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观时事

潘晓来信的作者之一。老么咔嚓眼的。不迎合不争论,不自以为是否定其他,不以为掌握真理,只是口无遮拦唧唧歪歪。
个人资料
正文

又是一个禁放令

(2022-12-16 00:43:32) 下一个

又是一个禁放令

                                          2004年12月18日

何必

从北京市2005年元旦、春节禁放工作部署会上获悉,今年禁放区域为五环路(含主路和内外侧辅路)以内……(略。)

马上就要过年了,岁末年初,人们辞旧迎新,按照习惯,爆竹声中一岁除才能春风送暖入屠苏。不放炮就不算过年,就没有那么个喜兴劲儿。

北京市今年终于对爆竹禁放政策有所松动,把禁放区划定在五环路以内,这较之往年全城禁放那种聋子耳朵样式的规定似乎来得脚踏实地了些。对于五环路以内禁放区,“要严格执法思想不动摇,力争达到1993年禁放之处的效果”;而且,还要专门组织成立禁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建市禁放办督察组,并振振有辞说这是实行禁放工作十二年来第一次。看来,北京市这次是要动真格的了,不惜采取高压措施,兴师动众,对于胆敢冒犯禁放令者坚决打击。

可通看这篇不长的报道,却总是感觉不是滋味。说到底,又是一场作秀。

元旦、春节对中国人来说意味着什么?是一年就那么一次的节日。元旦是一年的开始,每当新年钟声敲响之际,人们都会衷心地彼此祝福,也许还会祈祷自己与家人发财平安,在新的一年中家庭和睦人人幸福;而春节更是中国人的传统节日,是每年消费的一个高峰,是举国欢庆的日子。马上就要到了的圣诞节是西方人的节日,北京市委宣传部下令不许北京市媒体报道有关内容,想必是出于对西方人节日的不齿、以及社会安定方面的考虑,可春节是无论如何不能讳莫如深视而不见的,各种党政重大活动都要避开春节,以免给社会添堵。

就这么个喜气洋洋的日子,如果天天嚷嚷着“高压”、“打击”,真不知道这些当官的脑子里装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儿,怎么看上去尽是想方设法与民间过意不去对着干的货色,即使到了每年一遇的大喜节日也还是不放过?

1993年全国禁放后,社会上就出现了各种非议。作为替代品的电子爆竹之类的现代产品无法替代对于火光、躲闪、爆炸、烟雾以及伤害的追逐,其中造成的伤害也像是足球场上裁判的失误、或者西方人斗牛或拳击中的伤亡一样被当作是运动魅力的一部分,所谓污染之说在人们看来更是无稽之谈,有这功夫,把一辆辆尾气排放不合格的公交车整治一下什么都齐了,犯不上跟每年才一次的节日较劲。此后,人们对于禁放令置若罔闻,纷纷购买越来越大的爆竹听响造势烘托节日气氛,有鉴于此,各地纷纷松动了禁放令,有些城市干脆全面取消此令。可以说,禁放令是在民间一往无前的有法不依集体性行为当中被束之高阁的,也是中国法治进程中一次耐人寻味的博弈过程。

到现在,北京市不得不放开五环路外燃放禁令,但还是给了各地政府行政权力来禁止,这无疑又是留下了各地行政部门“根据需要”来挥舞权力大棒耀武扬威的余地。而在五环路以内,则要采取十二年都没有过的高压措施,来打击有法不依者,并为此成立了什么联系会议办公室和督察组,想必这又要有行政拨款,动用纳税人的钱来整治纳税人,而且还是在喜庆的节日当口整治;举报禁放宣传日,可想而知的是大街小巷又会拉上条幅散发宣传单,形成城市新的景别以及由于宣传单被人丢弃而像小广告那样造成的污染;不仅如此,还设立了举报电话,鼓励人们互相检举,背对背打小报告,大兴中国人阳奉阴违笑里藏刀的丑恶行径。

事实上,每年过节时,连当地民警对在禁区里燃放者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那么北京市政府干吗要在2005年元旦和春节期间与在北京的人过意不去?好像这是表现权力凛凛威风所剩无几的机会似的。既然如此众多的人都以实际行动反对禁放,那么作为理论上的民意实现者,政府为什么不能从民所向,只是在加强爆竹安全性检查、可能造成伤害事件的避免、以及火灾隐患的去除等方面多做些工作,而不是凶神恶煞般来不来就是“高压”“打击”这样非得与公众誓不两立?

2002年元旦,笔者在奥斯陆度过。接近午夜,全城爆竹像炸了锅一样,漫天飞舞都是五彩缤纷的火焰,而那里的爆竹都是中国造的,似乎在北欧天空都写上了“中国制造”,也没见有什么禁放令。

其实,行政需要智慧,行政人员的执政水平应该大致与其智力水平相当;法规不仅仅是权力意志的体现,而也应该是趋同民意的规范;法律也要分为良法与恶法,就像“撞了白撞”那样曾经在沈阳等腐败重地率先实施的恶法终归难逃寿终正寝命数一样,禁放令命运到头来也不过如此,此前需要政府也与时俱进,而不是回想当年禁放之初那点子“效果”。如果一种行政举措还没实施就已经注定了其尴尬的境地,那么结局只能是令人们对于政府威信的进一步丧失。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