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投资不合理?
2004年5月24日
何必
“建设部官员称供应不合理投资购房过快拉高房价”……(略。)
以笔者在房地产企业中供职的经验看,谢家瑾可算是中国房地产界的头面人物,举凡什么房地产活动、会议、展览、研讨会等等,能够把这位司长请来,那是非常有规格与气派的事,说明这是得到官方认可的。这位司长的态度直接能够决定哪个地方房地产的基本走势,乃至对地方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价格具备强有力的影响与作用。
温州炒房团被媒体热炒已经颇有时日了。人们都在为这伙温州人游走全国,把很多地方的房地产价格哄抬起来而忿忿不平,舆论方面对此口诛笔伐,媒体更是连篇累牍地就此展开声讨,似乎温州人犯下了什么滔天大罪。
但是,翻开经济学著作,怎么也找不到“不合理投资”的概念,投资就是投资,没有什么合理与不合理的区分;即使是在房地产领域也莫能外。1998年国际金融大鳄索罗斯用对冲基金搞得东南亚一片狼藉,遭遇到世纪末的普遍性经济萧条,最后还连带上了日本、韩国乃至俄罗斯,中国则由于资本市场没有对外开放而逃过一劫。(顺便提一句,现在,很多人似乎都忘记了这次惨痛的教训,口口声声要求人民币市场对外开放,号称这是“国际化”的必然,并言必称“与国际接轨”。真不知道,在“国际化”的名义下出现了多少横征暴敛中饱私囊的恶行。)虽然索罗斯的举动有着道德上的非议之声,但作为经济人,其行为并不违法,他现在继续干着其本行,并且还要动用自己的资产把小布什弄下台去。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到,在经济领域里,见物不见人;货币流淌商品交易里面有其自身的特性与品质,只要符合法律,就没有什么合理与不合理的差异。
在经济学中,投资于不动产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从投资角度看,作为一种投资产品,房地产与期货、股票等投资品并没有什么不同。既然我们不认为购买某支股票或某种期货的行为当中有着是否合理的成份,那么房地产作为可以升值的投资品,也就无所谓什么不合理投资行为。很难设想,投资在艺术品收藏与投资在房地产以确保财产不在通货膨胀中遭受损失方面有什么不同。在人们进行投资时,更多地还是具备对于未来的所谓理性预期,以投入产出来衡量交易行为的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说,温州人投资房地产的行为未可厚非,属于合法的经济行为。舆论特别是媒体对此的批判,更多还是由于地方利益受到侵害而采取的保护性行为,但这种行为却有违“与国际接轨”的胸怀——既然连国际都要接轨,让自己的同胞来购买本地的房地产又有何不可?难道,外国人购买就是中国的国际吸引力强盛、而国人购买就成了不合理投资了?这样的道理好像怎么着也说不通。
同时,市场价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从资源配置方面说,资金流向必定是朝着有利可图的地方涌动,从资金流向上是可以判断出产品或商品的稀缺程度的;换句话说,资金向某个方向流动,意味着该方面还有着较为可观的利润空间。以温州人在全国各地炒作房地产这种现象而言,说明房地产还是很具有投资操作性的领域,其市场并没有发育到达供求均衡的状态。而正因此,温州人才可以把资金投向各地房地产项目并借此渔利。实质上,温州人炒房地产的现象,反映出全国性房地产市场依然只是空中楼阁,现实中并不存在,而且各地房地产运作中的黑箱成份也极大地阻碍了房地产领域的市场化程度的提升,形成了权力与市场进行交易的温床,产生着大量的腐败。从这些年不断翻身落马的高官的行径当中,几乎都有着与当地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牵连,人们戏言,如今有工程就有腐败,房地产开发商都有着黑社会性质与背景,也都与地方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无论是前一段时间被媒体广泛关注的北京“嘉利来事件”、还是刚刚被炸毁的温州腐败楼、或是衡阳大火中倒塌的大楼、以及随处可见的烂尾建筑,无不用自身鲜明的形象向世人展现着权钱交易的本质。这种在体制转轨过程中特定的社会现象,绝不仅仅是几个温州人就能闹腾得天翻地覆的,更多还是各地人自己搞的。于是,把房地产价格攀升一股脑都扣在温州人头上,显然是不公平的。温州人在各地房地产方面的投资行为应该是受到赞扬的,倒是各地在谩骂甚至排挤温州人之前,还是先拿镜子照照自己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