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安全”体系是市场倒退
2005年9月12日
何必
从阜阳奶粉事件到今年接连不断查出的微量元素超标,婴幼儿奶粉市场最近一直不太平……(略。)
这么多大脑袋往一块儿一坐,本身就已经有了一些别样的意义,似乎在对什么进行敲山震虎。这种峰会的召开,象征意义也许更大于实际价值。
2004年5月,安徽阜阳地区由于喂食几乎完全没有营养的劣质奶粉,13名婴儿夭折,近200名婴儿患上严重营养不良症。2005年6月,雀巢被查出“碘含量”超标,在随后的相关检查中,东北的红星等也存在类似问题。红星随即下架,而雀巢的问题奶粉直至半个多月后,才同意了消费者的退货要求。
王前虎,此前曾代表中消协明确表态“全力支持起诉雀巢”,指责雀巢“不能自圆其说”。在这次召开的儿童食品安全峰会上,他认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话说的倒还有那么点切中要害的味道,只不过却还只是蜻蜓点水。要通过一两个事例提醒企业的社会责任,这种说法本身的有效性也很值得怀疑,一两个事例就能让企业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如果企业生存环境并没有对这种社会责任进行强制性约束,仅仅靠企业自觉或行业自律,这种社会责任就只能是海市蜃楼。
而国家质监局官员所说的国家要在立法前提下对企业重要环节进行一定方式的监管,此话也语焉不详不知所云。消费者的弱势群体地位,很大程度上就是立法和政府造成的,太多的行政不作为与立法疏漏缺失,才导致了消费者与企业之间地位的严重不对等。事实上,企业敢于如此张狂,正是由于“多年沉淀的爆发”、“多年市场监管不到位”,而这种监管不到位的责任显然是在于各级立法机构和政府部门。现在,要求政府在立法前提下加大对企业的干预,还是政府官员对于行政权力扩大化的热衷,干预领域越广,政府的势力范围越大,官员的成就感也就越强。
但实际上,作为市场主体,企业的运作在很大程度上应该由其自己决定,并不需要政府在只要认为是“重要环节”就要进行监管,并且以监管的名义把企业纳入行政体制当中,丧失市场配置资源的功用,完全复辟到政府办社会的老路上去。
不过,看上去,这次峰会的主要目的并不是对问题企业或不法厂家进行责任追究或道德审判,而是在寻找对付儿童奶粉频繁出问题的有效方法。不知道这次峰会是否得到了什么企业的赞助,或者什么企业想要借机进行企业宣传。但从这次峰会上所推广的玩意儿上看,确实不是什么好货色。
“全程安全”体系上把供应商、生产商、经销商三者捆绑起来,试图实现用利益共同体这根线把三个蚂蚱栓在一起,出了事谁也跑不了,株连九族,责任连带。
这种做法在目前条件下是否可行?事实上,根本不具有法律依据。无论根据企业法人资格,还是目前企业责任规定,都没有这种“全程体系”的法律保障规定。那么,在这种条件下建立的所谓全程安全体系,在上述企业生存环境整体状况不容乐观的情况下,基本上也就是一个建立在沙滩上的宏伟建筑,看上去养眼却经不住经济、政治、法律、社会等方面大大小小利益的冲击。
而且,在目前的市场发展方向里,专业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分工越来越精细,原材料供应、生产环节控制、销售环节掌握等等,分属不同的专业领域。让一个企业囊括所有这些领域,实际上还是计划经济时代企业大而全小而全的思维方式,如此发展下去,企业为了安全,把各个环节相关的事情都必须管起来,文教卫生住房育儿养老邻里纠纷计划生育无所不管,使企业再度回复到具有太多政府职能的模式当中。
如此,势必要增加太多的投入,并且由于外行领导内行,这种投入会比在专业化情况下高出很多。那么,这种高出的成本应该看作是什么?显然,在目前的社会生活里,这算是迫不得已的成本,是维持消费安全的基本成本,是维持市场秩序的成本,(相对与价值创造来说)是保守成本。这就像越来越多的人力用在保安方面并不是社会就业状况的改善和社会资本水平的提升一样,这种全程安全体系建立的成本消耗,本身就是对中国市场经济现状的资源评价和被迫应对。怎么看都不是一种创造而更像是回到刀耕火种时期商品化率越来越低的情境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