验看,小企业低准入制度是解决社会就业乃至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但我国距此还相去甚远。

从银行方面看,也不大可能接受这种服务。比如像婚姻中介那样的成功率低而数额小的交易,并不足以引起银行方面的兴趣和动力,在银行市场化的过程中,就更难以行政命令方式强迫银行必须开办这种业务。

而具体到所谓标准合同文本,也依然有着很难操作的因素。由于中介服务本身具有情景上巨大的差异性,难于促使通用的合同来调整所有服务行为。

如是,一方面,不可能让所有中介领域都采取房屋租赁市场那种把业务流程中的资金全部委托给银行来办理,并向银行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另一方面,却是中介市场极为混乱,每天都有形形色色的欺诈事件发生,即使像北京市房管局出台了房屋租赁市场刚性规定,还是烂不住绝大多数中介机构不以为然自行其是,在规定的5月20日后照样对顾客坑蒙拐骗,市场一片混沌。

与传统农业、制造业不同,第三产业本身并没有自身的物质产品,而更多地是依靠劳务来获取收益并使社会财富得以增殖,于是在这个产业当中对于信息与信用的依赖程度更高。第三产业中的消费者,在消费时更多地取决于对该行业所提供劳务真实效用的预期,并借以形成对市场的基本判断。从开篇所介绍的情况看,中介市场中严重混乱的局面将会导致社会信用体系状况的进一步恶化,瓦解人们对市场的信心,进而对社会安定带来非常危险的影响。

也许,各个中介领域的行政管理部门不要总是想着怎么收拾那些不守规矩的商家,更应该看到,诚信的建立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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