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观时事

潘晓来信的作者之一。老么咔嚓眼的。不迎合不争论,不自以为是否定其他,不以为掌握真理,只是口无遮拦唧唧歪歪。
个人资料
正文

车载电视侵害公民权利

(2022-12-15 01:15:08) 下一个

车载电视侵害公民权利

                                             2004年12月

何必

如今,对于笔者这类天天乘坐公交车的人来说,又有了一个新的体验,那就是车载电视。

12月7日千龙传媒喜不自胜地报道,今年5月28日开始,很多公交车上都安装了移动电视(略。)

北广传媒要将北京10000辆公交车都安装上车载电视(他们的专业性词汇叫“移动电视”),除去郊区接收不到信号外,只要上车就能够看到这电视节目。不仅如此,北广传媒也在北京出租车上实施了按照行动。

光是在公交车上安装车载电视,北京又取得了一个世界第一,何等令北京人感到自豪与骄傲。按照北光传媒负责人的说法,如今这全球第一也只是敲门砖,还要专注于高端客户,并诱惑电视与广告从业者说,移动电视是天上掉下了一块大蛋糕。各商家为了争夺传输标准已经打得不亦乐乎,人脑子快打出狗脑子来了。

市场前景喜人,发展空间巨大,简直就是像走在路上一低头就看到一个鼓鼓囊囊的钱包那样喜出望外,这等好事,自然值得商家为此短兵相接刺刀见红。就像今年那个狗屁中超联赛改革闹剧般的,足协、投资人、俱乐部、球员、裁判各方利益博弈,但最后人们惊奇地发现,作为市场最关键主体的球迷却被排斥在了博弈过程之外,只剩下掏钱买票喝采的份儿。这公交车移动电视也是如此,商家杀得死去活来,乘客成为牺牲品,非但公交月票取消指日可待,而且车载电视收益并没有对乘车环境有任何改善,反而却形成了新的烦恼。

被光传媒负责人毫不隐讳地说,移动电视是数字电视的地面试验。而参与试验者是什么人呢?是公交乘客,或者说,在根本不知情的状态里,乘客就成了数字电视的试验品。而按照试验的行业规范来说,进行试验者是要对参与试验的人履行告知义务的,但如今却秘而不宣地将试验堂而皇之无所顾忌地安装到了越来越多的公交车上。

在这篇带有明显广告宣传的介绍中,不经意间却流露出一个至关重要的词汇,那就是公交车移动电视具有“强制收视”的特点。

笔者向北京电视台新闻节目制片人提起这车载电视可作为选题,被问及是否要做负面报道,当得到确认时立即被否定,说这北广传媒是电视台的上司,如果做了负面报道上面一个电话来记者就白跑了,对于按件付酬的记者来说就是做了无用功。

想必,这样的举措是得到包括北京精神文明办等多家政府机构认可的。在强化意识形态灌输的当下,通过各种媒体对社会进行权力意志的广泛宣传,是在道德体系日益松垮的形势里几近千钧一发需要立竿见影的;而通过公交车这样的宣传媒体进行意识形态教化,并获取可观的商业收益,确实是一箭双雕。

但所谓强制收视,强制了谁呢?当然是乘客了。乘客不得不去收视。看看如今这车载电视所播放的内容吧,傻乎乎的主持人正襟危坐,播报着自欺欺人的新闻,而且从新闻制作角度看,那样的电视新闻实在乏善可陈;每天中午播放的相声,更让人体会到这来源于北京天桥的庸俗艺术到如今已经沦落到了什么样的地步。北京电视台如今还在播放的《南北笑星火辣辣》收视率一路猛跌,以及相声、评书界名人纷纷卖身投靠到电视节目里充当主持人,这些不思进取之辈,还是依靠把自己家人当众数落来博取观众难得一笑作为看家本领,也能看出传统曲艺濒临灭绝的惨状。

在飞机上也有电视,但那声音却是在座椅扶手上插座里可以自己控制。但在公交车上,一旦上去,就不得不接受电视的洗礼,即使乘客不想看,但在封闭的车厢里,那声音是躲避不掉的;而且,其音量也不是可以根据自己的喜欢来调节的,这与公交车上的展板广告可以视而不见不同,是无法屏蔽的;同时,也与家庭电视机不同,车载电视里的节目是不可以选择的,放什么就得视听什么,形成了完全的卖方市场与垄断。像笔者这样天天与电视制作打交道,好不容易得出空闲来躲个清静,却还是免除不了再度进入那些粗制滥造得惨不忍睹的电视节目中;而且在车上常常能看到,有些想利用堵车这点时间阅读或休息的乘客,却也不得不忍受那刺耳的噪音污染和“强制收视”,有的干脆只能借助随身听来阻隔噪音侵害。就算是意识形态灌输,在如今氛围里要是不起到逆反作用才叫见鬼呢。

公交车本身属于公共空间,那么就应该考虑到公众利益,而公众利益当中也应该区分不同的需求,并尽可能尊重之,而不能出于官方或商业考虑,让原本可以避免的乘客进行“强制收视”。这种强制收视是对于公民包括不受到视觉与噪音污染等权利的无视与践踏。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