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观时事

潘晓来信的作者之一。老么咔嚓眼的。不迎合不争论,不自以为是否定其他,不以为掌握真理,只是口无遮拦唧唧歪歪。
个人资料
正文

民工工资保障措施出台的浮想

(2022-12-06 00:11:09) 下一个

民工工资保障措施出台的浮想

                               2004年2月23日

何必

避免……民工工资的现象(略)

去年底今年初,清查拖欠民工工资成为一项为全社会所瞩目的声势浩大的运动。为了让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能够拿到辛劳一年的报酬,各地纷纷想方设法采取各种各样的措施,清剿拖欠民工工资行为。一时间,这成为了当时的热点,媒体也对这项活动推波助澜,把民工工资现象炒成了一个新闻系列。

年过去了,一切又重新开始。为了防止这种拖欠的再度跃升到社会注意力中心位置,相关部门还是及早出台了新的规定,这对于杜绝这类事情的广泛发生应该说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不过,北京市相关单位出台的这种措施,却还是有些让人困惑。

首先,由政府部门出面,规定市场主体行为规范,这好像有越俎代庖的成分。无论是建筑工程的发包方,还是承包方,双方在市场当中都是对等的行为主体,他们之间的市场关系也就因此而具有了同样的法律地位。在双方当事人就某个工程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时,必须符合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签定的项目合同也必须在此基础上具备真实意思的表示。在这当中,并不因为工程发标方的所有制身份而有什么差异。具体来说,即使是像北京市奥运会工程项目都是带有政府色彩,也不能使其市场运作规则发生改变。如果行政部门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时,先行制定有利于发标方的规定,让招标方不得不接受某些非自愿性质的条件,那么无疑会损害市场运行的正常规则,出现了双方出发点、过程与结果上不公平的可能性;更不用说,很多项目并不是具有像奥运会那样的政府项目色彩,而这类项目也要按照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招标方必须先期预付保证金和工程款,这就会影响到招标方的经济安排和运行质量。

政府在此过程中的挺身而出与大动干戈,也由于行政权力对市场的干预而使市场化进程受到阻隔,而且在如今权力退出市场的大方向和大潮流过程里还是利用机会重新入主其间。即使是有着为民工工资增加保险系数的考虑,也还是有着对于经济活动的限制性作用而带有不可避免的负面影响。

其次,强行让当事人预付保证金和工程款,势必迫使一定量的资金被当作质押品而退出流通。事实上,在当今的市场条件下,资金周转率也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表现,而这种资金流转速度当然不能仅仅靠政府财政资金的运转,政府财政资金更多地只是起到了抛砖引玉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对于市场资金只有引导与调控意义,更多地还是要靠市场主体所掌控资金的总体流动。如果强制招标方将一部分本来可以用作它途的款项预付出来,对其而言当然是个损失,相当于资金在正常流转过程中被强行截流并沉淀下来,造成社会财富利用效率方面的降低,从而加剧本来就由于过于缓慢而致使国民经济质量长期受到影响的资金周转率的下降趋势,并进一步制约国力的提升。就算是为了民工工资得到保障而采取的利民举措,也还是不能改变阻碍经济发展的属性。

再次,从民工工资被拖欠现象里,人们发现问题远不是单纯民工工资被拖欠这么简单,实际上,这只不过是长期以来成为社会难点问题的企业三角债问题,而其背后则是社会责任信用体系问题。如此,问题远远不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这么轻而易举就能解决的。民工由于其人数庞大、社会地位弱势、在边缘化情势局面为城市生活所不容等因素而具有悲壮色彩,更易于为新闻宣传与舆论所同情。但由于社会责任与信用体系出现问题而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远不止发生在民工之中。事实上,在民工集中的建设工程领域,民工工资问题也是漫长产业链条中的末端,而在其中间还有着很多的不合情理乃至不合法的因素存在。仅仅针对民工工资而制定相应的举措,最好的结果也只是治了末端却未必能使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假设这次是民工有幸成为被关注焦点而得到了保障,那么下次也许是牵涉到该阶段其他环节的群体(比如工头、材料员、工地经理、司机、监理等等)再度成为舆论谈及的中心,相关部门是否也因之再度要求交纳别的名目下的保证金?建设工程之外的各个领域,也依然存在着不少而且性质也许并不比建设领域好多少的问题,随着市场的发育和舆论视线的转移,必然也会成了新的热点,届时是否又会有新的行政部门介入市场行为的发生?如此循环往复,终于胡底?如果真到了这种地步,对于建设工程领域里的招标方来说,将会由于数额巨大到不堪重负的各种保证金预付款的行政规定而举步维艰。这样的境况会导致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付出巨大的代价。而一旦此风渐漫至所有存在问题的领域,全社会将纠缠在巨大的安全成本中泥沼深陷裹足不前,人们也终将为前段时间为各方沾沾自喜的经济高速发展而偿还难以承受的社会债务;在清偿这些债务时,防范旧债未了又添新债、由于出发点和注意力偏差而造成新的不公平,又成为必须要为此支付更多的预警成本的循环。

治理社会需要有统筹思路,而不是像消防队那样哪里着火才往哪里赶。目前,人们流行的说法是预警机制,需要防患于未然;而当问题已经存在时,在考虑解决方案时也需要进行科学论证,防止出现随着一个问题的解决而带来更多的新问题的习惯现象;而在解决问题时,更要顾及如何能够在情理法等方面都经得住实践与历史的检验。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